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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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六章一罪与数罪

《刑法》第六章一罪与数罪

第六章一罪与数罪第一节一罪与数罪概述一、一罪与数罪的概念我国通说上确定罪数的标准采取犯罪构成说,即凡是行为人以一个犯意,实施一个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一罪;凡是以数个犯意,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确定罪数的意义在于:(1)正确确定犯罪的个数,是正确定罪的基本要求。

(2)确定数罪是确定刑罚权个数的前提,因为国家刑罚权个数应当与犯罪个数对应。

数罪又分为同种数罪与不同种数罪。

如果行为具备数个同一犯罪构成的,是同种数罪;具备数个不同的犯罪构成的,是不同种数罪或者异种数罪。

区分同种数罪与异种数罪的意义在于:我国司法习惯仅对异种数罪实行数罪并罚,而对一并审理的同种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习惯不实行数罪并罚的同种数罪不仅包括罪名相同的数罪,如甲犯有三个盗窃罪,通常是将三次盗窃数额累加按一个盗窃罪定罪处罚。

也包括“选择的一罪”,如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赃物罪,如甲分别犯有一个窝赃罪、一个销赃罪,则将两次犯罪事实列出,只按一个窝赃、销赃罪定罪处罚。

(2006.四.28.辨析题)请对“只要构成数罪,就必须实行数罪并罚”的说法进行辨析。

请对“只要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就必定构成数罪”进行辨析。

二、罪数的判断标准关于判断罪数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1.行为说,认为行为是犯罪的核心要素,主张按照自然观察的行为个数判断犯罪的罪数,即行为人实施一行为的,只能构成一罪;实施数行为的,才能构成数罪。

因此当一行为造成数结果、触犯数罪名的,也认为是一罪。

2.法益说(或结果说),认为犯罪的本质是对法益的侵害,主张以犯罪行为侵害的法益个数作为判断罪数的标准。

法益说把法益分为专属法益(如生命、自由等)与非专属法益(如财产等)。

前者根据法益的主体来确定法益的个数。

因此,一枪射杀数人是数罪。

后者根据法益的归属确定法益的个数。

例如,从甲、乙、丙三家偷财物,就是数罪。

3.意思说,认为犯罪是行为人主观犯罪意思的外部表现,行为只是行为人犯罪意思或主观恶性的表征,因此认为应当以行为人犯罪意思的个数作为判断犯罪个数的标准。

同为偷割电力导线 处罚为何天壤之别——从两则案例探析偷割电力导线行为的性质

同为偷割电力导线 处罚为何天壤之别——从两则案例探析偷割电力导线行为的性质
《 村 电X } 0 0年 第 1 农 I2 1 2期
栏 目主持 敏 于行
割 力 线 照 为 u 导 髓 何 壤强 电 毒
从 两 则 案 例 探 析 偷 割 电 力 导 线 行 为 的 性 质
( 2 6 0 陕 西 省 太 白供 电分 公 司 王 文 哲 7 10 )
1 案 由及 判 决— — 行 为 相 似 。 决 大 相 径 庭 判 案 例 l2 0 年 4月 2 日 。犯 罪 嫌 疑 人 束 某 开 面 :0 5 1 包 车 窜 至 安 徽 省 肥 西 县 官 亭 镇 庙 台村 ,将 该 村 新 架 设
的量 的标 准 : “ 坏 电 力 设 备 罪 ” 观 方 面 表 现 为 对 而 破 客 电力 设 备 的 破 坏 行 为 . 破 坏 手 段 多 样 , 砸 坏 、 断 、 其 如 剪
阅 读 以 上 两 则 案 例 , 们 不 免 产 生 疑 惑 : 是 偷 割 我 同 电 力 线 缆 , 且 犯 罪 数 额 差 别 不 大 , 为 何 前 者 定 为 盗 窃
值 6 0 0余 元 。 肥 西 县 人 民 法 院 受 理 了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0
的 公 诉 。 盗 窃 罪 判 处 被 告 人 束 某 有 期 徒 刑 1年 。 金 以 罚
50 于 2 0 年 1 02 1月 1 日 伙 同 他 人 , 2 在
《 华 人 民共 和 国刑 法 》 二 百 六 十 四 条 规 定 , 盗 中 第 “ 窃 罪 ” 指 以 非 法 占有 为 目 的 , 密 窃 取 公 私 财 物 的 行 是 秘 为 。 一 百 一 十 八 、 一 百 一 十 九 条 规 定 了破 坏 电力 设 第 第 备 罪 。 破 坏 电 力 设 备 罪 ” 指 故 意 破 坏 电 力 设 备 、 害 “ 是 危

破坏电力设施立案标准

破坏电力设施立案标准

破坏电力设施立案标准破坏电力设施是指故意损坏、破坏或破坏电力设备、设施或相关设施的行为。

电力设施的破坏不仅会影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还可能导致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为了维护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稳定,相关立法和法律制度已经对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和具体的标准。

立案标准是指在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发生后,对相关案件是否立案依据的具体条件和标准。

正确确定立案标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我对破坏电力设施立案标准的探讨。

一、破坏程度:破坏电力设施立案标准的首要条件是破坏的程度。

破坏电力设施可以是针对个别电力设备的破坏,也可以是对整个电力系统的破坏。

在确定破坏的程度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所涉及的电力设备的重要程度、破坏所导致的影响范围和严重性等。

如果破坏的程度较轻,只影响到个别用户或局部区域,可以考虑不立案或行政处理;如果破坏的程度较严重,影响到较大范围的电力设备,可能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二、破坏目的:破坏电力设施的立案标准还应考虑破坏的目的。

破坏电力设施的目的可以是为了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也可以是为了满足其中一种个人或集体的利益需要。

在确定破坏目的时,需要综合考虑嫌疑人的证据、现场调查、目击证人等多种因素。

如果破坏的目的是为了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标准应相对宽松;如果目的是为了满足其中一种个人或集体的利益需要,立案标准可以相对严格。

三、社会危害性:破坏电力设施立案标准还应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破坏电力设施不仅会导致电力供应中断,还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

在确定社会危害性时,需要综合考虑破坏后可能导致的影响范围、损失程度和危害后果。

如果破坏的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立案标准应相对宽松;如果危害性较低,可以相对严格。

四、追究责任:破坏电力设施立案标准还应考虑能否追究相关责任。

对于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需要能够确定具体的嫌疑人或相关责任人,以便能够进行侦查和追究刑事责任。

应准确适用破坏电力设备罪

应准确适用破坏电力设备罪
但 针 对 大 多 数 难 以 辨别 的社 会 公 众 而 言 的 。 害 公 共安 全 的行 为 包 括 已 重 后果 , 足 以危 害 公 共 安 全 的 。 ” 危 以 上 所 举 的 司 法 解 释 及 意 见 的共 同 点 是 将 抽 象 的法 律 规 定 进 行 经 造 成 实 际 的 损 害 后 果 , 包 括 虽 未 造 成 实 际 危 害 后 果 , 却 足 以危 也 但
安 全 , 看 行 为 人 事 先 确 定 是 否 危 害 公 共 安 全 , 要 看 行 为 的 实 质 与 要 还 3 准 确 界 定 犯 罪 与 一 般违 法 行 为 结 果 是 否 危害 公 共 安 全 。 因 此 , 断 是 否 危 害公 共 安 全 , 以其 侵 犯 ③ 判 应 对 象 的 不 特 定 性 与 危 害后 果 的 多 广 性 以及 财 产 损 失 的重 大 性 联 系 起 盗 窃 电力 设 备 的 行 为 并 不 一 定 都 要 定 罪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治 安 《 来 看 。脱 离危 害 后 果 和 财 产 损 失 奢谈 危 害 公 共 安 全 , 成 为 空 谈 。 因 管 理 处 罚 法 》 三 十 三 条 规 定 ,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 十 日 以上 十 五 将 第 “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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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了 便 于 在 司 法 实 践 中 运 用 ,0 6年 3月 , 海 公 布 了 《 于 办 20 上 关 理 破坏 电 力设 备 犯 罪 案 件 的 若 干 意 见 》 《 见 》 定 “ 、 … 二 、 坏 ,意 规 一 … 破 电 力设 备 , 害公 共 安 全 ,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照 《 法 》 一 百 一 十 危 有 依 刑 第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电力法是我国治理电力领域的重要法律之一,旨在保障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而窃电行为则是破坏正常电力供应的严重违法行为,需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

根据《电力法》,窃电行为主要包括非法使用电力、偷窃电力、擅自改变电力用途等。

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转,造成不仅给电力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也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了严重影响。

因此,对于窃电行为的处罚也应该严厉,以起到威慑作用。

根据《电力法》的相关规定,非法使用电力的处罚标准为按照未缴纳电费的三倍向异地供电企业交纳电费,并可以处以罚款。

这主要是对于那些没有与供电企业建立正常用电关系,却非法使用电力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此处主要区别于正常用电用户而言。

偷窃电力的处罚标准则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根据《电力法》的规定,如果偷窃电力情况较为严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可以考虑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款。

对于偷窃电力罪行数额较大,严重破坏了电力供应的,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电力法中,对于擅自改变电力用途的处罚标准没有具体规定,但是一般会按照非法使用电力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理。

因为擅自改变电力用途也是对正常用电关系的破坏,对供电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应该负有同样的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具体处罚标准之外,根据《电力法》的相关规定,还可以对窃电行为进行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窃电行为严重破坏了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对于窃电行为应该依法予以处罚。

《电力法》对于窃电行为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大对窃电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电力市场的秩序,确保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用电权益,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刑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刑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刑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件,以是否为各种犯罪必备的要件为标准,可以分为()要件和()要件两种。

4、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

5、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6、教唆()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7、()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8、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是贪污罪。

9、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处罚。

二、判断题1、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情节的,才构成非法拘禁罪。

()2、妇女不可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3、任何犯罪必然给犯罪对象造成一定损害。

()4、连续犯不能以数罪论,是因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5、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危害行为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6、丧失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某甲放火烧毁了邻居的房屋,其行为虽构成犯罪,但不能对他判处刑罚。

()7、对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可以适用假释。

()8、王某与李某有仇。

一日,王某趁李某不注意,将一包砒霜投入李的水杯内。

李饮后死亡。

王某的行为构成了投毒罪。

()9、刑罚适用的对象主要是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人。

()10、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三、单项选择题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A、三分之二B、二分一C、四分之三D、四分之一2、自首成立的条件之一是()A、犯罪未被发觉B、积极退赃C、自动投案D、悔罪3、数次贪污构成犯罪的是()A、继续犯B、连续犯C、想象竟合犯D、牵连犯4、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

偷盗电缆罪量刑标准

偷盗电缆罪量刑标准

偷盗电缆罪量刑标准偷盗电缆罪是指盗窃、非法拆卸、破坏电力设施和设备,其中最为常见的是盗窃电缆。

盗窃电缆不仅给电力设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社会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我国对偷盗电缆罪作出了严格的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非法拆卸、破坏电力设施和设备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其刑罚标准根据犯罪的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一般来说,偷盗电缆罪的量刑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考虑盗窃电缆的数量和价值。

如果盗窃的电缆数量较少,价值不高,那么量刑标准会相对较低;但如果盗窃的电缆数量较大,价值较高,那么量刑标准会相应提高。

其次,要考虑盗窃电缆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盗窃电缆不仅会给电力设施造成损失,也会给社会带来不便,甚至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如果盗窃电缆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那么量刑标准也会相对加重。

最后,要考虑盗窃电缆的犯罪动机和情节。

如果盗窃电缆是出于贪图私利,破坏社会秩序,那么量刑标准会相对严厉;但如果盗窃电缆是出于生活困难,情节较轻,那么量刑标准会相对减轻。

总的来说,偷盗电缆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犯罪的情节和后果来确定的,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对于盗窃电缆罪,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格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确保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该加强对偷盗电缆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盗窃电缆的发生。

同时,也要加强对盗窃电缆犯罪分子的教育和改造工作,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良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盗窃电缆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破坏电力设备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破坏电力设备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遇到刑法罪名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

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

所谓电力设备,是指用于发电、供电、输电、变电的各种设备,包括火力发电厂的热力设备,如锅炉、汽轮机、燃气机等;水力发电厂的水轮机和水力建筑物,如水坝、闸门、水渠、隧道、调压井、蓄电池、压力水管等;供电系统的供电设备,如发电机包括励磁系统、调相机、变波机、变压器、高压线路、电力电缆等等。

具体说来,根据国务院1987年9月15目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发电厂、变电所设施的保护范围为:(1)发电厂、变电所内与发、变电生产有关的设施;(2)发电厂、变电所的各种专用的管道(沟)、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气装卸设施、避雷针、消防设施及附属设施;(3)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十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讯设备及附属设施。

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是:(1)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抓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附属设施;(2)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水底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附属设施;(3)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断路器、刀闸、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附属设施。

还应指出,上述电力设备还必须正在使用中,如果没有使用,如正在制造、运输、安装、架设或尚在库存中,以及虽然已交付使用但正在检修暂停使用的,对其进行破坏,不应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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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
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
一. 概念:
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
二.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
三.处罚
根据本法第118条规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本法第119条第1款)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二)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三)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信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第九条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
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 5米
23——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

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力设备。

行为人即使盗走其中架设好的部分的电线,也不致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其行为应以盗窃定性。

2.已经通电使用,只是由于枯水季节或电力不足等原因,而暂停供电的线路,仍应认为是正在使用的线路。

行为人偷割这类线路中的电线,如果构成犯罪,应按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偷割已经安装完毕,但还未供电的电力线路的行为,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如果偷割的是未正式交付电力部门使用的线路,应按盗窃案件处理。

如果行为人明知线路已交付电力部门使用而偷割电线的,应定为破坏电力设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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