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小学、大学、校外培训机构实地测评工作的通知(2020)
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双减”“创文”暨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方案及自查整治记录表

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双减”“创文”暨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方案为扎实做好2021年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双减”“创文”暨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自查时间2021年10月1日-10月30日二、自查对象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三、自查形式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开展自查。
教育督导责任片区负责开展督查。
四、自查及督查内容(一)落实“双减”精神1.证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是否公示;是否存在与办学许可证不符的项目。
2.收费及财务: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不超标准、超课时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备案制度和收费、退费的相关规定。
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3.宣传:不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不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不发生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招生广告是否备案。
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不发生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4.教师:不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5.课程及教学:培训内容向相关部门备案,不超标超前超范围培训。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从事学科类培训,不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内容不低俗违法、不使用盗版的培训教材。
不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安全管理1.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2.场地:是否改变办学培训场地建筑原使用性质;办学场地、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灯光是否符合安全卫生。
3.设施:是否通过消防安全验收,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安全警示逃生标识是否完整,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监控系统是否全覆盖。
创建文明城检查通知范文

创建文明城检查通知范文
中共市委办公室:
各区县(市、县级市)委党政机关: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们市将于5月20日-5月29日进行创建文明城工作检查。
为做好检查准备工作,我市市委办公室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重点将围绕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公共文明、社会面貌四大板块进行。
检查内容包括城市环境保洁管理、公交运营文明程度、道路交通管理情况、市容环境建设进度等。
二、检查时间:
5月20日-5月29日,检查小组将对全市各区县进行实地考察。
各区县需于5月18日前完成自检工作。
三、检查重点:
1. 城市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2. 环境卫生管理情况;
3. 公交文明程度;
4. 道路交通秩序;
5. 广告招牌布置规范等。
四、检查准备工作:
1. 成立检查小组,安排接待工作;
2. 完善自查资料,制作检查报告;
3. 组织整治隐患,做好一应工作准备。
五、检查结果反馈:
检查结束后,各区县需于5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报告呈交市委办公室。
以上情况,请各区县认真落实。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乱检查工作秩序。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市委办公室反馈。
市委办公室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保护广大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1年7月下旬至9月底。
二、整治对象全镇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
三、整治内容(一)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消防、防疫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办学场所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房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办学场所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办学资质1.无照无证。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办学;对具备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指导限期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照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
2.有照无证。
对虽支付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答应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条件的,指点限期;对不具备条件的,责令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3.证照核查。
全面考核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纳其他欺诈手腕隐瞒重要究竟骗取办学答应证的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动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情况;是否存在生意、出租、出借办学答应证的情形。
(三)办学行为1.培训对象。
庄重查处各类违规衔接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招收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
2.培训内容。
严肃查处以“国学”为名,传授封建糟粕以及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未成年人学业负担的违规行为。
严格开展班次、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备案审核,加大定期和随机抽查力度,坚决遏制超前超纲培训等行为。
最新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最新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迅速增长,一些机构存在违规办学、乱收费、虚假宣传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教育生态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为了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学生权益,我们决定开展一次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2.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维护学生和家长权益。
3.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三、排查整治重点1.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
2.超范围办学、违规开设课程的行为。
3.乱收费、虚假宣传、诱导学生参加培训的行为。
4.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1.成立排查整治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等。
3.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收集相关信息。
4.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提出整改措施。
5.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6.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五、具体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和家长对校外培训的认识。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3.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4.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
5.对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采取约谈、警告、停业整顿等措施。
6.对涉嫌违法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7.对整改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和鼓励。
六、工作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2.严谨细致,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责任担当,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
5.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通过这次排查整治工作,我们希望能够净化校外培训市场,让学生和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更加明智,让教育回归本真。
同时,也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注意事项一: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解决办法:心里默念着每个角落都不能放过,我决定将排查工作细分到每个社区,每个街道。
创建文明城市责任书(精选5篇)

创建文明城市责任书(精选5篇)创建文明城市篇1两城同创工作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城同创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及《关于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潍发[20xx]14号)要求,进一步增强两城同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等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责任目标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两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城工作列为当前重点工作,校长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书记)和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抓,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科室(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2.层层建立并落实工作责任制。
学校层层签订创城工作责任书,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保证两城同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力度。
学校通过悬挂横幅、校刊校报、校园广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宣传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加大加强宣传力度,激发教师和学生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抓好学校德育工作。
对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首先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做好学生德育工作;加强师德建设,搞好师德测评,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师德教育活动。
5.实施健康素质计划。
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校准》,确保中学生体质达到及格等级以上下;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正常的休息睡眠时间。
6.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卫生管理和学生意外伤害等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按照要求配足配齐保安、器械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7.抓好校园文化建设。
校园环境整洁,做到桌净窗明,校园内建有富有意义的挂图、画像、景观等;经常举办歌咏比赛、经典诵读等校园文化活动。
8.做好学校管理工作。
依托学校网络教师建设公益性电子阅览室,使用绿色上网软件;学校的文体设施、活动场地,图书馆等向未成年人开放,建设并利用好学校少年宫。
9.做好学校队、团建设。
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总体布局,并定期开展各种活动;重视中学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督导工作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督导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级城市文明程度的评价标准和荣誉称号,是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
为加强对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督导和指导,计划制定全国文明城市督查督导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的建立全国文明城市督查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监督、评估和指导,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三、工作内容1. 设立督查督导组织机构:成立全国文明城市督查督导组织机构,由各级政府文明办牵头,组织专业团队负责具体的督查督导工作。
2. 制定评估标准:建立全国文明城市评估标准体系,包括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文化、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指标,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3. 开展定期督导检查:按照一定周期,对全国各文明城市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重点关注市级、区县级文明城市建设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城市提出整改要求。
4. 推动经验交流和互学互鉴:组织全国文明城市间的经验交流和互学互鉴活动,提高各地城市建设的水平。
5. 建立奖惩机制:根据督查督导结果,对在文明城市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城市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未整改的城市进行通报,引起社会关注,促使其改进。
6.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成果和经验,营造浓厚的文明城市氛围,引导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文明行动。
四、工作流程1. 组织准备阶段:制定督查督导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各方责任,组建专业团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 督查督导阶段:按照工作计划,对各文明城市进行实地督查和现场检查,重点关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3. 督导报告阶段:根据实地督查情况,组织编写督导报告,对各城市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建议和整改要求。
4. 整改落实阶段:对存在问题的城市,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和时间表,并督促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同时,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5. 成果总结和宣传阶段:对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和宣传,鼓励更多城市加强文明城市建设。
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

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22.01.25•【文号】教监管〔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编办、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编办、司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校外培训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构建校外培训执法体系,全面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依法严格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双减”工作扎实有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执法行为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执法力量,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健全校外培训监管机制;坚持统筹推进,强化部门协同,推进联合执法。
3.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基本建立,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基本理顺,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
到2024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二、健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现有机制4.坚持分工合作。
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8篇

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8篇篇一: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为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__教监办函〔20__〕__号)要求,我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进展和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好学生家长合法权益。
现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机构审批方面,全州共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56家(其中文化艺术类38家,体育类18家),目前已审批29家(文化艺术类审批16家,体育类审批13家)。
州级复审通过待省文旅厅审批公示的13家,均为艺术类,剩余14家不符合办学资质的已全部关停。
平台注册方面,全州已审批通过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9家已全部注册纳入平台监管,注册率**%。
账户核验方面,全州已注册纳入平台监管的31家(2家待省文旅厅审批)监管账户中30家已通过核验,核验通过率96。
**%。
支付开通方面,全州已注册纳入平台监管的31家监管账户中29家已开通支付渠道,支付渠道开通率93。
**%。
课程上架方面,全州已注册纳入平台监管的31家中,有18家已实现课程上架,其中文化艺术类课程上架9家,体育类课程上架9家。
大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因疫情原因20__年课程没有完成,20__年均在补课阶段,目前未产生新课程。
订单产生情况,全州已注册纳入平台监管的31家中已实现课程上架的,有15家已实际产生订单,文化艺术类实际产生订单7家,体育类实际产生订单8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一)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安排部署。
自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州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相关责任,明确工作步骤,细化任务分工,加强执法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结合全州工作实际,州教育局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将“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切实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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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小学、大学、校外培训机构实地测评工作的通知(2020)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
按照6月22日召开的银川市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有关要求,为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现将开展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小学、大学、校外培训机构实地测评工作通知:
一、测评时间
2020年7月10日—7月20日
二、测评内容
三区属地的中小学、大学、校外培训机构
三、测评标准
1.创建文明城市中小学实地测评标准
2.创建文明城市大学实地测评标准
3.创建文明城市校外培训机构实地测评标准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实地测评工作。
三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实地测评工作,将实地测评作为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由专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实地测评组,切实安排好实地测评工作。
2.加强组织,确保实地测评范围全覆盖。
三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城市中小学、大学、校外培训机构实地测评标准,实地测评工作全面覆盖到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尤其是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不能局限于上报的点位,必须落实到每一个校外培训机构,不留死角。
同时,要将幼儿园的卫生情况也进行部署、检查。
市教育局将对三区实地测评工作进行督查、抽测。
3.以查促改,及时通报实地测评结果。
对于实地测评结果要及时汇总、梳理问题、进行通报。
三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中小学、大学、校外培训机构实地测评情况形成报告(每个测评点打分情况作为附表)于7月20日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中小学、大学、校外培训机构实地测评打分表
银川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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