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细则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方法和考评实施细则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方法和考评实施细则一、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方法1. 危险源评估: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全面的危险源评估,包括对维修设备、作业操作、工艺流程等因素的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安全管理体系评估:评估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包括组织架构、责任分工、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
3. 安全设施设备评估:评估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和有效,包括消防设备、通风设备、应急照明等方面。
4. 人员防护用具评估:评估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为员工提供适当的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 安全生产记录评估:评估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记录,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员工培训记录等。
二、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实施细则1. 考评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达标考评,考评时间为一周,具体时间由考评机构和企业协商确定。
2. 考评机构:由有关安全生产部门确定考评机构,确保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
3. 考评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评标准。
4. 考评流程:(1) 机动车维修企业申请考评,递交相关资料给考评机构。
(2) 考评机构进行初步核查,确定是否具备考评资格。
(3) 对符合资格的企业进行危险源评估,编制评估报告。
(4) 对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设施设备、人员防护用具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
(5) 机动车维修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记录,考评机构进行评估。
(6) 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机动车维修企业相应的达标等级评定。
5. 达标等级评定:(1) A级: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设备设施完备,人员防护用具齐全,安全生产记录完整。
(2) B级: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体系有待完善,设备设施基本齐备,人员防护用具基本提供,安全生产记录不完整。
(安全生产)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方法和考评实施细则_

安全责任进行安全生产目
标考核的,每少 1 个管理
部门或基层单位扣 1 分。
1.未考核的,不得分;
2.未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
核奖惩的,扣 2 分。
1.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 申请二级安全达标的,
扣 3 分;
必须设立安全生产领
2.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 导机构,主要负责人必
和人 理 员机 35 分 构
构。安委会职责明确,实行 1.各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负责人是否清
查资料: ②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1.核查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 5 与奖惩办法;
惩办法的文件。
查资料: ③定期考核年度安全生产
1.核查企业定期考核、奖惩兑现的文件及 5 目标完成情况,并奖惩兑现。
相关财务资料。
二 、 1.安 ①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 查资料:
管 理 全 领导小组),下属各分支机 1.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及内容。
5★★
考评评价 扣分项
否决项
得分
1.措施缺少制定、分解、 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 节内容的,1 项扣 1 分; 2.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 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 的,扣 1 分。
1.中长期规划和跨年度专 申请二级安全达标的,
长 产中长期规划和跨年度专 1.核查企业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和跨年度
重大和特大事故起数(不得高于政府及
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控制起数、企业上年
度发生起数);
④隐患排查治理完成率 100%,不得出现因
考评评价 扣分项
否决项
得分
1.企业未能提供与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相
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
企业上级管理部门签订的 申请二、三级安全达标
安全目标管理相关件的, 的,必须制定以国家安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细化评分标准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细化评分标准被考评单位考评员(签名):年月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10、《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9号)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1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13、《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20〕30 号)14、《道路运输车辆爱护治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4号)15、《机动车修理治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16、《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2000年第13号)1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6年第3号)1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7年第16号)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治理方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09年第17号》20、《安全生产培训治理方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20年第44号)2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治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20年第47号)2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治理方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20年第49号)2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治理方法》(财企〔2020〕16号)2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差不多规范》(AQ/T9006-2010)25、《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2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27、《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GB/T13861-2009)28、《汽车修理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04)29、《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30、《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2009)3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2008)32、《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3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GB9448-1999)3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35、《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T2893-2008)36、《汽车烤漆房》(JT/T324-2008)37、《机动车修理服务规范》(JT/T816-2011)3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GBZ158-2003)39、《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治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2003年第85号)40、《广州市安全生产治理规定(试行)》(广州市政府令2011年第57号)41、《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实施方法的通知》(厅安监字〔2020〕134号)42、《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治理方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20〕17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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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细则
注:1.“★”为一级必备条件;“★★”为二级必备条件;“★★★”为三级必备条件。
必备条件为考评指标中申请相应达标级别的企业必须完全满足的指标项。
2.评为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900分(满分1000分,下同)且完全满足所有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700分且完全满足二、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600分且完全满足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3.考核要严格对照标准,该扣分的要严格扣分,并提出整改要求,以利企业及时整改,并为以后抓提升晋级时改进。
属于“★★★”的项目,应责成限期整改;未扣分的项目可视为得分。
扣分以该项总分为限,扣完为止;对可量化的指标在抽查和项目考核中均不合格的,应严格按规定全面扣分;有按考评指标实施,属做得不够完善的可酌情扣分。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和考评实施细则(完整版)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方法
标准分值
考评标准
得分
扣分项
否决项
一、安全目标35分
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
①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
查资料:
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管理制度文件。
1.安全生产方针以国家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机构确定的方针为基准,可以在法律规定框架内确立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工作方针。
查资料: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2.考核、奖惩决定文件及奖惩兑现情况。
现场检查:
财务记录、考核文件
10★★
1.未按考核制度对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l项不符合扣2分;定期考核1年少于2次的,1次扣2分;
2.考核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1次扣2分
申请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必须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否则将不能通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主要负责人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的情况
5
1.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
2.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定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
3.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
4.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1项扣1分
2.
管理人员配备
按规定足额配备安
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查资料:
1.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急管理人员配备文件;
2.安全控制指标制定依据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控制指标等,目标内容应包括:
①死亡指标(不得超过上级提出的控制性死亡指标)
②伤人指标(不得超过上级提出的控制性伤人指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细则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达标考评细则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注:1.“★”为一级必备条件;“★★”为二级必备条件;“★★★”为三级必备条件。
必备条件为考评指标中申请相应达标级别的企业必须完全满足的指标项。
2.评为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900分(满分1000分,下同)且完全满足所有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700分且完全满足二、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600分且完全满足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3.考核要严格对照标准,该扣分的要严格扣分,并提出整改要求,以利企业及时整改,并为以后抓提升晋级时改进。
属于“★★★”的项目,应责成限期整改;未扣分的项目可视为得分。
扣分以该项总分为限,扣完为止;对可量化的指标在抽查和项目考核中均不合格的,应严格按规定全面扣分;有按考评指标实施,属做得不够完善的可酌情扣分。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细化评分标准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细化评分标准一、背景介绍机动车维修企业是负责车辆维修、保养以及相关服务的单位,其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障人员安全和预防事故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达标,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以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考评指标细化评分标准1. 安全管理制度(占比:20%)•[ ] 是否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 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职责和权限(5%)•[ ] 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机制,并定期进行培训(5%)•[ ] 是否建立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5%)2. 生产设备安全(占比:20%)•[ ] 生产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10%)•[ ] 是否建立了设备使用和维护的工作制度,包括设备操作规范等(5%)•[ ] 是否建立了设备故障排查和处理机制(5%)3. 作业环境安全(占比:15%)•[ ] 是否建立了车间作业区域的安全管理制度(5%)•[ ] 是否定期检查车间环境安全,如通风设施、危险品存放等(5%)•[ ] 是否建立了作业区域的危险源容控制度(5%)4. 人员行为安全(占比:15%)•[ ] 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5%)•[ ] 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表彰(5%)•[ ] 是否加强了对员工个人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5%)5. 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占比:15%)•[ ] 是否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5%)•[ ] 是否定期对车间进行隐患排查,并进行整改(5%)•[ ] 是否建立了事故隐患上报和处理机制(5%)6. 安全生产记录和报表(占比:15%)•[ ] 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记录和报表制度,并定期上报(5%)•[ ] 是否建立了事故统计和分析机制,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5%)•[ ] 是否建立了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5%)7. 安全评估和监督(占比:10%)•[ ] 是否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5%)•[ ] 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5%)三、总结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细化评分标准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评估提供了指导。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2、费用管理
①跟踪、监督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10
②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5
六、装备设施
130分
1、安全设施及管理
①具备与满足生产需要的场地和设施设备;
10
②按规定配足有效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备及器材,并按要求定期维护保养;
15
★★★
③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必须有与其他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指示标识;
10
★★
②设置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0
★★★
③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下属各分支机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5
2、管理人员配备
①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10
★★★
三、安全责任体系45分
1、健全责任制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全体员工安全职责明确,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到位;
10
★★★
②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5
③分管安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
5
④其他负责人和全体员工实行“一岗双责”,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
★
十五、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50分
1、事故报告
①发生事故及时进行事故现场处置,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没有瞒报、谎报、迟报情况;
5
②对于会造成职业危害的岗位实行轮岗制度,或定期安排员工休假、疗养。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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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细则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七、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细则
注:1.“★”为一级必备条件;“★★”为二级必备条件;“★★★”为三级必备条件。
必备条件为考评指标中申请相应达标级别的企业必须完全满足的指标项。
2.评为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900分(满分1000分,下同)且完全满足所有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700分且完全满足二、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600分且完全满足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3.考核要严格对照标准,该扣分的要严格扣分,并提出整改要求,以利企业及时整改,并为以后抓提升晋级时改进。
属于“★★★”的项目,应责成限期整改;未扣分的项目可视为得分。
扣分以该项总分为限,扣完为止;对可量化的指标在抽查和项目考核中均不合格的,应严格按规定全面扣分;有按考评指标实施,属做得不够完善的可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