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之家职责
村“妇女儿童之家”五项职责

村“妇女儿童之家”职责(1)履行妇联基层组织基本职能。
①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
②完善村妇代会组织,班子健全,人员配备到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
○3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女性人才工作。
④积极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和活动,创建适合本地特点的工作品牌;认真完成上级妇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开展家庭文化建设。
①教育引导妇女发扬“四自”精神,组织妇女和家庭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和活动,帮助妇女及家庭成员提升素质。
②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提升;组织、引领家庭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和“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
○3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地方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满足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精神文化需求。
④指导妇女和家庭正确认识和处理家庭、邻里人际关系。
(3)提供妇女创业就业服务。
①宣传有关促进创业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为有创业就业愿望的妇女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就业指导、小额贴息贷款服务等。
②组织妇女参加实用技术培训,使18-50岁有需求的农村妇女受训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职业介绍,为妇女就业创业牵线搭桥。
④帮助妇女增收致富,引导组织妇女创办、领办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妇女领衔、带领妇女致富的现代高效农业基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三八”绿色工程基地或加工项目和企业等。
(4)开展儿童成长教育服务工作①整合各方资源,建立社会支持网络,以直接或转介方式为城乡儿童特别是留守流动儿童及其家长提供服务。
②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富有成效的儿童道德实践活动。
○3以“双合格”活动为载体开展家庭教育工作,通过宣传、讲座、咨询等活动,传播科学家教知识和方法。
④宣传儿童优先、尊重儿童的理念及相关政策法规,提高未成年人遵纪守法、自我保护的能力。
妇女之家工作制度规定

妇女之家工作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妇女之家,是指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的为妇女提供服务、开展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妇女之家的宗旨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推动男女平等,构建和谐社会。
第四条妇女之家的工作原则是:(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妇女需求,为妇女提供优质服务;(二)坚持依法维权,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三)坚持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妇女的主体作用;(四)坚持开放融合,促进男女平等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妇女之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妇女代表选举产生。
第六条妇女之家的组织机构应当包括:(一)理事会:负责妇女之家的日常工作,制定和执行工作计划,组织各项活动,管理妇女之家的经费和财产;(二)秘书处:负责妇女之家的日常事务,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三)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七条妇女之家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二)热爱妇女事业,关心妇女群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能够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四)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八条妇女之家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男女平等、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知识;(二)开展妇女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三)组织开展妇女健康保健、心理健康等服务;(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婚姻家庭调解等服务;(五)开展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帮助解决妇女儿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六)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丰富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七)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合作,为妇女提供就业、创业支持;(八)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妇女之家工作制度

企业妇女之家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企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企业应当设立妇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委会”),作为企业妇女工作的领导机构。
妇委会由企业负责人、工会女工委员、职工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企业妇女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工作职责1. 宣传国家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
2. 关心妇女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妇女健康检查,宣传普及妇女健康知识。
3. 组织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妇女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4. 积极推动企业内部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 代表妇女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妇女在企业中的积极作用。
6.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及时协调解决妇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7.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条工作制度1. 定期召开妇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2. 定期向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汇报妇女工作,争取支持与帮助。
3. 建立健全妇女工作档案,及时记录妇女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
4. 加强与其他企业妇女工作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5. 组织开展妇女工作培训和研讨,提高妇女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6.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确保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第五条工作方法1.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挥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 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3. 注重工作实效,定期对妇女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4. 广泛征求妇女意见,充分调动妇女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
5. 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妇女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第六条考核与奖惩1. 企业应当将妇女工作纳入企业整体工作中,对妇委会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妇女之家制度

妇女之家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妇女权益和提供妇女专属服务而设立的机构或组织体系。
这一制度旨在促进妇女的平等、参与和发展,帮助妇女解决各种问题和困难。
妇女之家通常提供以下服务和支持:
1. 提供庇护和安全环境:妇女之家为受到家庭暴力、性侵犯、家庭纠纷等问题困扰的妇女提供庇护和安全的住所,使她们能够逃离暴力环境并得到保护。
2. 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妇女之家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帮助妇女了解自己的权利,提供法律指导和支持,协助妇女处理婚姻、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法律问题。
3. 提供心理和情感支持:妇女之家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妇女处理心理创伤、自我价值感受损等问题,提供情感支持和康复治疗。
4. 提供培训和就业援助:妇女之家提供培训课程,帮助妇女提升技能和就业能力,为她们提供就业援助,帮助她们重建生活和实现经济独立。
5. 提供社交和交流平台:妇女之家提供社交、交流和互助活动,让妇女之间建立联系,分享经验和资源,互相支持和帮助。
妇女之家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名称和具体实施方式,但它们的目标都是为了保障妇女的权益和提供妇女专属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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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妇女之家工作制度

公司妇女之家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保障妇女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温馨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成长,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全体女性员工,旨在为公司妇女提供一个相互关爱、共同进步的平台。
二、组织机构1. 公司成立妇女之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公司妇女之家的各项工作。
2. 妇女之家工作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工会女工委员及部分女性员工代表组成。
3. 妇女之家工作委员会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普及女工权益知识,提高女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 关心女工的生活和工作,及时了解女工的需求和困难,为女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 定期举办各类培训、讲座、座谈等活动,提高女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
4. 组织女工参加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女工的业余生活,增进女工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5. 代表女工参与公司决策,提出女工意见和建议,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
6. 建立和完善女工档案,及时更新女工的基本信息和变动情况。
7. 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制度1. 定期召开妇女之家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女工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2.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定期向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3. 建立女工互助基金,为困难女工提供经济援助。
4. 设立女工心理咨询室,为女工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
5. 落实女工福利待遇,关心女工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女工体检。
6. 开展女工优秀评选活动,表彰在公司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女工。
7. 加强与公司内外女工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分享女工工作经验。
五、工作纪律1. 妇女之家工作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履行职责,为公司女工做好榜样。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3. 尊重女工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女工个人信息。
妇女之家制度范本

妇女之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妇女权益的保护和妇女事业的发展,建设和谐、平等、法治的妇女之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妇女之家是以服务妇女、关心妇女、促进妇女发展为宗旨的公共机构,依托于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设立和管理。
第三条妇女之家的主要任务是提供多方位的服务,包括妇女权益保护、教育培训、心理健康咨询、职业发展指导等,为妇女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妇女之家设立妇女之家理事会,理事会是妇女之家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以及妇女之家的发展规划。
第五条妇女之家设立妇女之家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承担妇女之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财务管理、活动策划等。
第六条妇女之家设立不同类别的工作小组,包括妇女权益保护小组、教育培训小组、心理健康咨询小组等,负责各项服务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妇女权益保护第七条妇女之家要积极推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对家庭暴力、性别歧视、妇女贫困等问题的预防和处置。
第八条妇女之家要建立妇女权益保护的案件收集和统计机制,及时反映和报告有关情况。
第九条妇女之家要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妇女权益保护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妇女事业。
第四章教育培训第十条妇女之家要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包括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法律知识普及等,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能力。
第十一条妇女之家要与相关机构和企业合作,为妇女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促进妇女的就业和创业。
第十二条妇女之家要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心理健康咨询第十三条妇女之家要组织专业心理咨询人员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提供情感支持和心理疏导,解决妇女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心理问题。
第十四条妇女之家要保护咨询者的隐私,妥善处理咨询信息,做到咨询信息的保密。
第六章职业发展指导第十五条妇女之家要为妇女提供职业发展指导,包括就业政策解读、职业规划指导、岗位培训等,帮助妇女提升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并规范和加强妇女儿童之家的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制度,供各级机构和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参考和执行。
本管理制度涵盖了妇女儿童之家的基本情况、工作机构、人员构成、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二、基本情况妇女儿童之家是为保护困难、失去保护和权益受到侵害的女性和儿童提供医疗、康复、心理心理辅导以及教育等服务的机构。
妇女儿童之家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 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保健和心理辅导。
2. 为需要帮助的女性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并协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3. 为失去保护和受到侵害的女童提供帮助,协调家庭和社区资源,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4. 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收容、救助、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三、工作机构妇女儿童之家是一个由一名主任领导的工作机构,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工作者、医生、心理学家、律师等专业人士组成。
妇女儿童之家应当设立下列职务:1. 主任:负责管理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事务,并组织制定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 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3. 社会工作者:对外联系、接受求助和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妇女和儿童进行心理咨询。
4. 医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5. 心理学家:对需要帮助的人进行心理辅导。
6. 律师:协助处理法律事务。
四、人员构成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儿童,关心女性权益,具备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操守。
2. 具有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医生、心理学家、律师等执业资格。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判断力和执行力。
四、职责分工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如下:1. 主任:负责管理和协调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 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 社会工作者:对外联系、接受求助和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妇女和儿童进行心理辅导。
4. 医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对儿童进行健康体检。
妇女之家制度范文(3篇)

妇女之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妇女权益的保护和妇女事业的发展,建设和谐、平等、法治的妇女之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妇女之家是以服务妇女、关心妇女、促进妇女发展为宗旨的公共机构,依托于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设立和管理。
第三条妇女之家的主要任务是提供多方位的服务,包括妇女权益保护、教育培训、心理健康咨询、职业发展指导等,为妇女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妇女之家设立妇女之家理事会,理事会是妇女之家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以及妇女之家的发展规划。
第五条妇女之家设立妇女之家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承担妇女之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财务管理、活动策划等。
第六条妇女之家设立不同类别的工作小组,包括妇女权益保护小组、教育培训小组、心理健康咨询小组等,负责各项服务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妇女权益保护第七条妇女之家要积极推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对家庭暴力、性别歧视、妇女贫困等问题的预防和处置。
第八条妇女之家要建立妇女权益保护的案件收集和统计机制,及时反映和报告有关情况。
第九条妇女之家要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妇女权益保护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妇女事业。
第四章教育培训第十条妇女之家要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包括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法律知识普及等,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能力。
第十一条妇女之家要与相关机构和企业合作,为妇女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促进妇女的就业和创业。
第十二条妇女之家要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心理健康咨询第十三条妇女之家要组织专业心理咨询人员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提供情感支持和心理疏导,解决妇女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心理问题。
第十四条妇女之家要保护咨询者的隐私,妥善处理咨询信息,做到咨询信息的保密。
第六章职业发展指导第十五条妇女之家要为妇女提供职业发展指导,包括就业政策解读、职业规划指导、岗位培训等,帮助妇女提升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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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之家职责
一、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
2、组织妇女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环境保护、使用技术、家庭教育等培训和多形式、多内容的学习读书活动。
3、教育引导妇女发扬四自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
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提供维权服务,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接待和协调处理妇女儿童个人和家庭合法权益受侵害实践。
为妇女提供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心理调适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
1、组织妇女和家庭开展系列文明主题创建活动,引领妇女和家庭建立科学、文明、和谐、低碳的生活方式。
2、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富有特色、妇女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在发展中彰显巾帼时代风采。
四、排忧解困办实事
1、开展职业介绍、项目推介等创业就业服务。
2、开展困境母亲关爱、真情援助、健康体检等公益服务项目,争取社会力量为特困妇女和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关爱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