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新时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新时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按照“突出源头、引培并举、整体联动、系统推进”的原则,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体系,形成部门区镇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4年,全区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达4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8%,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利润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54%o三、重点任务(一)完善高企培育机制。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依据各部门职责,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进一步健全以区镇为主战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的培育工作体系。
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专业、高效、精准服务。
建立定期交流沟通制度,细化培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时通报各区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情况。
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社会信用的重视程度,对共同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推动建立高企培育认定监测机制,对企业知识产权申报、研发项目实施、产学研合作、研发加计扣除申报等影响高企认定的重点工作定期汇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区镇和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解决措施。
注重收集、总结各单位在高企培育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加强部门、区镇之间的交流及时予以推广。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投资服务中心,各区镇)(二)深度排摸潜在企业。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1.17•【字号】•【施行日期】202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1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长沙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工业经济的核心力量,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支撑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为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做大工业经济总量,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为目标,通过外引增量、内稳存量、扩大总量,加大财政、金融、税费等支持力度,实现工业经济扩容提质。
二、目标任务以2021年底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为基数(2981户),每年新增500户以上,净增300户以上,2026年达到计划4500户。
三、重点工作(一)加快工业项目“新入规”狠抓工业项目建设,全面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建立新引进项目库和在建项目库,明确投资目标、节点任务、形象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入规”,及时将工业投资转化为工业增长动能。
(责任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二)推动规下企业“小升规”全面开展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摸底筛选工作,将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至2000万元中小微工业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库,市、区县(市)、园区三级联合帮扶和靶向培育。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一)简政放权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最大化赋予市场主体主动权。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重点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
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
(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创新方式优化市场监管。
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
建立完善对“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的高效监管机制,严守安全质量和社会稳定底线。
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良性健康发展,推动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便利创新创业。
加快完善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动各级实体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实现各级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一点登录、一号认证、一网通办”。
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2.05.30•【字号】湘财企〔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10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工信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院校:《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 年 5 月30 日附件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依照《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现制定如下财政支持政策:一、整体目标聚焦先进制造业“3+3+2”产业领域,以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和培育优质财源为目标,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湖南制造整体发展水平。
力争到2024 年,先进制造业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生产要素集聚融合更加明显,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迈上新台阶,先进制造业税收占全省税收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具体措施(一)加快提质升级1.支持先进制造业稳定有效投资。
加快构建多点支撑发展格局,不断培育新增长点。
每年推动建设一批技术领先、效益明显、带动作用强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 亿元(不含土地成本),且开工一年内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或不低于8 亿元的项目,对项目新增贷款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1000 万元。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长沙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长沙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19•【字号】长政办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发展规划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长沙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政办发〔2022〕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后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导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一)“小巨人”贷款贴息。
对年度贷款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认定年份起,连续3年每年度给予贷款金额(按1年期折算)3%的贴息,单个企业贴息额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研发补贴。
对研发费用达到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含3%)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年度研发费用(按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费用计算)1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专项奖励。
中小微企业经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50万元。
中小微企业被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奖励200万元;中小微企业有产品被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奖励100万元,同一企业不同产品的奖励可以累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一)加大中小微企业债权融资支持力度。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13•【字号】湘政办发〔2024〕20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2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13日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将低空经济培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传统通航运营补贴。
鼓励开展低空飞行,对于主运行基地设在湖南的通航企业年飞行小时达到100小时,按照最大起飞重量1吨(含)以下的航空器予以500元/小时、最大起飞重量1吨(不含)—5吨(不含)的航空器予以2000元/小时、最大起飞重量5吨(含)以上的航空器予以3000元/小时的运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对于滑翔伞、动力伞等轻型运动航空器和热气球、飞艇等轻于空气航空器的运营企业,年飞行超过2500架次给予运营补贴,超出部分按照35元/架次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对在民航局取证或备案且通航年飞行小时达到1500小时以上的运输机场、飞行小时达到1000小时的通用机场及开展应急救援、医疗救助等公共属性业务的临时起降场地,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补助,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场管理集团)二、加大新型航空器运营支持力度。
对于利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等新型飞行器开展商业化飞行的企业,每开通一条固定飞行航线且年飞行小时达到100小时,按照1000元/小时给予运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产业集群竞赛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产业集群竞赛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2.09.30•【字号】湘工信产业集聚〔2022〕436号•【施行日期】2022.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产业集群竞赛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工信产业集聚〔2022〕436号各市州工信局:《湖南省产业集群竞赛实施办法》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9月30日湖南省产业集群竞赛实施办法第一条编制依据根据《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十四五”发展规划——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21〕11号)以及工信部关于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和中小工业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评审标准等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产业集群包括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工业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先进制造业集群是基于先进技术、工艺,在一个区域里围绕先进制造领域,由若干地理相邻的大中小企业、机构通过相互合作与交流共生,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集群协同创新的产业组织网络。
中小工业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指在市州或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中管理运营、主导优势特色产业聚焦、创新能力较强、服务体系完善、协同效应突出、品牌影响力大的产业集群。
第二条竞赛组织省工信厅负责组织开展省级产业集群竞赛,对竞赛胜出的产业集群进行管理。
第三条竞赛原则省级产业集群竞赛分初赛和决赛,由申报省级产业集群的参赛主体,根据集群发展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类别(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工业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自愿参赛。
鼓励地理相邻、产业相关、跨行政区的产业集群联合参与竞赛。
“十四五”期间,每年组织一次竞赛,通过初赛确定一批省级产业集群培育对象,通过决赛确定一批省级产业集群。
确保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见到新气象

确保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见到新气象作者:毛伟明来源:《新湘评论·下半月》2021年第01期今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湖南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首战之年,做好今年的经济工作意义重大。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见到新气象。
树立抢抓历史发展机遇的强烈意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作出了打造“三个高地”、践行“四新”使命、抓好五项重点任务的重要指示,这既是要求,也是期盼,更是方向,为我们未来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
我们必须增强抢抓机遇的意识和能力,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方向、擘画的蓝图,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开拓创新,担当作为,以我们创造性的工作,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
归根到底,就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上,把“三高四新”战略要求贯穿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
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就是要夯实“稳”的基础。
坚持“稳”字当头,稳定惠企利民政策,稳住经济发展向好、向上的势头,确保社会大局稳、产业企业稳、市场预期稳、民心民情稳。
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就是要找准“进”的方向。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战略思维、拓展战略思路、提高战略执行力、抢占战略制高点,推动打造“三个高地”迈出实质性步伐,推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迈出实质性步伐。
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就是要盯住“高”的目标。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打造“三个高地”,把顶层设计和分层衔接有效结合,把战略设计与战术运用有效结合,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实处落子,高效率、高水平、高标准推动各项工作。
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就是要见到“新”的气象。
坚持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开拓新思路、实施新举措,围绕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在一些关键点关键环节上发力,抓实一批项目、抓好一批产业、抓紧一批改革、抓住一批技术攻坚,确保迈出新步伐,见到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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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进一步强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聚集,不断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省基本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发展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创新服务体系取得新突破。
1、每年实现300家以上中小企业发明专利零的突破。
2、到2022年,中小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研发投入强度、新产品综合效益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倍增。
3、到2022年,建立10家资源整合、开放共享的重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培育100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核心服务机构,培育1000名创新工程师。
二、工作任务
(一)引导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
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财政奖补等普惠政策。
推动中小企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主动融入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开展协同创新、融合创新,建设企业研发平台、企业
技术中心。
支持中小企业制定技术创新战略,加快以产业应用牵引技术创新和专利布局,完善内部研发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创新方法。
鼓励中小企业参与科研生产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对符合条件的“民参军”单位的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省本级相关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二)支持中小企业实现发明专利“破零”。
引导中小企业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加强专利布局,提高中小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实现发明专利“破零”。
落实专利收费减缓、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专利审查高速路等政策,支持发明专利“破零”的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破零”中小企业进入小巨人企业培育库。
(三)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和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中,根据发明专利授权量、科研团队建设情况、上下游协同创新等综合创新能力,发掘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发明专利、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
发挥“创客中国”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新型信息消费大赛、人工智能创新大赛等平台作用,孵化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入全省产融合作“白名单”、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四)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鼓励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移,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模式的集成应用,大力培育“四新”经济。
遴选一批技术先进、综合效益好、产业价值高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利产品,编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推荐目录,促进创新产品的市场化和产业化。
鼓励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
(五)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
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化企业。
鼓励数字化服务商向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接口、数据、计算能力等数字化资源,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研发能力。
支持开发使用便捷、成本低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针对不同行业中小企业从研发、设计,到采购、生产、销售、物流、库存的全生产流程需求场景,实现在线协同,构筑数字经济新生态。
(六)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发挥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功能,汇聚涉及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要素和资源,促进产学研政金资源集聚共享,发布推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
支持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一批专业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加强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转化,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网络化协同水平。
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持续有效运行。
(七)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五链融合”,培育和引进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核心服务机构。
发挥国家双创升级特色载体功能,鼓励大型企业、核心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创新资源,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和融通发展生态。
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常态化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创新专业服务活动。
技术创新服务作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产业集群平台以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绩效评价重要内容。
(八)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创新工程师培育力度,建设一支稳定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础人才队伍。
支持中小企业培养技术创新领军人才、优秀创新团队,鼓励通过“候鸟式”、借助外脑、兼职租用等多种方式柔性引进技术创新人才。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中小企业人才职称评审享受“绿色
通道”。
加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培训力度,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对外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培养创新视野和开拓精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工信部门要充分认识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专新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意义,全省每年重点组织1000家以上中小企业参与“破零倍增”行动。
要制定本区域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目标任务,加大推进力度,抓好调度督促,绵绵发力,久久为功。
(二)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工信部门要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
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破零倍增”行动给予重点支持。
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提供普惠服务。
按照后补助的方式,支持服务成效明显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核心服务机构。
(三)开展示范引导。
重点培育一批“破零倍增”标杆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择优推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新技术、新产品,形成典型案例,优先推荐进入全省100项重大新产品创新项目。
对实施“破零倍增”成效明显、技术创新平台作用突出的中小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四)强化支撑服务。
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要主动做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支撑服务,每月组织1-2次线上线下集中服务活动。
省中小企业协会、省技术创新方法研究会、省企业科协联合会等专业组织要发挥专长,认真做好技术创新培训辅导和创新工程
师培训工作。
具有知识产权服务专长的核心服务机构应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推出“破零倍增”具体服务措施,促进新客户破零、老客户倍增。
投融资服务机构要主动匹配资源,为“破零倍增”中小企业及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对接资本市场做好服务,帮助企业更好成长。
(五)加强宣传推广。
要加强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好的做法和经验。
积极推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和优秀创新工程师的突出事迹,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等渠道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