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关于存货损失的财税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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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存货购入过程中发生短缺毁损时如何记账

会计实务:存货购入过程中发生短缺毁损时如何记账

存货购入过程中发生短缺毁损时如何记账
问:存货购入过程中发生短缺毁损时如何记账?
答:购入存货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短缺和毁损,应根据造成短缺毁损的原因,分别处理。

属于定额内的合理损耗,应计入材料的实际成本,视同提高入库材料的单位成本;属于供货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如货款尚未承付,应按短缺的数量和发票的单价计算拒付金额,填写拒付理由书,向银行办理拒付手续,然后按实际承付的数量和金额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如已支付货款,应向供货单位索赔,冲减采购成本,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贷记“物资采购”账户;
属于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应按采购成本,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记“物资采购”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再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其中,经批准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超定额损耗,应借记“物资采购”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
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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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固定资产、存货损失的财税处理

会计实务:固定资产、存货损失的财税处理

固定资产、存货损失的财税处理一、固定资产、存货损失的税务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文)规定:1.对企业盘亏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盘亏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对企业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对企业被盗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被盗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固定资产、存货损失的会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的账面价值是存货成本扣减累计跌价准备后的金额。

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毁损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存货处置收入-存货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存货处置收入-(存货成本-累计跌价准备)-相关税费《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毁损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税费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小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盘亏账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盘亏账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盘亏账务处理一、存货盘亏的成本及影响1. 存货盘亏的成本包括:盘亏损失、处理费用、破损和损坏的存货等。

2. 存货盘亏会对企业的成本、利润和税务申报产生影响,因此需要正确处理盘亏账务。

二、存货盘亏的确认与计量1. 确认存货盘亏的情况需进行实地盘点,确认实际存货数量和账面数量的差异。

2. 盘亏数量确定后,需进行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三、存货盘亏的会计处理方法1. 对于一般小企业来说,存货盘亏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损益直接处理法:直接将盘亏损失计入损益,影响当期利润。

(2)计提跌价准备法:将盘亏损失计提为跌价准备,影响当期利润和存货净值。

(3)计提坏账准备法:将盘亏损失计提为坏账准备,主要适用于易腐烂、易变质的存货。

(4)调整存货成本法:调整存货账面成本,将盘亏损失计入存货成本中。

2. 针对不同情况,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存货盘亏会计处理方法,但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存货盘亏的税务处理1. 存货盘亏会对企业的所得税申报产生影响,需合理处理税务问题。

2. 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企业在处理存货盘亏时,需按照税务法规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避免税务风险。

3. 对于存货盘亏可能导致的减少利润、影响所得税计提等问题,企业应交流专业税务师提供相关建议,保证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五、存货盘亏预防与控制1. 企业应加强存货管理,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货盘亏问题。

2.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存货管理的重视程度,减少盘亏的发生。

3. 对易腐烂、易变质的存货,企业应加强保管和管理,定期检查存货的质量和数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六、结语存货盘亏作为企业日常经营中常见的问题,对企业的成本、利润和税务申报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应加强存货管理,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合理处理存货盘亏的会计和税务问题,预防和控制存货盘亏的发生,保障企业的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自然灾害造成库存商品损失的会计账务处理

自然灾害造成库存商品损失的会计账务处理

自然灾害造成库存商品损失的会计账务处理遭受暴雨侵害,有很多企业的库存商品都被淹没。

那么这部分受灾的库存商品,其资产损失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这些库存商品的进项税额又是否需要转出呢?01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失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02仓库因暴雨被大水淹没致使存货报废。

这部分受灾存货的资产损失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受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的净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

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相关资料有:(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2)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4)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文件依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七条03自然灾害造成商品损失的会计处理该怎么做?(1)发生损失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自然灾害损失贷:库存商品(2)损失的物资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借:其他应收款贷:待处理财产损溢—自然灾害损失(3)按照扣除相关的保险赔付后的净损失转销借:营业外支出贷:待处理财产损溢—自然灾害损失自然灾害造成商品损失,进项税额税额是准予在抵扣的,无需做转出处理。

存货损失会计处理

存货损失会计处理

存货损失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

以上条例及实施细则(简称税法)所称的非正常损失强调了自然灾害这一不可抗力发生的客观事实和管理不善这一主观因素。

如果因过期失效、水份蒸发、收发计量差错造成的损失以及因市场原因导致存货减值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与正常损失相对应,正常损失中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非正常损失中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应当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成本一并处理。

会计所称的非常损失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强调的是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这一不可抗力客观事实造成的损失,不包括税法所说的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主观原因形成的损失。

非常损失与一般经营损失相对应,一般经营损失计入管理费用,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存货短缺与毁损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案例分析案例1:某工业企业库存材料盘亏损失10公斤,实际单位成本每公斤1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元。

1、发现库存材料短缺时,将材料盘点报告单中盘亏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000贷:原材料10002、查明原因,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盘亏的不同原因和不同处理结果作出进一步的会计处理。

(1)若盘亏的10公斤原材料是由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合理损耗,经批准后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1000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000(2)若盘亏的10公斤原材料是由于过失人造成的,应由过失人赔偿。

存货非正常损失财税处理分析

存货非正常损失财税处理分析

存货非正常损失财税处理分析企业存货的损失分为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对于正常损失,损失涉及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于非正常损失,损失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予转出。

造成损失的因素直接关系到损失的性质,进而影响企业财税处理的正确性。

本文通过对税法条例中存货损失的判定标准进行分析,探讨正确的财税处理方法,进而使企业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减少税收风险。

一、存货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的概念区分存货正常损失是企业生产经营无法避免并且可以预估到的损失,如运输过程中的合理损耗、生产过程中在产品、产成品正常的废品率、因国家政策、市场因素导致存货减值的损失、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毁损等。

存货发生正常损失时,其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损失金额视情况计入成本或损益,对于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的合理损耗,相应提高合格品单位成本;国家政策、市场因素导致的存货减值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扣除变价收入、保险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存货正常损失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直接税前扣除。

非正常损失是指企业生产经营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营改增”后,非正常损失又增加了“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最解释为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等情形。

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时,损失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予转出,连同损失一起计入营业外支出,按照税法规定报税务机关审批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二、存货损失财税处理(一)存货正常损失的财税处理【案例1】某燃气公司灶具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城市天然气转换,致使库存的煤气灶具滞销,因这些灶具专为当地的人工煤气定制,没有其他销路,只能报废,煤气灶具成本80000元(含运输费),进项税额共计13180元,报废处理后,取得收入8000元。

【老会计经验】企业存货损失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老会计经验】企业存货损失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老会计经验】企业存货损失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会计准则存货》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时常发生存货损失的情况,在各种情况下又将如何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呢,下面就这个问题我们举例说明如下:一、原材料损失的处理1、0x20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的途中损耗及入库前的合理损耗的处理例题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数量100公斤,不含税单价100元,运输途中发生损耗1.5公斤,入库前挑选整理发生损耗0.5公斤,实际入库98公斤,款已付,原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17%.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原材料1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贷:银行存款 11700该记帐凭证后所附的入库单数量为98公斤。

登记原材料明细账时,数量98公斤,金额10000元,单价为102.04元/公斤。

应做如下税务处理:购进原材料时,途中及入库前发生的合理损耗计入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正常损耗部分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2、原材料入库后发生盘亏的处理例题2:一般纳税人盘亏原材料一批,价格为50 000元,经查明属于保管不善被盗造成的原材料损失40 000元,另外10 000元属于自然损耗。

原材料增值税税率为17%.应做如下会计处理(1)存货盘亏时,分录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0 000贷:原材料 50 000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6 8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 800(2)查明原因后做如下分录:借:管理费用财产盈亏 10 000营业外支出财产损失 46 800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6 800应做如下税务处理:增值税方面,经查明原因后,自然损耗部分进项税允许扣,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损失,其进项税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存货盘盈盘亏或毁损的会计处理

存货盘盈盘亏或毁损的会计处理

存货盘盈盘亏或毁损的会计处理
(一)盘盈存货
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确定,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

存货盘盈时,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处理的异同
相同点: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不同点:结转损益类科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企业会计准则下,通过“管理费用”核算。

(二)小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按照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三)盘亏存货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管理费用,但属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非常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关于存货,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处理的异同
1.盘盈时影响的损益类科目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下,冲减“管理费用”科目。

2.生产制造用固定资产日常修理维护领用时计入不同的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计入“制造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下,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3.减值计提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下需要计提。

4.科目选择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结转材料等成本通过“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下,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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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存货损失的财税处理方式
在对存货损失的处理上,会计制度规定:由于预见存货可能遭受损失或不合市价,出于会计上的“谨慎性”,企业在期末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税法上不予认可;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对于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会计上分两种情况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即自然灾害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

一、存货损失的税收处理
1、增值税方面
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

2、所得税方面
对于因“管理不善”记入“管理费用”和因“自然灾害”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果具备第13号令中规定认定的证据,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当期税前扣除。

二、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
某内资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06年不包括以下经济业务的情况下的会计利润为200万元,应交增值税金已足额上交,其它会计资料反映情况如下:
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万元;因仓库保管员王某放松责任心,导致仓库原材料被盗,经盘查,材料账面价值为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费4650元);意外火灾造成库存产品全部烧毁,该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金额40万元。

已知全年总计耗用存货金额500万元,全年生产成本金额800万元;12月份盘亏一批8月份购入的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盘亏金额为9万元,查明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以上材料进项税税率为17%,不考虑其他税费和纳税调整。

根据上述材料,该企业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存货跌价准备只影响计税所得额,即调赠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并不影响会计利润额,故不必作调账分录;
2.被盗材料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7%)×7%=8059.5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58059.50
贷:原材料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59.50
2006年12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由王某赔偿2万元,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
借:管理费用38059.50
其他应收款———王某2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8059.50
3.被毁产成品的进项税转出额=(产成品的损失金额×全年耗用存货金额÷全年生产成本金额)×适用税率=(40×500÷800)×17%=
4.25万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442500
贷:产成品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2500
2006年12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
借:营业外支出442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442500
4.盘亏入账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5300
贷:原材料9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5300
根据第13号令,定额内合理损耗,属正常损失,不必报经税务机关审批,直接在当年所得税前扣除,
借:管理费用———定额损耗1053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05300
根据上述业务,该企业应交增值税=8059.50+42500+15300=65859.50元,应税所得额=2000000+150000-38059.50-442500-105300=1564140.50元,应交所得税=1564140.50×33%=516166.37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以上非正常损失当年未报税务机关批准,则不允许在当年及以后年度抵扣;对于正常损耗,虽少了审批这一程序,但也要在证据确凿后才在当年扣除。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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