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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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员岗位责任制(5篇)

职业病防治员岗位责任制(5篇)

职业病防治员岗位责任制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2、在安全部经理助理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员工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到预防为主,防止各种职业病的发生。

3、认真做好入矿新工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健全职工职业病档案,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4、认真做好工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和监督工作。

5、接到调度的事故通知后,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当伤员到达时立即协助公司医务人员组织抢救,必要时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抢救。

参加公司工伤的鉴定,负责提出医学依据。

6、负责作业场所尘毒点、高温点的监测、统计、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和改进意见。

7、协助公司搞好爱国卫生运动以及公司分配的其它相关事务。

职业病防治员岗位责任制(2),是指对职业病防治员在工作岗位上的职责和责任进行规范和界定,明确其工作内容和职业要求,以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下面是关于职业病防治员岗位责任制的____字详细介绍。

一、岗位基本情况职业病防治员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职业病防治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病防治员在工作中要与企业的管理人员、职工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完成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岗位职责1.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职业病防治员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工作计划应包括职业病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步骤,时间进度和完成标准等。

2.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职业病防治员应组织和协调企业内外各方面的资源,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他们要加强与企业领导、职工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制定职业病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步骤,确保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

3.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病防治员应对企业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价,确定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职业病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步骤。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职业病防备、职业病危害掌控、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职业病监测和职业病应急救援等环节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标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爆发,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重视也日益加强。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有利于防备和掌控职业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进展。

一、责任机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重要责任机构包括企业、政府和职业卫生机构。

企业是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重要责任机构。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订立并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订立职业病防治计划和预算,配备相应的职业卫生设备和器材,建立职业病事故报警和处理制度。

政府是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监督管理机构。

政府应当订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职业病防治宣扬和科普,引导并监督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卫生机构是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技术支持机构。

职业卫生机构应当供给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为企业供给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方案和建议。

二、责任内容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包括:1.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企业应当依据生产过程和特定作业的特点,对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价和监测,并依据评估结果订立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和掌控标准。

2.职业病防治措施企业应当实行合理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掌控措施、职业卫生设备和器材配置、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职业病防治技术改造等。

3.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记录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治措施、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情况、职业病应急救援等相关信息,为职业病防治供给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撑。

4.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诊断和治疗制度,对疑似或确诊的职业病患者适时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妥当保护其信息和隐私。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11、总则1.1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瑞科化工有限公司的各个车间及部门的防治污染的责任。

2.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职责3.1、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各主管4、管理要求4.1、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车间部门。

4.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4.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及环保管理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4.4、各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4.5、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5.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指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相关主体根据法律和规定,负有防治职业病危害的责任,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以下是对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____字详细阐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生产安全,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包括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个方面的责任。

第二章政府的职责第四条政府负有监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

第五条政府应当通过立法、制定政策措施,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职业病预防知识的认识。

第六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的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报告职业病病例。

第七条政府应当对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定期的职业病危害审查,确保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条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政府应当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指导本地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三章用人单位的责任第十条用人单位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主体,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完善职业病防治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二)配备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检修和更换。

(三)保证劳动者接受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培训和教育。

(四)落实职业病监测和体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职业病病例。

(五)提供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

(六)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和意识。

(七)落实劳动者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切实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制度,及时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业病病人提供工伤保险和工作能力评估等相关服务。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1. 引言职业病是由于长期从事特定工作而受到的有害因素所致的疾病,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我国实行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相关内容: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责任评价和责任落实情况。

2. 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主体包括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

各个主体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和义务。

2.1 政府的责任政府是职业病防治的领导机构,负有监管和管理的职责。

政府应当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职业病预防和治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推动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创新,加大对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建设和培训力度,提供相关的政策扶持和经费支持。

2.2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直接责任承担者。

用人单位应当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制度和措施,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开展职业病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工作。

2.3 个人的责任个人是职业病防治的受益者和责任承受者。

个人应当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病防治制度,正确使用和保养个人防护装备,主动参加职业病健康检查,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和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 职业病防治责任内容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核心在于明确各个主体的责任内容。

3.1 政府的责任内容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推动职业病防治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指导,提供相关的政策扶持和经费支持,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和教育力度。

3.2 用人单位的责任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制度和措施,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组织职业病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职责,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第三条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并认真听取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特点,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职业岗位健康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对检查中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进行治疗和妥善安置。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完整记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数据和信息,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是指在工作场所中,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的管理体系。

这个制度的建立有助于保障员工的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1.法律法规遵守:明确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责任,包括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
治管理条例等。

2.管理机构设置: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责任人,明确各级组织和个
人的职责。

3.职业病危害评价:确保在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4.职业健康监护:确保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提供必要的医学
监测和健康评估。

5.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如防护服、呼吸防护设备等。

6.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治的认知水平,加
强自我保护意识。

7.职业病事故报告和调查:规定职业病事故的报告和调查程序,确保对职业病事故的原
因进行深入分析,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8.责任追究:在职业病发生时,明确相关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职业病
防治责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

这些要素构成了一套系统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有助于在工作场所中确保职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这方面的法规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参考当地相关法规和标准。

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一、政府责任制度1.1基本原则:政府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负有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职责。

1.2职责分工:政府应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特点和需要,确定不同部门的职责和工作重点,确保各部门有条不紊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1.3管理机制:政府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上级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下级单位的指导和督促,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推进。

1.4资金保障:政府应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和保障资金,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地。

二、企事业单位责任制度2.1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单位,应负有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主体责任。

2.2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3培训教育: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员工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2.4安全设施: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相关的职业卫生标准。

2.5检测评估:企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员工健康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

三、个人责任制度3.1安全防护:每个劳动者都应自觉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呼吸器等设备,确保自身安全。

3.2自我保护:每个劳动者都应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接受身体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病的症状。

3.3汇报上报:每个劳动者都应及时向企事业单位汇报自身的职业病防护情况,如有发现职业病危害或其他职业病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3.4培训学习:每个劳动者都应接受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总之,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三个层面进行,明确各方责任和职责,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将会大大降低职业病的发病率,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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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营矿业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律、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中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矿长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从矿领导到各基层部门均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内。

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单位及人员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相应的单位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职责一、矿长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律、政策及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矿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全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半年或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

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亲自参与本单位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分管职业卫生的副矿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本单位具体组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听取各区(科)部门,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全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技术、安检,机运部门的职责1、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和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督促有关单位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开展职业卫生工作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记、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各单位区(科)长职责1、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杜绝、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对本区域内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时立即上报。

6、对本范围区域内的职业病职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我矿职工的健康,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

经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矿属各单位在矿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的义务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将生产过程中可能生产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并以标示、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按期解决。

七、依法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对职业病患者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各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立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向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

落实职责,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二、培训对象与方式1、在岗职工的正常培训2、新招工人的培训:矿级、区(科)、班组三级教育3、矿内职工的变动岗位教育4、调到有害岗位及调离有害岗位要进行职业卫生体检5、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培训教育三、组织实施部门人力资料科(教育)部门组织授课人员、提供授课场所,财务科提供经费保障。

附件四:职业病防治考核方案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章第二项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部门分工负责,以便于及时解决工作中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特别制定本考核方案。

附件:考核方案表项目序号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分值(100分)考核结果扣分标准实际得分检查时间检查人1 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查阅计划、总结材料等)矿办 52 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否(查阅工作计划)矿办 33 工会部门组织在职业危害防护中的作用及监督落实情况。

(查阅工会计划和总结)矿工会 24 劳资部门订立劳动合同告知劳动者职业危害(是、否,查看合同)矿办 45 培训部门建立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制度,是、否。

(查培训记录名册及培训内容安排)矿办 46 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

(查阅相关资料)矿办 37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是、否。

(查阅单位文件)矿办 48 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法》的了解情况:知道、不知道(不访职工)矿办 59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和操作远程:有、无(查看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安检科 510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是、否安检科 51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报表:有无。

监测次数(日常监测次,定期监测次,及评价报告:有、无)监测点合格率(MAC);合格点数;实测点数;合格率。

生产技术科812 对确定为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是、否。

安检科 513 单位职业危害公告栏:有、无。

(其中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政工科、生产技术科、人力资源科514 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有、无通风工区安检科215 岗位警标标示和中文警示说明:有、无。

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有、无安检科 316 设备警示标示和中文警示说明:性能危害,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应急救治措施。

机运科 2项目序号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分值(100分)考核结果扣分标准实际得分检查时间检查人17 材料警示标识:产品特征、主要成份、有害因素、危害后果、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应急救治措施,危险物品标识,放射性标识:有、无。

综合办 318 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是、否。

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有、无。

通防科 519 职业病防治设施配备率:应配岗位数:实际配备数;配备率;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率;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数;正常运行数;正常运行数。

通防科 520 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情况:是、否,有无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是、否;防护用品名称使用是否正常,防护津贴元。

综合办 521 生产布局是否合理,符合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配套更衣间洗浴等设施。

生产技术科调度422 上岗前职工健康情况:实检人员,应检人员,率。

在岗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实检人员,应检人员,率。

检出可疑病人数,医疗费等,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安全事故经济损失。

综合办 523 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实检人员,应检人员,率,检出病名和人数。

综合办 324 建立职业病人管理档案,进行微机管理,建立职业病人管理制度。

综合办 5 注:各项考核实施工作,由《职业病防治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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