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委员工作制度(含保密协议与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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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心理委员工作制度范本

安全心理委员工作制度范本

一、宗旨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心理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关注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学生心理问题,协助班主任和心理辅导老师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2.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

3. 积极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 指导学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稳定的班级氛围。

5. 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工作,维护班级秩序。

6. 定期向班主任和心理辅导老师汇报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安全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1. 安全心理委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 安全心理委员应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善于与学生交流,关心学生成长。

3. 安全心理委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安全心理委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

5. 安全心理委员应定期向班主任和心理辅导老师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安全问题。

四、工作流程1. 安全心理委员通过观察、谈话等方式,了解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心理问题及时报告。

2. 安全心理委员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讲座、主题班会等,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

3. 安全心理委员协助班主任和心理辅导老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帮助学生走出困境。

4. 安全心理委员关注班级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配合学校进行整改。

5. 安全心理委员定期向班主任和心理辅导老师汇报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安全工作情况。

五、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安全心理委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等。

2. 对表现优秀的安全心理委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安全心理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心理委员的考核制度

心理委员的考核制度

心理委员的考核制度心理委员的考核主要从两方面展开,考核结果由心理中心评分和各学院院系评分两部分构成,心理中心评分占80%,院系评分占20%。

一、心理中心考核1、该心理委员是否认真负责的执行心理中心月汇报制度,占40%;2、该心理委员对有心理问题的同学的信息传达是否及时到位,反馈的信息是否真实,占30%;3、该心理委员是否定期在班级举行以心理为主题的各种活动,占10%;4、该心理委员是否及地参加心理中心的会议,是否积极地参加并配合心理中心举办的各种活动,占10%;5、该心理委员对中心工作的建议,占10%。

二、院系考核1、学生工作秘书和班主任对班级心理委员的评分,对该班级心理委员本学年工作表现的评价,占50%;2、班级活动开展情况,是否积极地组织各种各样以心理为主题的班级活动,是否积极地宣传心理知识,占50%。

暨南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暨南大学心理委员奖惩制度对心理委员工作的考核评价分班级考核、院系考核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考核三种,根据考核结果对心理委员及班级给予相应的奖励与惩罚,奖惩方法如下:一、考评与奖励1、班级考核、奖惩:班级定期(每个学期)对心理委员进行考评,对其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等进行评价,工作热情、态度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自身心理健康的心理委员将作为“班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一个重要参考;2、院系考核、奖惩:院系定期(每个学期)对各班心理委员进行考评,对其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等进行评价,将工作热情、态度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自身心理健康的心理委员评为“院系优秀心理委员”,并作为“院系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重要参考,名额为5%,确定后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考核、奖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对心理委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由学院推荐担任心理委员满一年,工作积极,成绩突出,或班级同学心理健康做出突出贡献,且积极参加心理协会、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活动,出勤达全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其评为“心理健康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重要参考,名额为每学院10%,推荐时应附上相关材料,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老师进行审核评优。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设立心理委员岗位,旨在提供全面的心理支持和辅导服务,帮助学生积极应对各种心理问题。

为了确保心理委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本文制定了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

二、岗位要求1. 熟悉心理学相关理论知识,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中;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与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倾听;3.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自我调适、保持情绪稳定;4.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心理委员及辅导师进行协作;5. 具备相关心理辅导技能,如基本的心理咨询技巧、心理测量与评估技能等;6. 对学生心理问题保密,具备必要的保密意识。

三、考核内容1. 理论知识考核对心理委员的理论知识进行考核,包括心理学基础知识、常见心理问题和应对策略等。

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形式,要求心理委员对相关知识掌握牢固、理解透彻。

2. 实际操作考核(1)情景模拟通过情景模拟考核,能够评估心理委员在实际场景中的应对能力。

考核者可扮演学生角色,心理委员需要进行有效的倾听、沟通和解决问题等。

(2)心理咨询能力评估由专业心理辅导师对心理委员进行个案评估,评估其心理咨询能力。

包括倾听技巧、提问技巧、跟进技巧等方面的评估。

(3)小组讨论分组进行小组讨论,讨论一些具体案例,并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分析和解决。

评估心理委员在团队协作中的表现和贡献。

3. 专业技能考核(1)心理测量与评估技能考核心理委员的心理测量与评估技能,包括选择和使用适当的测量工具、正确解读测量结果等。

可以通过实际操作或评估问卷的形式进行考核。

(2)危机干预能力考核心理委员的危机干预能力,包括在紧急情况下的适当反应和处理能力。

可以通过情景模拟或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评分标准考核评分标准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可以根据每个考核项目设定相应的满分和评分细则。

通常可以采用百分制评分,满分为100分,各项考核根据重要性和难度可以确定不同权重。

心理委员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心理委员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心理委员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心理委员的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心理委员的工作,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心理委员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力量。

心理委员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辅导、心理测试与评估等方面。

第三条心理委员的工作宗旨是以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为目标,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提高学生的心理适应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心理委员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保密尊重、公平公正、服务领导、安全顾问。

第五条心理委员的工作重点是进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组织心理辅导课程和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心理测试与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心理委员的工作目标是提供全面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二章心理委员的选拔与培训第七条学校在每个学年初,组织心理委员的选拔工作。

选拔程序包括报名、初试和复试等环节。

第八条心理委员选拔的基本要求是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承担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第九条心理委员在选拔中通过初试后,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心理健康知识、心理辅导技巧、心理测量与评估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十条心理委员在培训期间,要进行实践训练,提高自己的辅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心理委员的工作安排第十一条心理委员工作由心理教师负责统筹安排,具体分工由心理委员会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第十二条心理委员会成员要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参加例会和培训。

第十三条心理委员会成员按学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第十四条心理委员会成员要积极联系班级学生,了解他们的心理情况,及时向学校心理教师报告。

第十五条心理委员会要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知和理解。

第十六条心理委员要协助心理教师组织心理辅导课程和活动,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心理委员的工作制度第十七条心理委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尊重学生权益,不得泄露他人的隐私。

心理委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委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委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心理健康工作,发挥心理委员的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委员是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具有一定的心理知识和技能,负责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指导、宣传和咨询服务。

第三条心理委员必须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工作秘密,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第二章心理委员的选拔和管理第四条学校每学年组织选拔一批心理委员,选拔方式根据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意愿自愿报名,通过资料筛选、面试等程序选拔。

第五条心理委员的管理由心理健康教师和校园心理辅导员负责,指导心理委员开展心理健康工作。

第六条心理委员应积极主动参加心理健康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心理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心理委员要尊重每一个个体的隐私和个人权益,不得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严守工作纪律。

第三章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第八条心理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 组织和开展校园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增进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2. 接受学生的心理咨询,倾听学生的心声,提供有效的心理支持和帮助;3. 关注学校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4. 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规划和评估,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心理委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热心帮助他人,尊重和关爱每一个求助者。

第十条心理委员应学会自我调节和管理,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不因他人的问题影响自己的情绪和状态。

第四章心理委员的奖惩制度第十一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心理委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例如荣誉证书、奖金等。

第十二条对于工作不认真负责、违反规章制度的心理委员,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责令其停止工作或取消心理委员资格。

第十三条心理委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心理咨询的机会谋取个人的利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和校园心理辅导员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心理委员工作制度

心理委员工作制度

心理委员工作制度一,心理委员会工作宗旨及标准心理委员会以关心同学、服务同学,关注同学们心理健康为主要任务。

通过依靠同学,逐步建立辐射全学院的心理健康监控体系和心理素质拓展体系,以期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使每位同学能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提高调控情绪能力、增强抗压能力,让每一名同学享受美好的大学生活,全面成长成才。

心理委员会所有成员必须以“爱心、细心、耐心、热心”为宗旨积极服务同学,留心身边小事,传达同学诉求,保守同学秘密,尊重同学隐私,对同学心理健康进行长期有效关注,及时解决同学们的问题。

二、心理委员的职责(1)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2)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3)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4)学习压力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5)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6)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7)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8)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9)家庭贫困,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10)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惧、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三、班级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1.周汇报制度。

每月向班主任、心理咨询中心、德育处报送本班学生的心理状态,内容包括:本班学生对心理知识的需求本班学生的心理动向;最近发生的心理问题;对进一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建议。

2.危机事件及时反馈制度。

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

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咨询中心反馈,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3.结合本班学生的现状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改善班风、学风,解决本班学生的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

4.积极协助配合心理老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

5.积极参加由心理委员组成的互助会的活动。

6.积极参加每年一度的“心理健康活动月”。

四,心理委员奖罚制度(1)心理委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严格遵守<心理委员工作制度>的情况下,给与2个综合测评的奖励,在学院心理委员中工作特别出色,有很不错表现的情况下,给与颁发优秀心理委员的荣誉证书,在学校“十佳心理委员中”将被提名。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范文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范文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强化学校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提升心理委员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制定了本考核细则。

第二章考核目标1.全面了解心理委员的基本情况,包括个人素质、学科成绩、社会活动等;2.考察心理委员在心理辅导活动中的表现,包括组织策划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服务能力等;3.评估心理委员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处理能力和解决能力;4.了解心理委员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才能。

第三章考核内容1.个人信息考核个人信息考核主要包括心理委员的基本情况、学科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查看心理委员的档案资料、面谈等方式进行考核。

2.心理辅导活动考核心理辅导活动考核主要考察心理委员在心理辅导活动中的表现,包括以下方面:(1)组织策划能力:考核心理委员在心理辅导活动中的组织策划能力,包括活动主题的选择、活动形式的设计等;(2)沟通表达能力:考核心理委员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的沟通表达能力,包括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和团队协作能力等;(3)服务能力:考核心理委员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的服务能力,包括对学生的问题解答和心理支持等;(4)实践能力:考核心理委员在心理辅导实践中的表现,包括个案分析和处理情况等。

3.学生心理问题解决能力考核学生心理问题解决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心理委员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处理能力和解决能力,包括以下方面:(1)识别问题:考核心理委员对学生心理问题的识别能力,包括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敏感度和观察力等;(2)分析问题:考核心理委员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分析能力,包括对问题原因和影响的分析等;(3)解决问题:考核心理委员对学生心理问题的解决能力,包括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调适的能力等。

4.团队协作能力考核团队协作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心理委员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才能,包括以下方面:(1)与团队成员的合作:考核心理委员与团队成员的合作情况,包括是否能够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和协作等;(2)团队沟通能力:考核心理委员在团队中的沟通能力,包括与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表达和团队协调等;(3)领导才能:考核心理委员的领导才能和组织能力,包括是否能够起到团队的组织者和引领者等。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4篇)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4篇)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的心理健康能力,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的心理委员考核工作。

第三条心理委员考核的目标是全面评估心理委员的理论基础、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以此为依据,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四条心理委员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实践能力考核、团队合作能力考核三个方面。

第五条心理委员考核的结果作为选拔、奖励、评价、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第二章理论知识考核第六条理论知识考核是对心理委员所学心理学理论知识的检验和评估。

第七条理论知识考核的内容包括心理学基础知识、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研究方法等方面。

第八条理论知识考核形式可以采用笔试、口试、论文等形式。

第九条理论知识考核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心理辅导站所在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条心理委员参加理论知识考核前,应提前报名并按时参加培训。

第十一条心理委员理论知识考核成绩达到考核标准者,可以继续进行后续考核项目。

第十二条心理委员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不达标者,可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成绩达到考核标准者可以继续进行后续考核项目,补考不达标者取消心理委员资格。

第三章实践能力考核第十三条实践能力考核是对心理委员在实际工作中所展示的能力的检验和评估。

第十四条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包括心理咨询能力、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等方面。

第十五条实践能力考核可以通过模拟情境观察、案例分析、实地实践等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实践能力考核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心理辅导站所在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七条心理委员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前,应提前报名并按时参加培训。

第十八条心理委员实践能力考核成绩达到考核标准者,可以继续进行后续考核项目。

第十九条心理委员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不达标者,可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成绩达到考核标准者可以继续进行后续考核项目,补考不达标者取消心理委员资格。

第四章团队合作能力考核第二十条团队合作能力考核是对心理委员在团队工作中所表现出的合作能力的检验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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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制度
一、设立班级心理委员的意义
在班级学生干部中增设心理委员职务,一方面是为了及时发现和预防学生中心理问题,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减少校园危机事件,逐步建立并完善我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制,对学生心理问题做到提前防范、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另一方面是为了逐步建立健全辐射到每个班级的学生心理素质拓展体系,通过开展各种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化、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健全人格。

二、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
1、及时传达学校和学院与心理教育有关的举措和活动信息,配合各项活动的开展。

2、利用课余时间积极与本班同学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

3、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及时向辅导员、心理健康中心反馈,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4、通过班级墙报、专题班会、团体辅导等方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5、结合班级现状开展调查研究,设法消除本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改善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

6、参加心理委员的业务培训,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心理委员的设立
(一)根据学生人数及性别比例,每个班设立一到两名心理委员。

班级人数100人以下选拔1名心理委员;100人以上选拔2名心理委员,一男一女。

(二)心理委员的条件
1、群众基础好,乐于助人,开朗、热情诚恳,有较强亲和力;
2、思想健康,道德品质优良,有高度的责任感
3、对心理学感兴趣,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技能;
4、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服务意识强;
5、能严格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见附件1)
6、心理健康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
7、善于倾听和与沟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心理委员的选拔
根据“个人自愿、班级推荐、心理老师考察、心理知识培训”的原则进行选拔。

1、个人自愿:是指担任这一职务的同学首先要具备主动性,有主动帮助同学的愿望,自愿报名。

2、班级推荐:是指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首先产生心理委员候选人,再通过班级推荐”,至少获本班半数以上的同学支持,经班级辅导员审核,再提交到所在学院心理健康负责老师的考察。

3、心理老师考察:主要指所在学院心理健康负责老师的考察。

4、心理知识培训:是指在“个人自愿、班级推荐、心理老师考察”基础上产生心理委员还不能立即行使心理委员的职责,还必须经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老师开展的专业心理培训,成绩达到合格方可。

5、录用: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最后的筛选。

由学生工作处颁发心理委员资格证书。

四、心理委员的管理
(一)各学院心理健康领导小组要对心理委员进行跟踪督导,帮助班级心理委员维护自身心理健康和提高工作能力。

(二)以院为单位,每月实行心理委员、寝室长例会制度。

主要议题:交流工作体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各学院对以上督导及交流情况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学工处定期对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在每学年结束时,心理健康中心牵头,由各学院负责对班级心理委员进行考核。

(具体细则见附件2)
(四)因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为保持心理委员工作的连续性,心理委员在班委换届时不同时换届,可以继续留任。

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班级心理委员,由各班提出申请经辅导员签字后,交由学院心理健康小组审批,并报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

五、心理委员的权利:
1、同等享受学校或院系规定的班级学生干部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待遇。

2、享有学校或院系所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团体心理辅导和其他心理健康教活动的优先参加权。

心理健康中心
2020年9月3日
心理委员保密协议
甲方:心理健康中心
乙方(心理委员):
鉴于乙方在担任心理委员职责和卸任之后,均有可能接触到学生敏感信息,现甲乙双方本着同样的原则制定此保密协议。

一、保密范围
1.班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集的班级信息,学生信息,辅导员传达的信
息等
2.中心传达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点学生名册,学生联系信息等
3.相关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心负责人以及学生联系方式,需要保密
的内容,学院相关信息等
二、保密期限
原则上,保密内容不得公开,直到甲方宣布解密或者信息已被公开。

三、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担任心理委员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相关的保密职责,对工作中接触到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或
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相关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出现利用学生和中心负责人信息。

3.工作时期,甲方提供各种培训,学习资料
四、违约责任
参考附件2考核细则。

乙方违反该保密原则,甲方有权解除心理委员职务。

五、备注
当事人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或心理健康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执行。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心理委员考核细则
根据心理健康中心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心理委员考核细则。

依据该考核办法,对心理委员进行考核。

第一条:每学期不按时参加及无故不来参加会议多于5次者,取消该同学心理委员的资格。

第二条:心理委员未按照保密协议对相关信息保密者,取消该同学心理委员的资格。

第三条:对于心理咨询中心安排任务,无故不完成者,取消心理委员的资格。

第四条:收到中心短信通知请及时回复,中心的电话没特殊情况请立即接听。

经常对中心发的短信通知不及时做回应,经常不接听中心电话,在中心负责人多次提醒下依旧如此者,取消该同学心理委员的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无故不参加中心的培训多于三次者,或是总计请假多于五次者,取消该同学心理委员的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无故不参加中心的小组学习多于三次者,或是总计请假多于五次者,取消该同学心理委员的资格。

第七条:根据上述要求,心理健康中心每学期会公布兼职心理委员的考核结果,并根据各位兼职心理委员员各学期的考核结果出示相应的培训证明。

第八条:在每学年结束时,各学院负责对班级心理委员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含参加培训的考试成绩、平时工作表现,心理委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内容均达到合格者,在学年结束时由学校统一授予“班级心理委员”聘书,合格者可续聘,不格者作辞退处理。

部分成绩优异者,颁授优秀心理委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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