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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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范文(2篇)

有限公司章程范文(2篇)

有限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xx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股东甲:股东乙: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股东甲:股东乙: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和财务会计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精选)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精选)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精选)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为XXX 市。

第二条公司属性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出资以其所承担的风险限度为限。

第三条公司宗旨公司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追求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XXX。

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的修订须依法经股东会决议,并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公司采用总经理负责制,设立监事会进行监督。

第七条董事会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少于三人。

2.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制定各项决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八条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职务,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九条监事会1.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不少于三人。

2.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审计公司账目,并对董事会、总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十条股东会1. 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重要决策机构。

2. 股东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按照股份比例进行表决权行使。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1. 公司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公司职工的权益。

2. 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审核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

第三章:股权管理第十二条股权结构1. 公司股权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投票权和收益权。

2. 普通股股东享有同等权益,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权益。

第十三条股东权益的行使1. 股东享有投票权,股东会是行使投票权的机构。

2. 股东享有收益权,公司根据盈利情况派发红利。

第十四条股东退出1. 股东拟退出公司时,需提前60天书面通知公司。

2. 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股权。

第十五条股东关系变更1. 股东因继承、赠与等原因发生变更,需在30天内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有限公司章程(通用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通用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股东甲:股东乙: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xx(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第五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xxx年。

第六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xxx。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元,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进行缴纳。

第八条公司的组织形式:本公司采用董事会负责决策、董事长负责执行的组织形式。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第二章公司组织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行使公司决策、监督经营等职权。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第十三条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公司运营和决策的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行使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监督职权。

第十五条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第三章公司股权第十六条公司股份:本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按照其出资比例确定权益。

第十七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公司分红权、决策权、知情权等权益。

第十八条股权转让: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转让其股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本公司设立股东会,行使股东决策职权。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二十条公司财务:本公司按照中国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法规进行财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年度审计:本公司每年进行年度审计,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本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三十三条解散与清算:本公司在经营期满、股东决议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进行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四条清算责任:本公司进行清算时,由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组织实施清算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公司章程的修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办理。

公司章程(吉林地区)

公司章程(吉林地区)

xxxx公司章程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法人出资人名称出资设立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究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十一条公司名称:xxx第十二条公司住所:xxx,公司以自己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有限公司章程(标准版)

有限公司章程(标准版)

有限公司章程(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具体公司名称]公司住所:[详细地址]第三条公司由[股东姓名/名称]等[具体股东数量]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内容]。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逐一列出各股东的出资方式、金额及时间]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大会第十一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具体比例]%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章程详细版

有限公司章程详细版

有限公司章程详细版公司章程(详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市××区××街道××号。

公司的经营与管理等事务以公司地址为准。

第三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依法独立承担债务,为股东依法享有本公司利润分配权,并承担对公司债务的限度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领域的×××业务。

第二章股东会议第五条股东会议:本公司设立股东会议,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议的决策是本公司的决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是涉及本公司根本利益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由股东会议通过。

第七条股东会议的表决:股东会议的决议原则上按照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比例决定。

股东会议决议的通过需要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1)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差异小于法定比例;(2)表决通过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达到法定比例。

第三章董事会第八条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董事会的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保证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九条董事会的成员和任期: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不超过11名的董事组成,董事和非经理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定要求。

董事的任期为×年,连续任期结束后,可以当选连任。

第十条董事会的决策:董事会的决策由董事会成员共同决定,原则上需要经过简单多数的表决通过。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经过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方可进行。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本公司的财务由财务部门负责。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的财务核算、财务报告的编制、纳税申报等工作,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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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执行董事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XXXX公司章程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工会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究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名称:。

第十二条公司住所:。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第三章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第十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住址(住所)及证件号码如下:股东:1住址:身份证号:2住址:身份证号:第四章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十八条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股东1,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至年月日股东2,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至年月日第十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所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股东不按法律和本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成立以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成立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或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对抗第三人。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2、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依据《公司法》和本章程享有表决权;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4、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5、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6、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7、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9、依据《公司法》法的有关规定,提请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执行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决议、决定或者提请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0、公司清算后,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第二十六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依法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3、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行为,向其他守法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4、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5、公司设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第二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九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条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公司应及时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重新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本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本章程的此项修改不须经公司股东会表决。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股东会会议上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本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三十二条对三十四条所列情形,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三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修改公司章程;10、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对第三十六条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并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必须每半年召开1次,具体时间由执行董事决定,但上半年的会议不能超过当年7月份,下半年的会议不能超过第二年2月份。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及时召开。

第三十八条召开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临时会议,由提议召开会议的股东或提议召开会议的公司机构决定通知期限,但不得少于3日。

第三十九条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受委托参加的人行使委托书中所载明的权利。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的议事程序为:由执行董事提出议案,股东进行充分讨论,然后投票表决。

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可以采取举手同意的方式表决。

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但是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的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1人,由股东会产生。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造,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间辞职导致无执行董事的,在改选出新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四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12、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五条公司设经理1名。

根据经理的提名,可设副经理。

经理和副经理均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十六条公司经理对股东会和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和执行董事的决定;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超前负责管理人员;8、股东会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只设1名监事,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

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产;职工代表依法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者由职工协商推举。

监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临时选举新的监事履行职责。

第四十八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对执行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6、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执行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本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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