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危房报告制度
学校危房制度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校危房制度:一、组织领导1. 成立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危房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二、危房认定与报告1. 学校应定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立即上报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上报的危房进行鉴定,确认危房等级。
3. 危房等级分为以下四类:(1)A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立即停用,进行紧急加固或拆除。
(2)B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固或拆除。
(3)C级:存在一般安全隐患,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固或维修。
(4)D级:存在轻微安全隐患,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4. 危房鉴定结果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危房整改与拆除1. 学校应制定危房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 学校应加强危房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 危房整改完成后,学校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整改效果进行验收。
4. 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除。
四、宣传教育与培训1. 学校应加强对师生危房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参加危房安全培训,提高师生应对危房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全校危房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学校应建立健全危房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危房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学校危房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责任分工(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学校危房报告工作。
(2)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学校危房报告工作。
(3)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校舍安全情况的日常巡查。
2. 检查与报告(1)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总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2)日常巡查: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危房报告:发现危房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填写《学校危房报告表》,并按以下程序上报:①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在发现危房或安全隐患后,立即向总务处报告。
②总务处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危房或安全隐患进行鉴定。
③鉴定结果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其决定是否停用该危房或采取其他措施。
3. 维修与整改(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2)总务处负责维修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维修质量。
(3)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配合维修工作,确保维修期间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4. 档案管理(1)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学校危房报告相关资料。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危房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将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三、奖惩措施1. 对在危房报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未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危房或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为准。
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7篇)

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为切实做好校舍安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使全体师生生活安定,工作学习安心。
特订危房检查报告制度。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及所属校舍的安全检查及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危房工作情况。
教室、宿舍全校师生的生活用房,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汇报、早维修”。
具体由校长策划,总务处安排维修,人人参与检查。
2、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特别是结构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分析情况作好及时处理。
每位教师要时刻注意安全,留心观察校舍建筑有没有新增安全问题。
如发现及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
3、学校每月组织两次校舍安全检查,并做到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要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破旧房抓紧落实修复巩固,杜绝事故隐患,严防倒屋伤人事故发生。
在大风雨来临之际,应分线组织人员对校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同领导做好解决,及早做好防备措施。
5、学校要定期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校舍安全情况,具体由后勤人员负责,汇总各部位检查情况,报校长核准后上报。
若发现校舍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中心校校舍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否则引发的责任事故,由责任人负责。
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二)根据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对全校的安全工作作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每月定期____全校各部门进行一次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大检查。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发生的“双无”目标。
3、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____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总务处要随时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小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4篇)

小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____号》,落实各级有关中小学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由校长、主任、任职教师专职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制定安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责任追究制。
二、实行校内定期安全检查,每月25—____日定期对校舍、校墙、用电、饮食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整改。
三、在整改前应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设立警戒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四、实行月报,将检查情况每月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
小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2)是为了保障小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而建立的制度。
首先,小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是指学校定期对校舍、设施、教室、操场等地方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无隐患。
定期检查可以包括消防设备、电气线路、防护设施、卫生环境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定期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保障学生的安全。
其次,危房报告制度是指发现小学校内存在危房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学生远离危险。
危房可以包括老旧、破损、结构不牢固的建筑物或设施。
危房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危险,采取相应的修缮或改建措施,确保学生的校园安全。
小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一环,通过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可以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学校的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同时,也需要学校、教师和学生共同努力,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校内安全规定,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环境。
小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3)报告制度1、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
2、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3、在通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初、末进行两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是用电安全、门窗护理、专用室设备等)。
4、在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安全隐患、不留安全死角。
危房动态管理制度__学校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危房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包括校舍、附属设施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房动态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学校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危房动态管理。
3. 教师和职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发现危房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管理内容1. 危房排查(1)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全校危房进行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2)对排查出的危房,要详细记录其位置、类型、程度等信息,并形成书面报告。
2. 危房鉴定(1)对排查出的危房,要及时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鉴定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危房加固、维修或拆除的建议。
3. 危房治理(1)对鉴定为危房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2)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危房治理方案,明确治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危房治理过程中,要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对师生生活、教学活动造成影响。
4. 信息报送(1)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将危房排查、鉴定、治理情况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对重大危房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师生通报,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五、应急处理1. 发现危房险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确保师生安全。
2. 对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及时排除险情。
3. 应急处理结束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危房动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房报告制度

危房报告制度
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职员工,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校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实行校长责任制,校长对危房检查、管理、修缮和报告等负总责,实行管理岗位制。
二、学校的建筑物,包括所有房屋、围墙、堡坎、道路和与这些建筑物相配套(避雷、消防管道)的设施,都属于学校资源共享的一部分,由后勤(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维修和定期安全检查。
三、学校所有建筑物的改造,更改建筑物的结构必需申报,不经审核和论证,随意改变建筑物的结构,造成建筑物损坏,影响使用寿命的,必须恢复原样,并要补偿经济损失;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责任人必须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四、每学期必须对所管辖的建筑物进行两次以上大的检查,每年雨季前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且检查结果必须归档待查。
五、建立危房隐患上报登记制。
若出现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第一发现人(使用者)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确认后应在24小时内向区教委报告,并提出处置的建议。
六、对存在隐患的危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维修或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校园安全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学校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制度的内容和意义。
一、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是指学校在一定时间间隔内定期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检查周期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周期。
一般来说,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时都应进行全面的校园安全检查,以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检查内容校园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涵盖校园内部的各个方面,包括校舍、教学设施、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
同时还需要检查校园周围的道路、围墙、排水系统等外部环境。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电器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
3. 检查标准校园安全检查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学校管理规定和相关安全标准制定检查标准。
检查标准应具体明确,便于操作和执行。
4. 检查人员校园安全检查应由专门的安全检查员进行。
学校可以从教师和员工中选派一部分人员担任安全检查员,也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的人员进行检查。
5. 检查报告校园安全检查完成后,安全检查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应包括检查日期、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等内容。
检查报告要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二、危房报告制度危房报告制度是指学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发布相关报告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危房检查周期学校应每年对校园内的建筑物进行危房检查。
危房检查周期可以根据建筑物等因素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2. 检查范围危房检查的范围应涵盖所有的建筑物,包括教学楼、宿舍楼、食堂、体育馆等。
同时还应检查建筑物的外部环境,如围墙、排水系统等。
3. 检查内容危房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电器安全、防火安全等方面。
2024年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三篇)

2024年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学校规模的扩大,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必须建立完善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
作为一项重要的举措,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的实施,将能够提升校园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1.设立检查机构:学校应设立校园安全检查机构,负责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该机构应由各部门的代表组成,包括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
2.制定检查计划:校园安全检查机构应每年制定校园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内容、时间和范围。
检查的内容应涵盖学校的各个方面,包括教学楼、宿舍、食堂、体育设施、实验室等。
3.开展定期检查:校园安全检查机构按照计划,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校园安全检查。
检查应采取全面、系统的方式,包括现场查看、询问、检测等。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应立即进行处理和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4.建立检查报告:每次校园安全检查后,校园安全检查机构要及时撰写检查报告。
报告应明确列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
检查报告应向学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师生公示,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
5.监督和评估:学校领导及时对校园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定期评估检查工作的效果。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危房报告制度1.明确危房范围:学校应明确危房的范围,包括老旧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易发生安全问题的地方。
根据危房的性质和程度,制定不同的整改要求。
2.危房报告程序:当学校发现危房时,应立即向校园安全检查机构报告,并由该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整改方案的制定。
整改方案应包括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
3.整改和追责:学校按照整改方案进行危房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对于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进行追责,并记录在案。
4.危房监测和追踪:学校应设立危房监测机构,定期对危房进行监测和追踪,及时识别和整改新发现的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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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危房报告制度
校舍的安全状况是动态变化的,为确保校舍正常安全使用,制定危房报告及消除制度:
1.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制度,对学校危房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避险,早改造。
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维修和管理,有专人负责校舍安全,并明确职责,强化日常安全检查。
2.每年利用两个假期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和危房鉴定,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进行全面细致的鉴定,切实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养护,及时维修,确保校舍安全使用。
严禁学生在危房里上课,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建立校舍险情紧急处理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避险、排险,确保有了险情能立即启动险情紧急处理预案。
4.增强防患意识,做好校舍的安全和在建项目的质量复查工作,做到复查不留死角。
对查出的危房及时进行维修。
坚持做到“四全一长一究”,即:全年四次全面检查,春季开学、秋季开学前进行全面检查,夏季汛期、雨季天气、台风到来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校舍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