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南宁地标
建筑消防安全规范

建筑消防安全规范建筑消防安全规范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以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建筑消防安全规范的主要内容,详细介绍如下:一、建筑消防设计规范1.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高度等特点,确定安全疏散通道的数量、位置和宽度,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逃离火灾现场。
2. 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布局和设计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疏散通道、防烟排烟系统等。
3. 针对建筑物的结构和材料,进行防火隔离和防火处理,以增强建筑物的耐火性能。
二、建筑消防施工规范1. 按照消防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艺,确保消防设施的安装和运行符合规范。
2. 进行合格消防材料的选择和使用,确保施工材料的防火性能符合要求。
3. 进行必要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及时修复和更换出现的故障和损坏部件。
三、建筑消防使用和管理规范1. 建立健全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责任、消防疏散演练和火灾应急预案等内容。
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人员的火灾应急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
3. 建立火灾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消防安全措施。
4. 进行消防设备和器材的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运行正常。
5. 加强建筑物内部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确保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
四、建筑消防培训和宣传规范1. 进行定期的员工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防火技能。
2. 加强对建筑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预防能力。
3.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共同推动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通过严格遵守建筑消防安全规范,可以有效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率和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建筑消防安全规范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广泛的重视和严格的执行。
同时,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机制。
最新的消防设计规范标准

最新的消防设计规范标准在制定最新的消防设计规范标准时,需要考虑多个方面,包括建筑结构、材料选择、安全疏散、消防设施以及应急响应等。
以下是一套综合的规范标准草案: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提高建筑的防火能力,特制定本消防设计规范标准。
二、建筑结构与材料1. 建筑设计应符合当地的建筑规范和消防安全要求。
2. 建筑结构应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以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
3. 外墙保温材料应选用阻燃等级高的材料,避免火灾蔓延。
三、安全疏散1. 每个楼层应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2. 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并保持畅通无阻。
3. 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避免拥堵。
四、消防设施1. 建筑内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
2. 消防报警系统应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网,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
3. 每个楼层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五、应急照明与指示系统1. 应急照明系统应保证在断电情况下,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足够的照明。
2. 指示系统应清晰指示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的位置。
六、电气安全1. 电气线路应合理布局,避免过载和短路。
2. 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七、特殊区域的消防设计1.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区域,应采取额外的防火措施,如设置防火隔离带。
2. 实验室、厨房等特殊用途房间应安装专用的灭火系统。
八、消防培训与演练1. 建筑使用者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2. 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九、监督与维护1. 建筑管理者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规范的执行。
十、结语本消防设计规范标准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提高建筑的防火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所有相关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本规范,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建筑工程设计规范的消防安全设计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设计规范的消防安全设计标准是什么在建筑工程的设计中,消防安全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的抵御能力和人员疏散的效率。
那么,建筑工程设计规范中的消防安全设计标准究竟是什么呢?首先,合理的建筑布局是消防安全设计的基础。
建筑物的总平面布局应考虑到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等的设置。
消防车道应保证畅通无阻,其宽度、转弯半径和承载能力都有严格的要求,以便消防车能够迅速到达火灾现场。
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则是为了满足消防云梯等登高设备的操作需求,为救援高层建筑中的被困人员提供条件。
在建筑物内部,功能分区和防火分区的划分也十分关键。
不同功能的区域应相互独立,避免火灾在不同区域之间迅速蔓延。
防火分区则是通过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施将建筑物划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空间,每个防火分区都有一定的耐火极限,以控制火灾的规模和范围。
建筑材料的选择在消防安全设计中起着重要作用。
应优先选用具有良好耐火性能的材料,例如不燃材料和难燃材料。
对于一些关键部位,如防火墙、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耐火等级的材料进行建造。
同时,要注意建筑材料在高温下可能释放的有毒气体,避免对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安全疏散设施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通道。
楼梯的数量、宽度、坡度和形式都应符合规范要求。
楼梯间应具备良好的防烟、防火性能,防止烟雾进入疏散通道影响人员逃生。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宽度要满足人员疏散的需求。
此外,还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引导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快速、安全地疏散。
消防设施的配备是消防安全设计的核心内容之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都是常见的消防设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初期迅速喷水灭火,有效控制火势蔓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通知人员疏散和采取灭火措施。
消火栓系统为灭火提供了可靠的水源。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们对建筑和消防的安全性要求不断提高。
因此,制定科学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性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的角度出发,分析和讨论其在建筑行业中的应用和重要性。
一、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的基础要求1. 火灾风险评估消防设计规范的基础是对建筑物的火灾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这包括建筑物的结构类型、人员密度、火灾疏散路径、火灾发生概率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只有对每个建筑物进行个性化的评估,才能确保消防设计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2. 火灾预防措施消防设计规范应确保建筑物在平时具备一定的防火预防措施。
例如,在建筑物内设置合适的灭火器和自动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此外,还应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易燃材料,加强电气线路的管理,确保电线电缆的耐火性能,以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
3. 火灾疏散和逃生通道建筑物的消防设计规范应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地疏散。
为此,设计中需要考虑逃生通道和紧急出口的合理布局以及通道宽度的要求。
此外,还需要制定针对不同建筑类型的疏散计划,并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人员的火灾逃生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的重要性1. 保护生命安全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的首要目标是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
通过合理的消防设计,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对人员造成的伤害和死亡。
消防设计规范的制定和遵守是维护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2. 防止火灾蔓延合理的消防设计规范可以有效防止火灾蔓延。
通过布置合适的防火墙、灭火系统和疏散通道,可以将火灾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减少火灾对周围建筑物和环境的危害。
这对于保护城市的整体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减少财产损失火灾经常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消防设计规范的合理应用可以降低火灾对建筑物和物品的损坏程度,减少经济损失。
此外,规范化的消防设计也能够降低火灾后重建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的发展趋势1. 现代化技术的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消防设备和系统也在不断升级。
建筑消防技术规范

建筑消防技术规范建筑消防技术规范是指为了保障建筑物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合理使用和布置消防设施,有效组织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等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下面是建筑消防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介绍:一、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与布置1. 消防通道:建筑内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通道的宽度、高度、门的位置和尺寸等应符合规范要求,且通道应保持畅通。
2. 消防楼梯:建筑内设置消防楼梯,楼梯的宽度、高度、扶手、踏步等应符合规范要求,且楼梯应保持畅通。
3. 消防水源: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源,消防水源的位置、数量、管径、水压等应符合规范要求,且消防水源应保持正常供水状态。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照建筑物的用途和火灾危险性等级,设置相应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
5. 自动报警系统:建筑内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系统的探测器位置、类型、数量等应符合规范要求,且系统应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
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照建筑物的用途和火灾危险性等级,设置相应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
二、火灾防控措施1. 防火分区:建筑内划分合理的防火分区,分区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并通过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玻璃等防火隔离措施进行隔离。
2. 防烟措施:建筑内设置合理的防烟措施,如设置排烟系统、防烟门、防烟窗等,以防止燃烧产生的有害烟雾对人员疏散的影响。
3. 环境消防设施:建筑内设置环境消防设施,如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以便对特定区域进行灭火和控制。
4. 电气火灾防控:建筑内设置电气火灾防控设施,如设置电气隔离、可燃物防火、接地保护等,以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5. 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建筑内设置合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出口和通道的宽度、标识、照明等应符合规范要求,且保持畅通。
三、灭火与疏散应急措施1. 灭火器材和设备:建筑内设置合理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材和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器饰柜等,且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在建筑行业中,防火设计规范是保障建筑安全的重要指导文件。
它为建筑师、设计师、消防员等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在建筑设计和使用过程中注意防火安全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本文将从建筑防火材料选择、消防设施设置、疏散通道规划等多个方面,展开论述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重要性和相关要求。
一、建筑防火材料选择在建筑设计中,选择防火性能良好的材料是防火安全的首要考虑因素。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在建筑物的主要结构和装饰材料中,使用具备一定防火性能的材料。
例如,墙体、地板、天花板等需要使用具备一定防火等级的材料,以提高建筑物的整体防火性能。
此外,还需要在电气线路、管道、门窗等方面选用相应的防火材料,以阻止火势蔓延和烟雾产生。
二、消防设施设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也规定了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建筑物内应设置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消防设备,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控制火势。
同时,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等疏散设施也是防火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范要求这些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能保证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安全疏散。
三、疏散通道规划为了确保建筑物内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对疏散通道的规划和设计有详细要求。
规范指出,必须设置由安全楼梯或其他合适的通道构成的疏散系统,且疏散通道的宽度、坡度、出口标志等都需要符合国家标准。
此外,还要合理布置疏散指示标识,以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找到安全出口。
四、建筑隔热与隔烟设计隔热与隔烟设计是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内容。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在建筑物内外墙体、屋面、窗户等部位设置隔热层和隔烟层,以减少火灾对建筑物的破坏和阻止烟雾蔓延。
这些隔热与隔烟层可以有效地减缓火势的传播速度,并为人员疏散争取宝贵的时间。
五、建筑合理布局与火灾防范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还要求在建筑物布局和消防系统设置方面,进行合理规划。
例如,布置消防栓时应保证其与建筑物的距离,确保消防车辆能够顺利接近。
此外,对于大型建筑物,还需要在不同楼层设置消防水池、消防升降机等,以便火灾扑救和疏散救援工作的展开。
建筑设计中的消防要求与规范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建 筑物内的消防安全。
04
建筑消防设计案例分 析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案例
总结词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需考虑建筑高度、功能复杂性和人员密集度等因素,确保火 灾发生时能够快速疏散和救援。
详细描述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需遵循严格的规范,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同时要合理规划疏散通道和楼梯,确保火灾发生时 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消防设施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物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并 发出警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规模,设置相应的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以控制和扑灭火源。
消火栓系统
建筑物内应设置消火栓系统,提供消防用水,以便及 时扑灭火源。
疏散逃生规范
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
建筑物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无 阻。
总结词
住宅建筑消防设计需考虑居民居住安 全和生活需求,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 迅速疏散并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详细描述
住宅建筑消防设计需设置合理的疏散 通道和安全出口,加强燃气、电器等 易引发火灾的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 ,同时要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 自救能力。
公共建筑消防设计案例
总结词
公共建筑消防设计需考虑人流密集、功 能多样等特点,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 速疏散并保障人员安全。
VS
详细描述
公共建筑消防设计需遵循严格的规范,合 理规划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加强日常巡 检和维护,同时要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加强与消防部门的协作配合 。
05
建筑消防安全培训与 演练
建筑消防设计标准与要求
建筑消防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 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否则将面临法律责 任和处罚。
建筑消防设计的法律法规
1 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是我国消防工作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消防工作的 基本原则、消防责任、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方 面的内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是建筑消防设计的国家标准,规定了建筑物的耐 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 的具体要求。
THANKS
审核要求
审核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标准,确保建筑消防设计 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建筑消防设计的验收
验收内容
对已完成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检查其 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确保其正常 运行和使用效果。
验收流程
由专业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验 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验收要求
建筑给水要求
01
消防水系统
建筑应建立完善的消防水系统, 包括消防水池、水泵、水枪等设 施。
02
03
灭火器配置
喷淋系统
根据建筑用途和面积,合理配置 灭火器,以便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
对于高层建筑和重要场所,应设 置自动喷淋系统,以控制火势蔓 延。04ຫໍສະໝຸດ 特殊场所的建筑消防设计 要求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计要求
建筑消防设计包括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和耐火等级、安 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方面的设计。
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性
03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建筑安全性能
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建筑消防设计可以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 减少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保障人 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合理的建筑消防设计可以提高建筑物的安 全性能,增强建筑物的结构强度和耐火性 能,降低火灾发生时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害 。
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作为各行业中的资深专家,我将为大家撰写一篇关于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的文章。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介绍建筑物消防设计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规程和标准。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可以提高大家对建筑物消防设计的认识,确保建筑物在遭受火灾等意外事件时的安全性。
一、建筑物消防设计的重要性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物的数量不断增加。
作为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场所,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必须受到高度重视。
合理的消防设计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对建筑物和人员的威胁,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建筑物消防设计是建筑工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二、建筑物消防设计的基本原则1. 灭火与疏散并重:消防设计既要确保建筑物内部的灭火设备和系统齐全有效,又要保证人员疏散通道的顺畅。
2. 综合防火设计:除了传统的火灾防控措施外,还应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消防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提高火灾预警和灭火效果。
3. 分区分层设计:建筑物应根据不同功能和火灾风险程度进行合理的分区分层划分,以控制和阻止火势蔓延。
4. 合理布局: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容量和人员流动特点,合理布置消防设备和疏散通道,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及时疏散和灭火。
5. 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除了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还需要加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培训,做好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
三、建筑物消防设计的规程和标准在中国,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建筑物消防设计的规程和标准,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其中,最重要的是以下几项规范:1. GB 50016-2014《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该规范规定了建筑物消防设计的基本要求、设计方法和技术要求,包括火灾危险性分级、防火分区和分层划分、消防设备配置等方面的内容。
2. GB 50045-201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规范》:该规范规定了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水源供应、管道布置、设备选型等方面的内容。
建筑物消防给水系统是灭火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合理设计对于火灾的控制至关重要。
消防设计标准规范最新版
消防设计标准规范最新版消防设计标准规范是确保建筑物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最新版的消防设计标准规范涵盖了建筑物的防火、灭火、疏散、报警等多方面的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时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害。
开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技术的不断进步,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适应新的建筑需求和提高消防安全水平,消防设计标准规范不断更新和完善。
最新版的消防设计标准规范融合了国内外先进的消防安全理念和技术,为建筑设计提供了更为严格的安全标准。
主体内容:1. 防火设计: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包括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设计要求。
2. 灭火系统: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合理选择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
3. 疏散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疏散广播系统等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需要。
4. 火灾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包括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
5. 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建筑物投入使用后,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 特殊场所的消防设计:对于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特殊场所,应有更为严格的消防设计要求。
7. 消防法规与标准:设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与标准,确保设计符合法律要求。
结尾:最新版的消防设计标准规范不仅提高了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性能,也为消防设计人员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设计指导。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范,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消防理念的更新,消防设计标准规范也将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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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计规范_第1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DB45T973-2014(发布版)ICS 91.120.01P 16DB45DB 45/T 973—201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第1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2014- 1 - 30发布 2014 - 2 - 28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5/T 973—2014 前言本部分为 DB45/T 973—2014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远杰、常万森、张晏晖、邓剑华、刘浏、农旭政、腾江镇、庞波、谭万彤、黎承、熊国晓、杨葆、覃萍。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IDB45/T 973—2014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第1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1 范围 DB45/T 973-2014的本部分规定了南宁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的术语和定义、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建筑构造和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给水、防烟与排烟、消防配电、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等的要求作出了规定。
本部分适用于南宁市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民用建筑。
民用建筑的消防设计,除执行本部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68-2005 住宅建筑规范GB 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17945-2010 消防应用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A 533-2005 挡烟垂壁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婴幼儿儿童活动场所向婴幼儿和儿童提供教育、培训、咨询及游戏等服务的场所,如婴儿游泳馆、儿童早教中心、儿童教育培训学校、儿童兴趣培训班、亲子园等场所。
3.2 公寓供非家庭人员居住,配置厨房、卫生间等设施的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公寓应符合公共建筑消防设计的规定。
3.3 大型商业、展览场所用于进行商业经营和展览活动且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0 m2的建筑楼层,或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20000m2场所。
3.4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以下称“合用场所”)混合设置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两种或多种用途的建筑。
3.5 消防登高面用于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以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界面。
3.6 建筑消防救援破拆标识用图形符号构成的标识。
标志在发生火灾时为保证及时控制和扑救火灾,救援被困在建筑内人员,可通过人工或机械破拆的特定的建筑构件上。
3.7 自动自然排烟系统具备自动控制功能的自然排烟系统。
由消防自动排烟窗、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装置以及补风系统组成。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 一般规定4.1.1 婴幼儿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4.1.2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建筑首层,并应靠近消防扑救场地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20 m2,其他建筑的消防控制室面积不应小于12 m2。
4.1.3 商业服务网点内疏散距离不应大于20 m。
当商业服务网点二层采用敞开楼梯进行疏散时,二层最远房间内任一点到外门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敞开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
单间商业服务网点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2,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小于1.1 m时可只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商业服务网点的层高应按GB50368-2005第9.1.6条层数折算。
4.1.4 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甲、乙类物品仓库,当设置丙类物品储藏室时,其面积不应大于200 m,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4.1.5 公共建筑的厨房与其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 的不燃烧体,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
4.1.6 合用建筑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 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并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4.1.7 除商住楼的商用部分外,合用建筑内不应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2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和救援场地4.2.1 消防车道不应被景观、绿化等覆盖,其坡度不应大于8%,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 m。
4.2.2 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能够在每层设置供消防人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界面。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且登高面范围内应有能直接进入建筑内部的安全出口。
4.2.3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条长边长度的底边设置不少于一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高度不应大于5 m,进深不应大于4 m。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a) 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近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小于5m,不大于15 m。
b) 场地与建筑之间不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架空高压电线、树木、车库出入口等障碍;c) 场地坡度不大于3%,登高车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小于15 m和8 m;d)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及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能承受重型消防车辆的压力。
4.2.4 大型商业、展览场所的外墙应逐层设置易于破拆供消防人员进入的开口,开口尺寸不得小于2.0m X2.0m,并应设置建筑消防救援破拆标识。
消防救援破拆标识可按附录A的要求制作。
4.2.5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消防登高面、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处应设置消防安全标识。
5 建筑构造和安全疏散设施5.1 一般规定 5.1.1 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隔墙不应采用防火卷帘。
5.1.2 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宽度不大于30 m时,防火卷帘宽度不应大于10 m;当防火分隔部位宽度大于30 m时,防火卷帘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 m。
5.1.3 严格控制侧卷帘、水平卷帘的使用范围,不得采用带疏散小门的卷帘。
5.1.4 住宅建筑的每个单元直接开向消防前室的户门不应超过四户,且户门应为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
5.1.5 公共建筑的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台阶、踏步。
除疏散楼梯平台外,安全出口内外1.4 m范围内不应设置门槛和台阶。
5.1.6 公共建筑疏散楼梯间的窗口与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5.1.7 高层公共建筑及其裙房商业部分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通过人数每100 人不小于1.00m 计算。
5.1.8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地面装饰材料不应采用受热后会破坏,影响人员疏散的材料。
5.2 疏散楼梯间和消防电梯5.2.1 开向疏散走道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开启后,不应减少楼梯梯段平台和疏散走道的有效宽度。
5.2.2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当楼梯间在首层通过门厅、通道或扩大前室进行疏散时,门厅、通道或扩大前室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00h,楼梯间距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 m。
5.2.3 建筑内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共用疏散楼梯的,每个防火分区只能共用一个疏散楼梯,且共用的疏散楼梯须设为防烟楼梯间,相邻防火分区须分别设置前室,前室的门应设为甲级防火门。
该楼梯间计入各自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按楼梯间梯段的1/2净宽度、楼梯间门的1/2净宽度和各分区进入前室门的净宽度中最小值取值,建筑的疏散总宽度仍须满足规范的要求。
该楼梯间的建筑面积应计入其中一个防火分区。
5.2.4 除居住建筑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外,消防电梯应能到达所在建筑任一楼层,消防电梯前室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距离不超过20m的通道或门厅直通室外,通道或门厅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00h。
5.2.5 底部设置三层及三层以上大型商业场所的建筑,商业场所和其他楼层的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并在首层设置明显标识。
5.2.6 建筑室内、外装修工程使用B1级装修材料的,应直接采用经检验合格的B1级装修材料,不应采用在施工现场直接将可燃材料处理制成的B1级装修材料。
5.2.7 建筑外墙设置的广告牌和电子显示屏等附加物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制作。
上述设施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且不得遮挡排烟设施,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6 消防给水6.1 一般规定6.1.1 在市政消防给水管网为枝状的地区建设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h计算。
6.1.2 设置消防给水系统的合用建筑所应设置消防卷盘,并应符合以下要求:a) 消防卷盘的布置保证一股水流能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安装高度便于取用。
b) 消防卷盘的栓口的直径为25mm,配备的软管内径不小于19mm,软管长度不大于30m,水枪喷嘴口径不小于6mm。
6.2 灭火设备6.2.1 高层住宅建筑底部设置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2.2 建筑的中庭及净空高度大于12m的场所应设置与之相适应的自动灭火系统。
6.2.3 人员密集场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不应采用边墙扩展型喷头。
6.2.4 建筑内的高低压总变配电房、公共建筑面积中营业面积大于500 m2的餐饮场所的厨房灶台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
7 防烟与排烟7.1 一般规定7.1.1 下列场所应设排烟设施:a) 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
2b) 面积超过100m,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7.1.2 排烟管道、挡烟垂壁应使用能在(620±20)℃温度下保持30min,其完整性不应破坏的不燃材料制作。
7.2 自然排烟7.2.1 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各类建筑场所或部位宜优先采用自然排烟系统。
下列场所或部位不应采用自然排烟系统:a)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游艺厅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
b) 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等高大空间。
7.2.2 自然排烟区域内的任一点至最近排烟口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7.2.3 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时,除楼梯间和前室外,排烟面积按外窗可开启的实际面积计算,并不应小于该场所地面面积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