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生效问题案例分析【论文】
电子商务合同法论文范例鉴赏(共5篇)

电子商务合同法论文范例鉴赏(共5篇)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第1篇:电子商务背景下合同法面临的挑战一、电子合同的概述(一)电子合同的定义电子商务贸易活动的蓬勃发展,也促进了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更新。
电子商务与传统的贸易活动不同,其自身的独特性也为我国合同法的制定构成了挑战。
就电子商务法应当属于何种部门法的问题,学术界的观点也各部相同。
李世石认为应当将其纳入到商法的分支中;学者田文英则认为应当将其归属于经济法的分之下。
笔者认为,从广义的层面来说,电子商务法指的是与电子商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总和;从狭义的层面来说,则指电子商务活动中每个环节的相关法律。
而无论是何种分类方法,都未影响到其对我国传统法律体系产生的冲击,不仅包括经济法,还包括行政法等部分发。
除了实体法需要加强规范之外,程序法也需要不断完善。
(二)电子合同引发的问题实践当中,电子商务活动主要经历了三个过程:首先需要发出邀约,寻找客户交谈;其次需要订立合同;最后支付合同价款。
由此可见,从本质上来说,传统的贸易活动与电子商务贸易相同,只是两者运营环境、方式有所差异。
因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合同签订的方式、环境都发生的改变,也就是说我国的合同法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1.合同訂立过程关于当事人的要约以及承诺的问题,与传统合同确认方式不同电子合同主要通过计算机自动化办公来处理,这样的确认方式能否反映出双方当事人内心真挚的意思表示,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同时因为计算机整个操作流程很迅速,所以要想社会要约也很困难。
面对这样的情况,合同法需要加强对合同成立方式的规范。
2.合同的形式电子贸易活动无书面合同,双方都是通过计算机来完成整个交易流程。
双方之间以计算机中储存的电子凭证为合同证据,而电子凭证是否与纸质凭证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每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也有所差异。
电子商务法律案例分析

电子商务法律案例分析电子商务法律案例分析正文:一、引言电子商务在当代社会中日益发展壮大,各类电商平台纷纷涌现。
然而,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都带来了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通过对电子商务领域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旨在廓清相关法律问题,并为相关参与者提供法律指导。
二、合同法与电子商务1.电子商务合同的有效性问题在电子商务中,合同的有效性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电子合同的成立、签署和生效方式与传统纸质合同有所不同,需要依赖技术手段来实现。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质疑。
例如,在双方约定的身份认证机制不可靠的情况下,电子商务合同的真实性可能受到质疑。
2.违约责任与故意欺诈在电子商务中,违约责任和故意欺诈的问题也是常见的。
电商平台和卖家之间的违约责任纠纷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时有发生。
此外,一些不良商家可能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进行故意欺诈,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1.商标侵权的争议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商标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
一些商家可能通过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的方式进行销售,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权益。
此外,一些商家也存在滥用商标的行为,导致市场上充斥着低劣的商标商品。
2.版权保护与盗版问题在电子商务领域,版权保护和盗版问题也备受关注。
一些电商平台上存在大量盗版图书、音乐和电影等侵权行为,损害了原权利人的利益。
此外,一些不法商家也利用互联网销售盗版商品,给正版市场带来了严重冲击。
四、数据隐私与电子商务1.用户数据隐私保护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被广泛采集和使用。
然而,一些电商平台在使用用户数据时存在滥用的问题。
例如,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披露用户个人信息给第三方,或者将用户数据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
2.网络安全与电子商务在电子商务领域,网络安全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电商平台及交易双方需要采取有效的网络安全措施,防范黑客攻击、数据泄露和网络诈骗等风险。
论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删减范文

论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论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引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给商业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其中电子商务合同作为电子商务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其法律效力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探讨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并分析其在实际应用中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概述电子商务合同即以电子形式进行、表达双方意愿、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电子商务合同具有与传统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成立需要达成意思表示,即当offer和acceptance两方意愿一致并表达到达时,合同即成立。
对于电子商务合同来说,offer和acceptance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网站等方式进行,只要满足法律要求即可成立合同。
2. 合同证据电子商务合同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合同的证据,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经过法定保护、保密措施以及符合其他法律要求的电子数据,具备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合同的证据使用。
3. 合同解释及纠纷处理对于电子商务合同的解释和纠纷处理,同样适用于传统纸质合同的法律原则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内容和交易习惯,解释合同条款。
电子商务合同争议的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进行,以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电子商务合同的问题和挑战虽然电子商务合同在法律上具有与传统合同相同的效力,但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1. 合同认证与保全电子商务合同的认证和保全一直是争议的焦点。
一个合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可能需要通过认证和保全来确保,以避免虚假和篡改等风险。
目前,电子签名、时间戳、数字证书等技术手段被广泛应用于电子商务合同的认证和保全,但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2. 不确定性和风险电子商务合同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2023范文免修改)

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电子商务的兴起已经成为了商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合作和交易,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相关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1. 合意合意是任何一份合同的基础,电子商务合同也不例外。
当一方通过电子方式发送出合同邀约并被另一方接受时,合同即被视为成立。
在电子商务中,合同的合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网站表单、应用程序接口等方式进行表达和确认。
2. 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合同中,电子签名起着重要的作用。
电子签名是指以电子方式表达的、对电子数据进行身份确认和签署意图的数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电子签名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通过使用安全的电子签名技术,可以确保电子商务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合同要素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纸质合同相比,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别。
电子商务合同包含的要素通常包括合同主体、合同目的、合同履行方式、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等。
在电子商务中,这些要素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进行记录和保存。
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1. 合同履行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与传统合同的生效原则基本一致。
合同一旦成立,各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在电子商务中,合同的履行完全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例如通过电子支付、电子物流等方式满足合同履行的要求。
2. 数据完整性和保全性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还需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全性。
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合同相关的数据需要进行合理的保存和备份,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查证和证明。
同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确保合同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对于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着具体的规定。
同时,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可能出现争议时,各方应根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如调解、仲裁或诉讼。
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生效问题案例分析范文参考分析

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生效问题案例分析范文参考分析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生效问题案例分析范本1. 引言电子商务合同是指通过电子方式进行订立和履行的合同,其涉及的成立和生效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本文将环绕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问题展开分析,探讨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
2. 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要素2.1 合意要素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当事人的合意表达依赖于电子信息技术工具,如网页、确认等。
本节将重点讨论电子商务合同中的合意要素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2.2 客体要素电子商务合同的客体要素涉及商品、服务等具体内容,需要明确约定合同中涉及的产品、数量、价格等事项。
本节将详细介绍电子商务合同中的客体要素,并分析相关法律规定。
3. 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问题3.1 加密技术与电子签名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问题中,加密技术和电子签名是关键内容。
本节将探讨加密技术和电子签名的作用和法律效力,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3.2 合同交付和接收确认电子商务合同的交付和接收确认是生效的重要环节。
本节将详细介绍合同交付和接收确认的方式,以及其在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法律效果。
4. 电子商务合同争议解决机制4.1 仲裁电子商务合同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是仲裁,其可以提供相对独立、高效的解决机制。
本节将介绍仲裁在电子商务合同中的应用和相关规定。
4.2 诉讼诉讼是解决电子商务合同争议的另一种方式,其具有一定的适合性和法律效力。
本节将讨论电子商务合同争议诉讼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案例。
5. 案例分析5.1 A公司与B公司电子商务合同成立争议案例分析本节将以A公司与B公司电子商务合同成立争议为例,详细分析双方的主张和相关法律规定,并探讨最终的解决方案。
5.2 C公司与D公司电子商务合同生效争议案例分析本节将以C公司与D公司电子商务合同生效争议为例,分析双方关于加密技术和电子签名的争议,并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读和评述。
6. 结论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问题涉及许多具体的细节和法律规定,需要当事人和相关机构充分意识到其特殊性和复杂性。
电商法律案件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在享受便捷购物体验的同时,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分析一起典型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5岁,某市居民。
被告:李四,男,30岁,某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9年6月,原告张三在被告李四经营的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手机。
双方在购买过程中,李四承诺该手机为全新正品,并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张三在收到手机后,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于是,张三联系李四要求退换货,但李四以各种理由拒绝。
张三认为,李四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网络购物合同,遂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李四退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争议焦点1.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网络购物合同关系?2. 被告李四是否构成违约?3. 原告张三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四、法院判决1. 关于合同关系的认定法院认为,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之间的网络购物行为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形成了有效的网络购物合同关系。
2. 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法院认为,被告李四在销售过程中承诺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但实际未能履行。
因此,被告李四的行为构成违约。
3. 关于原告张三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原告张三的诉讼请求成立,判决被告李四退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案例分析1. 网络购物合同的有效性本案中,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之间的网络购物合同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成立。
这表明,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2. 违约责任的承担本案中,被告李四未能履行承诺,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李四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3.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本案的判决结果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生效问题案例分析【论文】

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生效问题案例分析【论文】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生效问题案例分析引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为商业交易带来了许多便利。
然而,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通过分析一个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生效问题的案例,探讨其中潜在的法律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案例背景小明是一家电商平台上的卖家,在平台上销售商品,与消费者签订电子商务合同。
近期,他与一位消费者小王达成了一份合同,但随后发生了纠纷。
小明声称合同已经成立生效,而小王则认为合同并未生效。
这一纠纷引发了关于电子商务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讨论。
案例分析合同成立的要素根据电子商务合同的一般原则,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素:1. 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明确表示其意愿,并达成一致。
在电子商务中,可以通过“同意”等方式来表达意愿。
2. 合同内容的确定:合同必须明确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描述、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方式等。
3. 合同形式的符合: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要符合电子签名等法律要求,以确保其有效性。
案例中的问题在本案例中,小明声称合同已经成立生效,但小王却对此表示怀疑。
案例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1. 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虽然小明在平台上了“同意”按钮,但小王声称他并未“确认购买”。
此时需要查明平台是否有记录,以确定双方是否达成一致。
2. 合同内容的确定:若小明和小王对合同的具体内容存在争议,可能需要查看平台的交易记录、商品描述等证据来确定合同内容。
3. 合同形式的符合:电子商务合同需要符合电子签名法律要求,以确保其有效性。
如果平台的电子签名系统存在漏洞或被破坏,合同的有效性可能受到质疑。
解决方法针对以上问题,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法:1. 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通过查阅平台的交易记录和用户行为记录等证据,来判断双方是否达成一致。
2. 合同内容的确定:通过平台上的商品描述、交易记录等证据,结合双方的陈述,来确定合同的具体内容。
电子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案例

电子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案例一、成立案例:网购达人小明的新鞋之旅。
小明是个超级网购迷。
有一天,他在一个超酷的运动鞋网上商店看中了一双限量版的运动鞋。
这个商店的购物流程是这样的:小明把鞋子加入购物车,然后填写了收货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接着点击了“提交订单”按钮。
就像两个人面对面做买卖,一方拿出东西说“我这有好货,你要吗?”另一方说“要,给我来一个”,只不过在电子世界里,是通过网站的操作来完成这个对话的。
二、生效案例:爱摄影的小花与摄影课程。
小花是个摄影爱好者,她在网上看到一个著名摄影师开设的摄影课程的推广。
这个课程的宣传页面上详细写着课程内容、授课时间、价格以及一些特殊的条款,比如说如果因为摄影师生病等不可抗因素可能会调整课程时间等。
小花心动了,她仔细阅读了所有内容后,点击了“立即购买”按钮,并且成功支付了课程费用。
在她支付成功的那一刻,这份电子合同就生效了。
你看啊,小花已经接受了课程的所有条件,并且通过支付费用表示她是真心要上这个课的。
这就好比你去参加一个比赛,你不仅报名(相当于成立合同),还交了报名费(相当于生效的一个重要标志),那这个事儿就板上钉钉了。
而且这个摄影课程的提供方也收到了钱,双方都对合同的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开始有了实质性的行动(小花付钱,对方收钱),所以这份电子合同就生效啦。
三、履行案例:大忙人李老板的办公用品采购。
李老板经营着一家小公司。
公司的办公用品快用完了,他就在一个办公用品电商平台上下单采购了一批办公用品,包括纸张、墨盒、笔之类的东西。
电子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过程就和前面的案例类似,他下单并付款后,合同就生效了。
从电商平台的角度来说,他们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李老板所订购的办公用品并且按时送到了指定地点,这就是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而李老板呢,检查无误后签收,也是在履行自己接受货物的义务。
就像两个人说好的事情,一方按照说好的做了,另一方也接受了,这就是电子合同履行得顺顺利利的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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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生效问题案例分析摘要: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 实践中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时点问题和履约问题出现越来越多的争议与纠纷, 如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均衡促进电商平台发展是法律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以“网购订单删除案”为切入点, 对电商合同的成立时点问题进行研究, 在总结基本案情和裁判要旨的基础上, 对格式条款的订入问题和格式条款能否改变合同成立时点问题结合法学理论进一步探讨, 针对电子商务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电子商务合同; 要约; 承诺; 格式条款;1 引言现如今, 随着电子商务平台和交易的发展, 电子商务合同在实践中也出现越来越多的争议与纠纷, 消费为生产创造动力, 如果不及时解决此问题, 不仅会引起消费者的强烈不满, 还会影响电商市场的发展。
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立法和司法应当对其中的问题及时回应。
本文选取实践中出现较多纠纷的电商合同成立时点的问题进行探讨, 以下首先通过典型案例了解其中的争议点, 再针对具体法律问题展开分析。
2 典型案例2.1 案情概要消费者夏伟因看到亚马逊公司在网站上举办名表新品打折促销活动, 就此参加了活动并领取了三张面额为五百元的现金优惠券, 后购买了三块手表。
亚马逊网站当时在展示这三块手表时并没有显示其具体的库存情况, 亚马逊网站要求供货商对本次促销的手表按库存的120%进行备货或是在供货商承诺供货但实际无库存的情况下, 也允许消费者下单。
亚马逊公司给消费者呈现出的“格式条款”上规定:如果通过本网站订购商品, 即您的订单已经成为要约, 但只有我们发出送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您时, 才表示对您合同申请的批准与成立。
后经亚马逊公司向供货商核实后发现三款手表已无货供应, 因此亚马逊公司单方操作, 在系统里直接取消了夏伟的采购订单。
夏伟将亚马逊公司诉至法院, 要求亚马逊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他认为双方合同已经成立, 亚马逊公司并没有依据当时双方形成的合致来执行卖方的承诺, 属于违约行为。
但亚马逊辩称, 依据网站上注明的“格式条款”, 消费者下单后, 只有公司向消费者发出送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消费者时, 合同才成立, 下单行为只是要约, 并不代表公司已经做出承诺, 故双方之间的合同并没有成立。
2.2 判决要旨法院认为, 首先, 虽然亚马逊公司在网站上载明了“使用条件”的格式条款, 但是亚马逊公司没有将此格式条款以显而易见的形式呈现给消费者并使消费者清楚地知道该格式条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因此, 亚马逊公司所制定的“使用条件”中的相关条款视为未订入合同, 即“使用条件”并没有对消费者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其次,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双方是否形成合致是要看双方是否根据要约和承诺完成了交易行为。
亚马逊公司将待售商品的具体信息内容公布在网站, 该行为符合要约的特性。
而夏伟又因看到网站上显示有库存或允许购买, 才将相关商品加入购物车并下单, 应视为夏伟已经进行了承诺。
因此应当认定亚马逊公司与夏伟之间已经形成合致。
综上, 法院判决, 亚马逊公司应当向夏伟交付其订购的3块手表, 夏伟在收货时应将剩余货款支付给亚马逊公司。
综上, 法院判决亚马逊公司继续履行与夏伟的买卖合同, 向夏伟交付手表。
2.3 案例评析电子商务合同本质上也是《合同法》中调整的合同, 但相对于普通的民商事合同来说, 因为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 使得交易线上化, 交易双方不再采用面对面的磋商方式订立合同, 网络的发展使得合同的订立过程变得智能化、自动化, 有些交易环节并没有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直接参与, 而是通过相应程序来进行。
因此, 电子商务合同在便利交易的同时, 在意思表示的判定和解释上产生了比普通民商事合同更复杂的问题。
此外, 虽然电商平台和消费者在民法上是平等的缔约主体, 但双方实力相差悬殊, 对于消费者而言, 信息不对称和自我保护能力差等问题突出, 如何在电子商务交易中通过合同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夏伟诉亚马逊公司擅自删除订单”案的判决看出, 该案的主要争议点在于:亚马逊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是否对夏伟形成了法律约束力。
因此, 本文将主要围绕两个问题进行探讨:第一, 电商平台提供的格式条款在形式和程序上需要受什么规则约束;第二, 进一步思考, 假设本案中的格式条款订入了合同, 那格式条款的内容本身是否会因为更改了《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则而产生效力瑕疵?以下将具体展开分析。
3 格式条款的订入从亚马逊公司制定的格式条款的形式来看其“格式条款”用较小且色度较暗的字体显示在网页下方, 说明是存在的但并没有以明显的提示方式来告知消费者, 对此法律应该如何规范呢?以下将从我国的实体法出发分析目前的规定, 再结合案例中法官的判决进行探讨, 最后进行总结。
3.1 我国《合同法》上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按照对方的要求, 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该条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提供方负有提请注意义务和说明义务。
具体来讲, 司法解释中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内容, 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 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合理提示义务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但《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并没有对违反提请注意义务和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做出规定。
此后,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进行了补充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 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 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该条司法解释认为如果格式条款提供方没有尽提请注意和说明义务, 则对方当事人有权主张撤销该格式条款。
撤销权的行使遵循《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受一年除斥期间的限制, 即如果一年内未行使该撤销权, 则该权利灭失, 格式条款效力无瑕疵。
3.2 法官判决的可取之处本案中, “使用条件”是在亚马逊网站页面最下端以链接按钮的形式公布, 字体较小;消费者将选购物品点击“加入购物车”, 在填写送货地址、付款方式等相关信息后, 网站进入检查订单页面, 该页面对送货地址、付款方式及礼品卡、货品名称、送货方式、订单价格、发票开具等处用加粗字体的形式提示显示, 以正常字体显示“当您选择了我们的商品和服务, 即表示您已经接受了亚马逊的隐私声明和使用条件”, 此处“使用条件”并非链接按钮, 屏幕下方以色度较暗字体显示“您点击订单确认按钮之后, 我们将向您发送一封电子邮件, 通知您商品已发货之后, 我们和您之间的订购合同才成立”。
页面最下部有小字显示“使用条件”“隐私声明”链接。
消费者需将上述信息核对无误点击“订单确认”提交订单。
亚马逊是否以“合理的方式”尽到了提请注意和说明义务呢?首先, 使用条件变更了合同订立的一般规则和程序, 规定只有当亚马逊公司发出订单确认通知后合同才成立, 这就使得亚马逊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时段延后, 在消费者下单后亚马逊确认订单前, 消费者只能通过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保护自己的权益, 亚马逊网站对合同是否成立掌握更多主动权和优势地位, 使用条款属于“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内容”。
其次, 使用条件并未以较大、较明显的字体标出, 只是在下方使用了较暗的字体, 而且也并未设置链接按钮, 很明显并没有尽到合理的提请注意义务, 后面的说明义务更无从谈起。
因此, 亚马逊违反了《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项下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 似乎应当认定夏伟对相关格式条款享有撤销权, 但法官最后直接判定了格式条款并未订入合同, 夏伟不受使用条件的约束, 这样是否合理呢?回归合同法的基本法理, 根据合同的一般订立规则, 合同的订立需要完成要约和承诺才能达成双方的合致, 最后合同成立, 但是在格式条款的订立过程中, 格式条款提供方在网站上载明格式条款即为要约, 如果没有尽到提请对方当事人注意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就很难注意到格式条款的存在, 也就无法就此作出相应承诺, 合同双方当事人并未就格式条款达成合致, 格式条款当然没有订入合同。
与格式条款可撤销不同的是, 格式条款未订入合同是自始就未订入合同, 格式条款相对方主张权利并不受除斥期间的约束, 也更有利于保护格式条款相对方的权利, 比较法上(如德国、我国台湾地区) 也多是如此规定。
由上可知,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规定格式条款可撤销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 该法条有违合同法的基本法理, 不利于保护格式条款相对方的利益, 与规则原本的目的相违背。
本案中, 法官并未囿于司法解释的错误规定, 而是遵循合同法的一般原理作出判决, 值得肯定。
3.3 落实订入规则格式条款的设置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尤为常见, 电商平台未履行提请注意义务和说明义务已是常态。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减少错误规定对格式条款相对方造成的损害, 应当在适用司法解释时运用解释的方法尽可能架空《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落实订入规则, 由此推动电商平台更好地履行其提请注意义务和说明义务, 规范电商合同订立流程。
4 格式条款对合同成立时点的变更假设本案中亚马逊公司尽到了合理的提请注意义务和说明义务, 那么接下来还应当考量的是:是否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成立的一般规则?4.1 约定是否违法?《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 项规定了违法的合同无效。
其中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 》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中对“违法”的“法”进行了进一步解释, 即效力性强制规定。
《合同法》属于民法, 其规定多属于任意性的缺省规范, 关于合同成立的一般规则自然不会被归入效力性强制规定之列, 故格式条款对合同成立的时点进行变更不属于第五十二条第(五) 项的违法无效。
4.2 格式条款本身的效力如何?除了《合同法》上的一般规定, 对于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 《合同法》第四十条还做出了特殊规定, 认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该条款无效。
那变更合同成立时点的格式条款是否属于前述情形呢?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 更多的是法价值判断的问题。
按照传统的合同法规定来判断合同成立的时点, 应当是电商平台在网站上展示商品为要约, 消费者下单后为承诺, 之后的交付货款和发货行为均是合同的履行。
但电商合同中一般会通过格式条款将合同成立的时点设置为电商平台发送订单确认信息时, 延后了合同成立生效的时点。
这种设置的弊端显而易见, 那就是延后合同成立生效时点, 电商平台就会更晚一些受到合同的约束, 有反悔的机会做更多自由安排, 消费者很容易陷入较为被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