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 营改增,动了谁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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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两票制对行业的影响与应对

营改增两票制对行业的影响与应对

营改增两票制对行业的影响与应对1. 引言近年来,我国营业税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逐步取消营业税,实行增值税。

其中,营改增两票制是营业税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营改增两票制是指将增值税纳税人的发票和认证制度过渡到营改增后发票和认证制度的一种过渡措施。

在此下,营改增两票制对各行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围绕该主题展开讨论,分析营改增两票制对行业的影响,并提出应对策略。

2. 营改增两票制的影响2.1 减少税负营改增两票制的实施,将原来的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有利于减少企业的税负。

相比之前的营业税,增值税具有发票抵扣和进项税额扣除的机制,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经营的利润空间。

这对于各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2.2 增加税务合规要求营改增两票制的实施带来了更高的税务合规要求。

增值税纳税人需要严格遵守发票认证和报税申报的规定,否则将面临罚款和处罚。

这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可能带来一定的挑战。

2.3 影响企业经营模式营改增两票制会影响一些行业的经营模式。

以前只需要办理营业税的企业,在营改增后需要同时办理增值税发票和认证,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运营难度。

对于一些服务业企业来说,可能需要调整经营策略和模式,以适应新的税务环境。

3. 应对策略3.1 加强财税手续培训营改增两票制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税务合规要求,因此,企业需要加强财税手续的培训。

可以通过请税务专业人士进行内部培训,或者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提高企业员工对税务合规的理解和操作能力。

3.2 优化财务管理流程营改增两票制带来了更复杂的税务申报和发票认证流程,企业可以通过优化财务管理流程,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可以采用专业的财务软件,自动化处理发票认证和报税申报等流程,减少人工操作的错误和漏洞。

3.3 定期与税务部门沟通交流营改增两票制的实施涉及到税务政策的调整和解释,《增值税法》及相关法规的修改等。

为了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和避免出现问题,企业可以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沟通交流,确保企业的经营合规性。

“营改增”和“两票制”对我国医药行业的影响与建议

“营改增”和“两票制”对我国医药行业的影响与建议

“营改增”和“两票制”对我国医药行业的影响与建议作者:胡平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2018年第09期【摘要】在我国,过高的药品价格严重制约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为了改善民生,让我国医药企业得到更好发展,2016年4月,我国着手制定“两票制”相关政策,同年5月,我国全面实行“营改增”政策;2017年,国务院医改办等八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市的公立医院率先进行“两票制”改革,并鼓励其他地区实施。

这一系列政策对我国医药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即使在今天也具有讨论意义。

【关键词】“两票制”;“营改增”;医药行业【中图分类号】F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8)09-0021-020 引言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

“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的制度。

“营改增”和“两票制”的同步实施,给医药行业带来巨大影响,例如:终结了之前医药行业存在的灰色收入利润链;面对“营改增”和“两票制”很多制药企业无法做出科学的税务筹划,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实施“两票制”之后,过票行为会被终结,且“营改增”后制药企业将依法缴纳更多的增值税,之前“高开高走”的制药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税务负担。

1 “营改增”对医药行业的影响分析医药行业的药品销售具有以下特点:①公立医院通常使用政府招标的采购方式,销售价格很大程度上受招标价格影响;②医院医生具有处方权,而代理商具有药品进货终端渠道,这会对药品销量产生很大影响;③医院医生存在“吃回扣”“以药养医”的现象。

“过票行为”的产生是为了养活中间的“居间人”,也就是医药代理。

这些医药代理具有以下特点:①支付一定费用后,挂靠合法药品经营企业;②本身没有药品经营资质;③具有独家药品供给来源和经销渠道。

这些做法对我国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整个“过票行为”中,医药代理起纽带作用,它联结了制药企业、过票公司、医药公司。

营改增+两票制对医药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两票制对医药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两票制对医药企业的影响作者:亢俊峰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8年第04期摘要:近年来,“买药贵”成为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药品自药厂到医院需要历经多个环节,导致加价现象越来越严重。

“营改增”政策的落实,使“两票制”制度有效推进,本文将对营改增+两票制对医药企业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两票制;医药企业;影响分析根据国家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可知,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利润中营业税不能抵扣,而且营业税只能由市场主体或者是个体承担。

实施税法改革之后,增值税的制度发展下,企业中采购固定资产以及生产性产品,在获得增值税发票的情况则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一、医药行业特点医药行业通常分为医药经销企业及医药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常可分为7大类,6个子行业。

医药经销企业中医药流通环节通常包括三个,药品零售企业、医院门诊药房、药品批发环节,医院门诊药房在药品零售市场份额中占据了80%,实现了有效垄断。

医药行业作为全球经济的重要行业之一,被称为“永远的朝阳产业”,就目前来看医药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图:(一)高技术。

高技术作为医药企业特点之一,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技术研究范围逐渐扩大,为人类疾病的治疗发挥了重要作用,使我国医药产业呈现出新的变化。

生物技术的发展为我国医药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基于这种情况下医药行业税率调整为15%。

(二)高投人。

医药行业为改造GMP(药品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应注人大量生产资本。

总所周知,医药行业在研发新药过程中需要耗费时间相对较长,耗资过大,致使其难度逐渐提升,医药行业应对研发费用实施税务处理。

(三)高风险。

总而言之,对于医药企业而言新药研发到上市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通过合成提取、筛选、药理、毒理等试验,另外还需经历人体临床试验、放大试验等多个过程。

就目前来看,我国新药研发成功率相对较低,如:日本1/4000、115000,在药物试验中一旦呈现不良反应则应及时中止。

“营改增两票制”对医药行业影响与应对技巧

“营改增两票制”对医药行业影响与应对技巧

“营改增两票制”对医药行业影响与应对技巧营改增两票制对医药行业影响与应对技巧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推进,营改增两票制在2016年全面实施,对各行业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本文将重点关注“营改增两票制”对医药行业的影响,并探讨医药企业应对这一政策的技巧。

一、营改增两票制对医药行业的影响1. 税负增加:过去,医药行业采用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征收的方式,税负较低。

而实施营改增两票制后,医药企业需要缴纳更高比例的增值税,导致税负的增加。

2. 审计风险增加:营改增两票制提高了税务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加强了对医药企业的审计检查。

医药企业需要更加规范财务管理,及时、准确地提供税务相关的票据、报表和数据,以避免因为不合规而面临罚款和处罚。

3. 企业利润受损:税负的增加意味着医药企业利润减少。

此外,配套政策的调整也可能导致医药行业的部分利润来源减少,从而对企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医药企业应对“营改增两票制”的技巧1. 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确保会计准确无误,避免因为错误的财务数据而引发的纠纷。

建立健全税务管理流程,及时准确地履行申报义务,避免给企业带来额外的税务风险。

2. 合理运用优惠政策:营改增两票制并不意味着医药企业没有任何减税的机会。

企业可以充分了解和运用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减免政策,以减少税负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3. 拓宽销售渠道:通过与医院、零售药店等渠道的合作,提高销售量,增加企业的收入,以抵消税负增加带来的不利影响。

同时,加强对销售环节的控制,减少虚假票据和税务风险。

4. 优化产品结构:针对税负增加带来的影响,医药企业可以适应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开发更具增值税税负优惠的产品,以增加企业的盈利空间。

5. 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建立良好的与税务部门沟通与合作关系,及时了解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优化企业财务和税务管理,减少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营改增两票制”对医药行业产生了明显影响。

辩证看待两票制对医药供应链的影响

辩证看待两票制对医药供应链的影响

辩证看待两票制对医药供应链的影响【摘要】自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在医改试点省份推广两票制到2017年1月两票制国家方案《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推出,关于两票制的讨论甚嚣尘上,尤其是两票制和营改增双管齐下,药品供应链的各个节点为应对两票制做出了很多的尝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

本文旨在辩证分析两票制的影响,客观看待两票制的政策导向和现实阻碍。

为往后两票制在全国范围的落实提供参考。

【关键词】两票制;营改增;辩证;医改一、两票制的推出背景国务院常务会议在2016年深化医改重点中提出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

这一以争议极大的“两票制”来推动药价透明化的政策表态,引发业界高度关注。

所谓“两票制”,是指药品从出厂到医院只许开两次发票,一是从生?a企业到流通商业,二是从流通商业开到医院。

旨在进一步深化药品生产流通及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改革,通过减少流通环节来压缩中间费用,以实现降低药价,进而降低药品费用的医改目标。

同时“两票制”可以从源头上治理长期困扰行业的药价虚高、商业贿赂屡禁不止等问题,并促进医药流通兼并整合。

然而,“两票制”在推广中却遇到了诸多困难,无论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还是消费者都会造成困扰。

因此有必要对两票制实行进行辩证分析,借鉴其成功之处,但也正视集中出现的问题。

二、两票制对供应链的变革(一)两票制对供应链的重塑“两票制”改变了我国传统药品供应链的结构和运作流程,直击药品流通的核心环节。

部分企业已实现了“一票制”,即药品由少数的大型生产企业走向少数的大型医疗机构,渠道少而直接,直接供给并结算货款。

而绝大多数流通过程包括两票、三票或者多票,尤其是某些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和经营能力的中间商,以走票的形式赚取差价。

营改增及中国税收家族的往事

营改增及中国税收家族的往事

营改增及中国税收家族的往事原创2016-03-06段文涛段文涛营改增及中国税收家族的往事——纪念行将别离的营业税君段文涛于公元2016年3月5日既然历史的波涛拍上了这礁石,那勇敢的礁石的态度注定是:昂起首、挺起胸、直面现实,直致那波涛化为浪花环拥在这礁石的周围!——网友之语历史的时钟转到了2016年3月5日,从税33年的我,夜不能寐,披衣下床,打开电脑补充完善了此文,献给行将别离的营业税君。

永载史册的营业税。

曾用名:商贾虞衡(周);算缗钱(汉);市肆门摊税(明);铺间房税、牙当等(清)。

始于西周时期的市税。

按照政务院制定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新中国于1950年1月开征营业税,后又进行了两次大的修改,1958年税制改革后至1984年,营业税不作为独立税种,而在试行的工商统一税及工商税中设置若干税目征收,1984年起恢复征收营业税。

1994年税制改革公布了新的条例,2008年11月国务院对《营业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一次较大的修订后从2009年起施行,而将对股票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营业税对象由金融机构扩展到所有纳税人(个人暂免)则是《实施细则》的重要修订内容之一。

从1990年8月财政部增设“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税目开始,房地产就与当代中国财政、金融、产业、社会、政治和文化乃至个人和家庭财产等结下不解之缘,多少次调控,多少回变换,不管税种如何改变,房地产仍将伴随“居者有其屋”这个梦想续写她的爱恨情仇。

随着我国第二次分税制改革的到来,2012年1月1日,上海的交通运输业携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起航,开启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的破冰之旅,当年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宁波、厦门、深圳等共9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

2013年8月1日起,全国范围开始前述行业的营改增试点。

2013年8月1日,试点行业发展到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宣布,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即全行业完成营改增。

两票制的解读

两票制的解读

解读: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布时间:2017-01-09 来源:一、为什么要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有何重要意义?答: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主要是针对当前药品购销过程中存在的环节较多和多级代理等突出问题而采取的一项改革措施,目的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由于历史原因,药品流通领域“多小散乱差”的状况尚没有得到根本改观,药品流通链条长、流通秩序较混乱,挂靠经营、过票洗钱、买空卖空、带金销售等问题突出,医药商业贿赂时有发生。

药品流通领域这些乱象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推高了药品价格,助长了医药购销腐败行为,制约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给政府、社会和个人造成很大的损失。

解决这些积弊已久的问题,仅靠市场自发调节短期内难以取得明显成效,必须通过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重拳出击,加快治乱步伐。

“两票制”是现阶段治理药品市场乱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从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高度,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坚定不移地推行“两票制”。

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提高流通效率,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二是有利于加强药品监管,实现药品质量、价格可追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三是有利于净化流通环境,治理药品流通领域乱象,依法打击非法挂靠、商业贿赂、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四是有利于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助推药品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现“三医联动”改革。

二、“两票制”是如何界定的?答:“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考虑到近年来药品生产企业加快向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转型,企业为扩大规模、降低经营成本、细化专业分工,设立商业公司统一销售本企业(集团)的药品,已成为企业发展的趋势。

财务培训--营改增与两票制XXXX0801

财务培训--营改增与两票制XXXX0801
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票样
——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的适用对象 使用具备开具卷式发票功能收银机的纳税人 可领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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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后公司面临的问题——发票报销问题
通用机打发票 票样
——通用机打发票的适用对象 月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季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 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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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们如何应对“营改增”后的发票——发票报销问题
租车费
(1)租车发票(不能使用加油票、过路费发票);(2)车辆租赁合同;(3)租车明细(包括车辆 信息、单价、次数、驾驶员联系方式)
车辆使用
加油费发票(发票抬头为“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可配套使用过路费发票,加油费、

过路费两项合计每月每人限额最多提供2000元发票。
咨询费
《咨询合同》
旅行社 代办活动
(地税富余人员转为稽查人员)
2012年
21
四、我们如何应对
一规、的任增何值支税出专,用记发得票索2取012发年票,记得索取合
22
四、 我们如何应对取得“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规发票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压线、不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浅谈营改增与两票制
2016财/07务/1部6
2016年/08/10
1
一、什么是“营改增”

二、为什么要执行“营改增”

三、“营改增”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四、我们如何应对
五、“营改增”与“两票制”
2
《五分钟让你了解营改增》
3
看完刚才的视频,你们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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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制+营改增,动了谁的奶酪?-营改增论文
两票制+营改增,动了谁的奶酪?
2016年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中明确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共计11个,包括江苏、安徽、福建、青海、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并鼓励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被推到了聚光灯下。

紧接着,2016年5月1日,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年初提出的营改增政策正式实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全面铺开。

如果说两票制使得底价代理模式中的过票公司无容身之地,营改增的全面推出则将规范药品推广行为,倒逼具有终端市场覆盖优势的代理商逐步实现经营合规化。

两票制实施从设想到可能
两票制意味着药品从出厂到医疗机构,只通过一家商业公司。

流通渠道的精简可总结为三大好处:一是有利于渠道合规管理,过去国内药品流通的模式是多票制,通过压缩中间环节,能够规范商业行为,斩断洗钱过票链条,过票公司的活路基本断绝;二是有利于药品质量控制,实现药品流通环节信息的可追溯,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药品价格更加的透明化,通过建立药品从出厂到医疗机构全流程的价格追溯和监控机制,药品价格的透明化也将使得利润流向清晰可见,从而使医改更有的放矢。

两票制的提出始于2007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方案(初稿)》,在重重阻力之下最终未走向公众。

其正式落地在2012年福建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际操作中大型商业集团公司内部调拨,不计算票数。

两票制从2007年在广东的欲语还休,到2012年在福建的掷地有声,再到2016年作为“三明医改”成功经验而列名医改工作重点—这些年有哪些外围的变化促成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前行?
首先,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与经营规范化是两票制得以推进的土壤。

“十二五”期间,我国形成了一批网络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且运营高效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与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

原有各地市场诸侯割据的局面得以初步破解,这是两票制可能落地的先决条件。

其次,全国与区域范围内信息与信用系统的广泛建立、连接与共享也是推动药品流通渠道进一步改革的制度基础。

2015年各省份(除西藏)均已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并与国家药管平台对接;部分省份在设计省级阳光采购平台时引入了医院订单、发票与款项结算相互核对的功能(如上海与浙江)。

至2016年,经过全面优化后的金税三期系统全面上线,实现“业务一体化、技术一体化、系统一体化”;与此同时,2016年税务总局与CFDA签订《信用互动合作框架协议》,实现税收管理领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打击力度。

上述平台或系统之间的连接与信息共享终将助力“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可视化与相互印证。

执法难度的降低意味着违法成本的上升。

长江后浪推前浪,能规范化的将规范化,不能规范化的将死在沙滩上。

变局将至
虽然至今为止上述医改试点省份两票制如何推进仍然在酝酿中,但可以预期其推开将带来更大范围内药品流通行业的洗牌。

“两票制”将助力药品流通渠道并购整合与规范化,“营改增”将带来代理商营销模式的规范化。

首当其冲的是底价代理模式下运作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以及代理商。

目前药品生产企业在我国市场上的销售模式主要有自建销售团队模式(多见于专利药品与高质量仿制药品)和底价代理模式(多见于无品牌无学术推广卖点的仿制药品)两种。

药品生产企业在自建销售团队模式下必然追求渠道的扁平化与可控性,但在底价代理模式下则实质上放弃了对终端市场与销售渠道的管理,其业务形式体现为多票制。

多级代理或商业公司过票环节使得底价包销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洗钱与商业贿赂的温床,多环节运作使整个流通渠道既缺乏价格透明度也容易产
生药品质量问题。

2012年以来,两票制在福建带来了渠道扁平化,也见证了渠道自身的并购整合。

过票行为缩减,商业公司分销业务逐渐萎缩,缺乏上游资源与下游网络的地方小经销商逐步被具备资金实力和终端覆盖能力的全国经销商或区域经销商并购。

全国或区域性商业公司将进一步通过联盟实现低成本与高效率,而中小型地方经销商将聚义或是寻求收编。

在营改增的法律规范下,代理商将从以往找票报销到无票可找。

一方面,营业税体系与增值税体系下发票管理主体不同,前者为地税而后者为国税;另一方面,虚开发票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前者为经济责任后者为刑事责任,要钱还是要命从此成为一个问题。

如此,传统代理模式下的暗佣体系(代理商找票报销)将向明佣体系转化并逐步规范化。

与此同时,营改增也将激励产业链不同环节间的分工合作。

营改增的推出使得药品生产企业过去在进行外包服务活动中产生的重复纳税情况得以消除,企业购买服务缴纳的进项税额(原营业税纳税项目)可以从产品销项税额中抵扣。

受此激励生产企业可能进一步将业务外包,从而有利于外包服务提供方(如合同销售组织CSO)的发展。

醉翁之意不在酒
“两票制”与“营改增”作为2016药品流通渠道大变局的重要推手,落点均在增值税发票。

那么,“两票制+营改增”是在要求药品流通企业财税规范化吗?是,但不仅仅是—财税体系是经济活动的数字化过程,也记录了整个交易流程——对财税合规的监控,本质上是对经营合规的要求。

看似是基于财税体系改革与监控,实质却落在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上。

原因何在?
“十二五”(2011~2015)期间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提高,但百强企业市场占有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五年以来药品流通行业见证了流通巨头们的并购,地方“诸侯割据”的局面得以逐步化解。

行业集中度提高为扁平化、可追踪、高效率的现代流通模式发展奠定了基础。

期间,医药流通行业物流标准的提高(包括设备与管理软件)与2013版GSP 的出台促使药品流通企业加大在物流建设上的投入,也促成了全行业向规模化与集约化方向整合。

但是,从2015年百强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来看,《十二五全国药品流通行业规划纲要》发展目标尚未达成。

药品批发百强企业中后50位的公司市场份额非常有限,这意味着推进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的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域发展仍将成为“十三五”规划的方向。

因此,2016年的药品流通渠道改革成为深化医改的关键着力点。

作为“十三五”规划(2016~2020)的开局之年,2016年也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的关键性一年。

药品流通渠道是连接药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的中间环节,在多年的医改历程中既直面以药养医的体制困局与医院回款缓慢造成的资金链压力,又在市场竞争中面临提升覆盖能力、改进质量管理与提高运营效率的要求。

随着流通渠道更有效率地连接药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亦将引导市场更有效率地形成与发现药品价格—全国性或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对下游医疗机构具备广泛的配送网络与覆盖能力,对上游药品生产企业具备更强的议价能力,规模化经营也有利于降低自身运营成本—从而更容易也能更有效率地在药品生产
厂商与医疗机构之间传递药品议价收益。

因此,药品流通渠道改革终将服务于药品医院集团采购(GPO)与带量采购。

2015年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了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市场为主导意味着什么?市场交易是交易双方独立且平等地达成的交易,双方之间不存在非公开特殊利益纽带。

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必然要求过去隐藏在药品价格中以药养医的灰黑色部分透明化(回扣转为明折明扣),而走向药品价格透明化和可追溯的种种改革措施都终将助力交易规则的形成与市场价格的发现。

与此相对应的是备受争议的“医院二次议价”。

自2015年起在政策层面不断松动,实践层面不断推进。

2015年国务院在《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在医改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的二次议价的合法地位。

而且,在此轮省级招标中,北京阳光采购设定规则由医联体或医院直接采购,“医院二次议价”将升级为“医院一次议价”,2016年预计推出GPO。

与此同时,部分省份在省级招标的基础上引入了片区带量采购机制,如江苏、安徽、福建,2016年GPO在上海与深圳等地也正在推进中。

药品政府定价取消后,医疗机构议价的升级与合法化本质是市场机制的形成与不断演进。

在先行推出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浙江与安徽,均明确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会成为第二年药品支付标准的更新依据。

医疗机构议价亦与人社部《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相呼应。

医疗机构议价的收益合法化终将助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建立。

2012年零差率改革试点以来,全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与加大政府投入在大部分改革地区并未如期同步进行,医疗机构无从建立新的收支平衡机制是药品政府定价时代二次议价虽被国家卫计委屡次禁止却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二次议价具体体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托管药房返利、药品物流服务成本分摊、药品质量保证金或配送保证金等。

药品流通秩序的规范化将如何逐步化解“药品价格虚高、商业贿赂盛行”
这一体制之殇?我们拭目以待。

但是,医药行业生态健康化的春天正在悄悄走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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