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合作社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样本合作社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组织结构:明确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包括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并规定各个层级的职责和权责。
2. 会员权益:明确合作社会员的权益和义务,包括投票权、分红权、退出合作社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作社对会员的权益保护措施等。
3. 决策机制:规定合作社的决策程序和流程,包括决策的议题、决策的程序和决策的表决方式等,确保决策的公开、公正和民主。
4. 资源管理:制定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金使用和风险管理等,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作社的长期稳定发展。
5. 绩效考核:建立合作社的绩效考核制度,包括对经营业绩、管理效能和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的考核指标,以激励和约束合作社管理层的行为。
6. 信息披露:规定合作社对重大事项进行及时、充分和准确的信息披露,并规定会员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7. 安全管理:制定合作社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办公场所的安全、会员信息的保密和交易数据的安全等,以确保合作社的运营安全和会员的利益安全。
8. 纠纷解决:建立合作社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内部纠纷的调解和仲裁、会员对合作社行为的投诉和维权等,以维护合作社内部的和谐稳定。
以上是合作社管理制度的一些参考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需要根据合作社的性质、规模和发展阶段等因素进行确定。
同时,还应该充分考虑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作社的合法合规运营。
合作社管理制度样本(二)一、引言合作社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为了规范合作社的经营行为,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制定合适的合作社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合作社管理制度的模板范本,以供参考和借鉴。
二、合作社的组织架构管理1. 合作社的章程合作社应编制章程,明确合作社的宗旨、成员的权利义务、经营范围、决策程序、监督制约等内容。
2. 合作社会员的组织和管理合作社的会员资格、入社程序、退出程序等应明确规定,确保会员的合法权益。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农村合作社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农村合作社的规范经营和有效管理,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条农村合作社是由自愿加入的农民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实施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福利为目的,依法组成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合理布局,提高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
第四条农村合作社应当依法公平竞争,不得垄断市场,不得采取排挤、限制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经营活动。
第五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权责、福利待遇及升迁考核等,强化组织纪律和规范行为。
第二章农村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六条农村合作社可以选择以村民小组、自然村、行政村、乡镇、县等为单位进行组织。
第七条农村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最高管理机构是理事会,日常管理机构是常务理事会和主任。
第三章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第八条农村合作社会员享有参与管理、接受分红、申请退出等权益。
第九条农村合作社会员不得以非正当手段干扰合作社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农村合作社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按照规定的劳动要求参与劳动,并积极宣传合作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农村合作社会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策,并按时交纳会费。
第四章农村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第十二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制定经营计划,明确经营目标,制定经营策略和措施,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十三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开展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等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农民的生产和经营水平。
第十五条农村合作社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质量监督和风险防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保障农民的财产安全和利益。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旨在促进成员间的经济合作,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2. 合作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成员管理1. 成员资格:承认本社章程,自愿加入并按规定缴纳出资的个人或企业。
2. 成员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社员大会、投票表决、获取合作社服务、分享盈余等。
3. 成员义务:遵守合作社章程,按时缴纳出资,维护合作社利益,参与合作社活动。
三、组织机构1. 社员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理事会成员等。
2. 理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合作社日常管理,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3. 监事会:监督理事会工作,确保合作社运作透明、合规。
四、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2. 财务报告: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成员监督。
3. 盈余分配:根据合作社盈余情况和成员贡献,合理分配盈余。
五、生产经营1. 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成员意见,制定年度生产计划。
2. 技术培训:定期组织成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技能。
3. 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六、市场与销售1. 市场调研: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态,调整生产策略。
2. 品牌建设:建立合作社品牌,提升产品市场认知度。
3. 销售渠道: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
七、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定期对合作社运营风险进行评估。
2.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风险的预案。
3. 保险机制:为合作社资产和成员利益投保,降低风险。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社员大会通过。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前,建议咨询法律专家或相关专业人士,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实用性。
合作社管理制度(6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
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
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
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
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
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
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合作社规章制度

合作社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作社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
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维护
合作社的利益,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声誉。
第三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管理制度,服从合作社的
管理决定,不得擅自行使合作社的权利。
第四条合作社成员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合作社的会费和其他费用,不得拖欠或拒绝缴纳。
第五条合作社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发挥自己
的专长和能力,为合作社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七条合作社成员应当保守合作社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合作
社的经营信息,不得利用合作社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尊重合作社的领导和其他成员,不得有言语或行为上的侮辱或歧视。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合作社有权依据章程对其进行纪律处分,甚至开除合作社成员资格。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合作社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合作社规章制度,望各位成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和形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方案实用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方案实用制度一、组织架构1.合作社应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职位,形成明确的三权分立。
2.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3.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的章程。
4.总经理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对理事会负责。
二、财务管理1.合作社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财务法规和合作社的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确保合作社的财务状况真实、完整、准确。
3.合作社的财务报告应定期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接受其监督。
4.合作社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合作社的财务安全。
三、人力资源管理1.合作社应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合作社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2.合作社应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合作社。
3.合作社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合作社应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生产管理1.合作社应制定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
2.合作社应设立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进度的跟踪、产品质量的把控等工作。
3.合作社应建立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对产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合作社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对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记录,便于问题的追溯和解决。
五、销售管理1.合作社应设立销售部门,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开拓。
2.合作社应制定销售策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计划。
3.合作社应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客户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析,提高客户满意度。
4.合作社应积极参与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展览会等活动,提升合作社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风险管理1.合作社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对合作社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
合作社规章制度

合作社规章制度
第一条,组织架构。
1.1 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1.2 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成员权利和义务。
2.1 合作社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
2.2 合作社成员有义务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第三条,经营管理。
3.1 合作社应当根据成员的需求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经营
计划和发展规划。
3.2 合作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财务管理。
4.1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2 合作社应当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向成员公开财务信息,确保财务透明度。
第五条,纪律处分。
5.1 对于违反合作社规章制度的成员,合作社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2 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权利、取消成员资格等。
第六条,修改和解释。
6.1 对于合作社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成员大会的讨论和表决通过。
6.2 对于合作社规章制度的解释,由理事会负责,并向成员公开解释。
以上为合作社规章制度,各成员应当遵守并执行。
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合作社管理制度(4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合作社的管理,促进合作社成员的自觉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议,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是合作社基本规范和运作标准,适用于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合作社管理制度应遵循合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对等的原则。
第四条合作社在设立之日起即适用本管理制度。
合作社成员通过加入合作社,即视为同意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需经合作社的决议,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合作社的管理机构是合作社大会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二章合作社大会第七条合作社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作社成员组成。
第八条合作社大会由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大会。
第九条合作社大会的召开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全体合作社成员,并公示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十条合作社大会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合作社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二)合作社的年度财务报告;(三)合作社的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四)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的修改。
第十一条合作社大会的决议采取的原则是绝对多数原则,即有效出席的合作社成员过半数同意的决议为有效。
第十二条合作社大会的会议记录应做好并保存,并及时通知全体合作社成员。
第十三条合作社成员有权参加合作社大会,并对合作社的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合作社成员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合作社大会和理事会的成员。
第三章理事会第十五条合作社的理事会是合作社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合作社理事会由合作社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十七条合作社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执行合作社大会的决议;(二)制定合作社的重要决策;(三)监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四)审议和决定会员入社、出社和退社等事宜。
第十八条合作社理事会应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合作社理事会决议采取的原则是多数原则,即出席会议成员过半数的同意的决议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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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财务公开制度 (3)财务管理制度 (4)档案管理制度 (6)社员管理制度 (6)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10)议事决策记录制度 (11)社员盈余分配制度 (12)晨融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6.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8.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9.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0.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好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财务公开制度为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增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合作社理财的主人翁意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公开制度。
1.实行财务人员理财和社员理财相结合,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原则上规定每季度公开一次,一年四次。
2.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策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3.大额支出经由社员代表大会征求意见,然后经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
4.财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合作社财务。
5.按照年初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做到先收后支,先急后缓,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年终略看节余。
6.业务支出要理事会提出,社员(代表)大会审定。
7.财务报销程序,每项支出理事会同意,理事长签字方可报销,未经理事长签字,凭证一律不能报销。
8.本部门的一切支出,除数额较小用现金支付外,均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9.现金收付全部由财务统一管理,出纳员对现金要及时核对,做到帐证账款相符。
10.暂付款必须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暂付款只能用于公用开支及代垫的差旅费不得用于个人借支,暂付款一借一清,前借未清,不能再借。
11.固定资产购置由社员(代表)大会确定,固定资产由专人管理清查登记,严防流失,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购买、管理,不得私自购置。
12.财务人员对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及时装订成册,整理入卷,按规定妥善保管。
13.合作社工作人员要养成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习惯,压缩差旅、办公、会议、接待等费用,节省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搞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六、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八、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九、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十、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十一、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十二、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十三、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十四、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五、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档案管理制度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
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社员管理制度一、入社管理入社条件和程序。
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章程规定的入社条件,向本社理事会或者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二、社员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七)承担本社的亏损;(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1、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
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本社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3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社员在资格终止前与本社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3、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2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的成员的社员证及时收回,按规定注销其社员资格。
四、社员联系制度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实行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活动,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社务公开制度一、社务公开的内容1、本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理事会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监事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合作社年度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和债权债务情况。
3、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情况;社员在合作社入股情况,公积金、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其它捐赠量化到社员个人账户份额情况;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量)情况;社员盈余分配、投资收益分配等情况。
4、国家对本社的扶持、本社接受其它捐赠收支、使用、管理情况。
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请、解聘及其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情况,公务活动万面的开文情况,工作业绩情况。
6、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收益情况;本社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收益情况。
7、本社办公费、旅差费、招待费等、宣传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情况。
8、涉及本社社员利益,社员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社务公开的形式1、公开栏公开。
在合作社办公地点设置社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网络公开和手机短信公开。
在合作社网站设立社务公开栏目,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反馈栏。
2、会议和公开信公开。
通过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发放社务公开内容资料,宣读公开内容进行公开。
合作社定期印发社员公开信公开社员应知内容。
3、填写发放社员证公开。
设计制作集注明社员身份、股金证明、社员个人账卡、社情员意、明白卡等于一体的社员证,适时填写发放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社务公开的时间基本社务每季度月底公布,每年定期公开四次。
财务公开内容每月公开一次。
填发社员证公开,年末一次。
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布。
四、社务公开的程序1、监事会根据本社的实际情况,依照政策法规和社员的要求提出社务公开的具体方案;2、理事会对万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多种不同形式,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公布;3、监事会建立社公开档案备查。
五、意见反馈每次社务公开后,理事会负责收集、听取、接受社员反映的询问、意见和投诉,并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