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业局员工登检带电线路杆塔触电坠落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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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起电工误登铁塔触电跌落死亡事故引发的思考

由一起电工误登铁塔触电跌落死亡事故引发的思考

由一起电工误登铁塔触电跌落死亡事故引发的思考近年,电工误登带电杆塔触电死亡事故频频发生,尤其是在近期春季,春风肆虐时期,外包工程多、登杆检修作业频繁、工作面广、战线厂、人员分散、工作交叉,尤其部格外包人员聘用非电工人员较多,更是简单发生误登杆塔大事。

让人不禁思索:毕竟是什么缘由让悲剧重复上演?记得2023年3月,因大风将35kV线路杆塔折断、倒塌,某外包单位在开展杆塔旧线拆除、消缺等工作时,因线路杆塔邻近(检修铁塔与带电铁塔相距仅5米)且存在交叉(未全部停电)工作,聘用的外协人员(非电工、)误爬上带电的线路铁塔触电跌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该起缘由,几个关键词需引起重视:不停电、平安措施不到位、缺乏监护、过程平安监管缺失。

从事故报告来看,两条线路杆塔相距仅5米,且只是一条线路停电,极易发生误登铁塔状况,而铁塔四周也未实行悬挂警示标识、设置平安围栏等防止工作人员误登铁塔的措施。

外委人员到现场时,工作负责人未到现场现场监护,而作为工作班(监护)成员临时有事离开,将死者单独留在现场。

而现场核实,详细的施工人员不清晰详细的危急源和高风险因素,对存在的触电、坠落风险不明白,反应出平安技术交底、平安技术措施未能有效传达达基层班组。

反思该起事故,结合笔者的实际经受,其实还有许多现场问题未说明白:从人员的角度看,作业队伍专业人员明显不足,专业素养和平安意识、技能都值得反思,而且作业队伍工作面广、战线长、人员分散、作业时间太久(持续将近2个月),可谓“遍地开花而又人困马饥”;而业主单位,同样存在专业(监护)人员不足,未能有效履行现场监督、监护的职责,或许所谓的“平安交底”、“平安监督检查”都是形式上,取得的实效值得怀疑。

从平安技术的角度分析,开展高风险(触电、高处坠落)作业,其停电方案单的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合、现场却缺乏基本的平安隔离措施、作业人员连基本的平安防护措施都没有等等,保证平安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就更是形同虚设,让人在反思:这种问题不出问题是偶然,出了问题则是必定,说难听点就是“组织管理混乱”、“江湖一片乱麻麻”。

输电处高处坠落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输电处高处坠落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输电处高处坠落伤亡事故处置方案一、事故概况某电力公司输电处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伤亡事故,一名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重伤。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二、事故处置方案1. 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处置工作。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2. 事故现场处置(1)立即组织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尽快送往医院治疗。

(4)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事故原因,做好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5)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切断电源,确保救援工作安全。

3. 事故调查与处理(1)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

(2)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3)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4. 事故善后处理(1)对受伤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慰问,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伤亡赔偿工作。

(3)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4)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要求发布事故信息。

(2)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发布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3)组织舆情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负面信息,维护公司形象。

三、后期整改与预防措施1.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员工掌握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

2.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3. 对高处作业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 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辽宁朝阳供电公司触电人身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摘要)

辽宁朝阳供电公司触电人身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摘要)

附件:辽宁朝阳供电公司触电人身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摘要)6月25日,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朝阳供电公司送电工区带电班在66千伏木瓦线56号塔进行安装防绕击避雷针作业中,安装机出现异常,工作负责人杨某某指定王×(死者,工作票签发人)作临时监护人,随即登塔查看安装机异常原因。

在对安装机进行调试过程中,王某擅自登塔,发生A相引流线对人体放电,由19米高处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经过朝阳供电公司为降低线路雷击跳闸率,采取在输电线路上安装防绕击避雷针的措施,并制定了《66千伏至220千伏线路带电安装防绕击避雷针安全技术组织措施》,送电工区于2009年6月25日进行该项作业。

6月25日8时00分,王×(死者)签发了带电作业票(带电班012-0048),工作内容为在66千伏木瓦线53号至59号、72号至77号塔及架空地线上安装防绕击避雷针。

当日工作地点为66千伏木瓦线56号塔,计划工作时间为2009年6月25日8时30 分~2009年6月25日18时00 分,实际开工时间为11时10分。

工作负责人:杨××(带电班班长)工作班成员:郑××、陈××等8人。

2009年6月25日10时30分,班组人员到达作业现场。

工作负责人杨××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及本项目安全措施后,11时10分工作班成员开始作业。

工作分工:工作负责人杨××负责监护,郑××、陈××负责塔上安装防绕击避雷针,其他6名工作班成员负责地面配合工作,王×(死者)受工区领导指派检查指导现场作业。

11时15分,郑××、陈××二人在安装防绕击避雷针过程中,由于安装机出现异常,安装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工作负责人杨××在指定工作票签发人王×作临时监护人后,登塔查看安装机异常原因,在对安装机调试时,突然听见放电声(根据SOE记录为12时12分),看见工作票签发人王×由56号塔高处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登塔过程中触电坠落死亡

登塔过程中触电坠落死亡

登塔过程中触电坠落死亡2009年6月25日12时12分,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朝阳供电公司送电工区带电班,在带电的66千伏木瓦线安装防绕击避雷针作业中,工作票签发人王×在登塔过程中触电坠落死亡。

一、事故经过该项作业工作票号(带电作业票)为带电班012-0048;工作内容为66千伏木瓦线(木头子变至瓦房子变)53号至59号,72号至77号架空地线上安装防绕击避雷针。

工作地点为66千伏木瓦线56号塔。

计划工作时间为2009年6月25日8时30分~2009年6月25日18时00分。

6月25日10时30分,班组人员到达作业现场。

工作负责人杨××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及本项目安全措施后,11时10分工作班成员开始作业。

工作分工:工作负责人杨××负责监护,郑××、陈××负责塔上安装防绕击避雷针,其他5人负责地面配合工作,王×(死者)为送电工区检修专工,工作票签发人。

11时15分,郑、陈二人在56号塔上安装防绕击避雷针过程中,安装机出现异常,工作负责人杨××指定王×作临时监护人,随登塔查看安装机异常原因。

在对安装机进行调试过程中,突然听见放电声,看见王×由56号塔高处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1.王×(死者)作为非工作班成员擅自登塔,没有与带电部位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杨××作为工作负责人没有履行工作负责人职责,登塔作业使现场作业人员失去监护,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工作班成员没有做到相互关心,没有制止非工作班成员登塔作业,是本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三、暴露问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没有全过程履行监护责任,工作前未能全面做到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

2.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性违章严重。

死者王×作为送电工区检修专工,是本次作业工作票签发人,不是工作班成员,擅自登塔参加作业,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登杆系安全带时,发生高处坠落死亡

登杆系安全带时,发生高处坠落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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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olutely tru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
登杆系安全带时,发生高处坠落死亡
2006年4月10日,某县供电公司在0.4kY线路改造施工中,作业人员在登杆系安全带时,发生高处坠落,造成一起人身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6年4月10日,某县供电公司在0.4kY农网改造施工过程中,组织5名工作人员进行线路的放线、紧线工作。

工作负责人锁X X(死者)用脚扣登lOm电杆中,在距地面约6m处系安全带,不慎脱手,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锁X X忽视登杆作业的安全要求,在系安全带时,精力不集中,双手同时脱离扶持的电杆,身体失去平衡,造成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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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暴露出的问题
1.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杆作业的基本技能不扎实。

2.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得力。

防范人身事故缺乏现场监督,员工未养成遵章守纪、正确使用登高工器具的自觉性。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登杆应全过程系安全带,并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安全带要带后备保护绳。

2、加强对作业人员监护,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安全行为。

未采取安全措施,登上变台电杆作业 不慎触电身亡

未采取安全措施,登上变台电杆作业 不慎触电身亡

未采取安全措施,登上变台电杆作业不慎触电身亡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4月11日,x县公司职工王xx未经请示,擅自到其管辖的村内1号配变台架上安装电能表。

在无人监护情况下,拉开配变跌落保险后,未采取其他相应安全措施,登上变台电杆作业。

工作中不慎头部触及带电的10KV高压引线,造成触电身亡。

二、事故主要原因:
1、无人监护,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登杆作业;工作中又未与配、变10KV高压引线保持足够的
安全距离。

三、暴露的问题:
1、作业现场习惯性违章严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气作业;工作无人监护,单人作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意识差,作业人员在不能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登杆作业。

四、防范措施:
1、提前现场勘查,办理派工单和第一种工作票。

2、进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前进行安全交底,注意作业中防范。

3、进行停电操作,并在工作地段验电、装设接地线;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小于0.7米距离,应将10KV设备停电。

4、设立专责监护人,全程监护。

某电业局员工登检带电线路杆塔触电坠落死亡事故

某电业局员工登检带电线路杆塔触电坠落死亡事故

某电业局员工登检带电线路杆塔触电坠落死亡事故事故经过
2007 年1 月26 日,某电业局施工小组负责人莫某和作业班成员王某在进行
电杆登检及瓷瓶清扫作业时,误走到平行的带电110KV35 号杆下,在都未认真核
对线路名称、杆牌的情况下,王某误登该带电的线路杆塔,在作业时,造成触电,
并起弧着火,安全带烧断从约23 米高处坠落地面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1、工作监护人员严重失职,莫某是该小组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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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电力公司触电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甘肃省电力公司触电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甘肃省电力公司触电坠落人身死亡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甘肃省电力公司“2.7”触电坠落人身死亡事故2007年2月7日,金昌供电公司送电工区带电班在等电位带电作业处理330kV3033凉金二回线路缺陷过程中,发生触电高空坠落人身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经过:2007年2月7日,金昌供电公司送电工区安排带电班带电处理330kV3033凉金二回线路#180塔中相小号侧导线防震锤掉落缺陷(该缺陷于2月6日发现)。

办理了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编号2007-02-01),工作票签发人王某某,工作班人员有李××(死者,工作负责人,男,28岁,工龄9年,带电班副班长)、专责监护人刘××等共6人,工作地点在青山堡滩,距河清公路约5公里,作业方法为等电位作业。

14:38分,工作负责人向金昌地调调度员提出工作申请,14:42分,金昌地调调度员向省调调度员申请并得以同意。

14:44分,地调调度员通知带电班可以开工。

16:10分左右,工作人员乘车到达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李××现场宣读工作票及危险点预控分析,并进行了现场分工,工作负责人李××攀登软梯作业,王××登塔悬挂绝缘绳和绝缘软梯,刘××为专责监护人,地面帮扶软梯人员为王某、刘某,其余1名为配合人员。

绝缘绳及软梯挂好,检查牢固可靠后,工作负责人李××开始攀登软梯,16:40分左右,李××登到与梯头(铝合金)0.5米左右时,导线上悬挂梯头通过人体所穿屏蔽服对塔身放电,导致其从距地面26米左右跌落到铁塔平口处(距地面23米)后坠落地面(此时工作人员还未系安全带),侧身着地,地面人员观察李××还有微弱脉搏。

现场人员立即对其进行现场急救,并拨打电话向当地120和工区领导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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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强,工作组检修卡与班组作业指导书脱节,只明确检修工艺质量控制要求,缺少对登杆前检查核对杆号的要求和步骤,对登杆检修全过程的作业行为未能有效控制。
4、线路巡检小道及通道维护不到位,导致小道为杂草灌木掩盖,难以找到,且通行困难,给线路巡检及检修人员到达杆位带来很大不便。
业的规章制度。
2、所有工作必须执行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并填写安全分析卡,安全分析卡保存3个月。
3、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让职工切实从思想上认识作业性违章的危害性。
4、完善班组、岗位“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建立个人安全生产档案,对不具备本职岗位所需安全素质的人员,进行培训或转岗;安排工作时,要及时了解职工的安全思想状态,以便对每个人的工作进行周密、妥善的安排,并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可控与在控。
事故教训及措施
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员工对安全工作重视度不够,协同作业时,不能有效做到“四不伤害”,而且现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培养。采用各种措施手段来杜绝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
1、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工作班成员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企
5、各级领导要确实提高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加大对安全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企业人员的技术、安全知识培训,调整人员结构,完善职工劳动保护,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设备安全,切实转变企业被动的安全生产局面。
事故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1、工作监护人员严重失职,莫某是该小组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上
杆前没有向王某交待安全事项,没有和王某共同核对线路杆号名称,完全没有履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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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死者王某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意识差,上杆前未认真核对杆号与线
路名称,盲目上杆工作,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规章来自度》”(线路部分)5.2.4第
某电业局员工登检带电线路杆塔触电坠落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
2007年1月26日,某电业局施工小组负责人莫某和作业班成员王某在进行
电杆登检及瓷瓶清扫作业时,误走到平行的带电110KV35号杆下,在都未认真核
对线路名称、杆牌的情况下,王某误登该带电的线路杆塔,在作业时,造成触电,
并起弧着火,安全带烧断从约23米高处坠落地面当即死亡。
三款的规定;
3、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杆号标识不清,且杆根附近生长较多低矮灌木草,影响杆号辨识。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检修人员不熟悉检修现场,不熟悉检修线路杆塔具体位置和进场路径,且工作前未进行现场勘查,工区也未安排运行人员带路,是导致工作人员走错杆的间接原因。
2、施工组织措施不完善,管理层对工作的组织协调不力,管理不到位,工区主要管理人员忽视线路常规检修的工作组织和施工方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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