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险研究报告1
中国平安 研究报告

中国平安研究报告
中国平安是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公司成立于1988年,
总部位于深圳。
中国平安的主营业务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银行业务、资管业务和健康险业务等。
首先,中国平安在人寿保险领域表现出色。
根据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平安在人寿保险市场份额占比迅速增长,成为市场领导者。
该公司通过广泛的销售网络和创新的产品,吸引了大量的客户。
并且,中国平安在产品设计和理赔服务方面也非常出色,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其次,中国平安在财产保险领域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该公司通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广泛的合作伙伴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有效的保险保障。
研究报告还指出,中国平安在财产保险市场占有率逐年增长,强化了在行业内的地位。
此外,中国平安在银行业务和资管业务方面也有着良好的表现。
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战略合作,中国平安能够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如存款、贷款、理财等。
而在资管业务方面,中国平安通过丰富的产品线,为客户提供了具有较高收益的投资机会。
最后,中国平安在健康险业务方面也展现出强大的发展潜力。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医疗费用的增加,健康险市场潜力巨大。
中国平安通过推出创新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了不同群体和个人的需求,并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竞争地位。
综上所述,中国平安以其出色的人寿保险、财产保险、银行业务、资管业务和健康险业务,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研究报告认为,中国平安将继续发挥其强大的实力和品牌优势,在未来的发展中保持高速增长,并继续在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
“理财险”之“三个帐户”、“追加保费”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保险金的申请
效力中止与恢复、 效力中止与恢复、终止
其它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非传统保险部
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投 资 账 户
总公司非传统保险部 二OO一年三月 一年三月
设置多个投资账户的意义
更好地满足客户个性化的投资需求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投资目标 ——不同的人承受风险的水平不同 ——同一个人,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会不断变化 进一步提升对客户的服务价值 ——针对不同客户,为客户量身定做个性化的理财方案 ——帮助客户管理保单价值,提供持续性的服务 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增强长期竞争优势
三个投资账户的比较—— 投资组合 (二) 三个投资账户的比较
保证收益账户
平安发展账户
平安基金账户
全部投资于普 通银行存款、 现金拆借等
投资于基金的 比例为0%-60%,投资于 国债及国有商 业银行存款的 比例不低于 20%
投资于基金的 比例60%-100%
三个投资账户的比较—— 投资策略 (三) 三个投资账户的比较
保证收益投资账户的承诺和保证方式
公司承诺 最低投资收益率不低于当年活期银行存款利率按时间(天)进行加权 的平均收益率
保证方式 如果评估日的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当年活期存款利率按时间(天)进 行加权的平均值时,以实际收益率计算 如果评估日的实际投资收益率低于当年活期存款利率按时间(天)进 行加权的平均值时,则以当年活期存款利率按时间(天)进行加权的 平均值计算该账户的收益率
一、投资帐户的设立
投资账户简介
投资账户概念 投资账户是本公司进行资金运作而设立的多个风险性质不同的 专用账户,每个投资帐户的投资组合及运作方式由本公司决定, 投保人可以选择合适的投资账户以及资金分配比例分配保险费。
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条款

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条款1999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责任条款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及所附保险条款;(2)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3)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
第二条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根据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或者保险金额,取二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根据本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和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数计算。
二、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且于六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发生全残,本公司根据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或者保险金额,取二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根据本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残疾鉴定书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和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数计算。
本合同所称“全残”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下列残疾项目之一:(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
三、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且于六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失能,投保人免交豁免期间内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合同所称“失能”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在事故发生后经过一百八十天,仍然处于无法从事任何工作的状态。
《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之“三个帐户”概要

三个投资账户的比较——帐户类型 (四)
保证收益账户
平安发展账户
低风险收入型
稳健平衡型
平安基金账户 积极进取型
三个投资账户的比较—— 收益与风险 (五)
潜
在
收
益
率
平安基金账户
平安发展账户
保证收益账户
潜在投资风险
二、投资帐户选择权
1、投保人可以在保证、发展、基金三个帐户中, 选择一个或多各合适的帐户分配保险费
2、投保人在投保投资连结保险时,如果没有选 择投资帐户,除非投保人另有申请,公司有权将 所有分配保费的100%划入公司指定的平安发展 帐户。
3、投保人在合同生效后,可随时改变未来保险 帐户之间的分配比例,新的分配比率在下一个保 费收到日起生效。
选择权的比率:
1、比率必须是10%的整数倍 2、比率变更的保全操作 应备文件——保单、变更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 受理时间——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时间 变更后的分配比率从下一个保费收到日起生效
一、投资帐户的设立
投资账户简介
投资账户概念 投资账户是本公司进行资金运作而设立的多个风险性质不同的 专用账户,每个投资帐户的投资组合及运作方式由本公司决定, 投保人可以选择合适的投资账户以及资金分配比例分配保险费。
目前设置的投资账户 平安发展投资账户 保证收益投资账户 平安基金投资帐户
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账户
总公司非传统保险部 二OO一年三月
设置多个投资账户的意义
更好地满足客户个性化的投资需求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投资目标 ——不同的人承受风险的水平不同 ——同一个人,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会不断变化
进一步提升对客户的服务价值
——针对不同客户,为客户量身定做个性化的理财方案 ——帮助客户管理保单价值,提供持续性的服务 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增强长期竞争优势
世纪理财市场定位

机构业务发展不平衡
2000-9-30
当日 保费 888当 888 当 888当日 888 当日 本月 保费 888本 888 本 月保费 888本月 888 本月 保费占比 本年 保费 888本 888 本 年保费 888本年 888 本年 保费占比 日保费 保费占比 单位: 单位 : 万元 888 人力 各机构 总人力 888人 888 人 力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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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三、世纪理财的市场定位—— 世纪理财的市场定位 我们的产品能为顾客解决什么问题? 我们的产品能为顾客解决什么问题?
•投资与保险融为一体的多功能的个人理财计划 投资与保险融为一体的多功能的个人理财计划 •人身保障、养老、子女教育和个人资产管理问题 人身保障、养老、 人身保障 的全面解决方案
《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市场定位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非传统保险部 ○○○年十月 二○○○年十月
0
《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目
录
一、推广总结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建议 三、世纪理财的市场定位 四、世纪理财的目标客户特征
1
《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一、推广总结
•截至2000年9月,推广机构已达16个,承保保费7.5亿元,件数176588件 ,件均保费4239元。对机构业绩提升和市场份额提高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同时对提高业务队伍产能及稳定性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各机构业务发展不平衡,产品市场定位不清晰,单纯强调投资功能,忽 视保障功能;客户群结构不合理 •分红保险的全面推广,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世纪理财保险业务的增长速 度。北京、大连、广州、深圳等机构7、8两个月业绩出现明显回落。 •市场竞争加剧。继新华推出创世之约投资连结保险后,太平洋也推出了 万能寿险,其中太平洋的万能寿险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
投资连接保险投资方向实证分析-正文

一前言投资连接保险1是近几年来保险市场上的一股新生力量。
投保人除拥有寿险保障外,并将缴纳的部分保费通过分离账户购买保险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投资基金产品,并分享投资收益也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而保险公司只承担保障功能部分的风险的一种保险产品。
回顾我国投资连接保险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炙手可热”到“烫手山芋”又“东山再起”的转变。
1999年10月23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率先推出“世纪理财”投资连接保险。
2000年下半年到2001年上半年,投连险热销。
2002年由于股市持续低迷,投连险收益率走低,并开始出现投连险退保风潮,使保险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导致我国保险业面临信任危机。
2002年以后,在经历了大起大落之后,投连险开始慢慢恢复,保监会着手制定了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精算规定,对于投连险产品形态准备金的提取等做了一些明确的界定,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市场。
时至2006年股市全线飘红之时,被遗忘多时的投连险重回市场。
近两年来,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推进了投资连接保险产品的发展速度,推出投连险产品的保险公司由2006年的6家增长到现在的22家。
投资连接保险的投资模式经常被称作“基金中的基金”。
基金是由基金公司的专家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及货币市场中筛选出多只优秀的股票、债券及货币等产品进行搭配组合而成。
“基金中的基金”则是由保险公司的专家从基金公司中二次筛选出多只优秀的基金再次进行搭配组合而成。
不同的组合方式形成了不同类型的账户,不同账户的市场表现带来了不同水平的收益率。
可以说,投资连接保险的投资方向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及保险公司的收益。
通过查阅资料不难发现,目前对于投资连接保险的研究,多是探讨其与分红险、万能险等其它投资类险种的区别,很少涉及对投资方向的实证分析。
自去年年底以来,我们通过查找和整理大量数据,对投资连接保险的投资方向作了一系列分析。
本文作为研究报告,旨在比较不同投资连接保险在账户类型、各账户投1投资连接保险(Unit-linked Insurance)的行业概念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中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
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条款

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条款1999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责任条款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及所附保险条款;(2)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3)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
第二条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根据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或者保险金额,取二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根据本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和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数计算。
二、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且于六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发生全残,本公司根据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或者保险金额,取二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根据本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残疾鉴定书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和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数计算。
本合同所称“全残”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下列残疾项目之一:(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
三、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且于六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失能,投保人免交豁免期间内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合同所称“失能”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在事故发生后经过一百八十天,仍然处于无法从事任何工作的状态。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半年度财务报告

三、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资产负债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附注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平安世纪理财平安世纪理财平安世纪理财平安世纪理财平安世纪理财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平安发展保证收益平安基金平安发展保证收益平安基金投资账户投资账户投资账户投资账户投资账户投资账户资产流动资产银行存款 3 2,219,200,000 91,500,000 1,099,500,000 1,659,200,000 51,500,000 1,349,500,000 基金投资 4 251,418,483 - 1,582,402,530 204,503,994 - 615,854,615 债券投资 4 1,253,561,084 - 580,719,547 620,759,374 - 992,979,109 应收利息 5 42,859,416 1,632,537 29,106,066 4,702,319 207,663 2,017,175 买入返售证券 6 - 21,804,253 - 2,500,008 19,903,083 52,100,915内部往来7 193,807,612 8,571,058 4,453,941 61,665,627 9,762,212 (33,359,684) 存出证券交易保证金8 1,499,319 27,353 8,881,862 267,321 96,990 163,093资产合计3,962,345,914 123,535,201 3,305,063,946 2,553,598,643 81,469,948 2,979,255,223负债与投保人权益负债应交税金9 - - - - - - 卖出回购证券10 221,995,688 - 497,982,263 275,499,522 - 224,994,750 应付利息171,537 18,000 320,705 268,226 18,000 408,981 负债合计222,167,225 18,000 498,302,968 275,767,748 18,000 225,403,731 投保人权益转入资金11 3,633,213,033 119,404,939 2,753,368,522 2,239,467,432 78,786,738 2,803,158,601 期末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136,893,063 4,112,262 192,004,196 83,189,624 2,665,210 131,668,866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王利平邓明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 4 -投资收益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附注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平安世纪理财平安世纪理财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平安发展投保证收益投资平安基金投资资账户账户账户投资业务收入基金投资收益13 8,631,540 - 12,674,903 债券投资收益13 26,814,014 - 36,532,622 利息收入37,537,957 1,437,518 31,969,538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75,740 356,135 22,26373,059,251 1,793,653 81,199,326投资业务支出卖出回购证券支出(1,922,357) (64,493) (3,332,638)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14 (17,046,746) (282,108) (16,665,132) 营业税金及附加(946,709) - (966,226)(19,915,812) (346,601) (20,963,996)本期投资利润53,143,439 1,447,052 60,235,330 加:其他业务收入560,000 - 100,000本期营业利润53,703,439 1,447,052 60,335,330 年初未分配利润83,189,624 2,665,210 131,668,866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136,893,063 4,112,262 192,004,196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王利平邓明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净资产变动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附注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平安世纪理财平安世纪理财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平安发展保证收益平安基金投资账户投资账户投资账户转入资金11年初余额2,239,467,432 78,786,738 2,803,158,601 本年增加/(减少)数1,393,745,601 40,618,201 (49,790,079) 6 月末余额3,633,213,033 119,404,939 2,753,368,522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年初余额83,189,624 2,665,210 131,668,866 本年营业利润/(亏损)53,703,439 1,447,052 60,335,330 年末余额136,893,063 4,112,262 192,004,196未实现利得12年初余额(44,826,161) - (180,975,975) 本年增加/(减少)数14,898,754 - 42,364,235 年末余额(29,927,407) - (138,611,740)投保人权益合计3,740,178,689 123,517,201 2,806,760,978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王利平邓明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四、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净资产变动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1. 基本情况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下设三个投资账户: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平安发展投资账户(以下简称“发展账户”)、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保证收益投资账户(以下简称“保证账户”)及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平安基金投资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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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险研究报告2011.6一、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内容(一)订立保单1.保险合同构成:(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及所附保险条款;(2)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3)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
2.保险性质: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是一个保险保障与投资理财相结合的定期险。
投保为自己、自我消费是该险种的一大特点。
3.保险期间:投保人可选择的保险期间为10年、15年、20年和25年四种,投保期越长,保障越多、投资成本越少。
投保人投保时可按被保险人当时年龄选择相应的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确定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中途不能变更。
4.投资账户:投资连结保险大部分保险费进入投资账户,投资账户又设三个子账户,它们比例。
合同生效后,公司将按照客户投保时所选择的保险费在各个投资账户的分配比例进行保费分配。
投保人可以随时向本公司申请改变未来应分配的保险费在各投资账户间的分配比例,也可以随时向本公司申请将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从某一投资账户转到另一投资账户中。
5.产品特点:“投资连结保险集投资、保障于一身与其它投资渠道相比,具备以下特点:(1)具有防范个人财务风险功能。
不仅有高额的身故、全残保险金,因疾病或伤残失去工作能力时还可以豁免保险费。
(2)具有风险相对更小、更稳定、投资回报更高的特点。
在风险相同的情况下,相比其它相应金融产品有较高投资回报率。
例如: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同业拆借的“保障收益账户”,在风险几乎和个人储蓄存款风险相同的情况下,在2001.4.30至2003.3.31期间累积盈利率达8.24%,其投资回报远高于储蓄存款;又如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平安基金账户”,在2001.4.30至2003.3.31期间上证指数暴跌30%左右的情况下,取得1.23%的收益。
(3)保险利益免交所得税、遗产税,同时还具有排他性,即便是债权人也无权问津。
和其它险种相比较,本保险具有透明度高、保费分配明了、管理费支取明确、可以随时查询投资帐户资产等特点。
6.投保限制:(1)年龄限制:被保险人年龄为18-60周岁,且保险期满日不得超过70周岁(2)拒保人群:外籍人士、出国人员、全职学生、无固定职业者(包括无业人员、待业人员、下岗人员、退休人员)、异地人员和从事五类一上职业者不得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本险种。
(二) 缴纳保费1.保费及其分配1) 每年固定保费每份本保险的年交保险费为人民币1260元。
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时,每年应交保险费为:人民币1260元+人民币1200元×(投保份数-1)2) 保费分配投保人投保一份本保险时,本公司收到每期应交保险费后,按照下表所示分配保险费:(人民币元)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时,本公司收到每期应交保险费后,对超过一份以上的部分,按照下表所示分配每份保险的保险费;对未超过一份的部分,按照投保人投保一份本保险的情形处理。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且于六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失能,投保人免交豁免期间内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合同所称“失能”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在事故发生后经过一百八十天,仍然处于无法从事任何工作的状态。
豁免期间自本公司收到被保险人失能鉴定书之日后第一个保险费应交日起至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之日止:1)被保险人失能状态终止;2)被保险人身故;3)被保险人全残;4)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5)保险期满3. 追加保险费1)追加保险费支付投保人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本公司支付当时保单年度的保险费后,经本公司同意,可在该保单年度内随时支付追加保险费。
每次支付的追加保险费不得低于1,000元,且为100元的整倍数。
2)追加保险费分配本公司收到追加保险费后,按当时主合同已经过保单年度确定相应的分配进入投资帐户的比例(以下简称“分配比例”)。
投保人于主合同第一至第五个保单年度内支付追加保险费的,分配比例不低于95%,本公司按照累计追加保险费的金额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自主合同第六个保单年度起,投保人支付追加保险费的,分配比例为100%;主合同保险期间为20年或25年的,从主合同第十六个保单年度起,投保人支付追加保险费的,分配比例为101%。
本公司按照本附加条款的规定,确定每次追加保险费转入投资帐户的金额并计算相应的投资单位数,计算方法如下:该次追加保险费应分配入投资账户的数额÷追加保险费收到日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对于与主合同首期保险费一起支付的追加保险费的分配,投资单位买入价以本公司收到首期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公布的价格为准。
4. 附加险保费本产品可附加的险种为1)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身故或残疾,本公司给付身故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的医疗费用,本公司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2) 《平安附加定期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或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附加短险保额不得超过主险保额的两倍,且保险期满日不得超过主险的缴费期满日或主险保费首次豁免起始日。
附加寿险的保险期限不得超过主险的保险期限,交费方式需与主险交费方式一致,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主险保险金额。
5. 其他相关费用投资连结保险有各种各样的费用,包括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投资账户转换手续费,主合同部分或全部领取投资单位价值费用,资金在第一次进入投资账户时5.26%的买卖差价和追加保险费中的相关手续费。
1)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收取比例根据投资账户资产类型确定,目前各投资账户每月资产管理费为:平安保证收益投资账户0.05%;平安发展投资账户0.1%;平安基金投资账户0.1%。
2)投资账户转换手续费平安公司对于每一保单年度的第一次投资转换不收取手续费;对于统一保单年度一次以上的投资转换,按转出投资单位价值数额的1%或人民币100元,取二者中金额较小者,收取手续费。
3)主合同部分或全部领取投资单位价值费用从第二年起至第九年,客户若需要领取投资账户上的现金,要分别扣除投资单位价值总额的8%、7%、6%、5%、4%、3%、2%、1%,从第十年开始不扣这项费用。
4)资金在第一次进入投资账户时5.26%的买卖差价客户资金在第一次进入投资账户时,以买入价买入;在领取投资账户资金时,以卖出价卖出。
买卖价之间的差是5.26%5)追加保险费中的相关手续费如果客户在主合同前5年内追加资金少于20万,要扣除5%的手续费,其他全部进入投资账户,从第六年后追加,不扣除这项费用。
(三) 保险责任和除外保险责任对于保险人购买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并签订有效合同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六项保险责任,分别为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豁免保险费、满期保险金、满期特别给付金和可保选择权。
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根据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或者保险金额,取二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根据本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和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数计算。
2. 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且于六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发生全残,本公司根据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或者保险金额,取二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全残”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下列残疾项目之一: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
3. 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且于六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失能,投保人免交豁免期间内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4.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则自保险期满后的五年内,受益人可随时申请给付满期保险金,公司按照本合同项下投资单位价值总额给付,合同终止。
满期特别给付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受益人可在保险期满后的三十日内,申请给付满期特别给付金。
每份本保险的满期特别给付金为人民币1880元。
如逾期不申请领取,满期特别给付金将自动转入投资帐户,公司按照保险期满三十日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计算相应的投资单位数。
投保人在保险期满之前解除合同的,公司不负给付满期特别给付金责任。
投保人在保险期满之前部分领取投资帐户现金价值的,满期特别给付金将按照领取比例相应减少。
5. 满期特别给付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受益人可在保险期满后的三十日内,申请给付满期特别给付金。
每份本保险的满期特别给付金为人民币1880元。
如逾期不申请领取,满期特别给付金将自动转入投资帐户,本公司按照保险期满三十日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计算相应的投资单位数。
6.可保选择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公司同意投保人可在第二、四、六、八个保单周年日,选择投保本保险的一份新保险合同。
可保选择权应于规定的保单周年日后三十日内行使。
逾期未行使的,公司视同投保人自动放弃可保选择权。
新合同的保险费和保险金额按照投保人行使可保选择权时本公司相应规定和被保险人当时的实际年龄确定。
投保人在行使可保选择权时,必须按份购买本保险,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本合同保险单中的保险责任含可保选择权;(2)新合同与本合同的被保险人相同;(3)被保险人未曾且当时未处于失能状态;(4)被保险人五十六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
若新合同保险费不超过投保人行使可保选择权时本合同应交保险费的25%,被保险人享有保证可保的权力。
依本款订立的新合同,其保险责任中将不再包括可保选择权。
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中可以看出,在公司行使了第一、二、四项权利后,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除外的保险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或失能的,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保险费也不予以豁免: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5)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漂流、赛马、赛车、武术比赛、摔交比赛、特技表演及其他高风险体育运动或娱乐活动;6)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7)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8)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