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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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模板】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模板】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中国光大银行(含中国光大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领用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请1、乙方及其副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并同意配合甲方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为审核乙方及其副卡申请人的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目的,乙方及其副卡申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在审核其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合法机构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乙方个人信用信息。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收集、处理、传递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或将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用于甲方信用卡业务相关用途。

乙方及其副卡申领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将其个人资料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甲方分支机构,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认同)卡合作方、增值服务提供方等,甲方承诺将要求与我行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的个人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2、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申请和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为其发卡、发卡种类及信用额度、透支利率、最低还款额、免息还款期等,无论发卡与否及信用卡是否终止使用,乙方已提交的申请资料不予退还。

如果申请材料包含他人的信息、图像或其他权益,乙方保证已获得合法授权。

3、乙方申请的信用卡若配有副卡的,__张主卡最多可申请__张副卡。

乙方主卡申领人可随时申请调整、停止、或取消副卡的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并须承担其副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

当主卡持卡人未履行还款责任时,副卡持卡人需对其名下副卡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条使用1、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均需严格遵守《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_光大银行信用卡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_光大银行信用卡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_光大银行信用卡光大信用卡最受用户欢迎的优点有三点:1.分期手续费比较低,最为划算。

据官方数据统计,在名大银行中,光大银行在可分期数中,有三期的手续费是最低的。

具体为:光大信用卡分6期比较算划:手续费为3.50%。

(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北京银行均为3.60%);光大信用卡分9、12期也比较算划:手续费分别为5.00%和7.00%,比其他银行的信用卡同期手续费都低。

2.免年费。

光大银行的信用首年免年费。

第二年后只需每年消费满3次(不计金额),即可免去当年年费。

其他银行要消费6次,相比之下,比较方便。

3.还款方便。

还款方式多样,也是用户喜欢使用光大信用卡的原因之一。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创始于2021年7月,于2021年底正式成立,直属于中国光大银行总行,是在国有控股、国际金融组织参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框架内,服务于广大消费者的信用卡中心。

阳光信用卡提供多种还款方式供您选择:网点柜台、自动柜员机(ATM)、自助存款机(CRS)、多媒体自助查询机、阳光卡自动转账、跨行转账/汇款、网上银行还款、电话购汇还款,使您的刷卡更无后顾之忧。

光大信用卡客服电话:400-788-8888光大银行信用卡白金专线:4008-111-333光大银行信用卡商旅热线400-666-6999光大银行客服电话95595光大银行客服电话人工服务方式一:拨打光大银行客服电话95595,接通后按“0”,即可进入人工服务。

方式二:拨打光大信用卡客服电话400-788-8888,按“*”进入传统菜单,再按“0”即可进入人工服务。

光大银行信用卡境外客服电话境外拨打光大银行客服电话,请拨打:86-10-95595(10代表北京城市区号,可改为其它银行所在城市)境外拨打光大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请拨打:0086-4007-888-888光大银行信用卡电话主要功能及收费标准1、光大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7-888-888(1)光大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为客服提供信用卡挂失、申请进度查询、查询修改密码、交易额度控制、自动分期付款、账单查询、修改消费验证方式等服务。

中国光大银行95595客户服务中心信用卡业务组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光大银行95595客户服务中心信用卡业务组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光大银行95595客户服务中心信用卡业务组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反映中国光大银行95595客户服务中心信用卡室信用卡业务组长的日常工作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有章可循、奖勤罚懒,现制定本办法,对组长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分。

本办法包括基本说明、各考核项目说明两部分。

对本办法有关章节的详细说明将在细则中加以描述。

第一章基本说明一、考核对象为95595客户服务中心从事日常业务处理及CSR管理的组长。

考核对象:信用卡服务室下设的信用卡业务组长。

二、考核时间考核以自然月为单位,每月考核一次,与月度绩效奖金挂钩。

三、考核指标组成绩效考核项由话务量、员工管理得分系数及上评得分系数三部分组成。

四、绩效奖金分配方式1.分配方式:该组当月列入绩效排名的座席最终话务量总和,乘以员工管理得分系数,乘以上评得分系数,所得的数值再乘以其所对应的奖励区间范围内单通奖励标准。

2.计算公式:绩效奖金 = 该组当月列入绩效排名的座席最终话务量总和 * 员工管理得分系数 * 上评得分系数 * 单通奖励标准五、考核监督考核过程中所有增加、减少分数的行为都要求有书面记录,如果组长对考核成绩要求查询或有所疑问,可以直接向其相关负责人或绩效管理岗人员确认。

相关负责人或绩效管理岗人员有责任对组长提出的疑问做出合理、公正的解释。

如经核实确认有错误的情况,必须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章各考核项目说明第一节话务量一、指标项说明1.话务量即当月该组列入绩效排名座席的最终话务量总和,除以列入绩效的组员人数2.计算公式:话务量= 当月列入绩效排名座席的最终话务量/ 列入绩效的员工人数第二节员工管理一、指标项说明1.报表监控指标包括平均小节时长、登录时长,满意度指标,呼叫转移等。

报表监控的项目考核标准如下,组员出现以下行为,所属组长的绩效考核指标中员工管理考核项系数降低0.001:1) 登录时长未达到所在班次规定时间2) 平均小节超过规定时间3) 客户满意度评价低于当月该服务室平均水平4) 操作硬话机5) 非系统原因呼转报表监控数据来源由业务支持室质量控制组绩效管理与数据分析每日负责核查全员,质量控制组长负责复核,2.工单差错的考核项目标准如下,发生以下情况的员工,所属组长管理考核指标系数降低0.001:1)工单内容表述不明确2)违反业务处理流程操作3)工单遗漏重要信息4)对客户所反映的问题未予翔实记录5)工单所涉及问题应在线上解决的工单差错的核查由业务支持室服务监督组负责。

光大信用卡的积分兑换

光大信用卡的积分兑换

光大信用卡的积分兑换作为一款备受信赖的信用卡品牌,光大银行旗下的光大信用卡为广大用户提供了积分兑换的福利。

通过消费获得积分,再将这些积分兑换成实物或礼品,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且能够提高用户的忠诚度,增强品牌的影响力。

一、积分的获取方式光大信用卡的积分获取方式主要包括消费积分和活动赠送积分两种方式。

1、消费积分用户在光大信用卡上进行消费后即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具体积分获取规则如下:(1)境内消费每消费1元人民币,可获得1个积分;(2)境外消费每消费1美元或等值货币,可获得5个积分;(3)特定商户消费,获得额外积分(各商户具体积分获取规则可在光大银行官网查询)。

2、活动赠送积分光大信用卡还会不定期推出各种促销活动,例如新客户注册、首次消费、在线购物、支付宝等活动,用户在活动期间参与即可获得相应积分。

二、积分兑换方式光大信用卡提供了多种兑换方式,方便用户将积分兑换成自己需要的实物或礼品。

1、线上兑换用户可登录光大银行官网或手机银行APP进行在线积分兑换,产品种类丰富,包括数码产品、家居用品、美妆护肤品等多个大类,满足不同用户的不同需求。

2、积分直抵现金账户用户也可以将积分直接转换成现金,预设转换比例为100:1,即100积分可兑换1元人民币。

该方式适用于用户消费需求不强烈,但希望获得相应优惠的情况。

3、积分捐赠考虑到社会责任,光大信用卡还提供了积分捐赠方式,用户可将积分兑换成公益基金捐赠给希望工程,为贫困孩子送去温暖和梦想。

三、注意事项1、积分有效期用户需要注意积分的有效期,不同兑换方式的积分有效期也会略有不同。

例如,线上兑换的积分有效期为一年,积分直抵现金账户的积分有效期为两年。

2、换货规定在线兑换产品时,请注意产品的换货规定,不同产品的换货政策也有所不同。

如果您对兑换的商品有任何疑问,建议先咨询客服或查询相关政策。

3、兑换时段光大信用卡的积分兑换时间一般为每周二13:00至周三13:00,用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兑换。

光大银行1

光大银行1

最低还款额 当期账单中所规定的需要偿还的最小金额,如在到期还款日前,还款超 过或等于此金额,即视为按时还款,发卡行将免收您的滞纳金。最低还款 额计算公式如下:
• 免息还款期 对信用卡信用额度内的非现金类交易,从银行记 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目前中 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的免息还款期最短20天,最长 50天,取现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 滞纳金 若在到期还款日前,还款金额低于本期账单上列 明的最低还款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按 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缴纳滞纳金。
– 案例:以持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消费人民币1000元为 例,每期分期手续费为:1000元x0.5%=5元人民币。 – 温馨提示:您偿还信用卡所属账户上所有的非分期 账款后,多余款项将自动清偿分期付款剩余款项。 – 您可致电中国光大银行7X24小时全球服务热线 4007-888-888申请开通或关闭卡片自动分期付款功能。 一天多次申请,以最后一次为准。申请开通后,所有 入账的消费交易均自动进行分期处理。如果您申请关 闭,已分期的交易仍按原分期方式处理,新入账的消 费交易将不再分期。此外,MINI信用卡自带免息分期 服务功能,但可自选申请关闭。
信用卡一般功能及特点
• 基本功能: • ★先消费,后还款; • ★免息期20-50天; •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 ★境外消费,境内人民币还款; • ★挂失成功后,资金零风险; • ★享有多种免费还款渠道。
• 产品特点: • ★赠高额出行意外险 • 您只需使用您的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支付本人 全额交通工具票款或80%以上旅游团费,或以上 费用由另一同行(指搭乘同班次、同一交通工具 出行)的光大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使用其本人光大 银行信用卡代为支付,您本人即可获赠高额出行 意外伤害保险。金卡持卡人可获赠保额高达100 万元、普卡持卡人可获赠保额高达50万元人民币 的出行意外保险,为您的出行提供保障。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产品介绍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产品介绍

一、信用卡基础知识介绍——卡面介绍
发卡机构/联名 机构名称标识
卡号
发卡组织
有效期
一、信用卡基础知识介绍——卡面介绍
磁条 验证码
防伪标
签名条
服务热线电话
一、信用卡基础知识介绍——卡面介绍
卡号 信用卡卡号:由13-16位数字组成。卡号的 1-6位是国际或银联组织分配给各行的代码;715位是发卡顺序号;16位是校验码。
信用卡是支付工具,是一种可在一定 范围内替代传统现金流通的电子货币
一、信用卡基础知识介绍——起源
信用卡于1915年起源于美国
1952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
作为金融机构首先发行了银行信用卡
1985年3月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了我国第一张银行卡
--“中银卡”,这是我国第一张自主品牌的银行卡, 也是我国第一张信用卡
一、信用卡基础知识介绍——免息还款期
一、信用卡基础知识介绍
免息还款期仅指消费交易(不含取现、转帐交易 )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日期。 免息还款期最短20天,最长50天(我行)。 特别注意,按照人行的规定现金及转账交易不享 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从交易日起计算利息。 如记账日为1日,20日为还款日。则每月2日消费 享受最长免息期,每月1日消费享受最短(20天)免 息期。 光大银行客户账单日的确定以开卡函为准。
一、信用卡基础知识介绍——超限费 一、信用卡基础知识介绍
超限费是发卡机构对超过账户信用额度用 卡,在规定时间(我行规定为帐单日)内未偿 还超出信用额度部分时,对超出信用额度的部 分按5%收取费用。 通常来讲不会产生此费用,但当持卡人有 临时调额的情况时可能会产生超限费。
一、信用卡基础知识介绍——临时调额 一、信用卡基础知识介绍

中国光大银行理财信用卡领用合约

中国光大银行理财信用卡领用合约

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存贷合一卡领用合约(2016年7月版)中国光大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存贷合一卡领用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阳光存贷合一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存贷合一卡(以下简称“阳光存贷合一卡”)是一个具有理财功能和消费信贷服务的现代化金融支付结算工具,其中储蓄账户具备借记卡功能,消费账户具备信用卡功能,电子现金账户具备小额支付功能。

阳光存贷合一卡支持先消费后还款、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第一条申请1、乙方向甲方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乙方及其副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并同意配合甲方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乙方有关资信、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它方面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乙方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乙方个人信用信息。

乙方授权甲方收集、处理、传递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或将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用于甲方信用卡业务相关用途。

乙方及其副卡申领人同意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提供与存贷合一卡有关服务的目的,将其个人资料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甲方分支机构,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认同)卡合作方、增值服务提供方等,甲方承诺将要求与我行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及其副卡申领人的个人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2、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申请和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为其发卡和授予信用额度,无论发卡与否及阳光存贷合一卡是否终止使用,乙方已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资料不予退还。

如果申请材料包含他人的信息、图像或其他权益,申请人保证已获得合法授权。

3、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交易、还款情况、资信状况及欺诈风险等情况调高、调低其信用额度或停止用卡,并按照监管要求通过短信、对账单等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消费、还款情况及资信状况,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甲方其他等级的存贷合一卡。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卡片数量管理规则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卡片数量管理规则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卡片数量管理规则每位客户名下持有卡片数量上限为40张(含40张);其中,每位客户名下有效卡片数量上限为5张(含5张)。

对于超出上述限制的,将无法成功申请新卡,其中超出5张有效卡片限制的,可通过销户的方式,将名下有效卡片降至4张或以下,然后尝试申请。

具体计算规则如下:一、全部卡片计算规则(一)客户名下的所有卡都计入在内,与是否共享额度卡片无关;与卡片状态无关(激活、过期、锁定、额度、虚拟卡、卡片升级、状态异常等),即卡片状态不影响卡片张数计算。

(二)副卡、异形卡(龙凤卡除外)、mini卡不计入卡片数量。

(三)因卡片丢失等原因补卡的,补卡和原卡共计为一张卡。

(四)提前续卡或到期续卡的,续卡为原卡种的,原卡和新续卡共计为一张卡;如因原卡种停发,续卡为新卡种的,原卡和新续卡共计为两张卡。

因原卡种停发,续卡为新卡种突破40卡上限的,不影响续卡的发卡。

(五)套卡(同一卡种,外币卡+银联卡)包括的每一张卡计为一张卡。

(六)审批中的卡片计为一张卡,审批成功的卡片计为一张卡,审批失败的不计入。

初审通过的卡片,无论是否面签,均计为一张卡。

举例:客户有一张炎黄信用卡已到期续卡(计为一张卡),一张有副卡的银联商旅信用卡(计为一张卡),一张智能商务卡(计为一张卡),同时有一张卡在审批中(计为一张卡),客户名下现有卡片计为4张卡。

二、有效卡片计算规则(一)非共享额度卡片不计入有效卡片(非共享额度卡片包括智能商务卡、乐惠金卡等)。

(二)已销户卡片不计入有效卡片。

(三)每张共享额度的未销户卡片记为一张有效卡片,与卡片状态无关(激活、过期、锁定、额度、虚拟卡、卡片升级、状态异常等),即除销户以外,卡片状态不影响有效卡片张数计算。

因炫号卡和炫号卡Ⅱ申请突破5张有效卡片上限的,不影响发卡。

炫号卡和炫号卡Ⅱ申请时不进行有效卡片数量判断。

炫号卡和炫号卡Ⅱ申请成功后分别计为一张有效卡片,销户后不计入有效卡片。

(四)卡片因丢失等原因补卡的,补卡和原卡共计为一张有效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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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信用卡业务的发展,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消费信贷需求,向社会各界提供全面优质的消费信贷服务,切实保障有关各方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是由中国光大银行(以下简称“发卡机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允许持卡人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信用卡可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使用,以人民币或某一指定外币结算,具有消费信用、存取现金和转账结算等功能。

第三条信用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副卡;按信用等级不同分为无限卡、白金卡、钛金卡、金卡和普通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和芯片(IC)卡;按照币种不同分为单币种卡(含人民币卡和单币种国际卡)和双币种卡;按卡片形状不同分为标准卡和异形卡;信用卡将使用银联、维萨、万事达卡、JCB或其他信用卡组织的标识。

第四条发卡机构、持卡人、担保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信用卡组织”:信用卡组织的作用主要是建立和运营全球或区域统一的信用卡信息交换网络;负责信用卡交易的信息转换和资金清算;负责经营和管理卡组织自身的标识和品牌;制定并推行信用卡跨行交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目前,常见的境外信用卡组织主要有:VISA (维萨卡);Master Card(万事达卡);American Express(美国运通卡);JCB(Japan Credit Bureau),Diners Club(大莱卡),我国境内的信用卡组织为银联(Chinaunionpay)。

“持卡人”指向发卡机构申请个人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申请者本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副卡持卡人;或指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发卡机构申请并获得核发卡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持有该卡片的人员。

“信用额度”指发卡机构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等为其核定的、持卡人在卡片有效期内使用的最高授信限额,包括固定额度、临时额度。

“交易日”指持卡人实际用卡消费、存取现、转账交易或与相关机构实际生成交易的日期。

“银行记账日”指发卡机构在持卡人发生交易后将交易款项记入其信用卡账户,或根据规定将费用、利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账单日”指发卡机构每月对持卡人的累计未还消费交易本金、取现交易本金、费用等进行汇总,结计利息,并计算出持卡人应还款额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指发卡机构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其全部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还款日”指持卡人实际向发卡机构偿还其欠款的日期。

“应还款额”指截至当前账单日,持卡人累计已记账但未偿还的交易本金,以及利息、费用等的总和。

“最低还款额”指发卡机构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包括累计未还消费交易本金和取现交易本金的一定比例,所有费用、利息、超过信用额度的欠款金额,发卡机构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的其他欠款金额,以及以前月份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总和。

“免息还款期”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之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前提下,可享受免息待遇的消费交易自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时间段。

“超限费”指当持卡人累计未还交易金额超过发卡机构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时,按规定应向发卡机构支付的费用。

“滞纳金”指当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发卡机构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申领条件及手续第六条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授权的其它经济组织等,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向发卡机构申请单位卡。

如申请外币单位卡,还须具有稳定外汇来源、能够合法支配其外汇的账户。

每个单位可申请若干张单位卡,其持卡人资格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或撤销。

申领单位承担单位卡所发生的全部债务。

第七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且信誉良好的中国公民、常住国内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均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向发卡机构申请信用卡个人卡主卡。

第八条主卡持卡人与副卡持卡人共用同一信用额度;主卡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设定副卡的使用限额;副卡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对主卡及副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完全清偿责任。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信用卡时,应按发卡机构要求,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申请表及发卡机构要求提供的真实材料,并与发卡机构签订领用合约。

发卡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资信状况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是否要求其提供担保以及担保方式,并决定信用额度。

第十条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担保范围为持卡人信用卡项下发生的全部未结清债务,担保应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十一条持卡人领取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内签上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负责。

第十二条发卡机构通过指定的途径向持卡人提供查询密码、交易密码。

第三章使用范围第十三条持卡人凭信用卡可在带有相应品牌信用卡组织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以及发卡机构指定的其它特约商店凭卡消费;在带有相应品牌信用卡组织受理标识的取现网点或ATM上提取当地币种现钞并享受发卡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十四条持卡人在境内、外消费、取现及使用其它自助设备时,须遵守信用卡组织、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持卡人提取外币现金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外汇管理制度办理。

第十五条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机构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

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以持卡人签署的交易凭证作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

持卡人应在安全的技术和商户环境下在互联网(INTERNET)上使用信用卡,否则持卡人须对该卡在互联网上使用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信用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任何因转让或转借信用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卡人承担。

第四章账户及交易管理第十七条信用卡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已过期的信用卡不能继续使用,发卡机构会为持卡人提供自动换卡服务。

如果持卡人不愿到期换领新卡,应至少于卡片到期前1个月以发卡机构指定的方式通知发卡机构。

到期不更换新卡的,持卡人须结清信用卡项下的全部债务。

第十八条信用卡卡片损坏、遗失或被盗后,持卡人应通过发卡机构办理卡片停用或挂失,并可按发卡机构指定的方式办理补换卡。

卡片挂失经发卡机构确认后即生效,挂失生效前所发生经济损失均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九条持卡人申请销户,应先清偿透支本息和费用。

销户后持卡人仍须承担信用卡内尚未结清的债务。

第二十条单位卡账户中的溢缴款不能提现,只能通过转账方式支取。

个人卡账户中的溢缴款可以通过提现或转账方式支取。

第二十一条信用卡按结算币种不同分别设立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并核定相应账户的信用额度,信用额度可循环使用。

第二十二条持卡人在境内或境外特约商户消费或取现,按转接交易的信用卡组织规定的币种记账。

第二十三条单位卡持卡人偿还欠款时,须从其单位账户转账存入,不得直接以现金方式还款。

第二十四条个人卡持卡人偿还欠款时,可通过现金方式或转账方式还款。

第五章计息办法和业务处理第二十五条信用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变动而调整。

信用卡账户内的存款不计付利息。

第二十六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以下优惠条件:(一)免息还款期待遇:交易记账日至发卡机构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

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0天。

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含)偿还全部应付款项即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

(二)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不能或不愿偿还全部应付款项的,可按发卡机构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

第二十七条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含)未偿还全部应付款项、超过发卡机构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使用信用额度支取现金或转入个人账户等情况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当自发卡机构记账日起支付透支利息。

第二十八条持卡人未全部偿还最低还款额,应按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按月支付5%的滞纳金;持卡人超信用额度用卡时,应按超过信用额度使用的部分支付5%超限费。

第二十九条持卡人可以相应的币种偿还对账单所列明的款项,当偿还外汇欠款时还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以人民币购汇偿还对账单所列明的相应款项。

第三十条持卡人须按年支付年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第六章发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发卡机构的权利:(一)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有权向有关单位征询申请人的有关信息,有权依法索取、留存和使用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对未获批准的申请人资料不予退回。

(二)发卡机构有权根据持卡单位或持卡人资信变动情况、用卡情况等,对单位卡持卡单位的总信用额度或个人卡主卡持卡人的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通知有关当事人。

(三)对不按规定还款的持卡人,发卡机构有权向持卡人本人或其家属催收、可依法追索及停用持卡人的信用卡,并有权要求其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或依法处臵其抵、质押物。

(四)对持卡人违背本章程有关条款给发卡机构造成损失的,发卡机构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信用卡属于发卡机构所有,发卡机构保留收回或不予发卡的权利;发卡机构发出通知后无论持卡人是否收到或知晓,发卡机构有权随时因发卡机构认为正当的理由,暂时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权利或调降持卡人的信用额度,亦可因发卡机构认为的正当理由取消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或将该信用卡列入止付名单。

(六)持卡人若选择以自动转账方式还款,发卡机构有权直接从持卡人提供的账户中扣款,转入其信用卡账户,用于偿还持卡人的欠款。

(七)发卡机构有权对持卡人收取一定的费用并记入其信用卡账户。

详细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表。

第三十二条发卡机构的义务:(一)发卡机构应向申请人、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的有关资料,包括信用卡章程、领用合约、使用说明、收费标准及计息方法等。

(二)发卡机构应向持卡人提供咨询、查询、挂失、投诉等服务,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查询和改正的要求给予答复,并应对持卡人的资料保密(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发卡机构在进行催收和追索债务等工作时,可将持卡人的有关数据提供给相关单位和人员。

(三)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定期对账单服务;但若自上月结单后,没有任何交易且账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或发卡机构已与持卡人另有约定时,可不向持卡人提供对账单。

(四)发卡机构应通过多种渠道向持卡人宣传信用卡风险防范知识。

(五)发卡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银行卡交易监测系统,加强大额、可疑交易信息监测和报送。

并应通过电话、短信等渠道对持卡人的可疑交易予以确认或提醒,以提高持卡人账户资金的安全。

第七章申请人、持卡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持卡人的权利:(一)持卡人有权通过光大银行网站等渠道知悉信用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适用利率及有关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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