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城市环境管理
城市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城市绿化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美化城市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应当综合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统筹推进,合理利用资源,不断提升城市绿化水平。
第三条城市绿化管理应当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形成良好的绿色生态格局。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城市绿化管理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城市绿化设施和配套服务,提高城市绿化建设水平。
第五条市民应当积极参与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城市绿化环境,爱惜绿色资源,共同营造美丽城市。
第二章城市绿地规划管理第六条城市绿地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科学确定绿地布局和规划指标,合理划分绿地功能区域。
第七条城市绿地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水系布局、交通互通等因素,注重绿地连通性和功能互补性,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网络。
第八条城市绿地规划应当注重绿化植被的选择和配置,提升绿地生态效益,增强城市绿色景观魅力,推动城市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
第九条城市绿地规划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城市绿地资源的可再生利用,提高城市绿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第十条城市绿地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城市居民的休闲、娱乐、健身等需求,提供舒适便捷的绿地服务设施,丰富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
第三章城市绿化建设管理第十一条城市绿地建设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布局,科学设计,注重生态保护,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第十二条城市绿地建设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广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节能等绿色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三条城市绿地建设应当注重植物多样性,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优化景观效果,增加生态价值。
第十四条城市绿地建设应当加强生态保护,保护珍稀濒危植物,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促进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十五条城市绿地建设应当合理设置绿地边界,统一绿地围栏,营造和谐绿色边界,提升城市绿地整体品位。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1 年11 月14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4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 年2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9 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第三章市容管理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五章废弃物管理第六章作业服务管理第七章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第八章其他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整洁、优美,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第三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义务。
市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本条例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本市提倡和鼓励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制定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居民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生治理活动,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建设需要的经费。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湖北省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包括城市建设、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全民参与、科学管理”的原则,注重科学规划、精细施策、创新手段、依法监管,努力实现城市的美丽宜居。
第二章城市建设第四条湖北省城市建设应按照科学规划、综合整治、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的功能性和美观性。
第五条城市建设过程中,应当注重保护和修复自然环境,节约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第六条城市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经过环境评估、安全评估等程序,确保项目的环境友好、安全可靠。
第三章市容市貌第七条城市市容的管理应注重城市整体形象和细节管理相结合,推动城市面貌的提升。
第八条城市市容的管理重点包括街道干净整洁、道路畅通有序、公共建筑绿化美化、标识标牌规范、外墙广告控制等方面。
第九条城市市容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市容设施的维护、修缮和更新,确保市容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美观程度。
第四章环境卫生第十条湖北省各地应确保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洁清爽,每一个角落都应清洁无垃圾。
第十一条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收集和处理、污水处理等方面。
第十二条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应采取科学、规范、高效的方式,采用现代化设备和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五章垃圾处理第十三条湖北省各地应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推动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实现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处理。
第十四条垃圾分类设施应建设到位,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确保垃圾处理的高效和环保。
第十五条垃圾处理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垃圾处理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最小化。
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2013年修订)247号令

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2012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32号发布,根据2013年12月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的决定》修订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做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湖北省武汉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国法函〔2001〕13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下列区域:(一)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二)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的建成区和都市发展区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武汉化学工业区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受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委托,负责本管理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以下统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集中行使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原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再行使,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执法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第六条有下列违反市容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一)在城市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晾晒、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二)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施上涂写、刻画的,按照每处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指使涂写、刻画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三)未经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户外广告和宣传品过时、破旧没有及时清除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4.08•【字号】•【施行日期】2020.04.08•【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9年10月23日大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19年12月26日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20年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环境卫生维护管理第三章生活废弃物管理第四章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第五章环境卫生作业管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区(市)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工作可以由其所属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环境卫生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四条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必要经费。
第六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按规定纳入城市规划。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并负有维护的义务,对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或者举报。
环境管理

第七章环境管理第一节环境管理概述一、环境管理的含义环境管理就是以实现国家的持续发展战略为根本目标,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和科学技术等手段,通过规划使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社会集团和个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相互关系,从而做到既要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又不超出环境的允许极限。
在“人类—环境”系统中,人是占主导地位的一方。
在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中,发展是主要方面。
所以环境管理就是管理人类行为和资源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或手段,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行为。
由这种意义上来讲,环境管理主要是管理人类事务的,通过对人类行为的管理,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和人类的持续发展。
二、环境管理的特点1 战略性;②综合性;③系统性;④可协调性;⑤广泛性(群众性);⑥实用性。
三、环境管理的内容(1)按管理范围分类1.资源环境管理主要内容: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管理与可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管理与可持续发展;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保护;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草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等。
2.区域环境管理主要内容:城市环境管理;流域环境管理;地区环境管理;海洋环境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风沙区生态建设和管理等。
3.专业环境管理按行业划分,专业管理包括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建筑业等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管理,以及各行业、企业的环境管理。
按环境要素划分,专业管理包括大气、水、固体废弃物、噪声以及造林绿化、防沙治沙、生物多样性、草地湿地及沿海滩涂、地质等环境管理。
(2)按管理性质分类1.环境计划管理计划能促进和保证管理人员在管理活动中进行有效的管理,计划是管理的首要职能。
任务是制定、执行、检查和调整各部门、各行业、各区域的环境规划,使成为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2.环境质量管理环境质量管理是环境管理的核心内容。
为落实环境规划,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而进行的各项活动,如调查、监测、评价、检查、交流、研究和污染防治等都属于环境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七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七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7.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7.2减少噪音干扰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有噪声干扰的施工机械,如砼振捣器、搅拌机、重型运输车辆等,禁止在22:00点后启动。
如遇规范规定连续施工的工程,必须在22:00点后施工,应事先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出“安民告示”后施工。
2、对有高于噪音污染的固定式施工机械,如发电机组、空压机、强制式搅拌机等,尽量采用半封闭措施,以减少噪音干扰。
因工期短、时间紧,施工中不可避免给附近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我公司将采取积极的措施,我们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尽人意的地方希望附近居民及机关团体、单位的谅解并多方监督,我们将及时改进。
7.3减少施工现场扬尘的措施工程施工期间,挖掘的泥土通常堆放在施工现场,在天晴又刚好起风的情况下,使临近的建筑物蒙上一层灰尘。
为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天气好的时候,对弃土表面洒上一些水,防止扬尘。
7.4保护环境卫生措施1、建立市容环卫监督工作小组,组织市容保洁小分队,每班2~3人,坚持每天清扫、保洁两次。
2、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其他车辆必须保持干净,如有土方撒落污染道路,应派人及时冲洗干净。
3、为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天气好的时候,对弃土表面洒上一些水,防止扬尘。
4、工地外运土方必须办理必要的外运手续,土方运输过程中不得随地撒落。
5、施工现场污水未做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和河流、池塘。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第1节环境保护目标及工作内容确立“树环保理念,筑绿色工程”的环境方针,通过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和理念,让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行业的有关条例、标准、规定,本着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的原则,开展施工生产活动,并持续改进环境绩效,用爱心筑造绿色的工程。
本标段中将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群众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注意保护国土资源和文化遗产,如发现文物、古墓等时先进行妥善保护,并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城市管理学

一、城市的起源
城市是一个历史范畴
城市并不是在人类文明的萌芽阶段就产生的事物,而是人 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出现的。
最早的城市可以追溯到五、六千年前,城市出现在从原始 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如古埃及的孟菲斯城和中国的殷 墟、商城。
城市是社会大分工的产物
在社会分工过程中,逐渐产生了城市。由于商品的交换, 一部分从事农业的人逐渐脱离了生产,进行商务活动,形成 了集市,而后逐渐发展成了城市。
第一节 城市与城市化
什么是城市?
城市是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焦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城市是“大量异质性居民聚居,以非农职业为主,具有综合 功能的社会共同体”
——《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 城市是“区别于乡村的一种相对永久性的大型聚落。是以非 农业活动为主体,人口、经济、政治、文化高度集聚的社会 物质系统。”
第三节 怎样认识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学
一、城市管理的内涵、对象
(一)城市管理的内涵 两个子目标:公共福利的改进和城市实体的发展
本书定义:城市管理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在不同行政关系 影响下,以城市这一空间、经济、社会系统的运行为对象的治 理活动。城市管理的根本目标在于根据公众需求,在不破坏城 市生态友好程度的基础上,采用协调、规划、控制、建设、引 导等管理方法,提升或维继城市在区域中的综合竞争能力,从 而为城市公众营造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
(三)城市化水平的衡量
城市化水平一般可以用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
世界城市化的历史进程: 第一阶段(1760-1850),世界城市化兴起阶段,英国成为当时世 界上第一个城市人口超过总人口50%的国家; 第二阶段(1850-1950),欧洲和北美等发达国家加速城市化,城 市化率超过50%,世界城市化水平在1900年为13.6%; 第三阶段(1950-2000),全世界加速城市化,世界城市人口比重 由1950年的28.4%上升到近50%; 预测到2030年世界城市化水平将达到60%,其中发达国家达到80%, 发展中国家达到57%。 中国城市化水平 1949-2002年,我国设市城市由136个增加到662个,城镇人口由不 足6000万上升到5亿以上(2003年底已超过5.2亿),城镇化水平由 10.6%上升至2002年的37%以上,2003年已经超过40%(2003年底的 统计数据为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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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城市环境管理1、如何理解城市环境的内涵?由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组成的城市环境在内涵上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1、人口与环境的关系;2、经济与环境的关系;3、资源与环境的关系。
2、城市环境具有哪些特征?1、复合性,城市环境是一种高度人工化的自然—人工复合环境;2、人为性,城市环境是以人为主体和中心的环境;3、开放性,城市环境是一个高度开放性的环境系统;4、脆弱性,由于城市环境是高度人工化的环境,受到人类活动的强烈影响,自然调节能力弱,主要靠人工活动进行调节,而人类活动具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而且影响城市环境的因素众多,各因素间具有很强的联动性,一个因素的变动会引起其他因素的连锁反应,因此城市环境的结构和功能表现出相当的脆弱性。
3、我国目前的城市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1、大气污染,煤烟型与机动车尾气的复合型污染直接破坏了城市大气环境。
2、水污染,有机污染仍然是水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
3、固体废弃物污染,城市垃圾是城市环境的重要问题。
4、噪声污染、光污染、电磁波污染和视觉污染等在城市环境中的破坏作用也不容忽视。
4、城市污染治理的主要瓶颈是什么?1、思想观念的转变相对滞后。
在错误的发展观指导下,人类对资源采取掠夺式的开发,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水平低,不考虑环境容量的承载能力任意排放污染物。
其结果是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直至今日,仍有不少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出于经济发展考虑,采取牺牲环境的做法,只为追求投资增长,而吸收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进城落户。
2、污染治理机制尚不健全。
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私人成本远低于社会成本,厂商和消费者具有向外排污的内在冲动,因而在单纯的市场条件下公共环境极易出现无人照管的“公地悲剧”。
政府可以通过向企业和居民征收排污费和环卫费,用以治理污染;或是由政府出面协调,将污染的外部性予以内部化。
但在现实中,仅靠政府来治理污染显然是不够的,将公共环境交由企业或个人处理还有诸多问题,排污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机制还不完备,环卫公司政企分开的市场化改革推进困难,尤其是一些纯粹公益性的污染治理项目仍需依赖并不充足的公共财政。
3、技术水平不高和经费不足仍是污染治理的强硬约束。
中国现有垃圾处理技术仍十分低下,真正符合国家环境控制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有25%左右。
处理垃圾不仅是技术上的问题,令管理者更为头痛的是,环卫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全国每年投入的资金近400亿,这笔巨大的投资相当于全国每年开采黄金的总产量的价值。
在这笔资金中,垃圾处理队伍(其中包括近10%的退休人员)的工资费用占了约70%,其余才是购置设备的费用。
这对于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的污染处理来说远远不够。
4、污染治理的公众参与度不高。
科技发展在污染治理方面固然重要,但并不能够“包治百病”。
治污之重不在于“治”,而在于“防”。
“治”是治标,“防”才是治本。
这个“防”靠的正是城市公众(企业、居民)自觉自愿地维护公共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污染,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但我们看到的是,诸多陈规陋习和不良的生活习惯仍然影响着城市的公共环境。
5、城市环境管理包括哪些内容?1、城市环境的国家标准管理,具体管理内容包括:(1)污染物控制指标管理;(2)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它包括对污染物和污染源两方面的控制管理;(3)城市环境总量结构控制管理2、制定城市环境发展战略;3、城市环境规划管理;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6、城市环境规划编制的依据是什么?1、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2、本地区的环境状况和改善环境的要求;3、经济技术的现实条件和发展水平。
7、城市环境规划的程序是什么?1、确定环境规划目标,目标的确定是编制规划的中心环节;2、掌握城市区域的环境现状、特征、主要环境问题与制约因素,主要是进行调查以及收集整理、监测分析城市环境的基础资料;3、进行人口、资源、环境预测,为了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是一个关键环节;4、提出控制污染、改善环境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在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时,要着眼于区域背景下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8、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内涵和目的是什么?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就是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市生态理论为指导,以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和整体最佳效益为前提,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从总体上找到制约和影响城市生态系统发展的综合因素,理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用综合的对策整治、调控、保护和塑造城市环境,为城市人民群众创建一个适宜的生态环境,使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在于解决城市环境污染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9、为什么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落后于城市环境保护发展的需要?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理论、规划、工作程序、效果评价等还不够完善,没有做到法律化、程序化与定量化。
各城市间综合整治的进展也不平衡;2、市长负责制,部门参加,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的综合整治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各部门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还不够积极主动。
10、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重点是什么?1、把环境保护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改革城市环境管理体制,强化环境管理;3、广开渠道,解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来源;4、加强政府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领导。
11、城市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该原则有三层涵义,一是城市的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结合。
二是城市的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三是全面规划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以上三层涵义中第一、第二层涵义强调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使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三者协调发展,第三层涵义强调环境保护管理本身的规划需要全面综合考虑。
2、综合利用、化害为利,这是指全面和充分地利用各种生产和生活的废弃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既充分地利用资源和能源,又减少环境污染。
这是治理污染、节约资源、发展生产、保护环境而必须贯彻的一项重要原则。
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因为废弃物中大多含有未被充分利用的有用资源,对其回收利用对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是一举两得。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城市环境一旦污染便很难恢复,因此保护环境应以预防为主,但预防不可能完全避免污染,对已经存在的污染必须治理,因此要防治结合。
4、“三同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这一原则我国早在1973年便正式做出规定,这是我国在环境管理中防止污染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防止污染的重要制度之一。
5、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体社会组织和市民的职责。
保护环境、防止污染仅靠政府也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只有全社会成员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才可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6、污染者负担原则,指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的损失,由排放污染物和造成破坏的组织或个人所承担。
这一原则自20世纪70年代初由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提出后,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
污染者负担原则在法律上一般表现为三种方式:征收排污费或多种形式的污染税,赔偿损失,罚款。
其中被广泛采用的是“排污收费制度”。
我国参照这一原则,在《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具体原则,以明确污染者的责任。
7、除了上述原则以外,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还应始终坚持一个总的原则,即可持续发展原则。
12、如何理解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原则?1、城市的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结合;2、城市的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结合;3、全面规划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以上三层涵义中第一、第二层涵义强调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使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三者协调发展,第三层涵义强调环境保护管理本身的规划需要全面综合考虑。
13、试述城市环境管理的手段。
1、行政手段,这是以政府的名义,通过研究制定城市环境管理的政策,组织制定城市环境规划以及在自身职能范围内的一系列政策活动对城市环境进行管理;2、法制手段,包括建立和健全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且按照环境法律、法规依法对城市环境进行管理。
一是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做到依法办事,三是做到违法必究;3、市场手段,指运用价格、成本、利润、税收等与价值有关的各种经济杠杆,影响和调节社会再生产过程,利用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使国民经济在生态环境健全的基础上发展;4、技术手段,即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对城市环境进行管理,改进城市环境管理的手段,提高环境管理的质量;5、教育手段,包括两个层面的教育,一是环保知识的教育,教育各社会组织和公众懂得如何进行环境保护;二是环保意识的教育,教育社会组织和公众懂得城市环境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上述几方面的手段应综合使用,不能偏废,其中法制手段是根本保障,教育手段是长远基础,技术手段是优化条件,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是日常管理的必要条件。
14、城市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1、预防方面的制度,包括环境监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许可证制度;2、治理方面的制度,包括排污收费赔偿制度、谁污染谁治理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奖励制度;3、监督方面的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规定必须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的管理方法,确保责任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符合要求。
4、排污检查制度,环保部门有权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其是否遵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
15、循环经济3R原则的内容是什么?1、减量化原则,循环经济的第一法则是要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因此又叫减物质化;2、再利用原则,循环经济第二个有效的方法是尽可能多次以及尽可能多种方式地使用人们所购买的东西;3、资源化原则,循环经济的第三个原则是尽可能多的再生利用或资源化。
16、如何理解循环经济中3R原则的排列顺序?1、3R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不是并列的2、人们必须认识到再生利用存在的某些限度;3、综合运用3R原则是资源利用的最优方式。
17、环境污染末端治理的局限是什么?1、传统末端治理是问题发生后的被动做法,因此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污染发生;2、末端治理随着污染物减少而成本越来越高,它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3、由末端治理而形成的环保市场产生虚假的和恶性的经济效益;4、末端治理趋向于加强而不是减弱已有的技术体系,从而牺牲了真正的技术革新;5、末端治理使得企业满足于遵守环境法规而不是去投资开发污染少的生产方式;6、末端治理没有提供全面的看法,而是造成环境与发展以及环境治理内部各领域间的隔阂;7、末端治理阻碍发展中国家直接进入更为现代化的经济方式,加大了在环境治理方面对发达国家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