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资金检查整顿措施-精选范文
2024年乡镇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乡镇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惠农补贴资金的规模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为了确保惠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乡镇农业部门在2024年开展了乡镇惠农补贴资金的专项清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本次专项清查工作的目标是全面审核乡镇惠农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并整治资金的违规使用和浪费现象,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工作内容1. 制定清查指导方案: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了清查的具体指导方案,明确清查的范围、方法和时间节点。
2. 收集资料准备:调取相关资料和档案,包括资金发放记录、申请补贴的农户名单、农产品销售收入、农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为清查工作做好准备。
3. 逐户核查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对每户农户的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逐一核查,确认补贴资金的真实用途和效益。
4. 随机抽查农产品销售情况: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对部分农产品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销售收入和农户申报的补贴资金的一致性。
5. 发现问题立即整治:对违规使用、浪费现象以及其他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治,对违规违纪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6. 形成清查报告:整理清查结果,形成清查报告,包括清查的过程、问题发现情况、整改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四、工作亮点1. 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在清查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数字化系统获取资料,实现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处理。
2. 合理分工协作:根据清查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合理分工,科学安排人员,协同配合,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强化宣传教育:在清查工作开始前,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农户充分了解清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和配合度。
4. 高效治理违规现象: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坚决进行整治和追责,通过公正、公开、公平的方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资金的安全利用。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1. 资料收集工作不完善:在清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资料收集不完整,导致清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有所不足。
惠农资金监管整改措施(共8篇)

惠农资金监管整改措施(共8篇)惠农资金监管整改措施(共8篇)第1篇:民政局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措施福鼎市民政局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措施强农惠农资金是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为切实加强民政局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使强农惠农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我局召开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会议,及时成立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基层单位,并明确目标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二是突出投入重点。
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的原则,在深认真调查深入摸底的基础上,把强农惠农资金投入重点放在农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公共项目上,上报财政部门申请安排资金。
对上级要求上报的项目,从优筛选上报,确保项目能达到强农惠农的目的。
三、强化资金管理。
进一步推行我局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公开公示,确保项目资金阳光运作、公正透明。
充分利用福鼎人民政府网、简报、宣传栏、LED等各类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将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制度、办法等进行公布,让群众及时了解信息,掌握动态,提高政策透明度,促进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对上级下达的各项民政建设资金,建立项目专户,实行转账、专人管理,在使用资金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签订的合同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查和领导批准后才能拨款;对拨出的资金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挪作它用,并结合强农惠农资金清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深入剖析成因,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资金监管到位。
四是监管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要达到如下目标要求:一是全面了解掌握我局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的落实情况;二是支农惠农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改和查处;三是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四是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更好地发挥支农惠农政策在促进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2023年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情况汇报

2023年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情况汇报前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发展农业事关国家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
强农惠农是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它旨在促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增加农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然而,在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中,资金使用问题一直存在。
有的地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不规范、流程不透明、效果不佳,严重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为了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2023年我们进行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检查。
本文将对2023年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汇报。
一、检查情况总览1. 整治目标2023年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消除资金使用不规范、流程不透明、效果不佳等问题;•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地、有效实施。
2. 检查范围本次检查主要涵盖的范围包括:•农村土地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农业保险资金使用情况;•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农村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农业技术推广资金使用情况;•乡村旅游资金使用情况;•农业产销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策扶资金、补助资金等使用情况。
3. 检查方式为保证本次检查的权威性和准确性,采取了以下几种检查方式:•抽样检查:从各地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申报材料中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样,确保样本具有代表性。
•实地检查:按照抽样结果,深入到各地的申报现场、政策落地地点进行实地检查,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和问题及其成因。
•网络检查:采取网络化的查阅过期的政策文件、对政策文件进行监管的网络化平台等方式,对政策文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和监督。
4. 检查结果经过抽样检查、实地检查和网络检查,本次检查发现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资金管理不规范。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活动方案范文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活动方案范文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迅猛,农业资金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由于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金融服务水平相对较低等原因,农村金融风险与日俱增。
为了保护农村资金安全,加强农村金融监管,提高农民金融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活动方案,旨在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内容和措施1.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农民对农村金融的认知和风险意识。
同样,在村级组织中开展培训课程,提高村干部和农民对农村金融的理解和监管意识。
此外,还将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民金融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农民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
2.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监管机制完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农村金融监管力量。
同时,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3.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发展支持农村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发展,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
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符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村居民的多样化金融需求。
4.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加强金融扶贫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通过提供贷款、扶持信用合作社等方式,支持贫困农民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村居民增收致富。
加强对金融扶贫项目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5.加强金融服务监督建立金融服务监管平台,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监督,及时处理农民对金融服务的投诉和纠纷。
同时,鼓励农民通过社会监督机制对金融服务进行评价,推动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
6.加强农村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建立农村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掌握农村金融市场动态,发现和预防金融风险。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降低金融风险。
7.加强农村金融信息共享与交流建立农村金融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加强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和沟通,提高信息共享效率。
2024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总结范文

2024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总结范文自____年开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作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该工作的目的是确保涉农资金的合规使用和有效利用,切实解决农业农村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本文将对____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一、整治自查工作的背景和重要性农业农村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和经济支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领域。
然而,长期以来,涉农资金在发放、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资金流向不明、效益不清、管理不规范等,给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因此,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其次,通过自查工作,可以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和漏洞,提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效率和质量。
最后,这种整治自查工作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整治自查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取得成效____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做法:1.明确目标任务:确定整治自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明确各级党政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重点整治资金流向不明、违规拨付、虚报冒领等问题。
2.建立联络机制:建立党政机关、财政部门、审查机关之间的联络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
各级党政机关与乡镇、村级组织建立联系,了解基层资金使用情况。
3.采取巡查检查方式:通过定期巡查和督促检查的方式,全面排查资金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
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依法追究责任。
4.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政策和措施的宣传,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整治自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方面,通过自查工作,大量的问题被发现和整改,一部分涉农资金被追回,为进一步发放、使用和管理涉农资金提供了保障。
另一方面,自查工作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为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违规发放惠农补贴整改措施

违规发放惠农补贴整改措施违规发放惠农补贴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利益的保障都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为了规范发放惠农补贴、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首先,加强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发放惠农补贴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监测和检查,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扰乱发放补贴的正常秩序。
对于违规发放补贴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其次,加强信息公开。
通过互联网和其他途径将发放补贴的政策、标准、流程等事项进行公开,提供给农民详细的申请和领取补贴信息。
同时,要加强与农民群众的沟通和宣传,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再次,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滥用。
对于使用补贴资金的情况要进行严格的审计和监督,确保使用合法合规,并且能够得到合理的效益。
对于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并依法追回相应资金。
此外,加强执法力度。
对于违规发放补贴以及其他相关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建立健全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最后,加强监督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
通过组织农民代表参与补贴发放的监督工作,确保发放工作的公开、公正,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积极鼓励农民群众举报违规发放补贴的行为,加大对举报者的保护力度,树立积极的举报风气。
综上所述,违规发放惠农补贴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和政府形象,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加强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加强资金管理、加强执法力度,促进农民群众的监督参与。
只有通过全面的整改措施,才能够更好地规范发放惠农补贴的工作,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情况总结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发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皖人社秘[2016]278号和滁人社明电[2016]21号文件的要求,近期我们组织有关科室分组对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农民工培训资金)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清理。
通过检查,总体感到各县(市、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政策制度落实,操作规范,运行平稳,没有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广大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一、基本情况1、着眼长效,狠抓制度建设。
为了做好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各县(市、区)着眼长效,狠抓规章制度建设。
首先是狠抓政策制度的落实,对上级新出台的政策制度,在强化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突出抓好贯彻落实,使各项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了政策制度落实到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
其次是注重做好结合的文章,狠抓建章立制。
检查发现大部分县(市、区),都能着眼本地实际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推进办法。
比如:内部监控、财务管理、资金专户管理、信息披露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2、严格程序,狠抓规范操作。
强农惠农资金落实链条长、环节多,可能出现的风险也较大,有鉴于此,各地在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上,注重严格按制度落实,按程序操作,确保该落实的环节一个不省,该走的程序一个不落。
特别是在资金的拨付上,始终落实申报、审核、复核、拨付四个步骤环环相扣雷打不动。
始终坚持“四个不拨付”:程序少一道不拨付,材料少一份不拨付,印章少一个不拨付,前后材料不一致不拨付。
3、强化监管,狠抓源头防犯。
为了确保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不出现问题,各地注重加强资金使用的过程性监管,实行立体监管和防范。
一是注重在源头上监管。
为了防止培训机构虚假申报,每期培训开班后,各地人社部门都能采取不定期现场抽查、电话询访、查看日志等形式查探虚实;申报阶段,突出做好培训机构申报材料与检查掌握材料的比照,发现情况不实或弄虚作假的,随即给予纠正。
2024年强农惠农资金清查检查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强农惠农资金清查检查工作总结范文一、引言2024年是农业强国战略全面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强农惠农资金清查检查工作的重要节点。
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市农业扶持政策得到了较好的实施,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为了确保农业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市决定开展2024年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检查工作。
本文就此项工作进行总结。
二、工作进展1. 组织筹备为确保清查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队伍,组织了培训会议,确保调查人员具备清查检查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2. 资金清查通过对相关农业扶持资金的预算、拨付、使用等环节进行清查,了解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受益主体的资金使用情况。
3. 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对各项农业扶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土地承包、农资补贴、农产品收购等方面。
重点关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变相违规、不规范操作等情况。
4. 风险排查通过对农业扶持资金相关环节的风险排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操作。
将风险情况报告上级部门,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5. 结果反馈根据清查检查情况,向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反馈结果。
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求整改并制定相关整改方案,确保农业扶持资金的合规使用。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2024年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检查工作中,发现了以下问题:1. 资金流向不透明。
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在资金使用上存在不透明现象,无法追踪资金具体流向,提供不完整的资金使用证明材料。
2. 变相违规操作。
一些受益主体对于农业扶持政策存在变相违规操作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虚报农田面积、冒领农资补贴等方式。
3. 审核制度不完善。
在资金拨付和使用环节,存在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审核制度不完善,导致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
4. 风险意识不强。
部分单位和个人对于资金管理中的风险意识不强,缺乏对于违规操作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容易导致资金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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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资金检查整顿措施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
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基本原则。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由省、市(州)县(市区)分级负责和各级有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清理、重点抽查。
既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
摸清我市涉农投入底数;又要突出重点,对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
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
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
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清查范围和重点(一)清查范围。
分重点涉农部门、有涉农支出的其他部门和具体使用涉农资金的单位。
重点涉农部门主要指各级安排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
(二)清查重点。
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
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费补贴。
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
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
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补助、财政扶贫资金。
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
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
(三)查找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三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四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五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
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有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问题。
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方法步骤结合我市实际,根据中央和省里要求。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核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要做好全市动员部署和启动工作。
中央和省动员部署的基础上。
1成立组织协调及办事机构。
财政部门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
组建工作专班,专司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
一是成立市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财政局局长宋波清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牵头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农办、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审计局、建设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扶贫办、农机局、水产局、畜牧局、气象局、特产局、经贸局、文体局、卫生局、交通局、商业总公司、人行市支行、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有关领导分别任副组长、成员。
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负责专项清理和检查的日常工作。
三是组建清查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清查工作专班。
以及从基层单位抽调部分人员集中办公。
专班下设三个组:综合协调组:承担日常协调、政策解释、开展培训、筹备会议、上传下达、接待等工作。
检查督办组:承担指导全市开展自查自纠、配合中央检查组和市检查组开展核查和重点抽查等工作。
统计宣传组:承担信息收集、数据统计、编发简报、对外宣传等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又要达到上级统一要求。
3及时召开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会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认真开展清查工作。
既要对本级部门预算安排的用于本级部门涉农支出的项目资金以及本级使用上级专项资金情况进行清理和统计,这次主要对年三年中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支出、基金、政府借款等)按照不重复、不遗漏、内容全面、数据准确的要求。
又要对本级预算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从资金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和统计,开展自查自纠。
主要工作包括:第一。
认真填报“专项清理”和“自查自纠”有关情况表。
第二。
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
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手段坚决予以纠正。
第三。
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第四。
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第五。
其中市本级使用中央下达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级对下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含追加)其中市本级使用市级对下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资金(含追加)于月日前将“专项清理”情况表报送市财政局对应部门预算管理股室审核,月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是市直有涉农支出的其他部门填报:中央下达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市本级使用中央和省下达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级对下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含追加)其中市本级使用市级对下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本级部门预算安排的用于开展农村工作项目资金(含追加)先由市财政局对应部门预算管理股室对有涉农支出的其他部门核对,对需要填报的进行布置,于月日前将“专项清理”情况表报送财政局对应部门预算管理股室审核,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是农业综合开发等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由市财政局有关股室负责填报。
并附上专项清理”和“自查自纠”情况表,市级清理和检查办公室对各单位的专项清理”和“自查自纠”情况表集中审核汇总上报。
于7月30日前报咸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核查与重点检查阶段制定全面核查与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和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
组织检查专班。
一是对各单位的各项数据进行逐一核实、确认,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本级使用的涉农项目资金以及本级使用上级专项资金的对下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彻底摸清强农惠农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二是配合上级领导小组开展重点检查。
三是对近三年来纠风、审计、财政监督等重点审计、检查的项目进行梳理,充分运用审计、检查成果。
四是根据审计、检查情况,对部门项目开展重点检查。
确保市级核查面达到100%重点检查面达到50%要求。
(四)整改总结阶段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市领导小组于月中旬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
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市领导小组领导下。
下设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确保清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工作保障机制。
市里要相应组建工作专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需要。
三是分工负责机制。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清理清查、重点检查等工作。
市财政局各业务股室要积极配合、切实抓好所对口单位强农惠农资金清查清理、审核汇总和检查工作。
四是协调配合机制。
各成员单位在自查和分片清查过程中,按时完成任务。
五是定期通报机制。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收集、整理市级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省、咸宁市报送情况。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要定期向市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三)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各有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
认真组织整改的基础上,坚持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为准绳,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
通过专项检查。
予以推广。
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的制度、体制、机制,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单位专项清查工作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
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开展专项清查的重要性、政策要求和具体步骤,积极营造关注和支持专项清查的良好舆论氛围。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利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简报”及时编发清查工作信息,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