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书
北京标准旅游合同范本

北京标准旅游合同范本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旅游内容及安排(一)旅游团号:________________(二)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三)旅游团出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四)旅游团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_(五)旅游团人数:________________(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八)用餐标准:________________(九)购物安排:________________(十)导游服务:________________(十一)旅游费用: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服务标准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在支付旅游费用时,可以选择采用现金、支票、信用卡、银行转账等方式。
(二)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三)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离团。
(四)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五)甲方在旅游过程中有权拒绝乙方及其导游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者投诉。
(七)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拖延解决问题,不得拒绝登机(车、船)等合理要求。
2024年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范本

2024年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范本
合同书
甲方(旅行社):北京市旅游有限公司
乙方(旅游者):***
一、旅游线路及服务内容
1.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以下旅游线路及服务内容:
1.2 行程安排:北京市内景点参观、美食品尝、住宿安排等。
1.3 交通安排:往返机票/火车票预订、当地交通工具安排等。
1.4 导游服务:提供中文导游全程跟团服务。
二、支付及退款规定
2.1 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后支付旅游费用的50%作为订金,在出行前7天将剩余费用支付给甲方。
2.2 若乙方需取消行程,需在出行前30天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订金不予退还。
2.3 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行程取消,甲方将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
三、意外保险和责任条款
3.1 甲方将为乙方购买旅行意外险,保障出现意外情况时的权益。
3.2 甲方仅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对于乙方在行程期间的个人行为及意外不承担责任。
四、其他约定
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本次旅游行程结束之日止。
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当地旅游行业协会寻求帮助解决。
特此合同,以正式文件形式存档。
甲方(北京市旅游有限公司):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一日游”合同书(精选3篇)

北京市“一日游”合同书(精选3篇)北京市“一日游”书篇1旅游者姓名共人团号出发时间出发地点返回地点行程安排空调车安排座位号行程景点及线路午(晚)餐标准其他无指定购物安排、无自费项目、无医疗咨询旅游费用成人人× 元/人+儿童人× 元/人= 元。
含:景点第一道门票、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 ;不含: .保险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人× 元/人= 元。
补充约定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次旅游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章:旅行社签章:身份证号: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经办人:签约时间:电话:传真: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北京市“一日游”合同条款1、旅行社义务:(1)应当在签约前向旅游者出示《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如实告知有关旅游行程、餐饮、车辆、购物等方面安排的真实情况。
(2)应当按照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保证服务不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并不得指定购物、安排自费项目或医疗咨询;除约定费用或为满足旅游者特殊需要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不得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游者义务:(1)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全额支付旅游费用。
(2)应当与旅行社互相协助共同完成旅游活动,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约定的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并应当遵守国家和北京的法律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3、旅游者退团:旅游者在出发日前一日16:00前通知旅行社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旅游者在上述时间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或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地点集合出发又未能中途加入的,旅行社可以在扣除20%的违约金后返还剩余旅游费用。
2024年北京市“一日游”合同范文(二篇)

2024年北京市“一日游”合同范文旅游者姓名共人团号出发时间出发地点返回地点行程安排空调车安排座位号行程景点及线路午(晚)餐标准其他无指定购物安排、无自费项目、无医疗咨询旅游费用成人人____元/人+儿童人____元/人=元。
含:景点第一道门票、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不含:__________.保险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人____元/人=元。
补充约定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次旅游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章:旅行社签章:身份证号:住所: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话:经办人:签约时间:电话:_____ 传真:_____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2024年北京市“一日游”合同范文(二)合同书合同编号:2024-001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北京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XX区XX街道XX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乙方:XXXX(游客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鉴于甲方作为北京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经验,并能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而乙方作为一名旅游爱好者,希望在北京市进行一日游,并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务。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旅游行程1.1 旅游地点:北京市1.2 旅游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3 行程安排:(1)集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XX时XX分,地点:XX地铁站出口;(2)行程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参观名胜古迹、品尝当地特色美食等;(3)解散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XX时XX分,地点:XX地铁站出口。
第二条旅游费用2.1 旅游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2 费用包括:(1)门票费用;(2)导游讲解费用;(3)交通费用;(4)餐饮费用。
北京市“日游”合同

北京市“日游”合同一、合同背景:本合同是由甲方(旅行社)与乙方(游客)就北京市“日游”项目进行订立的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为共同享受旅游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内容:1. 旅游行程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选择提供北京市一日游的行程安排,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旅游服务。
具体行程安排如下:•时间:日期•地点:北京市内主要旅游景点•活动:参观旅游景点、品尝当地美食等2. 价格和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指定的费用,作为旅游服务的报酬。
合同价格为XX元。
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或者其他约定的方式。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预付款XX 元,并在旅游开始前支付剩余费用。
3. 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北京市“日游”项目的行程安排,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的旅游服务;–维护旅游秩序和安全,确保乙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必要的旅游资讯和咨询服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并按时到达出发地点;–遵守旅行社的规定,配合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自行购买旅游保险,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持旅游秩序,不干扰其他游客和景点秩序。
4. 变更和取消乙方可以在旅游开始前提出变更或取消行程的要求,但需提前向甲方做出书面通知。
变更和取消行程可能会导致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具体费用的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争议解决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果协商未果,则可向有关权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三、合同签署甲方(旅行社):________ 日期:________乙方(游客):________ 日期:________四、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履行至旅游结束之日。
合同内容双方共同遵守,不可单方面变更或解除。
注意:本合同为示例合同,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北京1日游合同范本

北京1日游合同范本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游客):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组织北京 1 日游活动,乙方自愿参加该旅游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旅游行程[具体行程安排,包括景点、时间等]二、服务标准1. 交通:提供________(交通工具及标准)。
2. 餐饮:包含________餐,标准为________。
3. 导游:配备专业导游服务。
三、旅游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2. 支付方式为: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
2. 保障乙方在旅游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予以满足。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享受甲方提供的旅游服务。
2. 遵守旅游行程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 对甲方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 旅游 合同范本

北京旅游合同范本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旅游行程1. 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2. 行程时间:共计_____天_____夜,出发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返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行程安排:(详细行程见附件)二、旅游费用1. 本次旅游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小写):¥_____元/人。
2. 费用包含:(1)交通:往返机票/火车票、当地旅游巴士等交通费用。
(2)住宿:行程中所列酒店的住宿费用。
(3)餐饮:行程中所列的餐食费用。
(4)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的首道门票费用。
(5)导游服务:全程导游服务费用。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人身意外险。
3. 费用不包含:(1)甲方个人消费,如购物、娱乐等费用。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额外费用,如航班延误、取消等产生的费用。
(3)行程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付款方式1.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旅游费用的_____%作为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小写):¥_____元/人。
2. 甲方应在出发前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旅游费用,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小写):¥_____元/人。
北京市一日游合同

北京市一日游合同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北京市一日游合同甲方:(旅行社名称)乙方:(游客姓名)鉴于甲方经营旅行社业务,乙方拟参加甲方组织的一日游活动,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一日游合同:一、旅游行程1. 本次一日游活动的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2. 行程安排如下(如:参观景点、用餐时间、交通安排等)。
二、旅游费用1. 本次一日游费用为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交纳旅游费用(如:现金支付、支付宝转账等)。
三、旅游安全1.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性。
2. 乙方应按照导游的要求,遵守旅游行为规范,确保自身安全。
四、旅游服务1. 甲方应提供合理的旅游服务,包括景点参观、用餐安排、导游讲解等。
2. 乙方应尊重导游的工作,遵守导游的安排和要求,并积极参与旅游活动。
五、旅游责任1. 甲方在旅游期间对乙方负有一定的责任义务,确保乙方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
2. 乙方应在旅游过程中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财物丢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1.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行程变更或取消,双方应互相谅解,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生效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一日游合同是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一种合同协议,对于保障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签订一日游合同前,游客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旅游费用、行程安排、旅游安全等方面有清晰的了解。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应积极配合导游的工作,遵守旅游行为规范,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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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书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
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
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
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
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
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
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执行;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游览费;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
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一)违约责任1、旅游者违约责任(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
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1、旅游者解约责任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
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旅游者:组团旅行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合同编号: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