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前置许可项目清单
一、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权责清单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监局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8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服务机构、基金托管机构、期货公司等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及终止
批复文件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监局
深圳证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12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代理集团公司、保险经纪集团公司、保险公估集团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控股公司等的设立、变更及终止
批准文件或批准证书
中国保监会
深圳保监局
中国保监会
深圳保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4。《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5.《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6。《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
11、《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11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
更及终止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中国保监会
深圳保监局
中国保监会
深圳保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4.《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5。《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
3.《深圳市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业务资格认定、变更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及前置改后置 - 用于合并

许可证
7
驯养、繁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2011年修正)
国家林业局
许可证
国家二级、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省林业厅
许可证
收购驯养繁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设立证劵交易所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国家主席令第12号,2005年修订,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2年国家主席令第71号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
设立证劵公司及分支机构审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电力业务许可(供电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国家主席令第60号,2009年修正)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许可证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附件1第19项将”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与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审批及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下放区域能源监管机构”
许可证
设立保险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审批
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分支机构审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许可证
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6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的行业及审批部门

1、图书、报纸、期刊的一级批发
2、音像制品的制作
3、电子出版物的复制、制作
4、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
5、电子出版物的批发
6、图书、报纸、期刊的二级批发
市新闻出版局
其他印刷品(不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印刷制版及排版、装订
区、县、市
文体局
1、打字、复印、影印
2、图书、报纸、期刊的零售、出租
国家商务部
1、流通(外贸)公司进出口经营权
2、国际货运代理
3、外派劳务
省外经贸厅
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二十九)
建委系统
建设部
房地产开发(一级)
市盐务局
居民食用盐、花色盐的零售
县、市(含萧山、
余杭)盐务局
居民食用盐、花色盐的零售(限本县、市[区]境内)
(十八)劳动系统
社会和劳动保障部
境外就业中介
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
中外合资、合作劳动力职业中介
市社会和劳动
保障局
1、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2、劳动力职业中介
3、劳动职业技能培训
县、市社会和劳动
保障局
1、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限本县、市[区]境内)
3、音像制品零售、出租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即网吧)(限本县、市[区]境内)
5、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限本县、市[区]境内)
6、16毫米电影放映(限本县、市[区]境内)
(二)
体育系统
省体育局
体育经营活动项目(限省体育局直属单位举办的企业)
市体育局
1、一般性的体育经营活动项目
2、专业性因素存在着间接隐患的体育经活动项目4、农机维修点
县、市农业局
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

行业审定部门证件类型烟草经营市烟草专卖局许可证废旧金属收购县级以上公安局许可证成品油经营、储存市经委、公安局许可证酒类经营县级以上酒类专卖局批准金融机构(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保险)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行许可证外汇经营外汇管理部门许可证加工、销售、回收金银市人行金融处许可证新建印刷厂、包装装潢、印刷品新闻出版局、公安局许可证电力生产供应省级电力行政部门许可证文物经营文物管理委员会许可证广告经营市工商局许可证音像制品经营、出版市音像管理处、市新闻出版局许可证电视剧制作国家广播电视局许可证营业性舞厅市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许可证、合格证音乐茶座(卡拉OK)市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许可证、合格证出版业务市新闻出版局登记证国画书法市文化局批准书报刊经营市新闻出版局许可证汽车、摩托车维修市交委维修管理处合格证旅行社市旅游局、国家旅游局(一类)许可证咖啡馆、酒馆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市酒类专卖局合格证液化气供应市燃气管理处、公安局许可证自来水、供水省级建设行政部门资源审查报关业务海关总署审批体育项目经营体育行政部门许可证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省级财政部门审批行业审定部门证件类型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市医药管理局卫生局许可证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生产、销售、设计、施工、维修市公安局许可证水泥生产市建委批准气枪、仿真枪式电击器县级以上公安局许可证卷烟生产国家烟草专卖部门批准生物、血液制品市卫生局批准民用爆炸品县以上公安局许可证三废污染企业县以上环保局批准无线电话筒、话机生产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废旧有色金属冶炼市经委\计委批准计量器具生产、修理县以上技术监督局许可证特种刀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合格证工业锅炉生产劳动局许可证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市经委、环保局批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药监督部门许可证化妆品生产市卫生局许可证食品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许可证酒厂市酒类专卖局卫生局许可证烟花、爆竹县级以上公安局许可证交通运输县级以上交通局许可证市内客运业务市交委许可证打包托运业务陆上运输管理处许可证海洋国际运输交通部批准建筑施工市建筑主管部门等级证书工程承包市建设委员会资质等级证书工程勘探、设计、工程监理市建设委员会等级证书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民航中南管理局经营许可证。
企业登记常用前置审批参考目录(2012版)

7
食品生产、经营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8
农药生产
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属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省、市安监局批准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46
报纸、期刊、图书批发、零售、出租
批发经省级出版行政部门许可,零售、出租由所在地县级出版行政部门许可
《出版管理条例》
47
出版物印刷或复制
省级出版行政部门审核许可
《出版管理条例》
48
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
新闻出版署核发《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经营许可证》
企业登记常用前置审批参考目录(2012版)
序号
前置审批项目
前置审批部门
前置审批依据
1
种子生产、经营
县以上农业、林业部门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
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企业
省级以上饲料工业管理部门核发《生产许可证》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3
兽药生产、经营
《殡葬管理条例》
39
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
劳动行政部门核发《职业介绍许可证》、人事部门负责审批发放《许可证》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劳动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管理的通知》《人才市场管理的通知》
40
从事专利代理
省级专利管理机关审查,中国专利局审批
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中需要前置审批的目录对照表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1、《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20。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392、393、394。2、《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1、《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二条;2、《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二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保监会核发许可证
10.
商业银行、信用社及分支机构,邮政储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 、第十九条;2、《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3、《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7.
血液制品生产、经营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
8.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35。2、《典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
商务部核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市公安局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1、《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二条;2、《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发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保险公估机构
《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保监会核发《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1.03.20
•【文号】国市监注发〔2021〕17号
•【施行日期】2021.03.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国市监注发〔202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有关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市场监管总局调整形成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21年)》《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21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21年)
2.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21年)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3月20日附件1
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附件2
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江苏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1]
![江苏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1]](https://img.taocdn.com/s3/m/c6b5ccf80740be1e640e9aaa.png)
18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府财行主管部门
《人民会计师法》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部令第24号)
《取消和下放一批行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21〕44号)
《取消和调整一批行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21〕50号)
《人民道路运输条例》(令第406号,第628号修正)
《取消和调整一批行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21〕50号)
《修改部分行法规的决定》(令第666号)
40
出租汽车经营
设区的XX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对确需保留的行审批项目设定行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取消和调整一批行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21〕11号)
运输部
《对确需保留的行审批项目设定行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取消和调整一批行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21〕50号)
国发【2021】6号文调整
44
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
运输部或运输部
《对确需保留的行审批项目设定行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取消和调整一批行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21〕50号)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令第625号)
《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21〕52号)
《取消和下放一批行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21〕5号)
《取消和调整一批行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21〕27号)
《修改部分行法规的决定》(令第666号)
43
从事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不含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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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①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②维修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③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84
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生产
装配
加工贸易
含邮政储蓄网点
49
非银行
金融机构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的设立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
50
证券业
《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
①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章程、公司形式、合并分立及终止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②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修改章程、变更重大事项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取消氯盐酸类混合炸药生产的审批(见第一批第120项)
34
危险
化学品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①生产、储存由市(设区)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批准书;②经营由市(设区)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③运输由公安部门实行资质认定
35
监控化学品生产及生产设备技术进出口
委、化学工业部
等部门关于调整
和整顿化学试剂
厂点的通知》
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
38
食品用化工产品生产
《食品用化工产品生产管理办法》
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点生产,并核发生产许可证
40
药品
《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素管理的通知》
58
互联网服务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①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由省级以上电信主管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其中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信息服务的,在取得许可证之前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由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③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设立由文化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除特别许可证外,还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36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经营
《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
生产、经营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生产经营的品种确定审批主管部门
37
化学试剂生产
《化学试剂产品
生产许可证试行
条例》、《国家经
18
矿产
资源
勘查
开采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①矿产勘查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勘查许可证;②设立矿山企业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和放射性矿产的开采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放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其他矿产开采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放划定矿区的批复文件;③黄金开采由国家黄金管理部门核发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采矿许可证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汽车工业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或商务部
86
车辆维修
《道路运输条例》、《关于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
①机动车维修由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②农机维修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确定机械维修等级
89
危险废物经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从事收集、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
93
计量器具制造、修?理
《计量法》
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核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94
资产评估机构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工商局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①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②证券业务资产评估由财政部、证监会审批;③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由省级商务部门审批
取消外国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申领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见第三批第360项)
70
旅馆业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①公安部门核发特行许可证;②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
74
经营性测绘业务
《测绘法》
省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核发测绘资质证书
75
食品
生产
经营
《食品卫生法》
①食品生产、经营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②保健食品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103
专利
代理
《专利代理条例》
成立专利代理机构由国务院专利管理部门审批
104
认证
机构
《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
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认证培训机构的设立由国家认监委批准
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代理机构注册(见第三批第257项)
105
城市燃气企业
《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印发<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取消外国专业人才来华工作中介机构审批(见第三批第361项)
98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
①职业介绍机构由地方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职业介绍许可证;②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99
报关
企业
《海关法》
海关总署审批
53
保险业
《保险法》、《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
①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名称、注册资本、住所、业务范围、合并、分立、修改章程、变更出资人、终止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取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机构名称、业务范围审批)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终止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审批;③保险经纪、保险代理、保险公估机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
城市燃气企业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初审
106
供水单位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集中式供水单位须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证
109
信息安全产品生产销售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公安部对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
110
出口国营
贸易经营
《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的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权限下放到保监会派出机构(见第三批下放权限第38、39、40项);取消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的开业核准(见第三批第325、326、337项)
57
电信业
《电信条例》
①基础电信业务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②增值电信业务和专用电信网运营由省级以上电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③外商投资电信业务由省级以上商务部门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核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成品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还应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2
电力
供应
《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①由省级电力管理部门核发供电营业许可证;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核发供电营业许可证
23
航空
运输
《民用航空法》
①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核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②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核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③生产、维修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桨和民用航空器上设备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审批)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①生产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由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②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实行特别许可制度;③进出口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经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审查批准;④进出口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报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1
成品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通知》
①炼油由国务院批准;②批发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核发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③零售、仓储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成品油零售、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取消营业部的设立审批(见第一批第535
32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①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经营由国防科工委核发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②烟花爆竹的生产由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发由省级以上零售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63
印刷业
《印刷业管理条例》
①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②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由县级出版行政部门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取消公安部门核发特行许可证(见第一批第113、134项)
72
烟草业
《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①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②烟草制品批发由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③零售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未设立烟草专卖部门的地方由上级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④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⑤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或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经营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销售业务的企业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⑥开办烟草专卖品交易市场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⑦烟叶收购站(点)设立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