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安全操作规程
炼钢厂转炉车间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炼钢厂转炉车间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炼钢厂转炉车间各岗位的安全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炼钢厂转炉车间内的所有岗位操作人员,包括转炉操作员、热风炉操作员、氧气操作员等。
第三条所有操作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掌握安全操作知识,遵守本规程内容。
第四条本规程内容包括对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要求,炉前区域的安全操作规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二章各岗位安全操作要求第一节转炉操作员第五条转炉操作员必须熟悉转炉操作流程,掌握转炉操作的相关知识,并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要求:1. 操作前,对转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设备正常运转。
2. 严禁在运转中的转炉上进行翻包作业。
3. 在转炉操作过程中,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不得随意操作,遵守操作规程。
4. 在操作过程中,要随时观察与转炉有关的参数指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报警,采取相应措施。
5. 在操作过程中,要与其他操作人员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操作的顺利进行。
6. 操作结束后,要对转炉设备进行整理清洁,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状态。
第二节热风炉操作员第六条热风炉操作员必须熟悉热风炉的工作原理,掌握热风炉操作的相关知识,并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要求:1. 操作前,对热风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设备正常运转。
2. 在操作热风炉时,必须配戴防护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安全。
3. 在操作过程中,要根据生产需要,及时调整热风炉的温度和压力,确保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
4. 在操作过程中,要遵守燃烧安全规定,注意燃烧控制,防止火灾的发生。
5. 操作结束后,要对热风炉设备进行整理清洁,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状态。
第三节氧气操作员第七条氧气操作员必须熟悉氧气的性质和使用方法,掌握氧气操作的相关知识,并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要求:1. 在操作氧气设备前,要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确保氧气供应正常。
2. 在操作过程中,要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防止氧气设备污染。
电弧炉炼钢工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电弧炉炼钢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弧炉炼钢过程中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操作流程,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电弧炉炼钢工的操作人员。
第三条电弧炉炼钢工应具备熟悉电弧炉炼钢工艺和操作流程,并且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电弧炉炼钢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遵循安全原则,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五条电弧炉炼钢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六条所有的电弧炉炼钢作业前,需要经过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电弧炉炼钢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炉膛是否清洁,各项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第八条作业人员应戴上防护用具,如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等。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检查电弧炉门是否密封,电缆是否完好,并确保安全。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熟悉电弧炉的熔炼过程和操作流程,了解各个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第三章作业操作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式和参数。
第十二条作业时应保持机器设备的良好状态,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仔细观察电弧炉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注意炉内的温度和气体情况,避免炉内温度过高或者产生有害气体。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关注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作业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设备,以免分神造成事故。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七条电弧炉炼钢工作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八条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寻求专业的帮助和指导。
第十九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流程,采取安全措施,不能擅自行动。
第二十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优先保护好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然后进行其他救援措施。
第二十一条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做好事故的记载并加以总结。
炼钢厂各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资料样本

炼钢厂各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转炉车间安全操作规程二、连铸车间安全操作规程三、运转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四、废钢车间安全操作规程五、机修车间安全操作规程一、转炉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叉车安全操作规程1、叉车驾驶人员必需经过专业训练,并经相关部门考评同意,发给上岗证,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有实习证外,必需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2、叉车在停车过程中,不得操纵换向开关使叉车忽然转向行走,不然易损坏传动齿轮和发动机。
3、叉车处于停车状态,进行起升前后倾工作时,必需将操纵杆手柄置于空挡,以免长时间运转造成离合器和发动机损伤。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没有些人员或障碍物,然后鸣笛启步。
叉车在急转弯、不平道路、湿滑道路行驶时应减速,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出4公里。
5、叉车失控时,应快速开电源开关和制动手柄,待修理好后才能使用。
6、随时注意指示灯、警告灯使用情况。
7、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打手机和闲谈。
8、车辆不得超载使用,叉工件时,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出叉车要求最高高度,运行时叉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9、车辆在运行中或还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外,车辆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10、叉车停止后,将换挡操纵杆扳到中位,拉紧手制动,关闭电锁,切断电源。
吹氩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前,必需检验各操作台各部分运转情况,发觉问题立即找相关人员检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操作.非本岗位人员不得操作多种仪器、仪表、按钮和旋钮。
2、钢包车轨道下严禁积水,不得积有潮湿物品及泥土。
3、全程吹氩管子严禁被铲车压。
4、插氩气头时,严禁开启阀门和开动钢包车。
5、钢水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靠近气体控制柜、喷枪(氩棒)运转装置。
测温取样装置、喂丝机、皮带输送装置系统等全部运转设备。
6、喂丝机压下轮压下时,严禁把手放在上下轮之间,以预防压伤,喂丝机工作中严禁把脚踏在喂丝机轨道上,以免轧伤,喂丝机导管升起和落下时,严禁从其下方穿越。
炼钢安全操作规程模版

炼钢安全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炼钢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炼钢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钢铁企业的炼钢车间,涵盖了炼钢操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料投料、炼钢过程、设备操作、事故处理等内容。
第三条所有炼钢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严禁擅自违反操作规程。
第二章炼钢原料投料安全操作规程第四条原料投料前必须检查投料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投料管道的畅通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报修。
第五条投料前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和工作服等。
第六条投料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投料速度和位置进行,严禁一次性投放过多或过少的原料。
第七条投料过程中需要注意原料与炼钢设备的配合度,防止因投料不当造成事故。
第八条原料投料结束后,应检查原料投料位置是否清理干净,如有残留物要及时清理。
第三章炼钢过程安全操作规程第九条炼钢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注炉温和炉压的变化,一旦超出安全范围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条炼钢过程中严禁在炉前随意乱放物品,保持炉前整洁。
第十一条炼钢过程中应遵循工艺规定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调整工艺参数。
第十二条对于生产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在炼钢过程中,必须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设备操作安全规程第十四条在进行设备操作前,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操作设备时,必须保持专注,严禁分心或带有酒精、药物等影响思维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操作设备时必须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不得随意跳过任何操作步骤。
第十七条操作设备时应采取正确的姿势,避免身体不稳造成的操作事故。
第十八条设备操作结束后,必须将设备归位、关闭电源并进行设备清洁。
第五章事故处理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九条发生事故后,首先要确保人员安全,做好紧急救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紧急切断相关设备的电源,并采取灭火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炼钢厂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炼钢厂通用安全操作规程炼钢厂通用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为确保炼钢生产过程的安全,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1. 炼钢厂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
2. 员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意识,熟悉本规定及相关安全制度。
3. 炼钢操作作业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操作。
4. 炼钢厂领导班子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 员工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
第三章炼钢操作注意事项1. 各岗位的员工应熟悉并掌握相关工艺流程,不得随意改变生产流程。
2. 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3. 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范各种风险,如火灾、爆炸、中毒等。
4. 炉、罐、箱等措施内部要保持干燥,防止水分和杂质影响生产。
5. 对于需要检修的设备,必须按照维修制度进行操作,不能随意拆卸移位。
第四章安全措施1. 在操作过程中要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口罩等。
2. 对于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3. 在高温和高压条件下,要注意防范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
4. 在气体流动过程中,要确保管道的畅通和无泄漏。
5. 对于需要维修的设备,必须在停止生产后进行,严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维修。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1. 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生产,采取紧急措施。
2. 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应尽量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3.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六章备品备件管理1. 炼钢厂应建立设备备件管理制度,明确备件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2. 在备件的采购、入库、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备件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3. 各岗位的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备件管理职责,确保备件的品质和数量。
第七章员工安全意识1. 炼钢厂要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炼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炼钢工安全操作规程一、目的炼钢工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确保炼钢工作中的安全性,并减少事故风险。
本规程涵盖了炼钢工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以保护操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环境安全1. 生产区域应保持整洁,危险区域和非工作区域应有明确标识。
2.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备,如防护头盔、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三、设备安全1. 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之前必须接受培训,并具备操作资格证书。
2. 设备应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行正常。
3. 在操作设备前,应检查设备的电源是否已断开,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锁定电源开关等。
4. 使用电动设备时,必须接地并使用合适的电源插头和电缆。
5. 操作结束后,设备应归位并关闭。
四、物料安全1. 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物料的特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存储物料时,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分区,并防止混杂。
3. 液体物料必须使用密闭容器存储,避免泄漏和外溢。
五、气体安全1. 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和存储气体,并安装适当的阀门和压力表。
2. 操作人员必须检查气体管道的连接是否牢固,并定期检查气体泄漏情况。
3.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戴上适合的呼吸器具。
六、紧急情况应急措施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在工作区域的紧急疏散路线,并定期参加应急演练。
2. 在发生火灾、泄漏或其他突发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向相关人员报警,并采取适当的避难措施。
3. 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并使用适当的灭火器材进行初步扑灭。
七、个人安全1. 操作人员应遵守个人安全规定,如不饮酒、不吸烟等。
2.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专注,不得喧哗、开玩笑或做其他危险的行为。
八、培训和考核1. 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操作规程。
2. 根据操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措施。
以上内容为炼钢工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转炉炼钢安全操作规程

转炉炼钢安全操作规程1. 操作前准备1.1 确保转炉及设备完好无损,无泄露、磨损、松动等异常情况。
1.2 仔细检查炉子内部状况,确保无杂物、垃圾等。
1.3 确认供料系统正常运行,各供料管道通畅。
2. 加热准备2.1 根据炉子容量和所需炉温,合理选择加热工艺。
2.2 启动加热设备,确保加热炉正常运行,并设定合适的加热温度和时间。
2.3 做好预热工作,提前将钢水加热至一定温度。
3. 炉缸操作3.1 操作人员穿戴好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毒面具等。
3.2 打开转炉炉门,将预热好的钢水倒入炉缸。
3.3 关闭炉门,严禁在转炉炉缸内进行任何操作。
4. 吹炼操作4.1 启动炉顶吹氧设备,并确保吹氧管道畅通。
4.2 控制吹氧量和压力,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4.3 监测炉内氧含量,确保炉内氧浓度符合要求。
5. 出钢操作5.1 当转炉炉内钢液准备好时,打开底吹装置。
5.2 控制底吹量和压力,适时调整。
5.3 监测炉底温度,确保炉底温度稳定。
5.4 正式开始出钢作业,确保出钢速度适中,避免喷溅和溢出。
6. 残余操作6.1 当要停止出钢时,逐渐减小底吹量,直至停止。
6.2 关闭吹氧设备和底吹装置。
6.3 等待炉温下降到安全范围后,可以打开炉门进行下一步操作。
7. 清理和维护7.1 完成出钢后,及时清理炉底,清除残留物。
7.2 检查设备和管道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7.3 定期对转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8. 安全措施8.1 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了解相关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方法。
8.2 操作人员需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工艺参数和操作步骤。
8.3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上报。
8.4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保持操作现场的整洁,不得乱扔烟蒂等易燃物。
8.5 在操作过程中,应随时关注操作设备和环境的安全情况,确保自身安全。
9. 应急处理9.1 出现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
炼钢安全操作规程通则

炼钢安全操作规程通则为了确保炼钢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完整,制定本炼钢安全操作规程通则。
本通则适用于所有炼钢作业人员,包括操控设备和从事炼钢操作的人员。
一、一般原则1.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炼钢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严禁违章作业。
2.领导责任制。
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确保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到位。
3.安全教育培训。
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炼钢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事故报告和处理。
任何一起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进行详细调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5.安全设施改进。
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设施,以提高炼钢作业的安全性能。
二、工作准备1.检查设备完好。
炼钢作业开始之前,必须仔细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2.清理作业区域。
炼钢作业区域必须保持整洁,清理掉有可能引起意外的物体和障碍物。
3.个人防护装备。
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等。
4.制定作业计划。
根据作业任务和安全要求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将其传达给相关人员。
三、炼钢作业要求1.操作规程。
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炼钢作业,严禁任意修改工序和操作流程。
2.严禁违章操作。
不得擅自操作设备,禁止超负荷作业和停工后擅自开机作业。
3.维护安全距离。
在操作设备或移动物料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发生意外碰撞。
4.防止火灾和爆炸。
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吸烟和使用明火、电热器具。
5.重视通风和排烟。
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排烟,以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四、应急措施1.火灾事故。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
2.漏电事故。
发生漏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停电,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电击事故的发生。
3.有毒气体泄漏。
如果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必须立即停工撤离,并采取控制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4.伤人事故。
无论是轻微伤还是重伤,都必须立即停工救治并报告上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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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安全要求1、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方可进行隐蔽。
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将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建设单位。
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2、炼钢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厂长对本厂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各级机构对其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3、炼钢厂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4、炼钢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5、炼钢厂应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6、炼钢厂的厂长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7、炼钢厂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加强业务技术培训.职工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新工人进厂,应首先接受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熟练工人带领工作,直到熟悉本工程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和脱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应事先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外来参观或学习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应由专人带领。
8、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均应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上述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炼钢对厂房、机电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扫。
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
10、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11、炼钢厂应建立火灾、爆炸、触电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授预案,并配备必须的器材与设施,定期演练。
12、炼钢厂发生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时,厂长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发生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二、原材料1、散状材料1.1、应根据入炉散状材料的特性与安全要求,确定其贮存方法;入炉物料应保持干燥。
1.2、具有爆炸和自燃危险的物料,如CaC2粉剂、镁粉、煤粉、直接还原铁(DRI)等应贮存于密闭贮仓内,必要时用氮气保护;存放设施应按防爆要求设计,并禁火、禁水.2、废钢2。
1、可能存在放射性危害的废钢,不应进厂。
进厂的社会废钢,应进行分选,拣出有色金属件、易燃易爆及有毒等物品;对密闭容器应进行切割处理;废武器和弹药应由相关专业部门严格鉴定,并进行妥善的处置。
2。
2、废钢应按来源、形态、成分等分类、分堆存放;人工堆料时,地面以上料堆高度不应超过1.5m。
2。
3、废钢配料间与废钢堆场,应设置必要的纵向与横向贯通的人行安全走道。
2。
4、废钢坑沿应高出地面0。
5~1.0m,露天废钢坑应设集排水设施,地面废钢料堆应距运输轨道外侧1.5m以上。
2.5、废钢装卸作业时,电磁盘或液压抓斗下不应有人,起重机的大车或小车启动、移动时,应发出蜂鸣或灯光警示讯号,以警告地面人员与相邻起重机避让;起重机司机室应视野良好,能清楚观察废钢装卸作业点与相邻起重机作业情况.3、铁水贮运和预处理设施3.1、铁水运输应用专线,不应与其他交通工具混行.3.2、向混铁炉兑铁水时,铁水罐口至混铁炉受铁口(槽),应保持一定距离;混铁炉不应超装,当铁水面距烧嘴达0.4m时,不应兑入铁水;混铁炉出铁时,应发出声响讯号;混铁炉在维修或炉顶有人、或受铁水罐车未停到位时,不应倾动;当冷却水漏入混铁炉时,应待水蒸发完毕方可倾炉。
3。
3、起重机龙门钩挂重铁水罐时,应有专人检查是否挂牢,待核实后发出指令,吊车才能起吊;吊起的铁水罐在等待往转炉兑铁水期间,不应提前挂上倾翻铁水罐的小钩。
3.4、铁水预处理设施,应布置在地坪以上;若因条件限制采用坑式布置,则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保证坑内干燥。
3.5、往炼钢炉兑铁水时,铁水罐不应压在转炉炉口或电炉受铁槽上,人员应位于安全区域。
3。
6、Ca2仓附近区域,应设乙炔检测和报警装置。
3。
7、采用Na2CO3系作脱硫粉剂时,应做好设备的防护,其粉尘中的Na2CO3,应回收利用。
三、炼钢相关设备3.1、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3.1.1、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的壳体上,应有排气孔.3。
1。
2、罐体耳轴,应位于罐体合成重心上0.2~0。
4m对称中心,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8,并以1.25倍负荷进行重负荷试验合格方可使用.3。
1。
3、使用中的设备,耳轴部位应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凡耳轴出现内裂纹、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耳轴磨损大于直径的10%、机械失灵、衬砖损坏超过规定,均应报修或报废.3.1。
4、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
3。
1。
5、用于铁水预处理的铁水罐与用于炉外精炼的钢水罐,应经常维护罐口;罐口严重结壳,应停止使用.3。
1。
6、钢水罐需卧放地坪时,应放在专用的钢包支座上;热修包应设作业防护屏;两罐位之间净空间距,应不小于2m。
3.1.7、渣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其罐内不应有水或潮湿的物料。
3.1.8、钢水罐滑动水口,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清理、检查,并调试合格.3。
1.9、铁水罐、钢水罐内的自由空间高度(液面至罐口),应满足工艺设计的要求。
3。
1.10、铁水罐、钢水罐内的铁水、钢水有凝盖时,不应用其他铁水罐、钢水罐压凝盖,也不应人工使用管状物撞击凝盖.有未凝结残留物的铁水,钢水罐,不应卧放。
3.1。
11、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
3。
2 、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烘烤器及其他烧嘴3.2。
1、烘烤器应装备完善的介质参数检测仪表与熄火检测仪.3。
2。
2、应设置煤气低压报警及与煤气低压记号联锁的快速切断阀等防回火设施;应设置供设备维修时使用的吹扫煤气装置,煤气吹扫干净方可修理设备.3.2.3、烘烤器区域应悬挂“禁止烟火"、“当心煤气中毒"等警示牌。
3.3、地面车辆3。
3。
1、车辆运行时,应发出红色闪光与轰鸣等警示信号。
3。
3。
2、电动铁火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的停靠处,应设两个限位开关。
3.3.3、铁水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台面,应砌砖防护。
应根据需要,在轨道端头设置事故滑轮。
3。
3。
4、进出车间的废钢料蓝车与渣罐车,其运行轨道与车间外道路相交的道口,应设置交通指挥信号;运行距离较长时,车辆运行过程中应有专人监视;其他地面有轨车辆的运行,也应贯彻目视监控的原则。
3.3。
5、所有车辆,均应以设计载荷通过重车运行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
4、起重设备3。
4.1、起重机械及工具,应遵守GB 6067的规定;炼钢厂用起重机械与工具,应有完整的技术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桥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4。
2、起重设备应经静、动负荷试验合格,方可使用,试验负荷等应按表1规定执行。
桥式起重机等负荷试验,采用其额定负荷的1。
25倍。
3.4.3、铁水罐、钢水罐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吊钩本体应作超声波探伤检查。
3。
4.4、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电炉车间运废钢料篮的加料吊车,应采用双制动系统.3.4。
5、钢丝绳、链条等常用起重工具,其使用、维护与报废应遵守GB6067的规定.3.4.6、起重机应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指挥,同一时刻只应一人指挥,指挥信号应遵守GB5082的规定.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液渣,应确认挂钩挂牢,方可通知起重机司机起吊;起吊时,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并尽量远离起吊地点.3.4.7、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吊物不应从人员头顶和重要设备上方越过;不应用吊物撞击其他物体或设备(脱模操作除外);吊物上不应有人。
3。
5、外部运输设备3。
5.1、自抱罐汽车、运坯车等)按规定线路行驶并设立明显标志;特种车辆道路应尽可能与普通车辆道路分开.3.5.2、炼钢厂内的道路,应设立交通标志。
3。
5。
3、道路建筑跨越道路上方的管线,距路面净高应不小于5m。
3.5.4、载运炽热物体应使用专用的柴油车,其油箱应采取隔热措施。
3。
5。
5、带式运输机的通廊应设走道,设单侧走道其宽度应不小于1m,设两侧走道其宽度应不小于0。
8m,并应在两侧走道间适当设置过桥;倾斜通廊的倾角大于6º时,走道应采取防滑措施;大小12º时,走道应采用踏步.走道沿线应设置可随时停车的停车绳。
3.5。
6、维修带式输送机,应事先通知控制室操作人员,将带式输送机的控制权转到就地操作箱.3.6、其他设备3。
6.1、高温工作的水冷件,应提供事故用水。
3.6。
2、易受高温或钢水、液渣喷溅影响的设备,应进行防护。
3.6。
3、人员接近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设备外露运动部件,应设置防护罩。
3.6.4、涉及人身与设备安全或工艺要求的相关设备之间或单一设备内部的动作程序,应设置程序联锁,前一程序未完成,后一程序不能启动,无论手动还是自动操作都应遵守程序联锁,但单体试运转时可以切除联锁。
3。
6.5、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验收与使用,应遵守压力容器有关规范的规定。
四、氧气转炉4。
1、设备与相关设施4。
1。
1、150t以下的转炉,最大出钢量应不超过公称容量的120%;200t以上的转炉,按定量法操作。
4。
1。
2、转炉的炉容比应合理。
4。
1。
3、转炉氧枪与副枪升降装置,应配备钢绳张力测定、钢绳断裂防坠、事故驱动等安全装置;各枪位停靠点,应与转炉倾动、氧气开闭、冷却水流量和温度等联锁;当氧气压力小于规定值、冷却水流量低于规定值、出水温度超过规定值、进出水流量差大于规定值时,氧枪应自动升起,停止吹氧.转炉氧枪供水,应设置电动或气动快速切断阀.4。
1。
4、氧气阀门站至氧枪软管接头的氧气管,应采用不锈钢管,并应在软管接头前设置长1.5m以上的钢管。
氧气软管应采用不锈钢体,氧枪软管接头应有防脱落装置.4。
1.5、转炉宜采用铸铁盘管水冷炉口;若采用钢板焊接水箱形式的水冷炉口,应加强经常性检查,以防止焊缝漏水酿成爆炸事故。
4.1。
6、转炉传动机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应能承受正常操作最大合成力矩;不大于150t的转炉,按全正力矩设计,靠自重回复零位;150t以上的转炉,可采用正负力矩,但必须确保两路供电;若采用直流电机,可考虑设置备用蓄电池组,以便断电时强制低速复位。
4。
1.7、从转炉工作平台至上层平台之间,应设置转炉围护结构.炉前后应设活动挡火门,以保护操作人员安全。
4。
1.8烟道上的氧枪孔与加料口,应设可靠的氮封.转炉炉子跨炉口以上的各层平台,宜设煤气检测与报警装置;上述各层平台,人员不应长时间停留,以防煤气中毒;确需长时间停留,应与有关方面协调,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