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人才载体单位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宁夏大学人事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暂行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企业在引进和培养人才方面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宁党发〔2009〕47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3〕37号),结合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重点支持煤炭石油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以及金融、经贸、文化创新等。
第三条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应坚持“高端引领,按需引进;专业对口,人岗相适;以用为本,注重实效;多措并举,多方培养”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是指从区外引进的具有较强研发能力、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一技之长,在我区产业发展、科技攻关和技术进步中能够发挥领军和团队核心作用,与我区相关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实际工作3年以上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第二章人才引进第五条鼓励企业运用各种方式引进国内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智力。
除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可协商以兼职、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聘请顾问等柔性方式引进人才。
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就,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重点引进下列人才:(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及何梁何利奖获得者。
(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本级财政安排的人才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专项申报、逐项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并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根据人才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核算、动态管理。
各职能部门、各平台载体管理单位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归口管理人才项目和人才专项资金。
第六条组织部(人才办)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重点人才的培养、选拔和表彰奖励,重大人才课题研究,人才交流与合作;负责牵头实施的优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区域特色人才项目建设工程、人才工作示范和创新项目等;负责由人才办牵头实施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行动等。
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海外华侨华人专家引进计划、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计划;负责塞上英才工程、海外引才百人计划、国内引才312计划、313人才工程;负责“技能大师工作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各类专家服务基地、专家智库、人才市场建设;负责开展专家服务活动、落实高层次人才津补贴、休假疗养待遇,企业引进创新型人才生活补助、购房补助等。
第八条科技局负责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科技创新团队引进计划、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科技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等。
第九条经信委、国资委负责工业人才培养开发。
宁夏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

人员
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硬席(硬座、硬卧),
其他人员 高铁/动车二等座、全 二等舱
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飞机 头等舱 经济舱 经济舱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
小汽车) 凭据报销
凭据报销
凭据报销
第六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 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 的交通工具。
第七条 乘坐飞机时应根据《关于宁夏大学公务机票购买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财处[2015]29 号)要求购买机票。
第八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民航发展 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在保险有效期内,每人次可 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 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 票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 的伙食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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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 规定标准定额补助,包干使用。补助标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中 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 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 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未按规定限额标准用 餐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 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教育改革项目申报表

附件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方法、考试形式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实践,全面推进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一) 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 具有厚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创新,对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培养有重要指导和示范作用。
(三)坚持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
立项课题应着力研究当前独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四)坚持与各项教学基本建设相结合(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等),有利于形成有效的高等教育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三、立项范围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实践教学(含实验课)的改革与实践,教学评价机制建设,公共基础课分类、分级教学改革,网络课程建设等。
四、申报要求院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申请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限5人以内(含主持人)。
原则上一位申请人(含项目组成员)限报1个项目。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项目成员:所在系:联系电话:二、立项依据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四、教学改革基础五、经费预算六、学院意见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一、目的任务计划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
二、实施原则1.兴趣驱动。
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有浓厚兴趣。
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创新创业过程。
2.重在过程。
注重创新创业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大学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横向项目是指大学与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合作开展的科技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
随着社会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不断提高,横向项目经费管理成为大学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经费使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大学应制定适当的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一、项目立项及经费预算1. 项目立项:横向项目应经过严格的申报和评审程序,大学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横向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项目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
2. 经费预算: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备案。
预算应包括项目所需经费的来源、用途、金额等详细信息,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二、项目经费使用管理1. 经费划拨:项目立项后,经费机构应根据预算计划及时划拨项目经费,并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2. 经费使用审批:项目负责人在经费使用前,应向经费机构提出经费使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经费使用计划、购置申请单等。
经费机构应按照合规性和合理性的原则进行审批。
3. 预算执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预算计划进行经费使用,确保经费使用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4. 经费使用记录: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完善的经费使用记录系统,详细记录经费使用情况,包括每笔经费的用途、支出金额等信息。
三、经费监管与验收1. 经费监管:经费机构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监管,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
2. 经费验收:项目完成后,应进行经费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项目成果的评估,确保经费使用和成果转化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风险管理1. 项目风险评估:大学应建立横向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项目风险,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降低风险对经费使用的影响。
2. 经费风险控制:大学应建立经费风险控制机制,明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1》

《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行为,保障专项经费的安全和合理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的各类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约原则,做到经费使用合法、合理、合规,确保资金用于人才培养的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是指用于支持和保障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经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科研经费、实习津贴、人员奖励等。
第五条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应当与培养方案的目标和任务相一致,不得用于不相关的领域和项目。
第六条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由财政拨付或专门机构提供,接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经费,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七条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财务、会计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便于核算。
第八条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制度,按照经费用途和经费额度进行分类管理,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的审批和拨付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确保经费的及时落实和到位。
第十一条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的支出应当按照预算计划和合同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截留、挤占、侵吞等行为。
第十二条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支出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验收和结算,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的使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的支出应当建立相应的台账和档案,并依法保存,方便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对违规使用人才培养方案专项经费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监督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推动问题的整改和改进。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评估结果反馈
定期对制度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至相 关部门和人员。
要点二
改进建议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和优 化制度。
06
相关文件与附件
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一)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 位和社会组织设立的人才专项资金 。
人才专项资金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或指定部门负责管理,接受财政、 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计划书
详细阐述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等 。
证明材料
提交相关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以证 明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资格和实力。
申请提交与审核
01
02
03
线上提交
形式审查
内容审查
通过专门的线上平台提交申请材 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由审核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 的形式审查,确保材料齐全、格 式规范。
责任追究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 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处理。
05
制度实施与效果评估
实施时间与方式
实施时间
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实施。
实施方式
通过设立人才专项资金账户,按照规定程序划拨和使用资金。
实施效果评估指标
指标一
资金使用效率
指标二
人才引进与培养成果
描述
通过对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评估,判断 资金是否得到充分利用。
用于奖励在科研、教育、文化、卫 生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才。
用于奖励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中 发挥关键作用的人才。
用于奖励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 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人才。
奖励资金的使用应当与人才的贡献 相匹配,并按照公平、公正、透明 的原则分配。
宁大党发〔2016〕80号_附件1—5_关于印发《宁夏大学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1:宁夏大学引进人才申请表申请人姓名学科专业现工作单位拟申请类别宁夏大学人事处制年月日填表说明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中的内容。
2.“拟申请类别”指宁夏大学人才引进的A、B、C、D类。
3.申请人提交表格时须提交个人业绩的相关材料,以及所有一作或独作论文的检索报告。
4.填写申请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另加附页。
5.申请人提交表格时须同时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职称、获奖等证书复印件。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二、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出国留学经历)三、工作经历四、主要学术成就五、工作思路及相关要求六、用人单位意见七、学校审核意见附件2:宁夏大学引进人才协议书为进一步加快学校事业发展,促进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科学研究水平、服务地方能力和学校核心竞争力,规范人事管理,根据《宁夏大学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宁夏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同志(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来甲方工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及协议管理。
二、甲方聘用乙方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如下权利:1.依据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及补贴。
2.根据岗位任务,经甲方评定,享受相应的校内津贴和奖励。
3.依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享受医疗及其他公益待遇。
4.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规定参加职务晋升。
5.享受《宁夏大学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待遇。
6.享有其他应享受的合法权益。
四、在协议期内乙方应履行如下义务: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完成所承担的岗位任务。
3.接受甲方的领导、聘任、考核与管理。
4.履行甲方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在协议期内乙方的岗位任务如下(由用人单位拟定):1.2.3.4.5.6.7.8.六、乙方在享受上述待遇条件后,服务期未满申请调离或未完成聘期任务者者,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其中违约金按下列方法计算:违约金=所差服务年限×(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规定服务年限七、在协议期内,甲方原则上不予批准乙方提出的辞职、自费出国、调离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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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宁夏大学人才工作载体单位专项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工作载体单位专项建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规范财务管理,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属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教财…2012‟20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人才工作载体单位是指经国家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以宁夏大学或以宁夏大学二级单位为依托,开展相应人才工作的载体。
专项经费主要包括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费、院士工作站经费、自治区特聘专家经费,以及其他人才工作载体单位建设专项经费。
(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费
来源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国家计划招收进站博士后按年度核拨经费;进站博士后在站期间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按项目批准经费核拨。
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且能充分发挥进站博士后作用的单位,以及进站开展科研活动的博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给予经费资助。
(二)院士工作站及“自治区特聘专家”经费
来源于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根据考核
评估内容对各人才工作载体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按标准直接向各载体单位核拨年度经费。
(三)其他人才工作载体经费
其他人才工作载体经费,如自治区人才高地建设专项经费、硕(博)士学位点补贴,其经费来源与核拨按照项目要求及相关文件执行。
二、经费管理和使用范围
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自治区及相关部门文件执行,如未做明确规定,其经费管理和使用须参照本办法执行。
(一)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上以各人才工作载体单位自主管理为主,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滥用、虚报、冒领专项经费。
(二)经费核拨和使用范围
计财处、人事处负责按相关文件规定核拨各项专项经费,计财处单独设立台账科目。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费
直接拨付给博士后个人的经费,按国家规定,人事处计提3%管理费后直接拨付给其所在人才工作载体单位,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人员日常生活和日常公用,其中,拨付给非脱产进站博士后人员经费按照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
管理费和直接拨付给学校的专项经费由人事处负责管理,主要用于博士后工作办公费和博士后公寓的相关费用。
2.院士工作站经费和“自治区特聘专家”经费
经费由各人才工作载体单位自主管理,主要用于院士和特聘专家的咨询费、工作酬金、办公费,以及院士和特聘专家来宁期间的接待费用和院士工作站建设所需的其他费用。
三、经费使用程序
(一)各人才工作载体单位使用经费前须制定经费预算,经人事处、计财处备案后方可履行正常财务手续,5000元以上单项(笔)支出由载体单位、人事处会签。
冲账、报销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核准,用于科研的经费支出应符合学校有关科研经费的管理规定。
(二)专项经费中涉及发放个人费用的支出,须通过转账支付到实名制的个人借记卡或储蓄存折上,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
其他支出也应按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计财处、人才工作载体单位商议并报请校领导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本办法由人事处、计财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