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关于扶贫开发立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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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贫困地区扶贫工作的建议

加强贫困地区扶贫工作的建议

加强贫困地区扶贫工作的建议近年来,中国政府在扶贫事业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仍然面临许多贫困地区发展落后、人民生活困难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 提高财政投入财政投入是扶贫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事业和产业发展等方面。

同时,要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效益评估,确保资金真正惠及贫困地区的群众。

2. 建立完善的产业扶贫机制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是脱贫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开展产业调研,了解贫困地区的资源特点和发展潜力,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扶贫计划。

同时,加强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产业经营能力。

此外,要加强产销对接,帮助贫困地区的产品走向市场。

3. 推进教育扶贫教育是改变命运的重要途径,加强教育扶贫工作对于贫困地区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提供免费教育资源,改善贫困地区的教育条件,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的资助力度。

同时,要加强教育帮扶力度,引导优秀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公平。

4.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扶贫工作的重要方面。

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道路、供水、排水、电力等方面。

同时,要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5. 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应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

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实施等方式,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推动扶贫工作的开展。

6. 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政府应加强对贫困地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同时,要加强对扶贫政策的落实和监督,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7. 加强数据支持和监测评估加强数据支持和监测评估对于扶贫工作的科学决策和精准施策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加强贫困地区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建立健全的数据平台,及时掌握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问题。

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扶贫工作是我国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于减少贫困、提高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扶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首先,注重教育扶贫。

教育是脱贫的根本出路,唯有通过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才能增强其就业能力,从而有效地摆脱贫困。

因此,建议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贫困地区教育设施和教育资源的建设和配置,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和机会。

其次,完善产业扶贫政策。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特别是贫困地区多是农村地区,因此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农产品,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非常重要。

政府应积极引导农民科学种植,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加强土地扶贫政策。

土地是贫困地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扶贫政策直接关系到贫困人口的利益。

应加大土地流转和承包政策的宣传力度,帮助贫困地区农民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贫困地区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产品产量。

再次,加强社会保障。

贫困地区的居民普遍缺乏基本的福利保障,因此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贫困地区居民享有基本的医疗、教育和养老等福利待遇。

同时,建立健全贫困人口的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居住保障。

最后,加强监管和评估机制。

要做好扶贫工作,必须加强监督和评估。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扶贫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和问责。

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扶贫评估机制,定期对扶贫工作进行评估,及时了解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之,要做好扶贫工作,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注重教育、产业、土地等方面的扶持,加强社会保障,健全监管和评估机制。

只有综合施策,才能够促进贫困地区的发展,让更多的人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当前,中国已经进入全面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然而,也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本文将从经验与问题两个方面出发,探讨实现全面脱贫的之道与建议。

1、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

通过精准识别贫困户,制定精准帮扶措施,引导贫困户自主发展致富产业,全方位推进扶贫,提高扶贫效果。

2、打造产业支撑脱贫的本质在于经济增长,贫困与就业、收入直接相关。

因此,加强扶贫产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将农民从传统的经济活动中解放出来,增加收入来源,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所在。

3、加大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不足问题是制约我国脱贫进程的瓶颈之一。

加大公共服务资源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为贫困地区提供更加便捷、快速、优质的服务,是促进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存在的问题1、区域发展不平衡脱贫攻坚是必须实现整体扶贫,当前在我国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中,一些山区、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还存在着发展落后的问题,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距。

2、贫困与人才流失问题在贫困地区,特别是一些偏远山区,人才流失问题严重。

吸引人才对扶贫工作尤其重要,但是,很多贫困地区缺乏吸引人才的因素,致使贫困地区人才流失严重。

3、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在市场化的背景下,政府在扶贫工作中的角色应当被细化,为各级政府加强扶贫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然而,在扶贫工作当中,政府的主导作用与市场因素的配合作用尚未达到理想状态。

三、脱贫攻坚建议1、深化改革深化改革,增强创新,是推进脱贫攻坚的必要手段。

在加强用人机制、完善社保机制、加快工业改革等方面着手实施,以扫清脱贫攻坚的阻碍。

2、强化制度形成在推进精准扶贫的过程中,还应该关注制度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和资源分配,加强贫困地区城市建设和扶贫工作。

在不断完善公共交通设施、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幼儿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加大投入。

政府之于市场,至关重要。

浅谈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谈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谈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近年来,精准扶贫政策在中国大力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实际落实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探讨。

一、问题分析1. 资金分配不均:扶贫资金分配不均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一些地区虽然人口数量庞大,但由于各种原因,扶贫资金无法充分到位,导致扶贫效果不佳。

2. 扶贫对象识别不准:精准扶贫的核心是找准扶贫对象,但实际落实中,存在一些扶贫对象识别不准确的情况,导致扶贫政策无法精准发力。

3. 扶贫产业发展不稳定:一些贫困地区在实施产业扶贫的过程中,由于市场因素、自然灾害等原因,产业发展不够稳定,无法持续带动当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4. 扶贫政策与当地实际不符:因为地区、民情等原因,有些地方的扶贫政策无法贴合当地实际情况,导致实施效果不佳。

二、解决办法1. 加强资金分配监督: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的监督,确保扶贫资金按照需要分配到位。

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考核制度,对扶贫工作开展全方位监督。

2. 完善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包括建立健全贫困户排查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扶贫政策真正精准到位。

3. 多元化产业发展: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采用多元化的发展模式,降低风险,提高产业发展的韧性和稳定性。

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产业发展的稳定性。

4. 地方政策与实际结合:在制定扶贫政策时,应该充分考虑当地的文化、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确保扶贫政策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符,增加扶贫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

以上就是对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的一些探讨。

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精准扶贫政策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更大的贡献。

【注:本文为虚拟内容,仅供参考】。

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怎样扶”,是抓好精准扶贫的关键所在。

应结合帮扶对象自身实际,为其“量身定制”脱贫计划。

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扶贫工作是我们一项艰巨的任务。

现我以五山乡为例,该乡地处大新偏远地区,属大西南喀斯特石漠化、半石漠化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尽管近几年来,上级部门加大了扶贫的力度,农村电网、农村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和文教卫生等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农村的人均收入和整体生活水平仍然落后,较其他地方的农村生活水平有一定的差距,本人分析主要的原因有几点:1、“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

除了部分劳务输出外,有相当部分的村民就靠几亩薄田,开垦几亩坡地种植一些玉米、黄豆,以及政府给予的扶贫鸡、扶贫猪来维持生活,甚至一些困难户就是些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思想保守不愿多努力的,伸手就要,不求变,得过且过,出现一种以争当贫困户为荣的极端现象。

2、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难以改变。

现在,相当部分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经商的,有的家庭全年可支配性开支均在万元左右,但相当部分的农户把这些收入消费在平时的吃喝和节庆活动上,而不是如何发展生产。

3、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交通等问题,当地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生产和发展的意识相对淡薄。

近年来,在政府的引导和扶贫工作的推动下,有了不小的改变,仍有相当部分的村民停留在粗放生产、无序经营的层面。

虽然该乡近年也有些种养户的出现,但生产经营没有典型,没有形成产业化,覆盖面小,农村经济发展还是相对缓慢。

4、目前,扶贫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农村扶贫工作没有根据农村实际做出长远计划,没有认真组织调查,基本流于形式,跟踪服务不到位。

如五山乡扶贫母猪的发放相对一些仅有孤寡老人的家庭来说不仅没有起到效果,反而是增加养殖成本,增加额外开支;还有火龙果的种植没有专业性的指导,只种不管,也很难形成产业,所以没有明显的成效等。

广东扶贫开发的政策思维和对策建议

广东扶贫开发的政策思维和对策建议
困农 村 更是 “ 上加 霜 ” 。 雪
《 政府工作报告》 中郑重地使用了 “ 弱势群体”
4 .自然 条 件 恶 劣 ,地 处 边 远 山 区 。 由 于历
这 一学 术术 语 , “ 势群 体 ”第 一次 出现在 政府 史 的原 因 ,广 东还 有许 多 人 居住 在 自然 条件 十 分 弱 文 件 中 。中 国政 府 比以往 任何 时候 更 重视 扶 助贫 恶 劣 的山 区 。如石 灰地 区以及 边 远 山 区 ,对 这些 困人 口的 问题 。 已把扶 贫 提高 到 了一 个新 的 理论 地 区 的改造 难 度 十分大 ,即使 有 大量 的 投入 ( 如 认识 的层次 。政府 作 为 “ 守夜 人 ”更 清醒 地认 识 修路 、通 电 、通 邮等 )亦很 不 经 济 。
直 接 受 害 者 。 由 于 海 水 污 染 ,特 别 是 近 海 的污 染 ,有些 渔场 被 破 坏 了 ,近海 已无 鱼 可捕 ,渔 民 府 要替 他 们找 出路 。
3 .社 会 投 入 的 不 公 ,造 成 城 乡之 间 差 异 扩
( ) 业是 弱 势产 业 ,农 民是 弱 势群体 。农 面对讲不清的污染者,要打官司都不知找谁 ,政 一 农

南方 农 村 20 年第 5 02 囊
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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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贫 开 发
散 ,即使 是较 大 的村 落亦 缺 乏必 要 的经 济 组织 。
革 开 放后 ,是 有 “ 主人 ”而 无组 织 。这 种状 况 在 市 场 经济 下 ,更 是处 于 劣势 。
( ) 村贫 困的外 部直 接 成 因 二 农 1 .生产 资 料 被 剥夺 造 成 几 代 人 的贫 困 。 在 息 。许 多人 未受 过 基本 的初 级 教育 ,安 于现 状 ,

扶贫开发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探讨

扶贫开发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探讨

老区、 少数民族地 区、 中西部 自然条件特别恶劣地 区, 为不 同 地区和不 同民族之间的和谐做出贡献。四是从法律上 明确扶
实现人 与人 的平 等交流 ,逐 渐融入社 会整体 ,促进 社会 和
谐 。四是 有 利 于特 困群 体 的 自我 发 展 。从 法 律 上 明 确 开 发 式
L OQU I A JANS E一1 H 8
2 、扶 贫 开 发 立 法 有 利 于 贫 困 群 众 获 得 自我 发 展 的 能
党政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加 以解决 。 扶贫开发工作
的 立法 就显 得 十 分 必 要 和 非 常 紧 迫 。 文 就 扶 贫 开 发 工 作 立 本 法 的必 要 性 和紧 迫 性 作 一 探 讨 ,以期 促 进 扶 贫 工 作 水 平 和 扶 贫 开发 效 益 的提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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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区建设

L O I HE A QU J AN S
扶贫和农村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 ,避免 了相互取代 、相互排斥
的现 象 发 生 , 加 有 利 于 形 成 相辅 相 成 、 相 促 进 的关 系 , 更 互 使
劣 、社会保 障系 统薄弱 和贫 困人 口自身综 合能力较 差等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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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8 理论视点 0 03
L l LUN H IDI S AN
扶贫开发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探讨
●陈代曙 冯世 民 张 胤 杨天 中 杨焕 坚
【 要 】 贫 开发 是我 国为 稳 定社会 发 展 促进 社 会 和谐 的 重要 举措 , 文 就扶 贫开发 立 法 的 必 提 扶 本

贫 的社会责任 ,有利 于通过机关定点扶贫 、东西扶贫协作和 社会 力量参 与等方式 ,加深 社会不 同成员之 间的 了解 和信 任, 促进社会谅解 和沟通 。五是从法律上 明确扶贫开发的社 会 地位 ,有 利于坚持 自然资源 开发和 人力资源 开发 同步进

湖南省邵阳市2018年中考政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提分训练(含答案)

湖南省邵阳市2018年中考政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提分训练(含答案)

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一、选择题1.今年武汉“两会”期间,小毅一家人参与了长江新城选址的网上建言献策活动。

小毅一家人行使了公民的()A. 政治权利B. 文化权利 C. 检举权 D. 重大事项决定权2.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一经播出就收获了广大观众的热情点赞。

据此回答小题(1)里面有这样一个情节:检察机关人员在抓捕贪官赵德汉时,一直等到他的妻子带着读小学的儿子出门后,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这样做()A. 使未成年人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B. 坚持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C. 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D. 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2)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一经播出就收获了广大观众的热情点赞,引发了人们对反腐话题的热议。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如果发现腐败现象,可以()A. 采用张贴大字报聚众闹事举报B. 向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反映C. 动用一切手段和力量与之斗争D. 通过发微信圈与QQ进行传播3.在上海打工的河南省灵宝市大王镇青年王帅以《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为题在网上发帖,披露当地政府违规征地一事。

其间虽经理波折,但最终以王帅获得国家赔偿结束。

这一事件告诉我们()A. 法定职责必须为B. 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C. 法无授权不可为D. 我国公民享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4.按照“群众提、大家定”的理念,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开向社会征集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群众踊跃参与。

这一活动表明,在我国()①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②公民依法享有监督权③公民依法参与经济生活④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A. ①②③④B. ①②④C. ①③④D. ②③④5.为推动创建融合社区,白云区三元里街成立了广州首个社区共治议事会。

该基层群众性组织涵盖本地居民和来穗人员,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发动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协商解决社区内大大小小的问题,并协助居委会、街道开展相关工作。

三元里街的实践()①有利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②有利于鼓励公民依法参与政治生活③是人民群众直接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体现④丰富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形式A. ②③④B. ①②④C. ①②③D. ①③④6.今年“两会”期间,小明通过人民网“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就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布局、划片招生、教师队伍等教育不公现象,参与了问卷调查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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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关于扶贫开发立法的建议
关于扶贫开发立法的建议
根据5月15日潘主任主持召开由省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气象局、省政府扶贫办、花产联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主要安排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拟于2006年5月25
日召开部分省区市人大农业与农村立法工作座谈会,研究今后的立法工作的材料准备的会议上,把扶贫开发立法作为向全国人大重点反映的新制定的立法项目。

为使扶贫开发立法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一、扶贫开发立法的必要性
(一)扶贫立法是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首先要有法可依。

为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扶贫项目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扶贫效益,我们制定了大量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为扶贫开发规范有序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但是,没有上升到法律层次,缺乏法律支撑。

目前,我国的综合国力、经济实力、国际地位快速提升,已具备了扶贫立法的经济基础。

为了更有效地帮助贫困人口,巩固扶贫成果,规范扶贫工作,应该把扶贫政策上升到法律规范的层次,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扶贫工作的对象、标准、
手段、原则,动员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的扶贫资源,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二)扶贫立法是保障贫困群体享有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现实需要。

从我省的情况看,目前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主要聚居于生态环境恶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干热河谷区。

到目前为止,还有近70万特困群众基本丧失生存条件,急需易地搬迁,
极少数特困农户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屋不蔽风雨。

有必要通过立法来保障这些贫困群体生存条件和发展条件得到更
加有效和及时的改善。

(三)扶贫立法是进一步规范扶贫开发工作的保证。

当前政策性的扶贫开发缺乏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

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的不可预见性与扶贫项目实施的季节性矛盾突出。

与此同时,经过20多年不断总结完善,扶贫开发已经
形成了以“一体两翼”为重点,辅之以小额信贷、社会扶贫、易地搬迁等有效措施的一套扶贫体系,已经具备了通过立法来保障这些措施实施的稳定性、连续性和有效性的条件。

(四)扶贫立法是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事业的新的动力。

中华民族具有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是
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已经成为筹集扶贫
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

扶贫立法的缺位,使社会投入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向缺乏法律保障,导致社会力量缺乏参与扶贫济困的安全感。

扶贫立法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同时还可以通过制定一些减免税收等鼓励性措施,更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二、扶贫立法的目的
我国扶贫经历了反制度性贫困、反体制性贫困、反区域性贫困三个阶段,在扶贫开发的实践中我国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和全面协调发展的扶贫开发道路。

经过50多年不懈努力,尤其是1978年以来,经过了
26年的艰苦奋斗,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下降到2005年的2300多万人,贫困发生率由30%下隆到2.8%。

取得了
伟大的成效,而今进入了区域性贫困的攻坚阶段,巩固温饱和解决温饱同时并举,这一阶段的显著特点是贫困人口存量仍然很大,贫困人口减少的幅度明显趋缓。

贫困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恶化,导致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扶贫难度大;少数民族集聚地区贫困现象严重;社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贫困人口和其他人群收入差距较大;扶贫投入与实际需要差距比较大;国际反贫任务重,中国扶贫开发任重道远。

贫困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从我国现阶段的情况看它要贯
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基于扶贫开发的广泛性、社会性、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显著特征。

而今制定科学的长远规划,加快做好扶贫开发为加快扶贫开发步伐建设和反贫困立法,扶贫开发呼唤立法,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首先反贫困本身就是一个长期活动,解决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促进贫困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是短期规划无法解决的长期发展问题,其次保持一个连续持久的政策有利于稳定人心,减少因政策波动造成的损失。

第三,反贫困立法可以保证行政机构依法行政,深化扶贫政策的协调能力。

现行扶贫政策涉及各个方面,提高扶贫机构的协调能力,可以有效解决政策间的配合协调不足能带来的扶贫效率下降的问题。

反贫困要有法律保障已经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反贫困立法事在必行。

反贫困立法是对我国反贫困成就的肯定,也是对我国反贫困经验的总结,同时也是对消除贫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更是我国法律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扶贫开发运作必须以法律为支撑
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扶贫开发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目标是贫困人口的脱贫,扶贫开发得以更加顺利实施,根本保证和依据是相应的社会立法。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重
要内容”。

为完成扶贫开发这一历史任务,我国人民
进行了不懈的探索。

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项资金支持的扶
贫工作已达20个年头,至今尚未有一部专门的扶贫工作法律(条例)以对应依法治国的社会要求。

事实证明,扶贫运作作为一个公共政策的实施,没有法律的规范、保护、支撑就难以切实保障其有序和有效地长期运行。

立法是保障扶贫工作有效机制的建立和工作机制顺利运行的基础,是保障资金项目到位、运作到位、监督到位的铁定规范,以避免地区、部门受利益驱使,而使扶贫资金、项目偏离扶贫主体而无法追究责任,从而影响扶贫的质量和效果。

为此,扶贫工作的国家立法与扶贫工作的地方法规的建立必须提到议日程并
进入程序,使我国的扶贫工作进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扶贫、遵法行事的轨道。

才能使保障扶贫资金合理使用的监督机制;定期公布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激励机制、公开项目招标和项目监督的管理机制、资金投入和项目实施的成效评价和奖惩机制等以法律的形式得到保障。

四、扶贫开发立法主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规范政府行为。

政府主导是我国扶贫开发的基本方针,而政府主导就是把扶持贫困群体,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中国政府始终不渝的宗旨,把扶贫开发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的总体计划,制定扶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贫投入。

长期以来坚持了这一点,取得显著成效,随着扶贫难度的加大和对扶贫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程度,少数政府领导的随意性也日益凸现出来,表现在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效
果效果不佳等,在具体工作中缺泛必要的法律依据追究其责任人。

因此必须用法律的条款来规范政府主导、规范政府行为、明确政府职责、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强化责任。

实践证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投入力度的不断增加,是搞好扶贫工作的根本保证。

二是强化扶贫对象及贫困群体的责任。

自力更生,就是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众艰苦奋斗,依靠自身的努力,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变落后面貌。

在整个扶贫过程中,必须坚持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参与制定和实施扶贫规划的全过程。

用法律形式规范“外援为辅,自力更生”为主,增强贫困群众的主体意识,因主观因素造成长期不能脱贫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是鼓励社会参与扶贫是立法的重点。

社会参与就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参与贫困地区的开发。

给扶贫捐赠财产、设备、资金要给予鼓励。

最重要是鼓励企业到贫困地区开发资源,享受国家的税收及优惠政策,扶贫投入不足,扶贫捐赠是扶贫投入的重要渠道,扶贫开发就是要用法律来鼓励、规范对扶贫的捐赠。

免除相关的税收。

对国际上捐赠用于扶贫开发的应给予免税。

同时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休要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奖励。

对安排的扶贫任务没有完成,仍致消极怠工的要给予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
任。

对国家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人为扶贫事业捐赠。

并不应纳入上交税费(如营业税、消费税等)的计算基数。

对个人为持贫开发事业捐赠,应免交各种税费(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

四是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提高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开发式扶贫的投入力度。

五、方法和步骤
一是建立和完善作为扶贫开发为主体的职能机构。

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扶贫办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明确职能、完善机构,真正代表国家和政府行使扶贫开发的管理权力。

改变目前存在的临时机构的做法。

二是用一至二年的时间深入调查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做好立法前的准备工作。

三是成立相应的立法机构和扶贫开发法起草委员会。

四是选择一至二个省作为扶贫立法的试点。

首先出台扶贫开发条例。

五是把扶贫开发立法作为“十一五”扶贫开发
的重点。

省人大农业工作委员会:省扶贫办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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