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制图图例(试行)》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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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制图图例

城市规划制图图例

附件一:《城市规划制图图例(试行)》技术说明一、图例的适用范围与作用第1条.该图例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现状图、规划图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现状图、规划图,该图例可作为规划总图CAD图例绘制的统一技术标准。

二、图例的分类依据第2条.该图例的建设用地分类依据为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三、图例的分类范围与精度第3条.该图例分类范围涵盖《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规定中的“H”类的全部用地类别(“H1—H9”)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规定中的全部用地类别。

第4条.该图例分类深度涵盖《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类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规定中的大、中、小全部类别。

四、图例的绘制原则第5条.颜色选择以AutoCAD颜色索引为基础。

第6条.图例中相同大类的图例颜色应尽量处于同一色系。

第7条.当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与旧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涉及的用地性质相同或相近时,应尽量沿袭旧版图例绘制的习惯。

第8条.图例中大类以“颜色”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中类和小类出两种版本:一种版本是中类以“颜色”为主,其中部分以“颜色+符号”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小类以“颜色”、“颜色+符号”或“颜色+用地代码”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注:“颜色+符号”的小类用地性质亦可用“颜色+用地代码”代替);另一种版本是中类以“颜色”为主,其中部分以“颜色+文字符号”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小类以“颜色”、“颜色+文字符号”或“颜色+用地代码”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注:“颜色+文字符号”的小类用地性质亦可用“颜色+用地代码”代替)。

第9条.当总图中某一类用地仅划分到“大类”时,应使用“城市建设用地(大类)制图图例”,且该类用地的“大类”与“中小类”不得同时出现。

附件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在宣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有关新、老标准在具体规划中的衔接意见与建议一、城市总体规划为保证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建议在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以下简称“新标准”)上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1、总体规划已经批复实施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订已经批准的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一、引言城市规划制图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图可以直观地展示城市的空间布局、用地分配以及各类设施的位置等信息。

为了确保城市规划制图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制定相应的标准格式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详细描述城市规划制图的标准格式要求,以便规范城市规划制图的过程和结果。

二、标准格式要求1. 图幅城市规划制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图幅进行,常见的图幅有A0、A1、A2、A3等。

具体选择何种图幅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合理确定。

2. 图例城市规划制图应包含清晰明确的图例,用以解释图中各种要素的含义。

图例应包括图例标题、图例符号及其对应的含义。

图例符号的设计应简洁明了,符合规范要求。

3. 坐标系统城市规划制图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以确保不同图幅之间的数据一致性。

常用的坐标系统有经纬度坐标系统和平面坐标系统等,具体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4. 比例尺城市规划制图应标明比例尺,以便读者准确了解图中要素的相对大小和距离。

比例尺的选择应根据图幅和图中要素的尺度进行合理确定。

5. 标题和副标题城市规划制图应包含清晰明确的标题和副标题,用以描述图中要素的内容和范围。

标题应简洁明了,能够准确概括图的主题;副标题可以进一步补充说明图的具体内容。

6. 图框和边框城市规划制图应包含规范的图框和边框,用以界定图的范围和边界。

图框应包括图幅编号、图幅比例尺、制图单位、制图日期等基本信息;边框应整齐划一,不得有破损或模糊不清的情况。

7. 图形要素城市规划制图应准确表达各类图形要素,如道路、建筑物、绿地等。

图形要素的表达应符合规范要求,包括线型、线宽、填充色、文本标注等方面。

8. 文本标注城市规划制图应包含必要的文本标注,用以解释图中各种要素的含义。

文本标注应清晰可读,字体大小适宜,与图中要素之间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9. 图件编号和图件名称城市规划制图应包含唯一的图件编号和图件名称,以便对图件进行唯一标识和识别。

城市规划初步03——制图知识解析

城市规划初步03——制图知识解析

bxl c a
11/9/2020
841x1189 594x841 10
420x594 25
297x420 210x297 5
14
学校里制图作业中的标题栏可以按照下图的格式绘制。
11/9/2020
15
二、图线的分类
1、实线——表示实物的线; 2、虚线——表示实物被遮挡或辅助用线; 3、点划线——表示物体中心线或轴线。
11/9/2020
11
画线时注意轻重、粗细的均匀,并注 意线的交接准确
正确
错误
错误
11/9/2020
粗线用细 实线压边
12
擦图片(又叫擦线板)—用于擦除多余或错线。是用来修改图线的
胶带纸—用于固定图纸; 橡皮—用于擦拭图线; 刀片—用于修刮墨线; 排笔—用于清理橡皮屑; 削笔刀—用于削铅笔; 细砂纸—用于磨铅笔芯;
11/9/2020
24
1-4 工程字体
仿宋体写法7
11/9/2020
25
仿宋1-4体工写程字法体8
11/9/2020
26
• 四、比例
图样的比例,应为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型尺寸之比。 比例的大小是指其比值的大小 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右侧,字的基准应取平; 比例的字高宜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
常用比例
11/9/2020
13
第二节 制图的基本标准
绘制建筑施工图,不能各行其是。否则,无法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工程,这就必须有统一的标准,即建筑制图国家标准。
一、 图纸幅面和格式
图纸幅面是指图纸本身的大小规格。图框是图纸上所供绘图的范围的 边线。图纸的幅面和图框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A0
A1
A2

城市规划制图图层详细说明

城市规划制图图层详细说明
一: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制图标准技术规定一览表
门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城市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服务设施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服务设施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用地 文化活动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高等院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中小学用地 特殊教育用地 科研用地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用地 体育训练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医院用地 卫生防疫用地 特殊医疗用地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外事用地 宗教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餐饮用地 旅馆用地 商务用地 金融保险用地 艺术传媒用地 其他商务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娱乐用地 康体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加油加气站用地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城市交通用地 城市道路用地 快速路用地 快速路用地D 主干路用地 主干路用地D 次干路用地 次干路用地D 支路用地 图层名称 H11 城市建设用地 H11-R 居住用地 H11-R1 一类居住用地 H11-R11 住宅用地 H11-R12 服务设施用地 H11-R2 二类居住用地 H11-R21 住宅用地 H11-R22 服务设施用地 H11-R3 三类居住用地 H11-R31 住宅用地 H11-R32 服务设施用地 H11-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H11-A1 行政办公用地 H11-A2 文化设施用地 H11-A21 图书展览用地 H11-A22 文化活动用地 H11-A3 教育科研用地 H11-A31 高等院校用地 H11-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H11-A33 中小学用地 H11-A34 特殊教育用地 H11-A35 科研用地 H11-A4 体育用地 H11-A41 体育场馆用地 H11-A42 体育训练用地 H11-A5 医疗卫生用地 H11-A51 医院用地 H11-A52 卫生防疫用地 H11-A53 特殊医疗用地 H11-A59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H11-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H11-A7 文物古迹用地 H11-A8 外事用地 H11-A9 宗教设施用地 H11-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H11-B1 商业用地 H11-B11 零售商业用地 H11-B12 批发市场用地 H11-B13 餐饮用地 H11-B14 旅馆用地 H11-B2 商务用地 H11-B21 金融保险用地 H11-B22 艺术传媒用地 H11-B29 其他商务用地 H11-B3 娱乐康体用地 H11-B31 娱乐用地 H11-B32 康体用地 H11-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H11-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H11-B49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H11-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H11-M 工业用地 H11-M1 一类工业用地 H11-M2 二类工业用地 H11-M3 三类工业用地 H11-W 物流仓储用地 H11-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H11-W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H11-W3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H11-S 交通设施用地 H11-S1 城市道路用地 H11-S11 快速路用地 H11-S11D快速路用地D H11-S12 主干路用地 H11-S12D主干路用地D H11-S13 次干路用地 H11-S13D次干路用地D H11-S14 支路用地 建议颜色 51 50 51 51 51 50 50 50 41 41 41 221 221 21 21 21 30 30 30 30 30 30 81 81 81 231 231 231 231 231 11 33 76 42 10 10 10 10 10 10 20 20 20 20 242 242 242 240 240 240 10 36 35 36 38 197 197 197 197 255 255 1 7 7 7 96 7 31 RGB颜色 255,255,127 255,255,0 255,255,127 255,255,127 255,255,127 255,255,0 255,255,0 255,255,0 255,223,127 255,223,127 255,223,127 255,127,223 255,127,223 255,159,127 255,159,127 255,159,127 255,127,0 255,127,0 255,127,0 255,127,0 255,127,0 255,127,0 159,255,127 159,255,127 159,255,127 255,127,191 255,127,191 255,127,191 255,127,191 255,127,191 255,127,127 204,153,102 63,127,0 204,153,0 255,0,0 255,0,0 255,0,0 255,0,0 255,0,0 255,0,0 255,63,0 255,63,0 255,63,0 255,63,0 204,0,51 204,0,51 204,0,51 255,0,63 255,0,63 255,0,63 255,0,0 127,63,0 153,114,76 127,63,0 76,38,0 95,63,127 95,63,127 95,63,127 95,63,127 255,255,255 255,255,255 255,0,0 255,255,255 255,255,255 255,255,255 0,127,0 255,255,255 255,191,127 对象类型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闭合多段线、填充 多段线 多段线 多段线 多段线 多段线 多段线 多段线 多段线 建议线型或字体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备注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引言概述: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是指在城市规划过程中,为了保证城市规划图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读性,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图形符号的使用、比例尺的确定、图例的设计等。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正确应用对于城市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正文内容:
1. 图形符号的使用
1.1. 线条符号的规范使用
1.2. 面积符号的设计原则
1.3. 点符号的选择与应用
1.4. 文字符号的规范要求
2. 比例尺的确定
2.1. 比例尺的选择与适合范围
2.2. 比例尺的标注与表示方法
2.3. 比例尺的准确度要求
3. 图例的设计
3.1. 图例的内容和形式要求
3.2. 图例的罗列和标注方式
3.3. 图例的更新和维护
4. 图件布局的要求
4.1. 图件的整体布局和分区
4.2. 图件的标注和注释
4.3. 图件的比例和尺寸要求
5. 印制品质量控制
5.1. 印刷色采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5.2. 纸张的选择和质量要求
5.3. 印刷工艺的控制和管理
总结: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制图标准是城市规划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份。

正确应用城市规划制图标准可以保证城市规划图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提高图件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在制图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图形符号的使用、比例尺的确定、图例的设计、图件布局的要求以及印制品质量的控制。

惟独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制图,才干确保城市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城市规划从业者应该加强对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学习和理解,提高自身制图水平,为城市的发展和规划提供准确可靠的图件支持。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引言概述:城市规划制图标准是指在城市规划过程中,为了保证制图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城市规划图纸的可读性、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以便规划师、设计师和决策者能够准确地理解和使用这些图纸。

本文将详细介绍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五个部分。

一、图纸尺寸标准1.1 纸张尺寸:城市规划图纸通常采用国际标准尺寸,如A0、A1、A2等,以确保图纸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1.2 边框和边距:图纸边框和边距的标准化有助于保持图纸的整洁和统一,同时方便制图人员进行标注和修订。

1.3 比例尺:城市规划图纸应使用适当的比例尺,以便准确地表达地物的大小和位置关系。

二、图形符号标准2.1 建筑符号:城市规划图纸中的建筑符号应符合行业通用标准,以确保各类建筑物在图纸上的一致性和易识别性。

2.2 道路符号:道路符号的标准化有助于准确表达道路的类型、宽度和交通流向,以便规划师和设计师能够更好地进行交通规划和设计。

2.3 绿地符号:城市规划图纸中的绿地符号应明确表示不同类型的绿地,如公园、花坛等,以便决策者和设计师能够更好地进行绿地规划和设计。

三、颜色标准3.1 建筑物颜色:城市规划图纸中的建筑物颜色应符合行业通用标准,以便准确地表达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如住宅、商业建筑等。

3.2 道路颜色:道路颜色的标准化有助于准确表达道路的类型和功能,如主干道、次干道等。

3.3 绿地颜色:城市规划图纸中的绿地颜色应明确表示不同类型的绿地,如草坪、树木等,以便决策者和设计师能够更好地进行绿地规划和设计。

四、文字标注标准4.1 字体和字号:城市规划图纸中的文字应使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并根据图纸的比例尺选择适当的字号,以便准确地传达信息。

4.2 标注内容:图纸中的标注内容应明确、简洁,包括地物名称、尺寸、功能等,以便用户能够快速理解和使用图纸。

4.3 标注位置:标注的位置应与相应地物相对应,并采用统一的标注规则,以便用户能够准确地理解图纸中的信息。

城市规划图绘制方法

城市规划图绘制方法
根据···对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使用强度、空间环境、市政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作出具体控 制性规定的规划。
“控规”内容
各类用地界线 地块建筑指标(容积率、绿地率、高度等) 各级支路红线位置、控制点和标高 工程管线走向、管径、界线
控规的核心是地块控制图
总图图则和分图图则
与图“CAD 线型库”
城市规划CAD
总规绘图技术2:导入光栅图
栅格地形图、遥感影像···
只是引用链接,栅格图不存储在dwg文件中 可剪裁边界,设置亮度、对比度等,可移动,缩放
插入图像
菜单【插入】→【光栅图像】 Imageattach 地形图配准-缩放比例 地形图配准-位置:地形图右下角点的坐标值(x,y)
图层
相当重要;图层组织和命名; 具有相同特征的要素对象放在一层,参考P150-151
创建封闭地块
边界必须连接或相交才能生产封闭地块
及时保存
设置自动保存时间间隔
城市规划CAD
总规绘图技术1:线型设置
线型管理器
菜单【格式】→【线型】 Linetype
CAD线型库
ACAD.lin文件
比例尺
数字 形象比例尺
界线
省、地区、县、镇···界线 线型设置
图例、文字注记
中文、外文均不得使用美术字体
一般要素
城市规划CAD
总规·绘图流程
图层设置 导入底图(矢量/栅格地形图) 规划范围界限划定 基础地理要素绘制
河流边界/河流地块
地图一般要素(整饰要素绘制)
风玫瑰、指北针、比例尺
水面绘制
用Pline勾绘水面边界,然后Pedit编辑边界——样条曲线
草地
勾绘草地边界,PS中填充颜色/图案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一、引言城市规划制图是城市规划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通过绘制标准化的城市规划制图,可以清晰地展示城市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各类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等信息。

本文旨在制定城市规划制图的标准格式,以确保制图内容准确、清晰、易读,并提高规划图件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二、制图要求1. 图幅要求a. 采用国家标准的A系列纸张,如A0、A1、A2等,根据规模和内容的需要进行选择;b. 图幅比例普通为1:1000、1:2000、1:5000等,根据规划的具体要求确定。

2. 标题要求a. 图幅顶端居中位置标注城市规划图名称,字体为黑体,字号为16号;b. 图幅底端居中位置标注制图单位、日期和图号,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号。

3. 坐标要求a. 采用国家标准的大地坐标系,如1980年国际椭球体;b. 坐标原点应选取规划区域内的具体地点,并在图幅左下角标注坐标原点的具体位置;c. 坐标轴线应清晰、粗细适中,坐标刻度应与图幅的大小相适应。

4. 图例要求a. 图例应包含规划图中所使用的各种符号、颜色和线型的说明;b. 图例应位于图幅的右下角,清晰明了,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0号。

5. 建造物标注要求a. 建造物应采用统一的符号标注,符号应与实际建造物相符;b. 建造物标注应清晰、易读,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0号。

6. 道路标注要求a. 道路应采用统一的符号标注,符号应与实际道路相符;b. 道路标注应清晰、易读,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0号。

7. 绿地标注要求a. 绿地应采用统一的符号标注,符号应与实际绿地相符;b. 绿地标注应清晰、易读,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0号。

8. 比例尺要求a. 比例尺应位于图幅的右上角,清晰明了,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0号。

9. 图件边框要求a. 图件边框线应清晰、粗细适中,与图幅的大小相适应;b. 图件边框上应标注图幅的名称、日期和图号,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0号。

三、制图流程1. 采集规划数据a. 采集规划区域的基础地理数据,如地形地貌、水系、交通网络等;b. 采集规划区域的人口、经济、环境等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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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城市规划制图图例(试行)》技术说明
一、图例的适用范围与作用
第1条.该图例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现状图、规划图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现状图、规划图,
该图例可作为规划总图CAD图例绘制的统一技术标准。

二、图例的分类依据
第2条.该图例的建设用地分类依据为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三、图例的分类范围与精度
第3条.该图例分类范围涵盖《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规定中的“H”类的全部用地类别(“H1—H9”)和《城市建设用
地分类和代码》规定中的全部用地类别。

第4条.该图例分类深度涵盖《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类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规定中的大、中、小全部类别。

四、图例的绘制原则
第5条.颜色选择以AutoCAD颜色索引为基础。

第6条.图例中相同大类的图例颜色应尽量处于同一色系。

第7条.当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与旧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
地标准》(GBJ137-90)涉及的用地性质相同或相近时,
应尽量沿袭旧版图例绘制的习惯。

第8条.图例中大类以“颜色”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中类和小类出两种版本:
一种版本是中类以“颜色”为主,
其中部分以“颜色+符号”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小
类以“颜色”、“颜色+符号”或“颜色+用地代码”作为
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注:
“颜色+符号”的小类用地性
质亦可用“颜色+用地代码”代替);另一种版本是中类
以“颜色”为主,其中部分以“颜色+文字符号”作为用
地性质的表达形式;小类以“颜色”、“颜色+文字符号”
或“颜色+用地代码”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注:
“xx
色+文字符号”的小类用地性质亦可用“颜色+用地代码”
代替)。

第9条.当总图中某一类用地仅划分到“大类”时,应使用“城市建设用地(大类)制图图例”,且该类用地的“大类”
与“中小类”不得同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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