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ppt课件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所得水平而有所不同,如超额累进税率、比例税率等 。
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沿革
个人所得税起源于19世纪末的 英国,最初是为了弥补政府财 政收入不足而设立的。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最早出现 在20世纪初,但直到1980年才 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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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税收结构
总结词
优化个人所得税税收结构,建立更加公平和合理的税收制度,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增加对高收入人群 的税收。
详细描述
优化个人所得税税收结构可以建立更加公平和合理的税收制度。通过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增加 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可以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减少贫富差距。同时,也可以鼓励居民增加储蓄和投资,促进 经济增长。
扣缴义务时间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支付所得时,按照规定代扣代缴税 款,并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权利和义务
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同时享有按照规定 申请减免税款、退还多缴税款等权利。
03
CATALOGUE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与计算
税率
比例税率
对大多数纳税人采用相同的比例 税率,如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
详细描述
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可以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刺激消费和投资。此外 ,降低税率也可以促进就业和创业,提高劳动力和资本的投入,推动经济增长 。
扩大征收范围
总结词
逐步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将更多的人群纳入征税范围,增加财政收入, 同时减少贫富差距。
详细描述
逐步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将更多的人群纳入征税范围,可以增加财政收 入。此外,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调节收入分配,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 公平和稳定。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与纳税审核--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讲义17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讲义17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与纳税审核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与纳税审核重点项目: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计算过程:(1)明确税收优惠,有无减免税所得;(税基式优惠)(2)明确适用的应税项目;(3)根据所得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定要注意扣除的问题;(4)如为累进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5)计算应纳税额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比例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6)如有税收优惠,注意减免税额(税额式优惠)注意个人所得税计算表自己看财产租赁所得(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受赠人转让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一)工资、薪金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审核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2.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应纳税额的计算3.纳税申报与审核时的注意事项4.外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的规定5.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未满一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注意(1)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上述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王某为中国公民,2012年在我国境内1~12月每月的工资为33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奖12200元。
请计算王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6496091304]解析:①商数=[12200-(3500-3300)]÷12=1000(元)适用的税率为3%②应纳税额=[12200-( 3500-3300 )]×3%=360(元)2.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应纳税额的计算3.纳税申报与审核时的注意事项(1)审核扣缴义务人代扣的税款是否及时缴纳计提工资时: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计提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2)对没有履行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审核审核时,除审核“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外,还应审核“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两个科目(3)审核纳税人一个月内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取得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工资、薪金是否按规定合并计算纳税(4)审核费用的扣除标准是否正确(5)由单位负担个人所得税的,是否将不含税收入转化为含税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5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5.12.19•【文号】国务院令第452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个人所得税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2月18日实施日期:2008年3月1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第三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第四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五条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六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理财第九章税收规划

个人理财第九章税收规划在个人理财的领域中,税收规划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合法地减少税负,增加可支配收入,还能为我们的财务目标实现提供有力的支持。
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个人理财中的税收规划。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税收规划的目标。
其核心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税收支出;二是确保财务决策不会因为税收因素而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我们需要对各种税收政策有清晰的了解。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与大多数人密切相关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于个人的收入类型和金额。
常见的收入类型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
因此,合理安排工资收入的发放方式和时间,可能会对税负产生影响。
比如,一些公司会通过发放年终奖金的方式来进行税收规划,因为年终奖金有单独的计税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降低税负。
除了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方面。
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个人来说,了解房产税的征收政策和税率是非常重要的。
在进行房产投资时,需要将未来可能产生的房产税成本考虑在内,以免影响投资收益。
在税收规划中,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一个常见且有效的方法。
比如,国家为了鼓励个人进行养老储蓄,对个人养老金账户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
个人向养老金账户缴费时,可以在一定额度内享受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养老金时再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这就为个人提供了一个在养老规划的同时进行税收规划的机会。
另外,公益捐赠也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通过合理的公益捐赠,不仅能够帮助他人,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税负。
个人所得税ppt课件讲解

个人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管理,各级地方税务局 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纳税申报与缴纳
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并提交 相关证明文件。申报方式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邮寄申报或现场申报等方式进行 。
缴纳税款
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税款。缴纳方式可以通过银行 转账、支票、现金等方式进行。
简化税制和优化税负结构将降 低税收成本和减少逃税现象。
展望未来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个人 所得税改革将继续深化和完善 ,以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求和
挑战。
05
个人所得税的案例分析
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案例
总结词
高收入人群通常面临更高的个人所得税 负担,需要关注税务筹划和合理避税。
VS
详细描述
高收入人群通常包括企业高管、明星、专 家等,他们需要缴纳的税款相对较高。为 了减轻税务负担,他们需要关注税务筹划 和合理避税,如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 安排收入和支出等。
扣除项目
包括基本扣除、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 确定的其他扣除。
特殊情形
处理个人多处取得收入、 境外所得等特殊情形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税率与税额的计算
税率表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 区间,适用不同的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为了简化计算,采用速算 扣除数计算税额。
计算示例
通过具体案例演示如何根 据税率表和速算扣除数计 算税额。
个人所得税ppt课件讲解
目 录
• 个人所得税概述 •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发展 • 个人所得税的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80.09.10•【文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令第11号•【施行日期】1980.09.10•【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个人所得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令第11号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按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或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只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下列各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五、财产租赁所得;六、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其它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的利息;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四、保险赔款;五、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六、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费;七、各国政府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员薪金所得;八、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九、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各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按每月收入减除费用八百元,就超过八百元的部分纳税。
二、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满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额纳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其它所得,按每次收入额纳税。
个人所得税例题

《第九章个人所得税税务会计》习题一、名词解释个人所得税居民非居民二、填空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有所得、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所得、所得、稿酬所得、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所得、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共十一项。
2.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税率。
3.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减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即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一次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加征,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
5.涉外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标准为每月元,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元。
6.按税法和征管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有和方式。
7.企业单位应设置账户核算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8. 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国际上常用和。
三、单项选择题1.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转让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属于()征税项目。
A.偶然所得B.财产转让所得C.股息红利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适用( )的超额累进税率。
A.5%-45%B.5%-35%C.5%-25%D.5%-55%3.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为( )。
A.3%-35%超额累进税率B.5%-45%超额累进税率C.10%-40%超额累进税率D.20%比例税率4.某职工月工资收入3000元,其取得的年终加薪4000元,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费用扣除是( )。
A.500B.700C.800D.05.某人将私房出租,月租金2000元,年租金24000元,不享有现行的税收优惠,其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A.240元B.320元C.1440元D.3840元6.对纳税人所得应按次征税的是()。
A.工资薪金所得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C.稿酬所得D.承包承租经营所得7.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选择()方式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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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所得中的“准予扣除项目”包括:税金、教育附加、捐赠等税法规定的扣
除项目。当每次收入小于4000时,可以扣除的“800”称为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
标准,不是实际发生的修缮费。修缮费扣除,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但每次可以
扣除的额度不超过800元,如当次实际支出修缮费2200元,只能按800元扣除,
个税税率
个税计算
个税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 用费所得、稿酬所得作纳税收 入的计算:前两项以其实际收入
减去其20%(其20%作为费用扣 除项)后作为计税收入额;稿酬 所得在以实际收入减去其20%的 基础上再按70%折算后作为计税 收入额。
2、基本减除费用:公式中非居
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中每月可 以定额扣除5000元,居民在年度 综合所得中可以定额扣除60000 元(其实也是按月可以定额扣除 5000元),实质是这一应税项目 的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
“目录
content
”
01 个人所得税相关概念 02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03个个人税所计算得方税法征及合收理范避围税 04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05 个税法定减免及扣缴义
务人法律责任
1 个人所得税相关概念
相关概念
1、个人所得税
主要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
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d、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6、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a、一般情况,可以扣除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
b、特殊情况,全额扣除。
个税计算
7、纳税人有经营所得和无经营所得
➢ 计算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区分纳税人有经营所得和无经营所得两种 情况,二者的扣除项目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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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 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专利权取得的所得,列入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个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 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例 李某受我国政府委派到我国驻联合 国办事处担任工作人员,任期4年。赴任 前,依照我国政府关于户籍管理的规定, 在原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了注 销手续,李某没有中国户籍且在境外居住, 但其家庭和主要经济利益关系仍在国内, 仍然属于我国居民纳税人。
在境内居住满一年 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 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 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2)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 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 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 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 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 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 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 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问题通知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 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 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 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二、 特点 1.分类征收 2.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 3.费用扣除标准多样 4.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 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 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 不存在这种关系。
(五)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 表而取得的所得。
关于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 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 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 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 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 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 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形式不同,所 得项目的确定也不尽相同。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 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 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 包 、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 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比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外国纳税人纳税义务
非居民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 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 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 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 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国纳税人纳税义务
居民: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 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 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 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 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 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 税。
(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 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 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 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 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 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 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不包括稿酬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 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5.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 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所得 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 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 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得税600多亿元,同比增长近30%。
劳务报酬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和个体 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实现较快增长,同 比分别增长28.0%、23.6%和13.1%
个人所得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收 入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目前已成为 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在部分地区已 跃居地方税收收入的第二位,成为地方财 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 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 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 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 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 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06年 居住未满一年, 属于非居民纳税人 2007年 两次临时离 境,都不超过30日,而 且累计不超过90日,属 于居民纳税人 2008年 居住不满一 年,不是临时离境,是 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 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 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 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最早诞生于英国, 1799年英国开始开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在20世纪被世界上大 多数国家所采纳,已经成为许多发达 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
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缓 解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稳定、增加财 政收入等方面的作用也得到了公认。 它被称为经济调节的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 2.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 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 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 税。
住所
居民的 判定标准
停留时间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 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 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例 某外籍人员于2007年3月入境,至2008
年5月离境,对于2007年,他没有住满 365日,所以不是居民纳税人;对于2008 年,他也没有住满365日,所以也不是居 民纳税人。
如 某外国人2006年2 月14日来华工作,2007 年2月15日回国,2007年 3月10日返回中国,2007 年11月15日至2007年11 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 要去了美国,2007年12 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 2008年11月25日离华回 国。
1950—1959年《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1960—1980 对个人所得不征税 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 1986年《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 1987年《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 2000年《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 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2005年《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2007年《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 决定》
(四)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 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 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 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 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 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 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 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 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 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 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 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 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 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 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 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问题 (一)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 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 扣除。 (二)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 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 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 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 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 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1994年,我国仅征收个人所得税73亿元 2008年增加到3722亿元 2010实现收入4837.17亿元 2011年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6054.09 亿元,同比增长25.2% 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7%
2011年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税快速增长,同比增长 79.2%,其中房屋转让所得税同比增长 31.6%;针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
二、征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 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