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要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主要内...
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内容考点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
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
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依法治国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二、执法为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公平正义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目标。
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维护公益、摒弃邪恶、弘扬正气、克服己欲、排除私利,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服务大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_心得体会范文_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一、确立执法为民理念的重大意义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
(一)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为”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
政法机关履行的执法职责,政法工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立足自身职能,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权力的来源。
政法机关的权力是人民授予,只能用来保护和发展人民的利益,每一项具体执法行为也只能为了人民的利益。
(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直接而响亮地回答了政法工作“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以及“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对于解决政法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是执法为民的核心政法干警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一切为了人民。
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维护稳定,不能对群众反映的权益受侵害的案件麻木不仁,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久拖不决,重罪轻判,甚至包庇违法犯罪。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这“五大”理念,其实质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它不仅涵盖了政法工作全部工作内容,而且是政法工作的规范和标准。
这五个理念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性协调一致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二、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执法为民,对我们执法机关和执法者来说,最根本的就是要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把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坚持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这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护正确政法方向的思想保证。
我们政法干警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具体说应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一切为了人民。
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优解难。
二是一切依靠人民群众。
政法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
政法机关相关选择题

1.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是()。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B、执法必严、违法必究C、尊重法律、维护法律D、严格执法、公平正义正确答案为:AB2.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需要准确把握的基本内涵是()。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树立和维护法律的权威C、自觉接受监督D、严格依法办事正确答案为:ABD3.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
A、第一信号B、第一选择C、第一考虑D、第一标准正确答案为:AB4.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理念,对政法工作的要求是()。
A、提高法律素质B、坚持严格执法C、模范遵守法律D、自觉接受监督E、维护群众利益正确答案为:ABCD5.依法行政对公安机关的基本要求是()。
A、合法行政B、合理行政C、程序正当D、高效便民E、诚实守信F、权责统一正确答案为:ABCDEF6.公平正义理念对公安工作的具体要求有()。
A、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B、坚持秉公执法C、坚持以公开促公正D、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E、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答案为:ABCDE7.当前公安机关立足本职要特别做好以下哪几项工作?()A、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B、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C、强化法律调节和服务,协调经济社会发展D、正确处理好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正确答案为:ABC8.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思想主要表现形式有()。
A、改革创新意识不强B、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C、特权思想严重D、群众观念和人权意识淡薄正确答案为:ABCD9.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之一,必须反映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其具体表现为()。
A、坚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B、坚持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C、坚持党的领导D、坚持平等、自由、正义、效率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的价值追求正确答案为:ABD10.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根本上要解决的重大思想问题是()。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构成,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一)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党的十七大把“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任务。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依法治国的“法”应当是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的“法”,而不是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和工具。
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是唇齿相依、相辅相成的。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组织形式,也是依法治国的主要组织保障。
(二)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法治完备是指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和统一。
"法律制度是法治的基础,完备的法律制度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先决条件。
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制完备首先是指形式意义上的完备,即法律制度的类别齐全、规范系统、内在统一。
"实质意义上的完备则指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
(三)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指宪法和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普遍的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调控社会生活方面发挥基础和主导的作用,一切国家权力和其他社会规范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支配下发挥作用。
主要内容有:(1)宪法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集中表达和体现,是党巩固执政地位的法制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题(完整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题(完整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题第一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题一、填空题: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
2.(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4.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6.(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们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
7.树立和坚持服务大局的理念,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是关键。
8.201X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正式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原创:标志着我国的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9.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这就是(程序公正)的重要价值所在。
10.执法为民的核心是政法工作必须坚持做到(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单项选择题:1.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
a.第十三次b.第十四次c.第十五次d.第十六次2.(b)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
a.公平正义b.执法为民d党的领导c.服务大局3.(d)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政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政法工作中显示问题的客观需要。
a.公平正义b.执法为民d党的领导c.服务大局4.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a依法治国b.执法为民d党的领导c.服务大局5.(b)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a.司法独立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d.严格依法办事6.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
各单位要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主要内...

各单位要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主要内容,深刻理解加快建设法治县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大举措,对我县深化落实“四县”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2.建设法治县的总体要求。
高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正确方向,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在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社会主义XX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法治社会,使我县法治建设工作整体上走在全市前列。
3.建设法治县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XX、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执法为民。
——坚持公平正义。
在执法、司法活动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权益,维护国家利益。
——坚持法制统一。
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执法、司法工作。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以德治国的重要作用,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坚持循序渐进。
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握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渐进性,坚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法治县建设。
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

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在我国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要求。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希望大家喜欢。
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篇一一、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价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推动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由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迈进,离不开法治保障。
只有加强法治建设,依法界定市场与企业、市场与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把经济发展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发展关系,处理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冲突,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完成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新目标。
(二)全面依法治国是发展民主政治保障人民权利的必然要求。
民主是法治的价值目标。
发展人民民主,保障公民享有充分的权利与自由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
我国具有良好的民主政治基础,推动民主政治实现更大发展,人民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需要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与程序化,实现公权力运行与规制的法治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从制度上排除对公民权利自由的不当干预,保障公民各项权利落到实处。
(三)全面依法治国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组织保障。
当前,我国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意识与依法行政能力还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功利性、随意性行政问题还在一些地方一定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
只有通过法治国家建设,建立体制健全完善、权力依法行使、监督制约有力、权力责任统一的法治政府,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才能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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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主要内容,深刻理解加快建设法治县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大举措,对我县深化落实“四县”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2.建设法治县的总体要求。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正确方向,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在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法治社会,使我县法治建设工作整体上走在全市前列。
3.建设法治县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执法为民。
——坚持公平正义。
在执法、司法活动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权益,维护国家利益。
——坚持法制统一。
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执法、司法工作。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以德治国的重要作用,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坚持循序渐进。
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握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渐进性,坚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法治县建设。
4.建设法治县的主要任务。
建设法治县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个渐进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
其主要任务是: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依法执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进步;形成比较完备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体现以人为本和富有我县特色的地方性规章体系;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体制,在全市率先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更具效率、更加开放的行政管理体系,各级政府依法行政、高效廉洁、公正透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服务全县公民的理念和能力普遍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法律监督机制健全并有效发挥作用,社会信用制度基本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完备,安全、诚信、规范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建立;社会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基层化解矛盾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治安良好,社会更加安定有序。
5.建设法治县的总体进程。
2009—2010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和试点工作;2011—2015年在总结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本纲要的各项任务。
2016—2020年巩固全县法治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全县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6.完善党的领导方式。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县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
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更好地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7.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善于把党委的重大决策化为人大的有关决定、决议。
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保证司法公正。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成为建设法治县的实践者、推动者、宣传者。
8.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执政本领。
认真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坚持“两个务必”,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办职务犯罪。
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健全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加强党内规章制度建设,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9.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在县委的领导下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使县委的重大决策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10.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改进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完善代表候选人公示制度,优化代表构成,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坚持实行差额选举制度和选民、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制度,尊重、维护和保障选民、代表的选举权利。
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规范和完善议案提出、处理程序和建议办理工作,提高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的质量。
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完善代表小组活动以及代表视察、代表走访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等制度,探索建立代表约见制度,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
11.正确履行人大的监督职能。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与支持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开展工作统一起来。
遵循坚持党的领导、集体行使职权、不包办代替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预算审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的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12.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代表作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
完善人大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会议制度,健全和落实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制度,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逐步提高专职比例,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3.完善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
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14.强化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进一步明确民主监督的内容,完善民主监督的形式,健全民主监督的机制,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切实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
县委和县政府要强化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认真听取来自县政协的批评和建议,高度重视县政协的提案和建议案,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县委和县政府的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要密切与县政协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
15.推进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
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
县委、县政府要建立与县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与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为县政协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
县政协要围绕县委和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和其他形式向县委和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协助县委和县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的工作。
16.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协商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
适应社会结构发生的新变化,进一步增强人民政协的包容性,扩大人民政协的团结面,发挥各阶层、各界别的作用。
依法保障政协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鼓励和支持政协委员议政建言,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主体作用。
加强县政协机关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工作干部队伍。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17.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按照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继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和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及管理。
到2010年,国务院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18.全面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