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法律意见书
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模板_2020

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模板【引言】股权转让实践中可依两种模式进行,一是先履行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对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受让人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后,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的风险,如何选择稳妥的交易模式,也是律师为股权受让方应着重考虑的问题。
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致xxxxxx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xxxxxxxx的委托,指派xx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xxxxxxxx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xxxxxxxx受让zzzz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股权事宜(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陈述、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就xxxxxxxx本次受让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审慎调查,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
本所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业已得到xxxxxxxx的承诺和保证,即:xxxxxxxx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并无任何隐瞒、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等与客观事实不符之处。
并保证上述所提供的材料如为副本或复印件正本或原件相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及公司投资决策和其他专业性事项发表意见。
国有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国有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委托,我们对您希望国有产权转让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就法律问题提供以下意见。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实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保护国有资产和其他法定权益,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增值增效。
国有资产的处置应当依法进行,并确保公允、公正、公开。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描述,您拟将某国有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我们就以下几个关键问题给予如下法律意见:第一,权利人是否具有国有产权转让的资格和权利。
根据《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国有资产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的产权政策。
您作为权利人,如果具有该国有产权的合法权属,则有权处置该国有产权,但需遵守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
第二,合同法律效力的问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进行的协商一致的法律行为,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成立,双方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在您与第三方订立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合同的主体资格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合法,合同的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此外,如果转让涉及到价格或者转让条件等问题,还应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转让过程的合法合规性问题。
在国有产权的转让过程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定职责,承担相关审批或者监督等职责。
您在转让过程中应加强对其合法合规性的关注,确保国有产权转让的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上述是我们对于您转让国有产权的法律意见。
但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上述意见仅基于您提供的有限信息而得出,我们无法对所有法律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您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最准确、最全面的法律意见。
祝您国有产权转让顺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
此致敬礼(以上为700字左右的法律意见书,仅供参考)。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范本模板 详细版

编号:_____________关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根据贵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签订的号《国有股权转让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本所作为贵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集团公司”)国有股权项目之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现就贵公司持有的集团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时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贵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所提交的书面材料作出审查并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为贵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3、《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4、国有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策文件等。
二、本所律师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1、贵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贵公司《章程》;3、贵公司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4、贵公司公司转让所持有集团公司股权的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以及国家农发办、省财政厅的批准文件;5、集团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集团公司章程;7、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报告;8、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方案。
三、本次股权转让方和标的企业的主体资格:1、转让方全称为公司,于年月日设立,企业所在地为省市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方:根据您的委托,我们司法机构就国有股权转让问题向您提供法律意见如下:一、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国有股权的转让,是指国家对其持有的国有企业的股权进行交易和变更的行为。
我国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有限公司法》以及相应的法规和规章。
二、国有股权转让的程序国有股权转让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股权交易准备阶段:包括确定交易股权的类型、方式和价款,并制定交易方案,双方签订意向书等。
2. 股权转让公告与资格审查:交易方需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股权转让信息,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转让的资格审查。
3.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交易方根据双方的意向书,签署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4. 股权转让登记与备案:交易双方需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并依法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5. 股权转让支付与过户:交易双方按照协议规定完成支付与股权过户手续。
6. 股权转让完毕:交易完成后,双方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股权转让的完成。
三、国有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1. 法律合规:国有股权转让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2. 公平交易:国有股权转让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禁止出现暗箱操作和内幕交易等不正当行为。
3. 协议保障:双方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4. 信息披露:交易双方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5. 股权处置收益的使用:国有股权转让所得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妥善使用和管理,不能违规挪用或私分。
6. 保密义务:与国有股权转让相关的信息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综上所述,国有股权转让是一项涉及多个程序和注意事项的法律行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具体操作中,委托方应当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要求,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国有股权转让的合法性、正当性和有效性。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法律意见书【国资系列3】

关于某国有股权拟无偿划转的法律意见本所接受委托,就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贵司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本所就贵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进行了审阅:《营业执照》、《企业产权登记表》;《审计报告》《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等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本所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特做如下声明、假设和承诺:1、本所发表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是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有关事实和国家正式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也是基于本所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而发表的法律意见;2、贵司提供了本所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复印材料或者口头证言;贵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其中文件材料为复印件的,保证与其原件是一致的;3、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4、本法律意见不构成对任何事实或决定的承诺或担保。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贵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相关法律事实根据贵司提供的资料显示:【】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年11月28日出资设立,【】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拟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某分所2020年3月18日出具的【XYZH/2020GZA20112】【】号《【】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定的账面净资产,以2019年12月31日作为无偿划转基准日,将其持有的【】公司100%的股权,通过无偿划转的形式,分别划转45%至贵司、30%至A公司、25%至B公司,现贵司拟与【】、A公司、B公司签订《关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法律意见书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法律意见书XXXXXX has drafted the "Request for ***'s Restructuring" (XXX "this restructuring plan")。
Upon the request of *** Expressway Company。
based on the lawyer's understanding and knowledge of Chinese law。
this legal XXX's n-making reference.Part One: PremiseThis legal n is based on the following premises:1.XXX and the n reflected are complete。
true。
and accurate。
XXX of the project.2.XXX Company have the right and capacity to sign the documents。
and all XXX parties。
XXX are consistent with the originals and have no false or XXX.3.This legal n is only the lawyer's independent legal judgment on the XXX any guarantee。
commitment。
or n of the true value or XXX.4.This legal n is only for *** Expressway Company's n for approval of this restructuring plan and cannot be used for any other purpose。
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意见书

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很高兴向您提供关于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意见书。
就我所了解,您希望了解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合规要求。
下面是我们的法律意见:一、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基础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宪法、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宪法明确规定了国有财产的保护和管理的原则。
公司法规定了国有股权的设立、变动和转让等事项。
国有资产管理法对国有股权的监管和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法律规定。
此外,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股权管理提供了补充和细则性的规定。
二、国有股权管理的主要原则国有股权管理的主要原则包括合法、公正、公平、效率、规范等。
合法原则要求国有股权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正原则要求国有股权管理应当公平对待各方利益相关人,不得损害任何方合法权益。
公平原则要求国有股权管理应当体现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垄断市场或滥用市场影响力。
效率原则要求国有股权管理应当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实现资本的最优配置。
规范原则要求国有股权管理应当规范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国有股权管理的合规要求1. 信息披露:国有股权管理者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利益相关人披露国有股权信息,确保信息公平公正。
2. 决策程序:国有股权管理者应当依法依规制定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3. 任职资格:国有股权管理者应当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职业操守。
4. 冲突利益防范:国有股权管理者应当防范和化解冲突利益,避免利益输送和受贿行为的发生。
5. 投融资管理:国有股权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划、配置国有资产,优化投融资结构,提高投融资效益。
6. 监督管理:国有股权管理者应当接受上级机构和监管部门的监督,保证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合规要求,我们建议您在国有股权管理方面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和合规制度,明确国有股权管理的权责和程序。
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范本-律师最新修订版本

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范本-律师最新修订版本律师事务所关于某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目录:一、转让方和标的企业的主体资格二、标的股权情况三、内部审批情况四、转让方案的合法性五、律师意见致:某股份有限公司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的律师进行法律顾问服务,就该公司转让所持有某有限公司(以下称“该有限公司”)国有股权项目,对该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其它对该股权转让有重大影响的事实、行为进行了核查与验证,并根据核查与验证的结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本所律师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对该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详尽审查,详细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该股权转让有关各方的主体资格、股权和资产状况、相关各方的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股权转让方案等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验证。
The following article has been edited for XXX.______ n and ______ Co。
Ltd。
have assured and promised the XXX true。
accurate。
complete。
and valid。
without false or XXX firm are identical in form and content to the original documents。
The lawyers of this XXX。
accuracy。
XXX.For XXX issuance of this legal n but cannot be supported by independent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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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法律意见书***高速公路公司拟对***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拟定了《关于***的请示(稿)》(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方案”)。
受***高速公司委托,根据本律师对中国法律的了解及理解,本律师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合法性提供如下法律意见,供***高速公司决策参考。
第一部分前提条件本律师基于以下前提条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1、***高速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所作反映的情况均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并无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均已披露,均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事实情况。
2、***高速公司所提供的文件中签署文件的主体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提供文件上的所有签字和印章均是真实的,任何已签署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各方取得其各自应取得的一切授权和批准,且由其正当授权的代表签署,所提供文件的复印件、电子文本均与原件一致,且无任何虚假或遗漏之处。
3、本法律意见书仅为本律师对有关事实做出的独立法律判断,并不构成本律师及本所对本次重组方案的真实价值或可实现利益的任何保证、承诺或更改。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高速公司拟进行本次重组方案申请报批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用途,亦不得将其任何部分或全部披露于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
本法律意见书的任何使用人应当清楚:使用人针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的任何决定,均只能被理解为是基于其自己的独立判断,而非基于本意见做出。
第二部分正文一、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文件及情况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高速公司向本律师提供了以下文件的电子文本:1、《关于***的请示》(稿);2、《关于***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稿)。
二、本次重组方案[1]【1意见】根据请示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草拟。
三、法律依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主要依据如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以下简称“《无偿划转管理办法》”);2、《广东省省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暂行办法》(粤国资综合[2006]2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22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修正)》;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修订)》;8、《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
四、法律分析意见(一)划出方及划入方(或:股权重组方)的主体资格及合法性1、股权划出方——***公司经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1)基本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法定代表人代码注册资本类型住所成立日期营业期限至经营范围登记机关登记状态(2)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2、股权划入方——***公司经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1)基本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法定代表人代码注册资本类型住所成立日期营业期限至经营范围登记机关登记状态(2)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3、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适用本办法。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无偿划转管理办法》并未对“各级子企业”进行明确定义。
鉴于***高速公司股东为***公司和***公司,两名股东均为国有独资公司,如按产权关系追溯至最终出资人,***高速公司的全部出资均属于国有资本,本律师倾向性认为***高速公司实质上符合无偿划转股权划出方的主体资格,最终以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意见为准。
***公司为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其产权属于《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国有产权”,本律师倾向性认为***公司实质上符合无偿划转股权划入方的主体资格。
(二)被划转企业的主体资格及被划转国有股权的合法性1、被划转企业——***公司经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1)基本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类型台港澳与境内合作[2] 住所成立日期营业期限至经营范围登记机关登记状态【2注意】该类型企业无偿划转后需要商务部门备案,下同。
此外,该类型企业往往在中外合作合同、章程中约定一方股权转让必须要经另一方同意。
(2)本次无偿划转项目实施前,**公司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本律师认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目前有效存续。
2、被划转国有股权的合法性根据***高速公司声明,***高速公司所持***公司**%股权不存在被司法查封、质押、被冻结、托管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导致拟无偿划转的国有产权无法无偿划转的权属纠纷或者潜在纠纷的情形,并愿意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律师认为,根据***高速公司声明,***高速公司所持***公司**%股权属于《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国有产权”。
***高速公司向**公司投资所形成的权益应界定为国有产权。
在前述假设成立的前提下,拟无偿划转的国有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被司法查封、质押、被冻结、托管或其他权利限制,该股权不存在导致拟无偿划转的国有产权不能无偿划转的权属纠纷或者潜在纠纷的情形,符合《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被划转企业国有产权的权属应当清晰”。
(三)无偿划转股权须按规定完成内部和外部程序1、内部决策程序《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划转双方应当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据此,本次无偿划转中,***高速公司和***公司需分别根据各自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各自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3]。
【3注意】实践中,涉及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被划转企业也需完善内部决策程序。
2、审批或备案程序《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在同一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共同报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企业国有产权在不同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依据划转双方的产权归属关系,由所出资企业分别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在所出资企业内部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批准并抄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
”据此,本次无偿划转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3、商务部门备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举办合作企业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对本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审批事项,适用备案管理。
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修订)》第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规定:“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以下变更事项的,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变更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五点第304项“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的建设、经营”。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无偿划转需通过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entpIndex.html)向商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四)无偿划转股权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法》并没有对无偿划转股权事宜作出特别规定,本律师理解本次重组方案须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体现在本次重组方案应遵守《公司法》的基本原则:1、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2、公司资产的处置方案不得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及须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基于上述分析,本次无偿划转的结果不应损害划出方的债权人利益。
(五)审计或清产核资《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划转双方应当组织被划转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或清产核资,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划出方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作为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依据。
”据此,本次无偿划转中,划转双方应当组织被划转企业开展审计或清产核资,并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划出方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作为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依据。
(六)职工安置《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所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应当经被划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实施无偿划转:……(三)无偿划转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未经被划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根据***公司提供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无偿划转项目的初步安置方案如下:***据此,若本次无偿划转涉及到相应的职工安置,应当制订相应的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七)债权债务处理《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划出方应当就无偿划转事项通知本企业(单位)债权人,并制订相应的债务处置方案。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实施无偿划转:……(四)被划转企业或有负债未有妥善解决方案的;(五)划出方债务未有妥善处置方案的……。
”根据***公司提供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无偿划转项目的债权债务方案如下:***据此,股权划出方、被划转企业[4]、被划转企业均需要就划转事项通知其债权人,并制订债务处置方案。
存在负债时,应出具妥善的解决方案。
【4注意】虽然《无偿划转管理办法》没有规定被划转企业需要通知债权人,但根据被划转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被划转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时应通知银行。
第三部分结论意见本律师认为:1、本次重组方案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