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的区别
(完整版)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区别及常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

大气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的区别一、两者之间的共同点卫生防护距离有两种:一种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另一种是以大气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它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提出来的,名称比“卫生防护距离”更客观些。
虽然两者名称有所差异,但无论哪种距离,都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
二、主要不同之处目前,有GB号的各种行业卫生防护距离基本是这样定义的: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卫生防护距离是指: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通过计算后,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从上述可知,有GB号的各种卫生防护距离是以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为起点算起的,而大气导则是以厂界为起点算起的。
三、应用的原则目前,环境影响评价中确定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方法有:一是根据各行业单独制定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有GB号);一种是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公式进行计算;还有一种是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提供的公式进行计算。
1、有GB号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优先执行。
2、对于大气无组织污染源而言,无GB号可执行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来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公式进行计算就可。
3、有的地区,在计算防护距离时,需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同时计算,然后取最大值,也没有问题。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是指在大气环境中,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规定了不同污染源周围需要保持的一定距离,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这些标准是根据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环境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的,对于保障大气环境质量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会有所不同。
例如,工业企业、化工厂等生产型污染源通常会有较严格的距离标准,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非生产型污染源的标准可能相对较低。
这是因为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在排放物种类和浓度上存在差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也会有所不同。
其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环境风险评估的结果。
通过对污染源周围环境的敏感性、污染物扩散规律、可能引发的健康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估,可以科学确定相应的防护距离标准,从而有效地保护周围的大气环境和居民健康。
此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布局等因素。
在城市化进程中,污染源往往与居民区、商业区等密集区域相邻,因此需要在规划建设时充分考虑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避免污染源对人类健康和城市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在实际应用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的执行需要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和管理。
一方面,需要加强对污染源的排放监控,确保其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另一方面,也需要对已有的污染源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防护距离的调整,以适应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
总的来说,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大气环境质量和人民健康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标准,才能有效地减少大气污染对周围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加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的监管和管理,为改善环境质量和人民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的区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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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的区别大气防护距离是环保部在大气新导则里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是卫生部早就提出的;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一般是消防等其他部门提出的,至少所提出的职能部门就不同了。
一般在环评中,前二者用的多,环保部要求的是二者同时测算,并结合行业相关防护距离规定,取要求高的那个。
1、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
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经常居住的房屋,并应绿化。
确定卫生防护距离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GB/T13201中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简称“计算公式法”。
二是根据各行业单独制定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确定,简称“行业标准法”。
2、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区域的规定主要为:(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
(2)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若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内存在长期居住的人群,应给出相应的搬迁建议或优化调整项目布局的建议。
3、安全防护距离是属于安全评价中的一个专业术语,但其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也越来越得到重视。
随着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距离标准”(草案)的制定和实施,安全防护距离所涵盖的范畴已由《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规定的狭义上的防火防爆安全距离的概念,拓展为基于危险化学品风险事故后果分析、考虑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周边保护目标人员安全为目标等多因素影响下的广义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距离。
防火间距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
在进行建筑规划和设计时,应综合考虑 防火间距和安全距离的要求,确保建筑 物既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又能满足其他 安全需求。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 综合体等,可能需要更加严格的安全距离要 求,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 散人员并减少伤害。
在实际操作中,应充分考虑当地消 防救援能力和资源,以及建筑物周 边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防 火间距和安全距离方案。
要点二
建筑功能多样化
现代建筑功能多样,如商业、住宅、文化设施等,每种功 能对防火间距的要求可能不同,需要针对不同功能进行差 异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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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之间的差异
防火间距主要关注的是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以确保一栋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火势不会蔓延到其他建筑 物。
安全距离则更注重建筑物与潜在危险源、道路、人群聚集区域等之间的距离,以确保建筑物本身和周边 环境的安全。
防火间距的要求较为严格,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量化标准,而安全距离则更多依赖于专业人员的判断和 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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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安全距离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破坏,保护 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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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4
防火间距与安全距离的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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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之间的联系
防火间距和安全距离都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和人员安全而设定的空间要求。
两者都需要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等因素进行评估和 设定。
防火间距和安全距离的设置都需要考虑消防救援的需求,以确保火灾发生 时救援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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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5
实际应用中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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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的影响
石化企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的探讨

石化企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的探讨【摘要】在现阶段的环评工作中,不仅需要确定石化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还需要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文将SH3093-1999《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中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规定计算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结果相比较,对比分析了现行的石化行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的差异,提出了尽快完善现行标准及制定无组织排放源强确定技术方法的建议,为环境评价与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无组织排放1 前言石化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的排放形式分为两种,一种为有组织排放源(高架源),一种为无组织排放源(低架源或面源)。
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储罐在储存油品过程中产生的、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污水处理场、硫磺回收装置等产生的硫化氢、NH3等。
尽管近年来中石化采用诸如采用浮顶罐储存原油和轻油、油气回收、污水处理场密闭处理等新技术,使排放的无组织废气量日渐减少,但由于其排放高度低,污染物可以直接进入大气层呼吸带,在其下风向会出现地面浓度超标的污染带,对周围居民将产生明显的影响,危害程度也较大。
因此,在石化企业厂区外设置一定宽度的卫生防护距离,可以降低有害气体对居住区的影响,保证职工、居民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布的标准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以下简称新大气导则)首次提到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概念。
它是指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仅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而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09年6月在对新大气导则的条款说明与实施问答中明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是两个概念,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按导则要求执行,卫生防护距离按国家颁布的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执行。
正确认识石化项目防护距离

正确认识石化项目防护距离防护距离是防范生产事故时对周边民众生命和财产产生伤害的重要手段。
科学、合理确定防护距离,既可以有效减轻事故的危害,也可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
近年来,个别地区民众对石化项目的防护距离比较关注。
为使广大民众更好地理解和认识防护距离,我们根据现行规范,对石化项目防护距离有关情况进行了梳理和说明。
一、防护距离概念及发展趋势防护距离概念:石化项目设立需经过环境、职业卫生、安全影响评价,每种评价都依据各自标准确定防护距离,选取其中最大的距离作为项目防护距离(涉及光气、氯气等以安全规程为准)。
理论上有环境(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和安全防护距离三个概念,由于环境影响评价与职业卫生评价出发点类似,都是从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对民众身体健康影响角度考虑,目前,环境防护距离主要参照卫生防护距离确定。
因此,石化项目防护距离主要依据卫生防护距离和安全防护距离确定。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从车间或单元的边界扩散至居住区边界后,达到限制浓度所需的最小距离;由卫生部门负责制定规则并承担监管工作。
安全防护距离主要是指在发生火灾、爆炸、泄露事故时,防止和减少对人员伤亡、中毒、邻近装置和财产破坏所需的最小距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规则并承担监管工作。
发展趋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具体计算大气防护距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依据项目所处的大气环境,按照无组织排放面源的参数测算防护距离,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环境(大气)防护距离将逐步成为确定石化项目防护距离的主要因素。
二、防护距离标准卫生防护距离是指污染物扩散可能危害的区域;安全防护距离主要涉及爆炸等可能波及的范围,是以保护事故状况下现场人员安全为出发点。
一般情况下,卫生防护距离大于安全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主要强调项目与周边居民之间的距离,石化项目参考《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8195-87)和《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确定,一般不超过1.5公里。
建设项目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Qc 取同类企业中生产工艺流程合理,生产管理与设备维护处于先进水平的工 业企业,在正常运行时的无组织排放量。当按式计算的 L 值在两级之间时,取偏
宽的一级。
三、有关名词解释及说明
⑴无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或通过低于 15m
低矮排气筒的排放都属于无组织排放。
1200
800
700
900
700
600
若环评项目所在地常年平均风速大于 4.5m/s,因此,如按以上推荐值再根 据装置设施分类,硫磺回收(含酸性水汽提)的卫生防护距离为 600m,污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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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场为 400m(若污水处理厂进行部分封闭卫生防护距离可减少 30%,即 280m)。 因本卫生防护距离计算依据是规模为≤800t/a 但与环评项目规模为 150 万
Ⅰ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
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者;
Ⅱ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
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或者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
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Ⅲ类:无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且无组织排放的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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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标准只考虑工厂规模而不考虑炼制原油的含硫量,从而减少了制
约因素。由于在环评中无组织排放源基本上带有一定的宏观性且具体实测数据较
少;多半是根据计算和物料衡算推导的,因此各厂数据相差较大。但同 1982 年
资料中源强数据相比,总体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区别及常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

大气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的区别一、两者之间的共同点卫生防护距离有两种:一种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另一种是以大气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它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提出来的,名称比“卫生防护距离”更客观些。
虽然两者名称有所差异,但无论哪种距离,都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
二、主要不同之处目前,有GB号的各种行业卫生防护距离基本是这样定义的: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卫生防护距离是指: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通过计算后,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从上述可知,有GB号的各种卫生防护距离是以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为起点算起的,而大气导则是以厂界为起点算起的。
三、应用的原则目前,环境影响评价中确定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方法有:一是根据各行业单独制定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有GB号);一种是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公式进行计算;还有一种是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提供的公式进行计算。
1、有GB号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优先执行。
2、对于大气无组织污染源而言,无GB号可执行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来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公式进行计算就可。
3、有的地区,在计算防护距离时,需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同时计算,然后取最大值,也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