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的实施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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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2024年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2024年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目录第1篇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全文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全文,为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4月1日起,我国将施行《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的书写、存储、使用和封存等均需按相关规定进行。

下面是我给你带来的关于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2022年2月15日发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应用管理,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其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等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四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的业务监管等工作;(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三)具备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四)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一、引言电子病历是指利用电子设备记录、存储、管理和传递患者的医疗信息的一种方式。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旨在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一致性,提高医疗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患者的医疗体验。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的要求和实施步骤。

二、电子病历的存储和传输1. 存储要求电子病历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云存储平台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

存储设备应定期备份,备份数据应存储在离线设备中,以防止数据丢失。

2. 传输要求电子病历的传输应采用加密的通信协议,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窃取或篡改。

传输过程中应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传输电子病历数据。

三、电子病历的录入和修改1. 录入要求电子病历的录入应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确保录入的信息准确、完整和及时。

录入时应遵循统一的标准术语和格式,以方便数据的查询和分析。

2. 修改要求电子病历的修改应记录修改人员的身份和修改时间,并注明修改的原因。

修改后的电子病历应保存原始版本和修改后的版本,以便追溯和审查。

四、电子病历的安全和权限控制1. 访问控制电子病历的访问应根据权限进行控制,不同的用户应有不同的访问权限。

访问权限应根据用户的职责和需要进行分配,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2. 数据加密电子病历中的敏感数据应进行加密存储,确保数据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不被非法获取。

加密算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性评估和更新。

3. 审计日志电子病历系统应具备审计日志功能,记录用户的操作行为和系统的运行情况。

审计日志应保存一定的时间,并定期进行审查和分析,以发现异常和安全漏洞。

五、电子病历的备份和恢复1. 定期备份电子病历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备份频率应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更新频率确定。

备份数据应保存在离线设备中,以防止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

2. 恢复测试定期进行电子病历系统的恢复测试,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恢复测试应包括数据恢复速度、数据准确性和系统功能的测试。

电子病历管理与使用制度

电子病历管理与使用制度

电子病历管理与使用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医院的电子病历管理与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电子病历信息管理和使用。

2. 电子病历管理2.1 电子病历的创建与保管1.医院规定的电子病历管理系统是全院统一的电子病历信息存储平台,全部医务人员需在该平台上创建和保管病人的电子病历。

2.医务人员在创建病人电子病历前,需进行合法授权和身份确认,并确保病人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3.电子病历的创建和保管应遵从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原则,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查看、修改、复制或删除电子病历数据。

4.电子病历数据的备份应定期进行,并依照医院备份管理规定进行存储和保护。

2.2 电子病历的分类与归档1.电子病历应依照科室、病种和病人个人信息等进行分类和归档。

2.电子病历归档应遵从安全、有效、方便的原则,确保病人电子病历的长期保管和检索。

2.3 电子病历的修改与审签1.电子病历的修改需符合医疗程序和规范要求,并记录修改人和修改时间。

2.电子病历的审签应依照相应科室或医生的授权审签流程进行,确保医疗文书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4 电子病历的查阅与打印1.医务人员在查阅病人电子病历前,需进行身份确认,并遵守权限管理规定,只能查阅与本身工作相关的电子病历信息。

2.电子病历的打印需严格依照需求和权限进行,未经批准不得随便打印电子病历,并应妥当保管打印的纸质文档,防止信息泄露。

3. 电子病历使用3.1 电子病历的合法使用1.医务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时应遵从医疗法律法规、伦理原则和医院相关政策规定。

2.医务人员需依据职责和权限,合理使用电子病历中的病人信息,并保证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3.2 电子病历的共享和沟通1.电子病历的共享和沟通应遵从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2.医务人员在共享和沟通电子病历时,应确保信息的安全传输和接收,并仅限于与医疗工作相关的目的。

3.3 电子病历的更新与审核1.电子病历的更新应依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并记录更新人和更新时间,确保电子病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电子病历是指将患者的临床信息、诊疗记录、检查结果等医疗相关数据以电子形式记录、保存、传输和利用的一种医疗信息化应用工具。

由于电子病历具有信息及时共享、操作简便、存储容量大等优点,逐渐取代了传统的纸质病历成为主要的医疗记录方式。

然而,电子病历的使用和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制定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制度主要内容和实施与改进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制定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病历已经成为医疗记录的主要形式,其承载着大量的患者信息和医疗数据。

因此,为了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准确性,制定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医务人员对电子病历的使用和操作,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其次,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首先,要规定电子病历的访问权限和授权管理。

制定明确的权限分级制度,确保只有具备相应权限的医务人员才能查看、修改和删除电子病历内容。

其次,要规定电子病历的保密与安全管理。

制定保密责任制,明确医务人员对患者信息的保密义务,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和隐私。

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如数据加密和访问审核等,保护电子病历的安全性。

此外,还应规定电子病历的存储和备份管理、数据传输和共享管理、数据质量管理等内容,确保电子病历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最后,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改进。

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医务人员的积极参与和遵守。

医院应当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如电子病历使用审查和追溯制度,以及不定期的审计和评估。

通过这些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不断完善电子病历的使用和管理。

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推动医疗信息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才能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和准确,提高医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
背景
随着医疗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电子病历已成为现代医疗管理的重要手段,也 是医疗信息共享和医疗服务协同的基础。
电子病历的定义
电子病历是指以电子化方式记录、存储、管理和使用的病历 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基本信息、病史记录、检查结果 、诊断结论、治疗方案、手术记录、护理记录、费用信息等 。
电子病历的意义
备份方式
应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存储介质中。
恢复流程
当电子病历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恢复,确保数据的完整 性和可靠性。
03
电子病历的使用
电子病历的访问权限
医生
医生具有访问电子病历的权限 ,可以查看、编辑和打印病人
的电子病历。
护士
护士具有访问电子病历的权限, 可以查看病人的电子病历,但不 允许编辑和打印。
强化信息安全保护
随着信息安全技术的不断发展,将进一步完善电子病历系统的信 息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电子病历系统应支持时间戳功能,记录病历数据的创建时间和修 改时间。
认证机构
电子病历系统应经过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确保系统符合相关标 准和规范。
05
电子病历的质量控制
电子病历的数据质量控制
数据完整性
保证电子病历中的数据完整,包括病史、诊断、治疗措施、手 术、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数据准确性
确保电子病历中的数据准确无误,与实际医疗情况相符。
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
2023-11-05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电子病历的创建与存储 • 电子病历的使用 • 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 • 电子病历的质量控制 • 电子病历的培训与宣传 • 总结与展望

医院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电子病历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部门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传输、质控和安全等级保护等环节,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定义和内容第四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文书。

第五条电子病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二)就诊信息:就诊科室、就诊日期、就诊时间、就诊医生、就诊原因等;(三)病历记录: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治疗过程、病情变化等;(四)医疗费用信息:药品、诊疗项目、检查检验项目、医疗耗材等费用;(五)其他相关信息:如手术记录、护理记录、医嘱等。

第三章电子病历的管理第六条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传输、质控和安全等级保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电子病历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二)及时性:医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等工作;(三)安全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电子病历的存储、传输和使用安全;(四)保密性:对电子病历内容进行保密,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七条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传输、质控和安全等级保护,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

第八条电子病历的修改,应当经修改人签名确认,并注明修改原因和时间。

第九条电子病历的保存,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实行电子病历档案管理。

第十条电子病历的传输,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传输过程中的数据安全。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的质控,应由医院信息管理部门和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医生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医生电子病历管理制度一、前言电子病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应运而生的新型病历记录方式,它将传统的纸质病历记录方式转变为电子化、网络化的病历管理方式,能够提高病历记录的准确性、实时性,方便医疗服务的质量管理和科研数据的积累。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生使用电子病历的行为,确保信息安全和医务质量,保障医患关系和医院声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生使用电子病历的行为。

三、管理要求1. 电子病历的建立(1)电子病历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病历资料以及医生的诊断意见进行录入,确保病历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医生在录入电子病历时,应遵循规范的病历记录格式和要求,确保记录内容清晰、具体,避免模糊、含糊或错误的记录。

(3)电子病历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内容,同时还应记录医生的诊断、治疗方案、用药情况、检查结果等重要信息。

2. 电子病历的查阅和修改(1)医生在查看患者的电子病历时,应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医生在修改电子病历时,应注明修改的时间、内容和原因,确保修改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避免隐瞒或篡改病历信息。

(3)医生在进入患者的电子病历时,应使用个人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确保用户的唯一性和权限的合法性,避免他人冒名登录或盗用账号。

3. 电子病历的备份和存档(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备份和存档系统,确保电子病历记录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医生应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避免意外文件损坏或丢失,及时恢复数据信息,确保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医生应遵守医院的档案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电子病历的存档和归档,确保电子病历记录的完善和保存。

4. 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1)医院应加强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确保电子病历记录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2)医生在使用电子病历时,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和病历记录,确保用户的合法性和数据的安全性。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规定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规定一、概述医院电子病历的管理是为了提高病历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交流效率,有效保护医疗信息安全,规范医院电子病历的使用和管理。

以下是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的规定。

二、病历数据管理1. 病历数据采集与存储(1) 医院应采取合法、科学、安全的方法,对患者病历数据进行采集。

(2) 采集的病历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存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医院应设置合理的病历数据备份制度,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2. 病历数据传输与交流(1) 医院可以通过内部网络或专用线路,传输病历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 医院禁止使用非法或未授权的途径传输、交换病历数据。

(3) 在病历数据交流和传输过程中,医院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数据泄露或被篡改。

三、病历访问和使用管理1. 病历查阅与授权(1) 在医务工作需要的范围内,医务人员可以查阅和使用电子病历数据,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

(2) 医院应建立明确的病历访问权限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访问权限进行授权和管理。

2. 病历数据安全与保密(1) 医院应设立完善的病历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病历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2) 医务人员在使用病历数据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或滥用病历数据。

(3) 医院应加强病历数据的防护措施,防止黑客攻击、病毒侵扰等危害病历数据安全的行为。

四、病历归档与保存1. 病历归档(1) 医院应按照规定的归档标准和流程,对电子病历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2) 归档的电子病历应注明相关信息,确保病历的溯源和查找。

2. 病历保存(1) 医院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管理的要求,制定病历保存制度。

(2) 电子病历的保存应满足法定保存期限,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保存,保证病历的可读性和完整性。

(3) 在电子病历保存期满后,医院应制定病历销毁制度,对已过期病历进行安全销毁。

五、病历数据质控1. 病历数据准确性检查(1) 医院应建立电子病历数据质控机制,定期对电子病历数据进行质量检查。

电子病历管理办法

电子病历管理办法随着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广泛应用,电子病历已经成为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电子病历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电子病历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电子病历的定义和范围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

它涵盖了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方案、医嘱、护理记录、检验检查报告等内容。

二、电子病历的创建与录入医疗机构应当为医务人员提供专用的电子病历录入设备和软件,并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医务人员在创建电子病历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记录患者的诊疗信息。

录入的信息应当准确、完整、清晰,不得随意涂改或删除。

对于需要签名确认的部分,如医嘱、诊断等,应当采用电子签名的方式,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电子签名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经过认证和授权。

三、电子病历的存储与备份电子病历的存储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存储介质,如服务器、磁盘阵列等,并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机制。

定期对电子病历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当存储在异地的安全场所,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同时,要采取措施保障存储设备的物理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破坏存储设备。

对存储设备的访问应当进行严格的权限管理,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访问和操作。

四、电子病历的修改与更正电子病历的修改应当遵循严格的流程和规定。

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录入错误或有新的诊疗信息需要补充时,才能对电子病历进行修改。

修改应当保留原记录的痕迹,包括修改的时间、人员、原因等信息。

对于已经归档的电子病历,如需修改,应当经过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进行操作。

修改后的内容应当重新进行审核和签名确认。

五、电子病历的查询与使用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病历查询系统,方便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及时查询患者的病历信息。

电子病历管理规定

电子病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特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部相关部门,包含但不限于医务、信息技术、护理、行政等部门。

第三条定义1.电子病历:指通过电子化方式记录病人的医疗信息,包含病历文书、诊断记录、医嘱、检验结果等内容。

2.电子病历管理系统:指为医院供应电子病历记录、查询、统计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3.电子病历管理负责人:指负责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工作的相关责任人。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创建与归档第四条电子病历的创建1.医院全部门诊、住院病人应当通过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创建电子病历。

2.电子病历应当真实、准确地记录患者的就诊信息,包含个人基本情况、诊断过程、治疗方案等。

第五条电子病历的归档1.电子病历应当依照病历的内容和时效性进行分类归档。

2.普通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分别归档,并依照就诊时间进行有序排列。

第六条电子病历的查询和使用权限1.医院工作人员应当依照岗位权限和工作需要进行电子病历的查询和使用。

2.医院工作人员不得超出职责范围查询、使用与其工作任务无关的电子病历。

第七条电子病历的保密1.医院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2.未经患者同意,医院工作人员不得向外部机构或个人供应电子病历。

第八条电子病历的备份和恢复1.医院应当建立电子病历的定期备份制度,保证电子病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在电子病历系统发生故障或数据丢失时,医院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数据恢复,并进行原因分析和风险评估。

第四章电子病历的维护与更新第九条电子病历的维护1.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电子病历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的检查机制。

2.医院工作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时,应当及时矫正和更新错误或缺漏的信息。

第十条电子病历的规范化记录1.医院工作人员应当依照规定的格式和规范要求记录电子病历,确保病历内容的完整和统一、2.电子病历的记录应当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检、检验结果、诊断、治疗及预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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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的实施与管理陈建荣① 曹 阳① 李 民① 王 燕①①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26001,南通市崇川区孩儿巷北路6号关键词 电子病历 信息科(信息中心)管理摘 要 结合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实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改变医疗质量管理模式,同时对医疗管理提出更具体、更科学、更规范的新要求。

另一方面对加强信息科(信息中心)的建设作了必要地阐述。

1 概述医院信息系统必然向以病人信息为中心的方向发展,更多地参与到临床医疗工作,电子病历是这一发展的重点。

电子病历的核心价值远不止于病历的无纸化存储和电子化记录,更在于它经过若干年的数据积累,今后能在医疗质量控制、辅助临床决策(药学监护、临床路径、循证医学)等方面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电子病历的应用只是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一个新起点,管好用好才是建设的目的所在。

计算机只是一种工具,它在人的控制下工作,能否用好,完全是管理的问题,管理的最终目标还是“人”。

信息系统并不能解决医院所有的问题,如果管理不到位,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反而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更多的新问题,甚至比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更加混乱。

事实上,电子病历管理模式下,其管理要求要比手工传统管理模式下的要求更苛刻更具体。

电子病历既不能只是医生书写的住院志、病程记录等内容的“文档数字化”,也不能是包罗医院电子信息的全部,而应该是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对病历的基本定义,即电子病历要包括病历资料内容中的各种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图像等资料。

即符合卫生部及江苏省卫生厅统一规范的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记录、医嘱记录、化验报告(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报告及图像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病理报告图文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基本内容。

电子病历系统应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检验实验室管理系统(LIS)、图像传输与影像管理系统(PACS&RIS)等紧密相关,因此,电子病历系统与其它各系统的集成变得尤为重要,在电子病历的实施和使用过程中,电子病历又将是实施专家系统(如合理用药系统)、辅助临床决策、实行医疗质量过程管理、落实执行各项医疗制度的有效平台。

2 实施电子病历需具备的条件2.1医院信息化已经进入临床信息系统阶段,软硬件条件具备实施要求 硬件指覆盖相关科室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软件指相关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如HIS、PACS、LIS等已实施。

2.2 医院人才、经费准备充分 实施电子病历要求操作的医护人员计算机能力达到一定的水平。

2.3 医院管理观念、水平、设施要跟上 能适应电子病历带给医疗管理的重大改变。

3 电子病历的实施3.1 由于电子病历系统信息的共享性,各种信息不再是孤立的,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系将更加明确和细化,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必须仔细了解和研究本部门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工作流程,熟悉各项管理规定和相关电子病历系统,通过系统理论及操作培训,方可对业务流程、管理方法等提出合理的建议,信息科(信息中心)根据系统总体规划,过滤汇总提交相关部门讨论确认后再行统一实施。

3.2 在实施电子病历系统的过程中,所有的业务流程将围绕这一系统进行重新调整,某些部门的工作量及工作环节将有所减少,某些部门的管理要求将更进一步明细,信息的共享及业务流程的简化也许会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信息科(信息中心)应汇总提交领导部门讨论确认后进行必要的调整。

3.3要求各科主任明确责任人参加整个电子病历系统实施与开发的各种讨论及协调会议。

无故不参加会议及不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科室将与科室考核挂钩。

这些责任人将作为以后科室联络员,负责本科室需求的确认提交、前期本科室常用药品默认剂量维护、常见病医嘱套餐维护、(专科)病历模板、诊断名称等基础数据及业务流程的进一步完善、科室培训协调、本科室操作指导等工作。

3.5 统一中间接口模式 将PACS&RIS、LIS、HIS、门诊叫号、医保等公司的系统程序统一集成到电子病历系统中,信息科(信息中心)负责各系统业务流程的协调及数据集成。

以上系统数据只有在病历中作为临床数据的一部分来对待,才具备临床意义。

相关公司应顾全大局,系统的设计和构建就必须站在电子病历的角度上。

在业务流程上,必须结合临床医嘱管理、检查申请等常规临床步骤。

在数据结构设计上,必须符合临床工作习惯,同时必须遵循电子病历相关数据标准。

3.6电子病历系统涉及到医院各项业务流程,需全院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共同参与,参与人员应该是能拍板,负责任,能做事的。

由于整个电子病历系统所涵盖的内容极其丰富、需求众多,整个实施过程中领导要有心理准备去面对无数具体的、细致的工作,更要有心理准备去坚持系统中本身具有的各项管理规定及优秀管理理念。

3.7优秀的、专业的电子病历软件公司是把电子病历作为它专门研究的课题,会总结各家医院合理的业务流程,先进的管理理念,院方如果要再创业务流程必须能减少中间环节、科学、简洁,符合《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江苏省信息科建设管理规范》等规定,不可突发奇想,硬是想出不合逻辑的业务流程,以致破坏整个系统程序架构。

3.8 对程序中发现的问题,管理科室并不是看客、汇报员、评论家,应在深入研究相关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协助信息科(信息中心)搞清出现问题的原因,共同参与调整、确认相关业务流程,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以电子病历的实施为契机,制订和对照各项管理规定,加强管理的深度和力度,承担起管理上的责任和义务。

4 信息科(信息中心)的建设4.1机构设置 信息科(信息中心)是一个为整个医院发挥基础保障和技术支持的、兼有管理和技术双重特性的部门。

信息科(信息中心)目前有多种机构设置类型,多数医院将信息科(信息中心)、病案室、统计室、图书馆(室)组成广义的医院信息中心(信息部、处),也可将计算机网络与信息中心单独设置为狭义的医院信息中心,其他如病案室等部门挂靠医务处管理。

从今后的发展趋势看,统计室的职能将逐渐被信息中心的统计分析员及日益成熟的院长查询系统和办公自动化软件所取代。

图书馆(室)将被小型电子阅览室的检索终端和日益增加的电子期刊或知识库所取代。

目前统计室关键性业务工作已由信息系统所取代,信息中心的统计分析员掌握着统计室的各项业务流程,并参与院(市、省)级月、季、年报的总体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工作;图书馆也已与南通大学电子图书馆联网,共享高校信息资源,信息中心负责维护整个电子图书馆系统。

4.2人才培养 信息科(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理想的知识结构应是复合型的,涉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院管理学、医学信息学、临床医学、统计学、卫生经济学等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

信息科(信息中心)不仅要有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还要有懂医学并熟悉医院主要工作流程的管理人员。

目前,信息中心人员的知识结构已不能适应医院将来信息系统建设的需要,院部要根据《信息科建设管理规范》及《江苏省基本现代化医院标准和评审细则》培养和引进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特别是科主任必须有计算机、医学、管理知识背景,才能领军今后医院整体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信息科(信息中心)的工作重点应由繁重的技术支持维护转移到面向临床研究、医疗质量环节控制、医院管理的各项应用开发上,使信息科(信息中心)向更高、深层次发展。

4.3明确“责” “权” 信息科(信息中心)在规划医院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和管理决策时,并没有参与权和发言权,也没有全院范围内的组织协调权力,只能在并不熟悉计算机思维方式的医院职工用医学思维方式,决定好医院IT项目后,再用自己的计算机思维方式来解析并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具体实施。

由于缺乏医院范围内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权力,因此无法使需要跨部门的电子病历系统管理流程得到有效的协调,无法对医院原有的业务管理流程做出基于信息管理上的合理更改,无法实现对医院业务的高效处理和信息的充分共享。

为了换取医院相关业务部门使用电子病历系统,医院信息管理人员只能模拟医院原来手工的业务流程,最大限度地在软件中增加所谓的“个性化”功能,把软件的“软”的思想发挥到极限,继承了手工操作的一切弊端,使原来就很复杂的系统人为地更加复杂。

在系统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时候,大家都会把责任推给医院信息管理人员,“我们都不懂计算机,只有你们懂计算机。

”但是他们就没有认识到责与权是相辅相成,信息科(信息中心)的职权远远无法支撑他们的责任,对医院信息系统的设计与管理缺陷只能看在眼里、痛在心上,而无力改变。

因此必须明确信息科(信息中心)的职责,给予与责任相对应的职权,才能保证他们能正常地开展电子病历系统的管理与建设。

只有医院信息科(信息中心)具备了所需要的职权,才能支撑起他们的责任,正确地规划医院信息技术的发展、有效地管理信息技术部门和维持电子病历系统的正常运转。

5 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5.1对打印后的病历上级医师修改后,如何保证上级医师能不断地从电脑中审核、修改,保证纸张病历与电子病历的一致性。

如何克服双轨制的病案管理方法带来的各种矛盾是主要问题。

5.2病历录入方式要求结构化、半结构化和自由录入方式均有,方便临床医师操作。

但要求既能控制医生规范性地输入病历的各项内容,又能尽量把自由文本结构化、代码化。

5.3病历模版的制作、更改、审批等方法。

5.4电子病历的扩展性和集成性5.4.1应能成为各辅助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的扩充平台5.4.2各部门原来独立信息的整合、集成将成为电子病历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最大技术难题。

一个系统信息共享程度越高,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涉及人员及内容变化越多,其复杂性和实施难度也会越大。

5.5有针对性地建立起一套有效可行的、多方位的、多层次的病历质量监控体系,才能真正发挥电子病历的作用,科学、准确地分析和评价医疗质量。

5.5.1从各数据采集的源头,制定各相关岗位监控的方法5.5.2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 工作职责和方法应依照电子病历系统的特点进行相关调整,根据《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江苏省住院病历缺陷判定标准(2006)》等建立各项数学模型,实时分级管理监控和自动测评全院医疗质量及各项缺陷。

5.5.3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 包括各项规定的事前提醒与事后警告(完成时间、记录频率、医疗缺陷、病历完整性、拷贝限制原则、药品配伍禁忌、检查治疗诊断相关性等);另外,各部门可以在相关程序上回顾性浏览科室和自己在一定时间发生的问题,有利于积累经验教训(形成各种三级医院检查登记本的客观内容等),提高工作效率(以高标准的共享信息为代价)和质量,不断地减少各种差错。

5.5.4病历封存和自动锁定(未及时完成病历者)的时机及管理办法5.5.5奖罚措施5.6 电子病历的法律问题5.6.1病历是处理医疗纠纷最关键、最主要的证据 要解决电子病历合法性问题,电子病历应是对病人诊疗过程全部的、真实的、及时的记录,同时它的数据电文生成和储存的安全性问题、保密性问题、病人健康资料的隐私性问题、医务人员的知识产权问题、修改行为的不可抵赖性问题、以及电子认证问题等也是必须解决的一系列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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