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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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规范生产经营及财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及财经纪律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做好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与考核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筹集资金,合理利用,监督经济活动,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资产增值目标。

第二条财务管理实行电算化,提高效率、节省人力,实现现代化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发布实施。

第二章财务机构、会计人员与职责

第四条财务机构按照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设置。公司设立财务经理或主管会计、会计、出纳会计。

第五条财务人员的聘请与录用,要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严格考核政治思想与工作责任心,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财务机构与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严密组织、正确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及时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编制企业财务计划,参与企业管理及经营决策;依法筹措资金,合理调度资金,监督资金及时回笼,确保资金良性循环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行使的工作权力:维护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权力,按照《会计法》、《企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权力,不受任何行政干预的权力;对企业资金运作监督和控制的权力;向上级报告和反映本单位财务管理和违法违纪的权力。

第八条财务机构必须严格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会计、出纳分管制度;票据印章分管;会计核算日清月结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制度;货币资金、结算票据使用登记制度;实物验收、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事事有人管。

第九条财务人员的离任或调动必须按规定办理详细交接手续,并在上级或财务负责人

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交接不清(账目不清)不得离任。必要时,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才能交接。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使用应遵守的原则:现金只能用于支付职工个人的工资及费用报销;不能转账的单位以及支付劳务报酬;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零碎星开支。对往来单位发生的收付款项,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第十一条现金由出纳员专门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出纳当天收到的现金,数额较大,要派专车送存银行,确保现金安全。出纳库存现金要实行定额控制,一般不超出3天的零星开支。

第十二条员工因业务需要借支现金时,借款人先填写借款凭证,本人签字,财务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签字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一星期内必须报账,逾期不报账者,财务部有权按借款数额在工资中分期扣回。

第十三条收银员对现金的收入业务,要逐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

第十四条出纳会计对现金的收付业务,要逐笔在现金日记账上进行登记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详细反映现金的收入、付出、结存情况,每日终了应将库存现金与账面现金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五条企业银行存款由财务直接掌握,收付款凭证由专人保管,各类款项收入与付出的具体内容要填写齐全,不准巧立名目,不得开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特殊情况要开空白支票的,必须限额,并写明收款人和用途。

第十六条银行存款的付出,每笔业务需由经办人填写申请表,报财务审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出纳才能付款,月末应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未达账,要编制调节表。

第十五条企业任何人不准用白条、实物抵充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不能公款私存、私借;不准设立“小金库”;不能出租、出借银行账号。

第十六条划付款项,必须坚持审批制度。经办人持批准的合同、协议、借据、报销凭证和汇款申请书(汇款申请书由经办人申请,财务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1.未经董事长、总经理审批生效的合同;

2.未签订的购销合同;

3.审核时发现风险较大或有明显亏损的;

4.合同条款对我方权益明显不利的因素;

5.违法、违章经营的;

手续齐全的资金付出,财务人员不得无故拖延。

第十七条资金划出后,财务部门必须按照合同、协议等内容进行跟踪,保证资金或商品按规定时间周转,杜绝资金“体外循环”,一经发现体外循环资金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第十八条应收预付账款,财务部要及时督促经办人催收,限期结算收回。超过规定时间,经办人和财务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乃至法律手段,半年、年末对应收账款要全面清理,分析原因并上报领导,年末还有余额,应按5%计提坏账损失,对金额较大时间较长的外欠款,要指定专人进行催收,特别是经办人要积极催收。

第十九条采购存货要对拟购进的存货价格进行比较,同质产品低价购入。存货保管部门要按存货类别实行三级核算,建立库存商品明细账。

第二十条仓库、财务部应建全存货明细账和收发登记、盘点制度,每月由保管部门盘点一次,财务人员对盘点情况抽查,核对库存商品账。每季度财务部门全面参与仓库盘点。盘点发生亏损,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示。仓库存货原则上不能发生缺少,一旦发生短少,若无意外原因,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每季度应编制存货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所需资金。对某类存货所占资金较大较多的,要采取措施及时销售或退换货,加速资金周转。

第二十二条对库存积压损坏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如属能退换的物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办理退换货手续。存货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保管部门按物流程序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章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购置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时,应由各部门提出请,上报部门经理审查,财务审核,并报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才能购买。5000元以内的由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决定,5000元以上由董事长批准。专控商品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应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的划分标准和计价方法。购入时,办理验收手续,财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并落实管理责任制。定期进和行盘点核对,防止财产丢失。

第二十五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应严格控制,充分利用现有物品,购入时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电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保养与维修,保证正常运转,防止人为损坏。特别要注意防盗,如果发生丢失,应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应按规定计提折旧,计提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房屋建筑物使用年限25年,机械设备使用年限3-10年,电子电器使用年限5年,折旧费用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不能使用又无修理价值时,应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财务部门审核,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方能报废,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处理财产。

第二十九条企业购入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必须提出书申请和可行性报告,无论价值大小,均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其摊牌销按平均数年限法分期摊入费用。转让无形资产收入列作其他收入,但必须先冲减其有并费用。

第三十条公司的立项工程及固定资产的修理,不论价值大小应由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研究,5万元以下的立项工程由公司经营班子确定,5万元以上的工程由董事长审批,并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议标确定施工队伍,其造价由公司预算员或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才能结算。

第三十一条企业需对外投资时,不论金额大小,先提交申请报告和可行性报告,由财务和经理办公会进行验证审核,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如以实物投资,其投资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第五章费用管理

第三十二条企业发生的费用按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进行分类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置费用明细账,进行分类核算,详细反映费用开支情况。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到外地出差,首先应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时间及业务事项,由部门经理审核,报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出差。报销差旅费时,必须附上出差申请表,否则不予报销。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公出差夜间乘车超过6小时或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的,可购买硬卧。任何人出差不得包乘的士,也不得乘坐长途的士。在市内办事只能乘坐公共汽车或中巴、紧急事务公司派车。公司人员出差乘坐飞机,需由董事长批准。

第三十五条员工出差绕道探亲或旅游者,绕道部分差旅费不能报销,由职工自理,也不给住宿补助。

第三十六条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配偶、父母在外地者,每年可申请15天探亲假,其交通工具执行出差标准,但不给住宿补助。

第三十七条市内上下班交通费的标准,不在公司住宿的人员为100元/月,在公司住员工不报销。

第三十八条公司办公用品同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需求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人员统一在指定供应商处购买。不按期申报者将不予购买。办公室要建立收发登记制度,确定专人保管并监督其使用情况,建立办公用品使用台帐和领用手续,并实行定额管理。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保管应分开。

费用标准为总经理15元/月、副总经理和总经理10元/月、部门经理8元/月、财务人员5元/月、其余办公室人员3元/月。

公司人员离职,必须要办理办公用品交接手续,由办公室收回其办公用品转交新来人员使用,如需增加必须填写申购单,报财务部审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购置闲置办公用品(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室及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清理。

所有设备购置必须经财务部审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交际应酬费标准

交际应酬费的开支范围包括:与公司工作、业务发展有关联活动所需要支付的交际费用,以及对外应酬、交际礼品费。

交际应酬费的标准:业务招待费应严格控制,不讲排场,一般接待每人标准不得超过50元,先由经办人员报请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同意,陪同人员不能超过2人,特殊情况超标准接待接,由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掌握标准。

交际应酬费的审批权限:部门定额内费用及单次500元以内的副总经理审批,单次500元以上的交际应酬费应由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物业及修理费:物业修理费由办公室负责。在购买维修材料时必须持申请部门之维修通知单向财务部申请,大额修理费及工程费用在列支前要编制预算经财务部及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执行,不得超支,不得先斩后奏。

第四十条水电、电话费由办公室人员按电表及费用总额情况预借现金或支票,缴费后持票由经手人、财务部审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签字后报帐。

第四十一条劳保费包括防暑降温、卫生用品费、劳动保险费等,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十二条广告费由销售部负责做好全年计划及每月计划,报财务部审核后,报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三条手机通讯费

其费用标准为:董事长实报实销,总经理、副总每月补贴300元,部门经理每月补贴150元,其他人员每月补贴100元。凡超出部分一律由本人自理,公司不予报销。

第四十四条公司员工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按照岗位分工不同核定,执行同工同酬。聘请人员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招聘手续,并要进行考核,合格后才能录用,其工资标准执行公司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司员工平时看病,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住院或医药费开支较大的,由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适当补贴。公司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四十六条费用报销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即所报销的发票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专业发票,税务部门规定可以不使用发票的除外,如车船票、邮电费等,报销时,由经办人按费用性质不同分类填好报销凭证,附上原始发票,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审核,最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报销。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费用开支,各部门经理和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对内容不完整的发票,财务人员应要求经办人补齐手续后,才能给予报销。

第四十七条公司发生的费用开支,必须坚持一支持笔审批的原则,即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财务经理审核后报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的费用开支,由董事长审批。重大的费用开支,需经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董事会审批后才能报销。

第六章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财务法规。

第四十九条财务部门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核算财产的变动和经营,保护公司财产完全。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数字是否正确,再编制准确无误的记账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第五十条财务人员要正确执行《会计制度》,使用规定的会计科目和子目,不能自编科目或用代号,确保核算指标口径统一,业务内容和会计处理原则一致,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日期应当一致,一年内不得变动,特殊情况如有变动,将变动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清楚,往来科目按规定使用。

第五十一条商品销售收入和利润的核算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不得虚报或隐瞒收入与利润。公司税后利润应按规定制定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进行利润分配。

第五十二条成本核算应力求准确,单证齐全。成本核算范围、项目设置和核算方法应与国家颁发的《会计制度》相一致。财务人员必须正确划分成本与各项费用的界线,凡不属于成本范围的支出,不得计入成本核算。对于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

第五十三条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记账规则。统一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账簿上的科目、子目必须用全称,明细账应及时登记,日清月结,总账定期登记,账簿上所列内容应记录齐全,摘要既简明又要能说明问题,记账数字应占格宽二分之一,要字迹端正,清楚,发生错误,应按规定方法更正,不能挖补和涂改。账簿应逐行逐页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错误,应划对角线注销,各账户在记满一页后接记次页时,需要计算发生额的账户(收支账户),应加计借贷方发生额,并计算出余额,记入本面最后一行,并在摘要栏目注明“过次页”,后转入页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目中注明“承前页”字样。不需加计发生额的账户(资账户),直接把余额转入次页第一行余额栏内,并注明“承前页”字样。月、季、年度终了要及时办理结账,并做出结账标记。如需加计发生额的账户(收支户),结出月、季、年发生额,并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本年合计”字样,并在月结、季结、年结数字下端划单红线或双红线以示封账。年结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结出全年发生额和余额,年度结束更换新账簿时,有余额的账户可直接转记新账户的

第一行余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旧账账户数字下一行摘要注明“结转下年”字样。

第五十四条每月(季)末要进行财产清查,核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账存数量是否相符。对总账下辖的明细账,要逐笔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账款相符。

第五十五条月末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税金,下月按规定时间到税务机关缴纳,如果不能按时交纳,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若延误申报造成处罚,由责任人个人承担处罚。

第五十六条企业会计报表应在下月十日前编报出来,下属各部门统计核算报表在次月一日前报至财务部。会计报表应附编表说明,季末,半年、年末要编写专题分析报告,并按时向股东及有关部门报告。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编制报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报表数字要求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篡改报表数字,做到账表一致。

2、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指标,应相互链接。如有指标变动,应加以说明。

3、各种会计报表中的补充资料,都应填写齐全,不得遗漏。

4、报出的报表发现错误,应及时办理纠正手续,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

第五十七条财务部门应定期考核、分析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包括总资产报酬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应收账款损失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

第五十八条财务部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经济合同等资料建立会计档案,按时收集,整理制订目录,装订成册,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不能随意让人抽调或检查。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从年月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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