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安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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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保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保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保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保护和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校网络安全和保护学生个人信息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体系,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保障师生的网络使用权益。

制度内容
1. 网络访问权限管理: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网络访问权限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合法使用网络资源。

2. 网络信息保护:加强对学校网络信息的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篡改。

3. 网络安全教育:开展网络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 应急响应机制:建立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置网络安全问题,减少损失。

5. 学校网络管理规定:明确学校网络使用的规范和管理制度,规范网络行为。

制度实施
学校网络保护和安全管理制度将由学校领导班子牵头,成立网络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

同时,学校将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制度效果
经过制度的实施,学校网络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网络攻击事件有所减少,学生个人信息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同时,学校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整体网络管理效果也得到了改善。

学校网络保护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学校网络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学校网络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学校校园网管理制度(6篇)

学校校园网管理制度(6篇)

学校校园网管理制度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

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炫耀编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

5.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

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

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软盘存放。

7.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9.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电教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

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学校校园网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维持学校网络的稳定、安全和有序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管理措施。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上网时间管理:学校可以规定校园网开放的时间段,限制在特定时间段内使用,以保证教学和学习的正常进行。

2. 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学生在校园网上必须进行注册,并验证自己的身份,以确保只有合法用户可以使用校园网。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学校师生的信息资产安全,提高校园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实现教育信息化的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责任1. 信息化办公室是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或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3. 所有师生都应当遵守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规定1. 学校网络设备的采购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设备。

2. 学校网络的运行应当设置防火墙,加密传输, 禁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3.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对网络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网络系统运行稳定和安全。

4. 师生在使用学校网络时,应当遵守网络使用规定,不得下载、传播违法信息,不得攻击网络系统。

5. 学校应当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6. 学校网络应当设置备份系统,保护重要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丢失。

7. 学校网络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修复,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8. 学校应当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演练,检验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9.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学校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防止事件扩大。

第四章处罚条款1. 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师生,学校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记过或者记大过等处罚。

2. 对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学校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暂停使用网络、劝退等处罚。

3. 对破坏学校网络设备或者系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学校可向公安部门报警处理。

第五章附则未尽事宜,可酌情补充或者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制度由学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进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校园网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校园网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校园网使用管理规定网络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学校来说,校园网的使用也变得日益重要。

为了规范学生和教师的网络行为,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校园网使用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一、网络使用权限学校校园网的使用权限应该在学生和教师之间有所区别,保护学生网络安全,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通常情况下,学生可以使用校园网进行学习和社交活动,而教师可以更大程度地使用校园网。

二、合理使用时间学校鼓励学生和教师在适当的时间内使用校园网,以确保他们的学业和工作不受干扰。

校园网的使用时间应该和学校的上课时间相协调,不应干扰到正常的学习和教学活动。

三、限制网站访问为了保证学生和教师的网络安全,学校会限制一些不适合学习的网站,如色情网站、赌博网站等。

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学生和教师浪费时间、沉迷于不健康网站的情况。

四、禁止网络欺凌学校严禁在校园网上出现网络欺凌的行为。

学生和教师应该相互尊重,不得以网络为媒介进行恶意攻击、诋毁、冒犯他人。

这样可以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保护每个人的权益。

五、不得传播虚假信息学校校园网的使用者不得散布谣言、虚假信息等具有误导性的内容。

严重的行为可能会对学校的形象和学生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故学校必须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及时查处并纠正。

六、保护个人隐私学校应尊重学生和教师的个人隐私,保护他们在校园网上的个人信息安全。

学校不得随意收集、传播、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同时也要求学生和教师不得窃取他人个人信息。

七、规范下载行为学校鼓励学生和教师在校园网上进行合法的文件下载活动,但同时也要规范行为。

要求用户不得下载、传播侵犯版权的资料,不得通过下载行为传播病毒等恶意软件。

八、限制游戏时间为了保证学生和教师的学习与工作正常进行,学校会限制他们在校园网上玩游戏的时间。

合理安排的游戏时间既可以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也不会对学习和工作产生过大影响。

九、网络使用监控学校为了监督学生和教师对校园网的使用情况,可能会设置相应的监控系统。

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网络安全,提高网络使用效率,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涉及学校网络使用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实行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营造良好的网络使用环境,保障网络正常运行,并促进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为重点,技术手段为基础,法律法规为依据,全员参与,各负其责。

第五条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由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责成相关部门落实执行。

第六条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应当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保持一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当按照程序规定,经过相关程序审批,依法公布施行。

第二章网络使用权限第八条学校网络使用权限分为管理员、教师和学生三个等级,各级别应当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管理和操作。

第九条管理员权限:包括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等,对网络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条教师权限:包括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有权限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不得进行非法操作和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权限:包括在校学生以及实习生等,有限权限使用网络进行学习和交流,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和违规行为。

第三章网络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对网络异常行为进行监控和识别,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管理,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及时处理系统漏洞和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网络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做好数据保护和应急处理,确保网络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网络安全事件,有效应对网络安全威胁。

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制度

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制度

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提高学校网络安全保护意识,确保学校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学校的信息数据安全,维护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成果,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2. 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理相结合,确保学校网络的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

二、网络安全保护措施1. 学校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网络设备和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2. 学校应定期对网络设备和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3. 学校应定期更新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防护软件,提高网络的防护能力。

4. 学校应对网络设备和系统的使用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网络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三、网络安全事件处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 对于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尽快恢复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学校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网络安全保护责任1. 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学校,学校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2. 学校网络设备和系统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进行非法操作,不得泄露学校的信息数据。

3. 对于违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应依法进行处理,严厉打击网络犯罪行为。

五、网络安全保护评估1. 学校应定期进行网络安全保护评估,评估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效果。

2. 评估结果应作为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部分,应立即进行整改。

以上五个部分构成了我们的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希望大家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学校的网络环境。

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和具体细则

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和具体细则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和具体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与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第一条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二条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网络与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与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四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五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六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校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七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校园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精品6篇)

校园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精品6篇)

校园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精品6篇)校园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

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的.DHCP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 服务器地址等信息。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第六条任何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安装配置DHCP服务。

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七条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教职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

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二条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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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安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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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校园网的安全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接入雷锋学校校园网的计算机网络用户。

第三条雷锋学校信息中心在学校校园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校园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中心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公共安全,维护接入校园网业务的部门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第四条任何科、室、年级组、教研组(以下简称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学校、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骚扰、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违规进人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七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校园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八条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避免各种非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安全保护责任
第九条信息中心会同校保卫科及有关管理机构对接入校园网的用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用户应如实向上述部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查处通过校园网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

第十条使用校园网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网络的保护管理工作,确定安全保护管理责任人;
(二)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部门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进行登记、审核;
(四)对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进行登记;
(五)发现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及时向保卫科和信息中心报告;经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删除本办法第五条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第十一条用户在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入网登记表(包含MAC地址)
第三章安全监督
第十二条信息中心应当掌握用户的入网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

信息中心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确定安全保护管理责任人。

信息员或网络管理员应经常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信息中心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各部门信息员或安全保护管理责任人必须参加。

信息中心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并作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学校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同上信息的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信息中心发现含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服务器时,应当通知有关单位,经处理后关闭或者删除。

第十六条信息中心在学校校园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追踪和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行为和针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犯罪案件,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迅速上报有关部门或校保卫科处理。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交保卫科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事实诽谤他人,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有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由信息中心给予警告、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理。

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由信息中心通知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取消联网资格。

(一)未落实安全保护管理责任人的;
(二)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
(三)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
(四)转借、转让用户名和密码的。

第五章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1.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安全检查,每星期五下午检查各班多媒体设备的使用登记。

如发现设备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

2.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对设备有保管的职责,要及时向年级组长或信息中心报告设备的损坏、丢失情况。

班主任可将钥匙交本班电教委员管理,若出现安全问题应由班主任负责。

3.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设备。

每节课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使用后填好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发现设备丢失或损坏,要及时通报该班班主任。

4.各班电教委员要协助老师使用和管理好设备,填好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上好锁,妥善保管好设备钥匙。

发现设备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该班班主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根据校园网运行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将对本办法适时予以修订。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雷锋学校校园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2005年3月18日校务会审定通过,并从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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