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具反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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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PAT反恐安全管理程序—船务安全工作指引

C-TPAT反恐安全管理程序—船务安全工作指引

船务安全工作指引1.0 目的本程序的目的是确保我公司在进行成品运输的过程中,遵守美国海关的C-TPAT(海关-贸易伙伴防恐)安全指导,以便在美国以外的运输海关结关不会推迟,或由于窃贼或恐怖分子使用以上的环节作为运送违禁物品进入美国的运输工具。

2.0 范围本措施适用于源生产商、仓库人员及运输公司进行成品的运输过程。

3.0 职责货仓管理员负责对运输车辆及装载货物资料的核对。

安全经理负责货物装载过程的监控。

4.0 参考文件C-TPAT美国海关-贸易伙伴防止恐怖安全指导5.0 程序5.1 安全培训5.1.1 所有从事船务工作的雇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认知危险意识和识别内部阴谋的培训。

5.2 货物运输安排5.2.1 船务部收到客户发出的生产订单,负责将生产订单资料传送给业务部,并确认客户所订定或允许的落货日期。

5.2.2 在与客户及业务部确认实际落货期后,将要落货的数量、体积、到达地点等资料传送给船运公司,船运公司根据落货资料制作《进仓单》编号、安排托运船名、运输商等资料反馈给船务部。

并由船运公司发出《进仓单》编号、安排托运船名给运输商安排运输事宜。

5.2.3 船务部在收到船运公司的资料后,将《进仓单》编号、安排托运船名、运输商等资料传送给生产厂货仓及业务部等相关部门。

并有责任与船运公司、运输商及生产厂的业务部、货仓部等部门的沟通,确保货物是在符合付运条件下的正常出境。

5.2.4 运输商将根据落货日期安排运输车辆凭《进仓单》及《出货通知书》到生产厂货仓部进行装载运输工作。

5.2.5 货仓部负责核运输商所携带的资料决定装载货物。

5.2.6 货物装载好后,由货仓部填写《报送单》及《托运单》资料并签名发送运输,运输商司机对该批货物核实无疑后于《托运单》上签名确认,即代表交付托运成功。

由货仓将装货资料传真给船务部。

5.2.7 所有船务文件每6个月必须进行一次内审:订单编号——进料单——生产流程单——成品装箱单(条码、唛头、重量)——出货数量——出货情况(集装箱号、货单号、封条号)——运输信息反馈等资料的详细审核。

GSV SCS SCAN 反恐全套程序文件14 关于运输工具及其驾驶人员的监管程序

GSV SCS SCAN 反恐全套程序文件14 关于运输工具及其驾驶人员的监管程序
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监管,防范恐怖活动,特制定本程序.
1.所有外来运输工具不可进出工厂(货柜车除外),货柜进厂须接受保安人员的登记及检查,需报关出口的通知后,即与有关船务计划部取得联系,并向船务公司调查前来拖柜的司机是否属于船务公司,如果属实,则可以放车入厂,如果有疑问,则不可以放车入厂.并由保安部报行政部经理及船务计划部按有关程序处理.
3.经检查后无疑问的车辆由保安指挥进入装货区停稳后,将货柜拖头卸下,拖头由司机驶离装货区.如属短暂装货的,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如须离开的须经保安批准,方可离开,但不得进入任何其他工作场所,只能离厂休息;
4.司机重新进厂须重新检查登记有关证件,如果无误后方可进厂;
5.货物装卸或装载完毕后,由保安与仓务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根据有关程序开具货物放行条加上封条后方可经前门保安核对无误后放行有关运输工具及驾驶人员.

C-TPAT反恐运输商控制程序

C-TPAT反恐运输商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的目的是确保我公司在供应商控制过程中,供应商能够遵守美国海关C -TAPAT(海关贸易一伙伴防恐)安全指导,防止恐怖分子使用以上的环节作为送违禁物品进入美国的工具。

2.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供应商的选择过程。

3.职责
安全主任,工程部和品质部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的选择和控制。

4.参考文件
C-TPAT美国海关-贸易伙伴防止恐怖安全指导。

5.程序
5.1.供应商的选择控制:
5.1.1.供应商必须确保了解并遵守C-TPAT美国海关-贸易伙伴防止恐怖安全
指导,建立了相关安全程序并加以实施,供应商的员工也经过相关培训,以确保运往美国的货物安全,供应商以往的历史要能够证明,可以做到很好的安全控制,足以保证客户货物安全。

5.1.2.供应商发现违反C-TPAT的行为或事件必须向公司管理层通报。

5.1.3.供应商必须具备基本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生产管理体系,保证质量和交货
期符合本厂要求。

5.1.4.供应商必须财务状况良好,运作正常。

5.1.5.供应商与本厂合作历史较长,配合良好。

5.1.
6.供应商背景无不良记录在行业内声誉良好。

5.1.7.供应商必须取得第三方全球安全认证,或由本公司安全负责人按照C-
TPAT的要求每年不定期对该公司进行安全评估。

6.记录
6.1《供应商安全评估记录》。

反恐程序-运输评估程序

反恐程序-运输评估程序
4.1.5行政部每1年应对合格外包方进行一次重新评价,具体按《运输公司反恐评估表》执行,如不符合,应及时取消其合格外包方资格。每1年对《合格承运商名单》重新修订一次。
4.1.6 每年与承运商签订一次《运输安全合约书》
4.1.7 运输商必需确保参与货物运输的所有实体必须符合C-TPAT的要求或者是其成员。
7.运输司机是否按指定的线路行驶?
8.司机到达本公司内是否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出入管制程序?
9.运输司机有无配备内部/外部的通信联络设备?
10.运输司机是否按照指定位置停放车辆?
11.运输过程中出现紧急事故是否及时向本公司管理层汇报?
12.运输车辆是否能准时到达公司或指定的港口?
13.承运商是否在本公司的产品上执行预防遗失和报告的程序?
4.1.2行政部对外包方的资质进行以下审查:
1.承运商是否有加入C-TPAT?
2.承运商有无进行C-TPAT方面的自我评估?
3.承运商是否与本公司签定长期或短期的反恐协议?
4.承运商是否能配合本公司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
5.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承运商有无对运输司机的背景身份进行调查和验证?
6.运输所使用的车辆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是否干燥有无防潮或雨捆扎设施)
1目的
对运输公司进行评价,以确保产品完好的交付给顾客。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对与产品有关的运输公司。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合格外包方的批准。
3.2采购部负责确定合格的外包方,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价,对外包过程实施监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4 工作程序
4.1外包方的选择
4.1.1船务部根据本公司各种产品的特性要求初步选择适宜的外包方,并根据运输工具的类型对外包方加以分类。

C-TPAT反恐安全控制程序

C-TPAT反恐安全控制程序

1. 目的本程序的目的试确保我公司在进行成品运输过程中,遵守美国海关的C-TPAT(海关-贸易伙伴防恐)安全指导,以便在美国以处的运输海关不会推迟,或由于窃贼或恐怖分子使用以上的环节作为运送违禁物品进入美国的运输工具。

2.范围本措施适用于美国境外与生产商和仓库人员进行产品的生产,贮存或运输。

3.参考文件C-TPAT美国海关-贸易伙伴防止恐怖安全指导。

4. 程序4.1 人力资源安全控制4.1.1 所有员工进入厂区内必须佩戴好本人的厂证出入、无佩戴厂证者将要受到盘查并被拒之门外,来访者需到门卫值班室说明来访原因,并做好来防登记。

值班员即时进行电话通知被访人,情况属实的发给“来访证”,并似乎客人的实际情况是否需要由值班员带领。

4.1.2 新招聘的员工所持本人身份证必须是真实的,并需填写好个人真实的学历,政治背景及详细地址。

对不正确填写以上基本内容及无法核实其真实身份,社会背景者不清楚的一律不准在本厂招考范围之内。

4.1.3 每个新员工必须进行职前培训、内容包括:厂规厂纪、消防卫生知识、重要区域进入、货物的保存。

发现异常的人或可疑的。

非法的事应如何处理方法等。

4.1.4 设立员工投诉信箱,鼓励员工入发现以上问题及时举报。

4.1.5 对特别从事安全重要岗位(运输、仓管、搬运、装卸)的员工实施通过公司部门协助核其身份、背景、确认其是否有犯罪档案,参加不明党派等。

4.2 生产工场安全控制4.2.1 生产工场内所领发的物料必须要有收发单据,任何无单据物料不得在工场内使用,对不明来料及物单据物料的进入必须做好即时登记,严重的需向厂部汇报及调查原因。

4.2.2 工场内不允许非生产部门人员的进入,外来考察、检查、验货等人员的进入都要有主管级别以上陪同下方可进入。

4.2.3 要有指定人员从事包装区域内的工作,所有生产出的成品应即时送往成品区如发现成品箱打开应立即通知车间负责人,安排QC及时检查参照签办、检查合格后方可摆入成品区,所有成品区都要进入规定区域。

反恐程序-清关程序

反恐程序-清关程序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4)申报应注意的问题: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4、运输
运输前需注意是否商检局开具动卫检查验联系凭条。如有动卫检查验,则需提前半个工作日预约。动卫检查验必需去查,逃检所产生的费用是RMB2-5万之间或暂停其单位报检资格。车队需在港区排提货计划,如:港区计划,理货,放箱计划等。一般情况是提前1个工作日安排计划。
5、入库、分销
收货人收到货物后安排仓储、分销出运。将税单送到税务局抵扣增值税。进口海关监管货物则在其监管期限内不得转让,如需转让则需向海关再次申报。
2、通知国内代理,联系货代
通知国内代理,联系国内货代准备清关单证。清关单证:B/L,发票,装箱单,合同,原产地证,质检证书,包装声明等(单证需根据具体的品名,进口国家等具体而定)
3、清关流程
换单——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O(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H B/L货代提单M B/L船东提单)
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放行。
报检——电子申报放行后,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价手续,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
现场交接单——海关现场交接单(所需单证请见本板块精华贴)
查验——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与当日查验概率
给予查验,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
放行——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1、一次放行2、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2次放行3、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

运输工具反恐程序

运输工具反恐程序基本流程1.0、加强对货物运输的安全控制,避免运输途中货物的丢失,调包,或被不法分子,恐怖组织利用制造恐怖事件,确保货物及时、安全进港。

2.0、所有出口货物需在工厂指定的安全代表监控下装车。

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不得有任何非准许人员或物料的接近或进入,并对整个过程进行录像保存。

3.0、装卸完毕,经工厂安全代表进一步检查确认后,对货物进行拍照,照片中需明显地看到集装箱箱号及封条号码,随后对货车,集装箱上锁。

锁具装置必须是具有较高防盗,防破坏性能的一次性封条。

4.0、封条封锁完毕即对运货车进行高清晰度多方位的拍照,照片中必须清晰显示车牌号、车型、车貌,锁具和标贴及拍照时间。

5.0、运输途中,有公司调度人员实时监控车辆运行动态,直至运输过程结束。

6.0、每次出货,运输均要做好记录。

(包括运输途中情况,按时或延时到达目的地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等)。

保存好这些记录,录像资料及拍摄照片。

7.0、所有装运货物的货柜车需要按照指定置停放,不能停留在非装卸作业区域,车辆驾驶仓和点火锁匙必须始终安全地保存(司机负责保存),以免非授权人员在任何时间内有机会使用。

8.0、使用一次性的封条,每个封条拥有唯一的号码。

在装货前由工厂负责人对封条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交由对方保管。

9.0、在装货完毕上好封条确认无误后,集装箱离厂,如中途或到港后发现封条有损坏,要禁止装运出港。

将货物拉回公司,需要将集装箱打开,卸下货物,按照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检查有无可疑物质,重量有无明显变化,包装有没有破损及打开的痕迹,并对集装箱进行重新检查,确认无异常,更换新封条,且需要登记更换前后封条的编号。

集装箱检查1.0、装箱前检查集装箱是否装有隐蔽间隔,结构是否稳固。

检查依据下列准则进行:1.0.1、检查部位:前板、左侧/右侧/底/顶板、箱顶、内/外门、底架外部/下方、隐蔽间隔。

1.0.2、检查有无新刷油漆、焦木或填充剂的味道;1.0.3、检查有无新刷油漆的痕迹、焊接烙印或者箱板质地差异。

反恐-散货、吨车运输安全控制程序

题目散货、吨车运输安全控制程序第2版1、目地本程序的目的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丢失、调包或被不法分子、恐怖组织利用运输过程制造恐怖事件,遵守C-TPA T及客户的反恐安保要求,确保货物安全、及时结关,特制订本程序。

2、范围公司通过散货、吨车运入和运出货物的运输过程。

3、职责3.1、保安对进出公司区域的散货、吨车进行登记、检查运输资料;3.2、保安主管进行安全检查、对装卸过程进行管控、对运输过程进行跟踪和核实。

4、程序4.1、公司原则上不使用吨车或散货运输。

如因客户需要或货物数量/重量原因确实无法使用集装箱,方可使用指定运输公司提供的吨车或散货运输。

4.2、公司货物采用吨车或散货运输时,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可采用拼车形式。

4.3、运入货物4.3.1、所有进入公司的货物需由资材员工核对采购发出的订单,对无采购单据物料一律拒收,特殊情况需联系采购进行核实。

4.3.2、经核实的外来货物一律存放在资材课待检区域,由品管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4.3.3、来货必须符合采购单或送货单数量/重量,对数量或重量不符、颜色有差异、形状不致、有可疑气味的货物,需立即报告安全主管、当地执法机关、海关调查处理。

4.3.4、品管检验质量合格后,货物应存放于安全的区域内,并加上标识,资材课做好记录,以便于日后追溯。

4.4、运出货物4.4.1、船务根据出货计划提前5-14天与货运代理或船公司预定仓位以确保在出货前2-3第1次编制审批题目散货、吨车运输安全控制程序第2版天拿到货运公司的S/O,确保货物能够按照计划时间离开工厂4.4.2、根据出货计划及S/O安排拖车。

提前1-2天与运输公司联系预约车辆。

以确保散货、吨车能够及时到达我司和安全装货。

4.4.3、运输公司在散货、吨车到工厂前提供司机资料给我司以方便装车前确认司机资料如:司机姓名、身份证号码、运输工具相关信息。

4.4.4、货物装运完成后,保安主管加上封条,有需要时再加上挂锁,确保货物运输过程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反恐安保现场处置方案

***有限公司反恐应急处置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61号)、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恐怖事件应急处置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反恐发 [2009]7号)等有关规定,本着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精神,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反恐安全防范工作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公司设施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稳定发展局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 总则1.1 指导思想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预案,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建立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对可能发生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快速处置各类恐怖袭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1.2.1 救人高于一切。

1.2.2 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1.2.3 最大限度的防止和减少损失。

1.2.4 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1.2.5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1.3 编制依据1.3.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1.3.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1.3.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1.3.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5《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1.3.6《交通部关于全面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1.3.7《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1.4 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针对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含疑似)可能在我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单位内部保卫及其它重点部位实施的恐怖袭击。

主要包括:1.4.1 使用爆炸、纵火手段,袭击运输车辆、人员、单位内部保卫及其它重点部位的。

1.4.2 使用杀伤性武器,袭击运输车辆、人员、单位内部保卫及其它重点部位的。

1.4.3 劫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

1.4.4 投放生物剂、化学毒剂袭击运输车辆、人员、单位内部保卫及其它重点部位的。

货运和运输工具保安程序

货运和运输工具保安程序反恐手册版本号:B.0 章节号:第一章货运和运输工具保安程序页码:7/7 目的加强对货物运输的安全控制,避免运输途中货物的丢失,调包,或被不法分子,恐怖组织利用制造恐怖事件,确保货物及时,安全结关。

适用范围适用于货物的运输安全。

工作职责相关指定代表负责货物运输安全工作程序一).付运文件资料的准备和处理程序1.如何确保证付运前2 天将文件传送给货运公司:1)PMC 按照客户之交货期跟进生产工厂的进度. 在规定交货期前3 天,如果尚未收到有关付运的资料,则报关员应与客户联络了解有关货运公司.走货船期.船公司.货柜等。

2)在与客户商定好有关产品之付运数量.付运期限确认后,报关员就应发出付运产品之资料Booking 传送给货运公司(FAX 或专递等方式)。

3)在走货前2 天,报关员一般会收到船公司的一份Booking 资料,依此做好出货前的资料Shipment Note 给货仓成品负责人备货,在出货当天报关员应根据实际装运成品开出货物出口单给货仓转交货车司机互相签署,然后签署“放行条”及出货单放车出厂。

2.如何确保收到足够的信息资料(查PO 以及与客户联络):为了能够准时.准确地交货给客户,做好出货前的准备工作非常重要,为此,统筹出货的部门--资材部与报关员需要按照客户的走货期,提前做好出货文件资料的准备和跟进生产工场的进度。

为了能够收到足够的出货信息资料,业务需要根据客户之PO 或与客户沟通联络,以便报关员提前准备好有关货物通关单及出口清单.出口备案合同等,收到Booking 资料在走货前2 天,资料仍不齐全,则立即需要联络客户.有关部门跟进完成。

3.如何验证按期付运货物的程序由资材部PMC 根据客户之PO.SI 等资料跟进生产工厂之生产落货进度是否符合客户走货期,然后与报关员联络预定车辆/货柜。

货物有否按期付运主要依据Shipment Note 上之走货时间与客户之走货期相比较而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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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工具反恐程序
基本流程
1.0、加强对货物运输的安全控制,避免运输途中货物的丢失,调包,或被不法分子,恐怖组织利用制造恐怖事件,确保货物及时、安全进港。

2.0、所有出口货物需在工厂指定的安全代表监控下装车。

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不得有任何非准许人员或物料的接近或进入,并对整个过程进行录像保存。

3.0、装卸完毕,经工厂安全代表进一步检查确认后,对货物进行拍照,照片中需明显地看到集装箱箱号及封条号码,随后对货车,集装箱上锁。

锁具装置必须是具有较高防盗,防破坏性能的一次性封条。

4.0、封条封锁完毕即对运货车进行高清晰度多方位的拍照,照片中必须清晰显示车牌号、车型、车貌,锁具和标贴及拍照时间。

5.0、运输途中,有公司调度人员实时监控车辆运行动态,直至运输过程结束。

6.0、每次出货,运输均要做好记录。

(包括运输途中情况,按时或延时到达目的地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等)。

保存好这些记录,录像资料及拍摄照片。

7.0、所有装运货物的货柜车需要按照指定置停放,不能停留在非装卸作业区域,车辆驾驶仓和点火锁匙必须始终安全地保存(司机负责保存),以免非授权人员在任何时间内有机会使用。

8.0、使用一次性的封条,每个封条拥有唯一的号码。

在装货前由工厂负责人对封条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交由对方保管。

9.0、在装货完毕上好封条确认无误后,集装箱离厂,如中途或到港后发现封条有损坏,要禁止装运出港。

将货物拉回公司,需要将集装箱打开,卸下货物,按照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检查有无可疑物质,重量有无明显变化,包装有没有破损及打开的痕迹,并对集装箱进行重新检查,确认无异常,更换新封条,且需要登记更换前后封条的编号。

集装箱检查
1.0、装箱前检查集装箱是否装有隐蔽间隔,结构是否稳固。

检查依据下列准则进行:1.0.1、检查部位:前板、左侧/右侧/底/顶板、箱顶、内/外门、底架外部/下方、隐蔽间隔。

1.0.2、检查有无新刷油漆、焦木或填充剂的味道;
1.0.3、检查有无新刷油漆的痕迹、焊接烙印或者箱板质地差异。

1.0.4、结构:检查前后角柱有无裂缝。

1.0.5、检查箱板是否有打孔、切割、磨损或开裂;是否丢失松脱零件或紧固件;
1.0.6、检查箱板是否有打孔、切割、磨损或开裂;是否丢失松脱零件或紧固件;
1.0.7、在门的末端检查锁条,包括托架、导杆以及凸轮,查看有碍箱门操作或关牢的缺损,例如折曲、弯曲、凹陷等;
1.0.8、在下层结构,检查横向构件、外伸*架和附件是否有洞;
1.0.9、在下层结构,检查底板、箱板或板条是否破损、开裂或断开。

1.0.10、如果发现集装箱有任何异常,管理人员必须在放行货物前进行复查。

装柜监控
1.0、货物装柜前,将装箱单交由工厂人员进行核对;由工厂人员或在工厂人员的监督下打开空柜后,工厂人员应亲自进入空货柜车检查,确保空柜内无任何异物。

在无工厂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不得打开空货柜车。

2.0、货物装柜时,工厂人员应监督整个装柜过程。

并检查装柜产品是否正确,产品包装是否有异常。

3.0、应严格安装柜单指定的产品和数量及工程部规定的装柜方式进行装柜。

装柜的产品,除工厂人员因抽查的目的可以打开包装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开包,除非有品管部门的拆包通知。

4.0、严禁装柜产品以外的任何物品进入货柜车内。

5.0、异常情况处理。

当装柜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要求工厂暂停作业,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处理。

如:发现产品包装被意外打开,应立即停止装柜,并检查包装内是否有异物。

6.0、货柜车装满柜并加封后,应立即发运至港口,不得无故在厂区内停留。

特殊情况下,货柜车需在厂区内停留或过夜时,应及时通知工厂,取得工厂相关负责人同意。

并且在第二天起运前,应检查柜锁、封条是否有损,确认无误后才能起程;
7.0、装柜车在运往目的港口的途中,不得作无正当理由的滞留,更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开货柜。

集装箱存放
已装货集装箱如非立即运走,必须存放在安全区域。

未装货的集装箱必须以安全方式存放。

要求:
1.0、已装货集装箱必须存放在厂区内。

特殊原因放在厂外时,则可将其存放在公共建筑物
内,但必须有人全程看守。

每次存放已装货集装箱时,集装箱都必须上锁密封。

2.0、空集装箱必须以安全方式存放。

例如,存放在厂区内安全区域;如不可行,可将其存放在厂区外,不过必须加上封条保护。

3.0、已装货和未装货的集装箱应以门对门或门对着墙壁的方式存放,防止有人进入。

4.0、已装货和未装货的集装箱在存放之前都应密封。

5.0、相关的运输单证应得到妥善的保管。

其他要求及规定
1.0、对卡车司机和其助手规定,装货主管应提醒司机及其助手,不得参与装货过程。

2.0、卡车司机及其助手可出现在装货现场,但不能主动参与装货过程(例如,搬动发运纸箱)。

3.0、卡车司机及其助手可向工厂装货人员建议最有效的装载方法。

4.0、装货期间,卡车司机及其助手不得未经同意在装货区逗留。

5.0、集装箱上锁密封前,卡车司机及其助手可以进行最终目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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