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可行能力:精准扶贫的政治哲学基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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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能力与精准扶贫:一个分析框架

可行能力与精准扶贫:一个分析框架

收稿日期:2017-05-10作者简介:谢明(1958-),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爱民(1987-),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6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621(2017)05-0039-07可行能力与精准扶贫:一个分析框架□谢明刘爱民(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872)摘要:收入标准长期以来是我国制定和执行贫困政策的依据,然而在精准扶贫中,不论是对真实贫困情况的反映,还是有效推进扶贫政策的执行,单维的收入标准均已不能完全胜任精准扶贫的要求。

可行能力标准作为收入标准的拓展和补充,与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和精准考核的内核高度契合,注重衡量多维贫困及长效帮扶机制,从而提升扶贫对象的可行能力。

关键词:可行能力;精准扶贫;多维识别;长效脱贫;预防返贫引言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脱贫攻坚的号角正式吹响。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制定的脱贫攻坚战略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得益于高速发展的经济和卓有成效的扶贫工作,我国的贫困问题得到很大缓解,但贫困仍然是我国面临的重大挑战。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的扶贫工作更显任重道远。

本文的讨论源于对桂北H 村观察发现的三种现象。

现象一:H 村地处湖广交界,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到2010年之间的约30年间,村中的房屋基本维持原貌,未通公路,畜力耕作。

直观感知,H 村是典型的贫困村。

然而,2013年前后开始出现大量别墅式楼房,造价大多在30万元到60万元不等。

从收入的视域来看,H 村似乎一夜暴富。

现象二:访谈得知,H 村村民的建房热潮适逢国家推进精准扶贫。

在此期间建房的家庭可从政府获得1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建房补贴。

这种现象源自补贴政策与村民“策略行为”的互动:有建房打算的村民打好地基后随即停工,待申请的建房补贴到账再正式开工。

精准扶贫的哲学基础、现实依据和重大意义

精准扶贫的哲学基础、现实依据和重大意义
收 稿 B期 : 2 0 1 7 — 0 3 — 1 6
基金 项 目 : 广西人 文 社会 科学 研究 中心 项 目: “ 五个 财政 ” 视域 下广 西县 级 民生财 政约 束与 对策研 究 ( 项 目编号 : F W2 0 1 4 0 2 7 ) 。 作 者 简介 : 黄喜 生 ( 1 9 7 1 一) , 男, 江西 峡 江人 , 博士 , 桂林 师 范高 等专 科 学校 思想 政治 理论 课 教学 部副 教授 , 研 究方 向 : 马克思 主义 理论 应 用 与社会 发 展 。
2 7
2 0 1 7年 5月
精准扶贫 的哲 学基 础 、 现 实依据 和重大意义
黄 喜 生
(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部 , 广西 桂林 5 4 1 0 0 1 )
摘 要 : 在 遵 循事 物发 展 的不平衡 性 与平衡 性 的辩 证关 系 、 矛 盾的 普遍 性和 特殊 性 的辩证 关 系 的基础 上 , 在具 体 分析 导致 贫 困 的个 体 因素 、 现 实分 配体 系 的不完 善 、 粗放 扶 贫 的弊端 的 情况 下 , 大力 实施 精准 扶 贫 , 可 以有效 地 帮 助 贫 困地 区和家 庭 走 向富裕 , 可 以防止 两极 分 化 , 可 以兜 底保 障公 民生活 , 可 以防止 扶 贫工 作 中 的腐败 现
象。 实施精 准扶 贫将 整体 提 升我 国经 济社会 发展 水平 , 并促使 全 面建成 小康 社会 战略 目标 的成 功实现 。
关键 词 : 精 准扶 贫 ; 哲学基 础 ; 现 实依 据
中图分类号 : B 0 2 7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0 0 1 — 7 0 7 0 f 2 0 1 7 ) 0 3 — 0 o 2 7 — 0 4

精准扶贫所蕴含的哲学方法论

精准扶贫所蕴含的哲学方法论

精准扶贫是一种新的扶贫模式,它是在传统的扶贫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精准扶贫所蕴含的哲学方法论,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首先,精准扶贫所蕴含的哲学方法论主要体现在“精准”这一概念上。

“精准”这一概念源于哲学,它是哲学中精度的一种概念。

在精准扶贫中,我们要精确的了解贫困群众的情况,并且精确的找出解决贫困的途径。

这就要求我们具有较强的理论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其次,精准扶贫所蕴含的哲学方法论还体现在“扶贫”这一概念上。

“扶贫”这一概念源于道德哲学,它是道德哲学中帮助他人的一种概念。

在精准扶贫中,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尽我们所能帮助贫困群众摆脱贫困。

这就要求我们具有较强的道德规范和人文关怀。

此外,精准扶贫所蕴含的哲学方法论还体现在“方法论”这一概念上。

“方法论”是哲学中研究科学方法的一种学科。

在精准扶贫中,我们要使用科学的方法来解决贫困问题。

这就要求我们具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和实证思维能力。

总的来说,精准扶贫所蕴含的哲学方法论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话题。

它不仅体现了哲学的理论价值,而且也体现了哲学的实际应用价值。

通过研究精准扶贫所蕴含的哲学方法论,我们不仅可以更好地解决贫困问题,而且也可以更好地提升自己的理论分析能力和实证思维能力。

在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精准扶贫所蕴含的哲学方法论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话题。

它不仅体现了哲学的理论价值,而且也体现了哲学的实际应用价值。

通过研究精准扶贫所蕴含的哲学方法论,我们不仅可以更好地解决贫困问题,而且也可以更好地提升自己的理论分析能力和实证思维能力。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精准扶贫所蕴含的哲学方法论的研究,以期能够真正的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

精准扶贫”的政治学依据

精准扶贫”的政治学依据

阐述党和政府实施“精准扶贫”的经济学意义党和政府提出“精准扶贫”的政治学依据▲材料一:2015年10月26—29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共享发展”的理念,提出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实现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脱贫。

为实现上述目标,中央坚持“分类政策”的原则,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完成一批,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材料二:习近平主席提出的精准扶贫思想是中国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于贫困治理的指导性思想,其生成的理论基础是“共同富裕”根本原则,现实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目前,在精准扶贫思想的内容中,精准化理念是核心要义,分批分类理念是基础工具,精神脱贫理念是战略重点。

(1)结合材料一、二和所学政治知识,说明党和政府提出“精准扶贫”的政治学依据(12分)(2)结合材料一、二和所学经济知识,阐述党和政府实施“精准扶贫”的经济学意义(14分)【答案】(1)精准扶贫的提出,体现了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2分);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2分);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政府职责的所在。

(3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3分);也有利于政府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2分)(2)①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有助于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4分)②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4分)③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3分)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3分)【解析】(1)从党和政府的角度来考查精准扶贫的政治学依据,从党的执政理念,宗旨,执政方式,从政府角度可从职责,职能,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去分析。

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哲学蕴含

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哲学蕴含

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哲学蕴含一、人的理性和尊严:精准扶贫理论强调人的理性和尊严,即贫困人口也是具有理性和尊严的人,他们不仅需要物质上的帮助,更需要人格上的尊重。

扶贫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贫困人口的意愿和需求,充分发挥他们的自主能动性,推动贫困人口由被动接受帮助转变为能够自主脱贫。

二、社会公平和正义:新时代精准扶贫的目标是推动贫困人口实现全面发展、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这体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要求。

扶贫工作要注重资源的公平分配,扶持贫困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差距,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精准扶贫也要注重公正原则,确保扶贫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滥用职权等不正之风。

三、可持续发展:精准扶贫理论要求通过帮助贫困人口解决当前的生活困境,实现持久脱贫。

这要求扶贫工作既要满足贫困人口的迫切需求,又要注重培养贫困地区的内生发展动力,提供可持续的扶贫模式。

扶贫工作还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推动贫困地区的绿色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全民参与和共同发展:精准扶贫的理念强调全民参与和共同发展的重要性。

扶贫工作不是政府单打独斗的事情,而需要广大社会成员的参与和共同努力。

社会力量应当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共同为贫困人口提供帮助和支持。

精准扶贫要加强不同地区、部门、层级之间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贫困地区的发展。

五、打造和谐社会:精准扶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精准扶贫,可以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扶贫工作要注重促进贫困人口的心理健康,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扶贫工作也需要注重和谐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贫困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统一。

新时代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的哲学蕴含体现了人的理性和尊严、社会公平和正义、可持续发展、全民参与和共同发展以及打造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

这不仅是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也是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要求。

哲学原理分析扶贫政策

哲学原理分析扶贫政策

哲学原理分析的十三五扶贫政策(摘要):扶贫政策是我国的新型扶贫理念与扶贫方式,旨在彻底解决我国仍处于贫困中的7000多万人口的脱贫问题。

从哲学原理角度分析探寻精准扶贫的理论预设、理论逻辑并进行相关梳理,可以明确精准扶贫必须最终落实到提升贫困人口的可行能力上,从而使精准扶贫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得到进一步彰显,更好地推动我国扶贫事业的发展,帮助和促进我国现行贫困标准下的贫困人口脱贫,进而使我国广大民众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关键词):贫困扶贫的政策及措施哲学原理精准扶贫意义正文: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几千年来,贫困问题始终困扰着我们。

为了解决这问题,我国实施了很多扶贫政策,我们从习近平十三五规划的扶贫政策用哲学原理来分析,已达到更好地推动我国扶贫事业的发展。

“十三五”时期,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抓住重点,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提高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战略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和艰巨任务。

要坚决打赢“十三五”扶贫开发攻坚战,必须牢牢把握扶贫开发的着力点,做到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大力推进、务求实效。

一,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

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从普遍联系的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功能。

本质和现象、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的辩证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形而上学。

如扶贫政策中要把“三个精准”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好。

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搞好扶贫开发的新理念、新任务、新方法,是贯穿于整个扶贫攻坚全过程的基本要求,必须逐村逐户加以落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矛盾具有特殊性。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精准扶贫思想的哲学维度

精准扶贫思想的哲学维度

精准扶贫思想的哲学维度作者:于贵平来源:《党政论坛》 2018年第6期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含一系列原创性理论成果,其精准扶贫思想就属其中之一。

站在新时代历史方位上思考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我们会感悟出其蕴含着的深厚的哲学底蕴。

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哲学能够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正确、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实现了实践基础上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论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它把哲学的任务界定为解答实践活动中的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从而为改变世界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维度把握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其生成的理论基础是“共同富裕”促进社会进步,其实践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目标。

只有通过哲学思维才能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才能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产生积极的决定性的意义。

一、规律论: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结合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概念:“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

”随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对精准扶贫在指导思想、总体布局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详尽部署,由此,使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得以延伸展开。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不是人们的社会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

精准扶贫思想是应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而产生的,其产生、发展一方面寓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伟大实践之中,另一方面也是对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的现实特征等实际状况的契合,即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现实需求而产生的。

提升治理能力推进精准扶贫

提升治理能力推进精准扶贫

提升治理能力推进精准扶贫作者:葛云飞来源:《党政论坛》 2017年第12期葛云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这是我国不断探索、完善社会事务治理的重大战略。

而农村基层治理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单元,则是整个治理体系的基础。

在我国扶贫工作的新阶段,精准扶贫政策的提出和实践,也是基于对地方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新的挑战以及发展检验,精准扶贫的实践模式中出现的困境正是我国地方治理能力的薄弱和缺陷的折射。

本文基于对精准扶贫困境的分析,探索我国地方治理能力的薄弱之处,以期通过地方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突破精准扶贫的实践瓶颈。

一、精准扶贫实践困境分析基于对以往工作经验的总结,国家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政策,这种“私人订制”式的扶贫方式,要求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与精准考核,大大增加了扶贫工作的难度。

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必然需要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作为依托,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则与精准扶贫的实践成效成正比关系,即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强的地方,精准扶贫的实践成效大,反之则效果平平。

从对目前有关文献的梳理来看,精准扶贫在实践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偏差,使得精准扶贫的成效差强人意,产业扶贫遭遇“多元主体的互动参与异化为政府主导下的被动参与,包括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贫困农户在内的多元主体难以与地方政府进行平等对话和协商,主体间地位不平等及互动不足”等主要瓶颈;驻村帮扶面临“大多数工作队还是游离于乡村社会之外”等问题;财政扶贫资源下乡的过程中存在着精英俘获现象,国家的扶贫资源相当大比例被富裕农户所享有,而真正贫困的农户被剥夺了资源分享的资格。

以下将从基层政府的治理思想、治理能力、治理机制三个方面对造成精准扶贫实践中各环节的困境进行分析。

1.基层政府治理思想落后基层地方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前提是基层干部的治理思想意识现代化,只有基于对治理现代化的正确认知,才能将“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践行到实际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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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可行能力:精准扶贫的政治哲学基础分析作者:天天论文网日期:2016-2-9 9:35:35 点击:2摘要:精准扶贫是我国的新型扶贫理念与扶贫方式,旨在彻底解决我国仍处于贫困中的7 000 多万人口的脱贫问题。

然而,没有理论支撑的扶贫工作只会成为最一般的救济,而且缺乏相应理论指导的扶贫政策也存在政策扭曲的风险。

以政治哲学的视角探寻精准扶贫的理论预设、理论逻辑并进行相关梳理,可以明确精准扶贫必须最终落实到提升贫困人口的可行能力上,从而使精准扶贫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得到进一步彰显,更好地推动我国扶贫事业的发展,帮助和促进我国现行贫困标准下的贫困人口脱贫,进而使我国广大民众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关键词:可行能力;精准扶贫;脱贫问题;扶贫事业;贫困人口;理论预设随着“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扶贫工作已然进入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议程之中。

经过改革三十多年的努力,我国虽然成为全球首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贫困人口减半的国家,但是,我国仍有7 000多万人没有脱贫[1]。

因此,切实解决仍然存在的贫困问题成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

精准扶贫是当下我国为彻底解决贫困问题而提出的扶贫战略,将成为今后若干年扶贫工作的政策依据。

所谓精准扶贫,“就是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2]。

从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3 年11 月于湖南湘西考察提出“精准扶贫”的概念,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出台的关于精准扶贫的具体实施方案,再到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做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不难看出党和国家对扶贫工作的重视以及在“十三五”规划期间彻底解决贫困问题的决心。

与传统扶贫相比,精准扶贫更加强调通过精确、准确的扶贫方式,使扶贫政策和措施瞄准真正的贫困者,在精准识别贫困者的基础上对不同的贫困者做出分析和判断,以有针对性的措施对致贫原因不同的贫困者给予帮助。

这样不但能够改善以往我国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而且能够达到可持续脱贫的目标。

精准扶贫作为扶贫理念的确对创新我国扶贫方式有着重要意义,其作为一种扶贫政策更能使我国扶贫工作的发展更进一步。

但是,不管是作为思想理念还是现实方法,都应该具有一定的理论支撑,也就是政治哲学基础,从而使其既具有理论指导的意义,又兼有现实可行性。

因此,有必要对精准扶贫内涵和政治哲学基础做一个简要的梳理,使精准扶贫在被广大政策执行者的理性理解基础上得以灵活运用。

一、精准扶贫的理论预设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精准识别和精准扶持,这就意味着精准扶贫首先要对贫困的定义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也就是说,精准扶贫的对象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贫困者,而非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收入低下者。

从精准扶贫的扶贫理念来看,精准扶贫是根据致贫原因的不同将贫困者划分为因病致贫、因教育致贫或因地域发展不平衡致贫等类型,从而展开“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移民搬迁、生态补偿、低保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扶持”[3]等扶贫方式来消除贫困。

由此可知,精准扶贫的基本理论预设是以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可行能力为目的的。

所谓可行能力,是一种预存能力,即能够自由从事创造性活动的能力。

人们一旦拥有了这种能力,就能够从根本上消除贫困和落后的根源,实行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从一定意义上讲,贫困说到底是可行能力的贫困,提升可行能力就是消除落后和贫困。

“与基于效用或资源的思考不同,可行能力方法通过对一个人做他有理由珍视的事情的可行能力来评价其优势”[4]。

如果以提升可行能力作为扶贫的理论预设,那么,政策和制度的优劣评价就是以能否提升人们的可行能力来进行的,而不是通常人们所钟情的财富和效率。

以提升可行能力作为扶贫脱贫的评价标准,也是20 世纪晚期以来世界扶贫理论的重要进展,许多理论家对此都有过精辟的阐述和论证,罗尔斯和阿马蒂亚·森等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罗尔斯认为,个人的处境不能简单地以收入来衡量,应该按照个人享有的、追求每个人各自目标的机会来看待个人的处境,他认为衡量一个人的处境应该以他享有的“基本物品”作为判断标准,基本物品是帮助一个人实现其目标的通用性手段,包括“权利、自由权和机会、收入和财富,以及自尊的社会基础”[5]6。

在罗尔斯看来,个人拥有基本物品的多少决定他的处境如何,也就是说应以一个全面的指标作为衡量个人境况的标准,而非简单地以收入或者个人财富作为唯一判断标准。

从罗尔斯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他认为贫困不是单纯地受经济条件的影响,社会条件、政治制度、个人能力等因素都会造成个人生活前景的不同,这也是社会中会出现贫困的原因所在。

同时,阿玛蒂亚·森也与罗尔斯持有相同的观点,他也认为贫困不仅仅是由于经济收入低下所致,在他看来,“有很好的理由把贫困看作是对基本的可行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

对基本可行能力的剥夺可以表现为过早死亡、严重的营养不良(特别是儿童营养不足)、长期流行疾病、大量的文盲以及其他一些失败”[6]15。

由此可见,阿玛蒂亚·森所认为的人类贫困现象不仅仅是经济贫困,其主要应表现为他所指的可行能力的贫困,“即一个人所拥有的、享受自己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能力[6]85。

不管是罗尔斯提出的“基本物品”还是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的观点,都能够使我们认识到贫困的表现是存在多种形式的,单纯的将贫困归结为收入低下是一种不合理的认识,在进行扶贫工作时更会造成本末倒置。

因此,精准扶贫的出发点就是要认清贫困者致贫的根本原因所在,进而对贫困者有针对性地帮扶。

这样的扶贫才是有效的扶贫,才会帮助贫困者彻底走出贫困的近况,而不会出现以往扶贫工作中遇到的贫困者接受扶助后又“返贫”的现象。

因为精准扶贫所倡导的扶贫方式中蕴含的理念就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简单地说,就是不能简单地给予贫困者物质或金钱,应该针对贫困者所欠缺的“可行能力”对其进行帮扶,使贫困者能够自己走出贫困的牢笼。

按照精准扶贫的预设理论所展开的扶贫,重点就是不能够将关注点仅仅局限于收入低下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意识到,阿玛蒂亚·森在其理论中同时强调“贫困就是收入低下的观点并不是一个愚蠢的观点,因为收入———在恰当的定义下———对于什么是我们能做的事有极其重大的影响。

收入不足常常是导致被我们惯常与贫困联系在一起的那些剥夺———包括饥饿与饥荒———的一个主要原因。

研究贫困问题时,有极好的理由用可以得到的任何关于收入分配———特别是低水平实际收入———的信息作为起点”[6]60。

可见,在阿玛蒂亚·森看来,收入在很大的程度上决定一个人是否会陷入贫困,而且收入也决定着个人在社会中享有的机会与权利等其他因素。

例如,收入越高,就越能更好地利用社会上的资源,如教育、医疗等。

所以,我们在进行精准扶贫工作时,应该注意到收入不足仍然是导致贫困的最直接原因,也是当下我国贫困所呈现出的最主要表现。

但是,如果将收入低下既作为判断贫困的起点,又将其视为导致贫困者致贫的唯一原因,其结果往往是造成扶贫以简单的物质或者金钱补助的方式进行,不但达不到帮助贫困者彻底脱贫,而且造成部分受助者在一段时间后又“返贫”的现象发生。

精准扶贫正是在认清这个事实的基础上提出的,按照精准扶贫所展开的扶贫方式,收入低下只是作为判断贫困的起点,即识别贫困的基础,而非判断贫困的终点。

由此,不难看出,精准扶贫是在这些预设理论的影响下转变了定义贫困的角度,将以往定义贫困的标准只作为扶贫的切入点,在此基础上对贫困者致贫的原因加以深入分析。

而且,这些预设理论使我们认识到贫困在当下社会的表现有多种形式,导致贫困的原因也复杂多样,因此,不能简单地将贫困定义为经济或收入贫困,扶贫方式更不能简单地以物质和金钱的扶持作为主要手段,最重要的是针对不同贫困者的致贫原因展开精准扶持。

不仅如此,在这些预设理论的基础上,精准扶贫形成了自己的扶贫理念和扶贫模式。

首先,精准扶贫强调精准识别,即在判断“扶持谁”的时候不再简单地以收入低下这个笼统的概念作为标准,而是对每一个贫困者进行深入的分析,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

其次,精准扶贫强调精准扶持,即“怎么扶”的问题。

为此,习近平在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中强调,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需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

“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3]。

最后,精准扶贫还强调落实“谁来扶”,即形成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3]。

总之,精准扶贫的预设理论一方面帮助我们重新认识了贫困;另一方面,使我们更新了我国的扶贫理念和扶贫方式,对解决我国的贫困人口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精准扶贫的理论逻辑精准扶贫作为一种全新的扶贫方式在我国展开,对于我国的扶贫事业来说,的确是一种较大的进步。

因为根据精准扶贫的理论预设所展开的扶贫,能够为当下贫困者带来的不仅仅是“物质的丰富,也包括在民主和法律制度下得到的受教育机会和参与公民社会的能力”[7]4。

这也说明精准扶贫已经不仅仅将扶贫视作社会基于对贫困者的同情所采取的一种简单的帮扶行动,而是将扶贫当作一种矫正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平的手段。

按照精准扶贫的理论预设所涉及的贫困不仅仅是贫困者收入的贫困,还包括机会以及权利的贫困。

在一个社会共同体内,个人权利以及机会的贫困就意味着他能够分配到的社会资源相对较少,这也是导致社会出现不平等的重要原因。

正如阿马蒂亚·森所言,“由于极端贫困而造成的经济不自由,会使一个人在其他形式的自由受到侵犯时成为一个弱小的牺牲品。

经济不自由可以助长社会不自由,正如社会或政治不自由也会助长经济不自由一样”[6]6,其所指的极端贫困就是他所说过的权利的贫困。

而扶贫的展开就是对这种由贫困所引发的不平等所做的补救,也就是说,精准扶贫的理论逻辑就将贫困问题视为社会中分配的不平等,而正义的平等或者如威尔弗莱德·亨氏所言的“被证明的不平等”必须是对社会弱者进行补偿,这也是精准扶贫的目的所在,即矫正社会不平等。

就像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的第二条正义原则所阐释的,“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例如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只有在其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时,它们才是正义的”[5]12。

可以看出的是,罗尔斯认为正义或平等的社会应该是当出现分配不平等问题时,至少应该给社会中最少的受益者带来补偿,而其所指的社会最少受益者就是当今社会中的贫困者,也即那些缺乏“可行能力”或是缺少“基本物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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