有关场地设计的规范条
体育馆设计规范

体育馆设计规范引言体育馆作为一个专门用于进行体育活动的场所,其设计规范直接影响到运动员的训练效果和观众的体验。
本文将介绍体育馆设计的一些基本规范,包括场馆的尺寸、设施设备、照明和通风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体育馆的功能完善和使用安全。
1. 场馆尺寸体育馆的场地尺寸应根据不同运动项目的要求进行规划。
以下是一些常见运动项目的场地尺寸要求:•篮球:场地尺寸为28米长、15米宽,篮圈高度为3.05米。
•足球:场地尺寸为105米长、68米宽。
•羽毛球:场地尺寸为13.4米长、6.1米宽。
在规划场地尺寸时,还需要考虑到边界区域的安全距离以及相邻场地之间的隔离距离,以避免运动员和观众的安全问题。
2. 设施设备除了场地尺寸外,体育馆的设施设备也是设计中的重要考虑因素。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设施设备要求:2.1 看台体育馆的看台应能够容纳足够数量的观众,并提供舒适的观赛体验。
看台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观众席的视野要好,能够清晰观看比赛。
•座位之间应保持适当的距离,以确保观众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座位应舒适,并设置足够数量的通道,方便观众进出。
2.2 更衣室和洗浴设施体育馆应设有运动员和裁判员的更衣室,并提供洗浴设施。
更衣室和洗浴设施的要求包括:•更衣室应宽敞明亮,设置足够数量的衣架和储物柜,方便运动员存放个人物品。
•洗浴设施应干净卫生,提供足够数量的淋浴器和卫生间。
2.3 裁判员席位体育馆应设有专门的裁判员席位,以确保比赛的公正进行。
裁判员席位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裁判员席位应位于场地的适当位置,以便裁判员观察比赛情况。
•裁判员席位应舒适,提供较好的视野和通风设备。
3. 照明和通风体育馆的照明和通风系统对于运动员的表现和观众的观赛体验都至关重要。
以下是照明和通风系统的规范要求:3.1 照明体育馆的照明应满足以下要求:•照明系统应确保场地的均匀照明,避免出现阴暗区域。
•照明系统应采用无影响比赛的灯具,避免频闪和反射光等问题。
运动场设计规范

运动场设计规范运动场设计规范运动场是供人们进行各类体育运动和锻炼的场所,是体育活动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
为了保障运动场的安全和环境质量,在运动场的设计和建设中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下面是运动场设计规范的内容。
1. 场地选择和规划:运动场应选择在平整、无积水、无污染、无辐射的地块上建设,距离交通要便利,周边环境要安静、舒适。
根据场地的大小和功能需求,合理规划运动场的布局和建设面积。
2. 场地平整和排水:运动场地面应平整光滑,无坑洼、凹凸和明显高差,确保运动者的安全。
运动场地应配置适当的排水设施,保证场地在雨天能够迅速排水,防止积水影响运动。
3. 运动场地标志:运动场地标志应明显、清晰可见,包括场地名称、标志图案等,便于运动者和观众识别和导航。
4. 运动设施设置:根据不同体育项目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运动设施,如篮球架、足球门、网球场地等。
这些设施应稳固、耐用,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5. 围墙和围网:运动场应根据具体需要设置合适高度的围墙或者围网,以防止外界干扰和球类跑出场地。
围墙或者围网应牢固、安全,使用寿命长。
6. 照明设施:运动场应配置适量、亮度合适的照明设施,以确保运动者在夜间或者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仍能进行运动活动。
照明设施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避免光照过强或者眩光对运动者的影响。
7. 座椅和观众席:如果运动场有观众席,应配置相应数量和类型的座椅,确保观众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座椅应稳固、耐用,易于清洁和保养。
8. 遮阳设施:在运动场的周边设置适当的遮阳设施,以提供运动者和观众在阳光强烈时的遮阳休息场所。
9. 环境布置和绿化:在运动场的周边环境进行合理的布置和绿化,增加景观效果,并为运动者和观众提供良好的环境氛围。
10. 安全设施和急救措施:运动场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急救箱等,以应对紧急情况。
同时,需要配备相应的急救人员和设备,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和救援。
运动场设计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运动者和观众的安全和舒适,提供一个良好的运动环境。
球场设计规范

球场设计规范球场设计规范球场作为体育运动的场地,其设计规范对于运动员的安全和赛事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下面是关于球场设计的一些规范要求。
1. 场地尺寸:球场的尺寸应符合国际标准,如足球场的长边应为100-110米,短边应为64-75米。
篮球场的标准尺寸为28×15米。
2. 场地平坦度:球场表面应平坦,没有明显的起伏,不得有裂缝或凹凸不平的地面。
球场表面应选用合适的材料,如人工草皮或硬地。
3. 安全栅栏和保护设施:球场周围应设置坚固的安全栅栏,以确保观众和运动员的安全。
此外,球场边缘应设置护栏或保护设施,以防止运动员在比赛中撞到硬物造成受伤。
4. 观众席:球场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容量的观众席,以容纳观众观看比赛。
观众席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提供舒适的座位和适当的腿部空间。
5. 照明系统:球场应设置适当的照明系统,以确保比赛在夜间或昏暗条件下进行。
照明系统应提供均匀的照明,没有明显的阴影或眩光。
6. 变电设施:球场应设置合适的变电设施,以满足比赛和训练的电力需求。
变电设施应符合安全规范,并能够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
7. 排水系统:球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以确保赛事在雨天或下雪天气中能够顺利进行。
排水系统应能够将地表水迅速排除,防止积水或泥泞的情况发生。
8. 环保设计:球场设计应考虑环保因素,如使用可再生材料和节约能源的设备。
此外,球场应设有垃圾分类桶,并设置合适的垃圾回收系统。
9. 消防设施:球场应设置适当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和消防栓。
消防设施应布置合理,方便使用,并保持良好的维护状态。
10. 辅助设施:球场周围应设置合适的辅助设施,如更衣室、洗手间、医疗室和售票处。
辅助设施应能够满足运动员和观众的需求,并提供良好的使用体验。
综上所述,球场的设计需满足一系列的规范要求,以确保比赛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设计者应综合考虑场地尺寸、平坦度、安全栅栏、观众席、照明系统、变电设施、排水系统、环保设计、消防设施和辅助设施等因素,以提供优质的体育场地。
场地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一、基地应至少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人员疏散时不影响城市正常交通;
二、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
三、基地应至少有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以通路连接的)出口;
15m;
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10m;
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便捷,互不干扰,并应符合下
主要出入口必须明显,并能引导旅客直接到达门厅。主要出入口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单车道或多车道,入口车道上方宜设雨棚。
应合理划分旅馆建筑的功能分区,组织各种出入口,使人流、货流、车流互不交叉。
在综合性建筑中,旅馆部分应有单独分区,并有独立的出入口;对外营业的商店、餐厅等不应影响旅馆本身的使用功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独立建造。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出入口。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其宽度不应小于3.00m。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体育场设计规范

体育场设计规范体育场设计规范是指在设计和建设体育场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以确保体育场的安全、舒适和功能完善。
下面是一份体育场设计规范的例子,共计1000字。
一、总体要求1. 体育场应能满足足球、篮球、田径比赛等多种体育活动的需要。
2. 体育场应能容纳足够的观众,同时保证观赛者的视野和舒适度。
3. 体育场墙壁、座椅、地面等应能满足防火、防腐、防水和易于清洁等要求。
4. 体育场应设有足够数量的便利设施,如卫生间、饮水设备和无障碍通道等。
二、场地布局1. 体育场应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阻碍,避免对交通和居民造成不便。
2. 体育场应设有固定的观众入口和出口,确保观众的流动和安全。
3. 场地内的跑道、足球场和篮球场等应有明确的标识和分隔。
4. 体育场应设有专用的场地设施,如跑步道、投掷区和跳远沙坑等。
三、观众席1. 观众席应能满足足够数量的观众,并保证观众的舒适度。
2. 观众席应设计为能够清楚看到赛场的位置,避免死角和阻碍视线的因素。
3. 观众席应设有足够数量的座椅,并保证座椅的质量和舒适度。
4. 观众席应设有安全设施,如扶手、防护栏和紧急出口等。
四、灯光系统1. 体育场应设有适当的灯光系统,以确保比赛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条件下正常进行。
2. 灯光系统应能提供足够的亮度,避免对比赛造成影响。
3. 灯光系统应能调节和控制,以适应不同比赛的需要。
4. 灯光系统应能节约能源,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音响系统1. 体育场应配备适当的音响系统,以方便对比赛进行宣布、音乐播放和观众引导等。
2. 音响系统应有足够的声音覆盖范围,使观众能够清楚听到宣布和音乐等。
3. 音响系统应有良好的音质和音量控制,以确保声音的清晰度和舒适度。
4. 音响系统应能防水、防尘和耐用,以适应室外环境的需求。
六、环境保护1. 体育场应设有足够数量的垃圾桶和垃圾回收设施,以鼓励观众做好垃圾分类和回收。
2. 体育场应注重节约用水、用电和用气,以减少对环境的负载。
体育场设计规范

体育场设计规范体育场设计规范是指对体育场的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下面将介绍一些体育场设计规范。
一、场地选址规范1. 体育场选址应避免污染源和噪声源的影响,且周围环境应相对安静。
2. 选址应具备良好的地形条件和排水条件,地质条件稳定,土壤适宜。
二、场地布局规范1. 按照体育活动的需要,合理设置主场、训练场、功能场馆等区域。
2. 各功能区域之间应相对独立,设置适当的绿化带和交通道路。
三、场馆建设规范1. 场馆建筑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设置充足的灭火设备和疏散通道。
2. 坐席布局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保证观众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3. 场馆应设置适量的洗手间和饮水设施,提供基本的卫生和便利条件。
四、场地标识规范1. 设置统一的场地标识和指示标志,便于观众和运动员的识别和定位。
2. 标识和标志应具有明确的表达方式和易于理解的符号,避免造成误导或混淆。
五、电气设备规范1. 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安全规范,保证正常运行和使用。
2. 电气线路应合理铺设,布线规范,避免线路交叉和过度走线。
六、照明设备规范1. 照明设备应能提供足够的照明强度,保证运动员和观众的安全和视觉效果。
2. 照明设备应具备防水、防雷击、防腐蚀等功能,以确保设备的长期可靠性。
七、音响设备规范1. 音响设备应能提供清晰、准确的音响效果,满足现场观众的听觉需求。
2. 音响设备应设置合理,方便调音和维护,避免对场地整体设计造成干扰。
八、绿化景观规范1. 周边绿化应根据场地的特点和设计需求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植被配置。
2. 绿化景观应具备较高的美学价值和环境效益,为观众提供良好的视觉享受。
以上是体育场设计规范的一些内容。
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可以确保体育场的功能完善、使用安全,并提升观众的体验和满意度。
同时,合理的设计规范也可以对场地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场地知识规范

场地知识规范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第5.4.4条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
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阀;穿过变形缝处,应在两侧设防火阀。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远离污染源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
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三、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第3.3.1条学习辅导部分由综合排练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术书法教室等组成。
其位置除综合排练室外,均应布置在馆内安静区。
七、综合排练室的主要出入口宜设隔声门。
一、美术书法教室宜为北向侧窗或天窗采光第3.1.3条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
第4.0.7条展览厅、舞厅、大游艺室的主要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1.50m。
第4.0.8条文化馆屋顶作为屋顶花园或室外活动场所时,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0m。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
三、供轮椅使用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两侧应设高度为0.65m的扶手,当其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m时,宜设休息平台。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第2.0.1条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二、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8m,大型不应小于12m,特大型不应小于15m;三、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10m;第2.0.2条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便捷,互不干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二、一面临街的电影院,中、小型至少应有另一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大型、特大型至少应有另两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其宽度均不应小于3.5m;第3.1.1条设计视点应取画面下缘中点。
场地设计规范

.城市规划对建筑的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90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法”第三十条:选址意见书《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5.0.4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证”第三十一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5.0.5 “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其建设项目位置和用地范围的法律凭证”。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点,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件。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第四十五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二).建筑基地1.道路红线《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5.0.11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城市道路(含居住区道路)用地的控制线。
2.建筑红线《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1.1 二:“在道路红线外另订建筑控制线”。
三:“建筑不得超过建筑控制线”。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5.0.12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7建筑红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3.建筑突出物《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2.2.1~2.2.4条是据道路红线来指认突出物,有“不允许突入建筑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允许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物突出物”和“可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
(三)建筑高度与高程1.建筑高度《城市规划法》第十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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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场地设计的规范条(一)<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连接,否则应设通路与道路红线相连接。
基地如有滑坡、洪水淹没或海潮侵袭可能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建筑物与相邻基地边界线之间应按建筑防火和消防等要求留出空地或通路。
建筑物高度不应影响邻地建筑物的最低日照要求。
第2.1.5条基地通路出口位置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车站、车场等)、其通路连接城市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二、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三、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四、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五、当基地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第2.1.6条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 :电影院、剧场、文化娱乐中心、会堂、博览建筑、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一、基地应至少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人员疏散时不影响城市正常交通;二、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三、基地应至少有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以通路连接的)出口;四、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应避免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五、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四、根据噪声源的位置、方向和强度,应在建筑功能分区、道路布置、建筑朝向、距离及地形、绿化和建筑物的屏障作用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以防止或减少环境噪声第3.2.1条基地内通路一、基地内应设通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
通路应能通达建筑物的各个安全出口及建筑物周围应留的空地。
二、通路的间距不宜大于160m。
三、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
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15m。
第3.2.2条通路宽度一、考虑机动车与自行车共用的通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应小于7m。
二、消防车用的通路宽度不应小于3.50m。
三、人行通路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
第3.2.3条通路与建筑物间距基地内车行路边缘至相邻有出入口的建筑物的外墙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第3.3.1条地面和道路坡度一、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3%;地面坡度大于8%时应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护坡。
第3.3.3条室内外地面建筑物底层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至少0.15m。
地下室、贮藏室、局部夹层、走道及房间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
五、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
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
七、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超过0.50m长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m。
四、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第4.2.4条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4.0.2用地自然坡度水于5%时,宜规划为平坡式;用地自然坡度大于8%时,宜规划为台阶式。
5.0.3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居住区内的挡土墙与住宅建筑的间距应满足住宅日照和通风的要求;2 高度大于2m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建筑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其下缘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2挡土墙和护坡上、下缘距建筑2m,已可满足布设建筑物散水、排水沟及边缘种植槽的宽度要求。
但上缘与建筑物距离还应包括挡土墙顶厚度,种植槽应可种植乔木,至少应有1.2m以上宽度,故应保证3m。
1各专业规范都明确规定最小地面排水坡度为0.3%,2 为了便于组织用地高程至少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防止用地成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1.7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8高-高=13高-裙,1,2级=9裙-裙,1,2级=6 ;4.3.1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4.3.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4.3.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3.5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 18m。
4.3.6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4.3.7 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8.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8.3.1.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8.3.1.2 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8.3.4 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8.5.3 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道应设防火阀:8.5.3.1* 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
8.5.3.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8.5.3.3 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8.5.3.4 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9.2.1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9.2.1.1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9.2.1.3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9.2.4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⑤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独立建造。
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出入口三、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第5.2.1条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一二级/一、二级=6一二级/三级=7一二级/四级=9三级/三级=8三级/四级=10四级/四级=12两座建筑相邻较高的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其宽度不应小于3.00m。
第9.3.10条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应设防火阀;一、送、回风总管穿过机房的隔墙和楼板处;二、通过贵重设备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的送、回风管道;三、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的每层送、回风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居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必须依法予以保护(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8.0.5.1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8.0.5.5 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建筑地面设计规范>4.0.3 混凝土垫层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0;混凝土垫层兼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一般民用建筑中的混凝土垫层最小厚度可采用50mm6.0.24 建筑物四周应设置散水、排水明沟或散水带明沟。
散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散水的宽度,宜为600~1000mm;当采用无组织排水时,散水的宽度可按檐口线放出200~300mm6.0.24.2 散水的坡度可为3%~5%。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二、厕所应设前室,前室内宜设置洗手盆<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5.2.2 进站广厅人口处应至少设一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坡道。
3.2.3.1 旅客、车辆、行包和邮件的流线避免交叉。
3.2.3.2 进、出站旅客流线在平面或立体上分开。
5.5.2.1 行包库的位置宜靠近旅客列车的行李车处。
5.8.2 服务员室应设在候车室或旅客站台附近检票员室应设在进、出站检票口附近 .在站房出口处应设补票室6.1.4 当综合型站房中设有锅炉房、库房、食堂时,应设置运送燃料、货物、垃圾的单独出入口<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1.馆址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应设在有污染腐蚀性气体源的下风向;2.馆址应选择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空气流通和环境安静的地段;馆区内建筑及道路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馆区建筑主要用房应具有良好的朝向。
库区或库房入口处应设缓冲间每个档案库应设两个独立的出入口,且不宜采用串通或套间布置方式。
当档案库与其他用房同层布置且楼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通。
第4.3.2条缩微阅览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朝向以北向为宜,避免朝西;3.宜采用间接照明,阅览桌上应设局部照明第4.4.3条缩微用房宜设于首层, 应远离振源1.静电复印室不应设于缩微用房和计算机房区域内第4.4.6条中心控制室宜设在首层主要入口附近第5.3.2条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不小于0.50m,<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远离污染源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
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三、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第3.3.1条学习辅导部分由综合排练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术书法教室等组成。
其位置除综合排练室外,均应布置在馆内安静区。
七、综合排练室的主要出入口宜设隔声门。
一、美术书法教室宜为北向侧窗或天窗采光第3.1.3条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