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2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2 偶然荷载:包括由工作状态的风、雪、冰、温度变化及运行偏斜 引起的荷载;
3 特殊荷载:包括由物料提升机防坠安全器试验引起的冲击荷载。 4.1.3 荷载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 的规定。 4.1.4 物料提升机的整机工作级别应为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 范》GB/T3811 规定的 A4~A5。 4.1.5 物料提升机承重构件的截面尺寸应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3
4 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上栏杆高度宜为 1.0m~1.2m,下栏 杆高度宜为 0.5m~0.6m,在栏杆任一点作用 1kN 的水平力时,不应产 生永久变形;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 180mm,且宜采用厚度不小于 1.5mm 的冷轧钢板;
5 自升平台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3.0.6 当物料提升机采用对重时,对重应设置滑动导靴或滚轮导向装 置,并应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对重应标明质量并涂成警告色。吊笼不 应作对重使用。 3.0.7 在各停层平台处,应设置显示楼层的标志。 3.0.8 物料提升机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格。 3.0.9 制造商应在说明书中对物料提升机附墙架间距、自由端高度及缆 风绳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 3.0.10 物料提升机额定起重量不宜超过 160kN;安装高度不宜超过 30m。当安装高度超过 30m 时,物料提升机除应具有起重量限制、防 坠保护、停层及限位功能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相邻两道附墙架间的垂直距离。 2.0.5 自由端高度 free height
最末一道附墙架与导轨架顶端间的垂直距离。 2.0.6 缆风绳 cable wind rope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发布实施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结构设计与制作;5.动力与传动装置;6.安全装置与防护设施;7.电气;8.基础、附墙架、缆风绳与地锚;9.安装、拆除与验收;10.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11.使用管理。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规定物料提升机额定起重量不宜超过160kN,安装高度不宜超过,安装高度超过的物料提升机增加限制条件;2.增加对曳引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钢丝绳在曳引轮上的包角及曳引力自动平衡装置的规定;3.增加对起重量限制器和防坠安全器的规定;4.对防护围栏、停层平台及平台门的强度、安装高度和安装位置提出具体的规定;5.附录中增加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xx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xx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 总则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保证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施工作业及人身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所使用的以卷扬机或曳引机为动力、吊笼沿导轨垂直运行的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
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机及升降平台。
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自升平台 self-lifting platform用于导轨架标准节的安装、拆除,通过辅助设施可沿导轨架垂直升降的作业平台。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第一篇: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一、前言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是工业生产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升降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种建筑、工程、采矿及其他领域。
为保障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合理使用这一设备,本文将从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检修以及维护等方面,探讨生产实践中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设备选型1、设备性能指标的选择设备性能指标是综合影响设备使用效果的总体因素,对于选购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来说,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安全系数。
应当选择合适的设备安全系数,尽量避免使用安全系数低于规定要求的设备。
(2)技术参数。
主要根据物料需要的提升高度、质量及提升速度约束,选择技术参数符合要求的设备。
(3)性能指标。
待选设备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现实工作环境的实际技术要求。
2、设备的安全保护选择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时,应当尽力保证其具备如下的安全保护措施:(1)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
设备应当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以确保设备运行时,能够随时执行安全动作。
(2)安全附属设备。
设备的安全附属设备包括了机器人强制停止按钮、防滑降装置、急停按钮、防倾覆装置、限位开关等。
(3)内部非机械损坏保护措施。
设备内部应当配备非机械损坏保护措施,以减少非人为因素导致的设备故障。
三、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设备安装要求1、设备多次采用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设备如果经常更换,应当制定定期检验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以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良好的状态,及早排除不安全因素,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防止设备因故障损坏。
2、设备新购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设备在新购时,应当做到以下要求:(1)合理布置设备。
应当根据吊机的高度、大小以及使用环境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设备,以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安装设备。
安装设备时应当注意切勿损坏设备本身,安装后应当进行测试,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使用1、使用前准备使用前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减少不必要的事故可能性:(1)检查设备整体状况。
物料提升机安全检查与日常监控要点

物料提升机安全检查与日常监控要点目录:1、基础与底座2、卷扬机、滑轮与钢丝绳3、缆风绳与地锚4、导轨架(井架)与附墙架5、安全装置6、防护设施7、安拆与验收8、电气系统与安全管理9、检查表1、基础与底座规范要求:《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8.1.1、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的全部荷载。
30m及以上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计算。
8.1.2、对30m以下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基础土层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0kPa;②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厚度不应小于300mm;③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10mm;④基础应有排水措施。
9.1.6、卷扬机(曳引机)宜采用地脚螺栓与基础固定牢固;当采用地锚固定时,卷扬机前端应设置固定止档。
检查与监控要点:1.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2.基础中应预埋安装井字架底座的地脚螺栓预埋件,螺栓直径与长度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或设计计算。
架体底座应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宜用双螺帽固定;3.在架体的地坑里应设置缓冲器,缓冲器可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2、卷扬机、滑轮与钢丝绳规范要求:《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5.1.3卷筒节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30。
5.1.5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整齐排列,端部应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牢固。
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小于3圈。
5.1.6卷扬机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卷筒的保护装置。
该装置与卷筒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3mm,并应有足够的强度。
5.1.7物料提升机严禁使用摩擦式卷扬机。
【此项为第三方工程评估扣分项】5.3.1滑轮直径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
5.3.2滑轮应设置防钢丝绳脱出装置。
5.4.1钢丝绳报废标准(详见P22《吊具、锁具与钢丝绳》)【此项为第三方工程评估扣分项】5.4.2~4自升平台钢丝绳直径≥8mm,安全系数≥12;提升吊笼钢丝绳直径≥12mm,安全系数≥12;安全吊杆钢丝绳直径≥6mm,安全系数≥8。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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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自升平台 用于导轨架标准节的安装、拆除,通过辅助设施可沿导轨架垂直升降 的作业平台。
7.0.8 提升机的电气设备的制作和组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低压
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7251的规定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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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 8.1 基 础
8.1.1 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的全部载荷。 30m及以上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计算。
于3m,宽度应大于吊笼宽度。顶部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4.1.8条的规定,可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搭设。 6.2.4 卷扬机操作棚应采用定型化、装配式,应且具有防雨 功能。操作棚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顶部强度应符合本 规范第4.1.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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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 气
7.0.4物料提升机防雷及接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 术规范》JGJ46的规定。
• 5.2.2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应设置曳引力 自动平衡装置。
5.3 滑 轮
5.3.1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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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扬机驱动与曳引机驱动
滑轮
曳引机驱动
吊笼
滑轮
摩擦卷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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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笼
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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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3滑轮与吊笼或导 轨架,应采用刚性连 接。严禁采用钢丝绳 等柔性连接或使用开 口拉板式滑轮。。
龙门架物料提升机属于淘汰产品吗

龙门架物料提升机属于淘汰产品吗不属于淘汰产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8月3日发布了修订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以下简称《规范》),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
我厅在近期组织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房屋市政工程未按照新规范要求使用合格的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检验单位未按照新规范要求进行使用过程检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只要龙门架物料提升机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就不会有问题,具体有如下工作要求:一、凡新购置及新安装的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必须符合《规范》的相关规定,并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文件,其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应经型式检验合格,且符合新规范关于安全装置的规定,否则不予办理产权备案及安装告知手续。
二、对目前正在使用并已按旧规范要求检验合格的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在原检验报告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但应按《规范》要求完善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安全停层装置、上下限位开关、基础、缆风绳、地锚、附墙、进料口防护棚、楼层平台与防护门、卷扬机操作棚、信号通讯装置、紧急断电开关、缓冲器等装置。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规定进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检验,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检验报告,否则检验报告无效。
四、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额定起重量不得超过160kN,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30m,特殊情况下安装高度超过30m时,必须满足《规范》3.0.10、8.3.2的规定。
五、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除单位应具有建筑起重机械安拆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及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简称提升机)的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中得到正确使用,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整修、拆除等工程施工中,额定起重量在2000kg以下,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沿导轨做垂直运行的高、低架物料提升机。
注: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提升高度31~150m为高架。
第1.0.3条提升机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2.0.1条制造提升机应先提出设计方案,并有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
第2.0.2条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第2.0.3条提升机吊篮与架体的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第2.0.4条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
第2.0.5条安装提升机架体的人员,应按高处作业人员要求,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第2.0.6条提升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2.0.7条使用单位应根据提升机的类型制订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
第2.0.8条使用单位应对每台提升机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验收,检修,试验及事故情况。
第2.0.9条应配备经正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专职司机。
第三章结构设计与制造第一节结构设计第3.1.1条提升机钢结构(以下简称结构)的设计,应满足制造、运输、安装、使用等各种条件下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其结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3.1.2条结构设计时应考虑下列荷载:一、工作状态下的计算荷载。
包括:自重、提升荷载和工作状态下的风荷载;二、非工作状态下的计算荷载。
包括:自重和非工作状态下的风荷载;三、荷载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课案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2010-08-03 发布2011-02-01 实施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结构设计与制作;5.动力与传动装置;6.安全装置与防护设施;7.电气;8.基础、附墙架、缆风绳与地锚;9.安装、拆除与验收;10.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11.使用管理。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规定物料提升机额定起重量不宜超过160kN,安装高度不宜超过30m,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增加限制条件;2.增加对曳引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钢丝绳在曳引轮上的包角及曳引力自动平衡装置的规定;3.增加对起重量限制器和防坠安全器的规定;4.对防护围栏、停层平台及平台门的强度、安装高度和安装位置提出具体的规定;5.附录中增加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 总则1.0.1 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保证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施工作业及人身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所使用的以卷扬机或曳引机为动力、吊笼沿导轨垂直运行的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
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机及升降平台。
1.0.3 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自升平台self-lifting platform用于导轨架标准节的安装、拆除,通过辅助设施可沿导轨架垂直升降的作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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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标准节无变形,无开焊及严重锈蚀
2)各节点螺栓紧固力矩符合要求
3)导轨架垂直度≦0.15%,导轨对接阶差≦1.5mm
3.动力系统
1)卷扬机卷筒节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30
2)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3圈
3)曳引轮直径与钢丝绳的包角≧150°
4)卷扬机(曳引机)固定牢固
4)揽风绳与地锚用花篮螺栓连接
9.安全与防护装置
1)防坠安全器在标定期限内,且灵敏可靠
2)起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5%
3)安全停层装置灵敏有效
4)限位开关灵敏可靠,安全00越程≧3m
5)进料门口、停层平台门高度及强度符合要求,且达到工具化、标准化要求
6)停层平台及两侧防护栏杆搭设高度符合要求
7)进料口防护棚长度≧3m,且强度符合要求
验收结论:
验收负责人:验收日期:年月日
总承包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租赁单位(盖章):
安装单位(盖章):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
编号:工程名称源自栋号施工单位安装单位
设备型号
设备编号
安装高度
附着形式
安装时间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及要求
实测结果
结论
(合格√,不合格×)
1.基础
1)基础承载力符合要求
2)基础表面平整度符合说明书要求
3)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符合要求
4)基础周边有排水措施
5)与输电线路的水平距离符合要求
2)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0.5Ω,重复接地电阻值≦10Ω
3)短路保护、过电流保护和漏电保护齐全可靠
7.附墙架
1)附墙架结构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2)自由端高度、附墙架间距≦6m,且符合设计要求
8.揽风绳与地锚
1)揽风绳的设置组数及位置符合说明书要求
2)揽风绳与导轨架连接处有防剪切措施
3)揽风绳与地锚夹角在45°~60°之间
5)制动器、离合器工作可靠
4.钢丝绳与滑轮
1)钢丝绳安全系数符合设计要求
2)钢丝绳断丝、磨损未达到报废标准
3)钢丝绳及绳夹规格匹配,紧固有效
4)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30
5)滑轮磨损未达到报废标准
5.吊笼
1)吊笼结构完好,无变形
2)吊笼安全门开启灵活有效
6.电气系统
1)供电系统正常,电源电压380V±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