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全
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整理笔记

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整理笔记2021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对于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整理,对于从业人员和学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简单来说,财经法规是为了保护国家经济安全而颁布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而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应该遵从的道德规范。
下面我将详细讲解2021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一、财经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构通过的一部法律,该法规定了对企业的所得进行征收的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是一种国家税收政策,该法律规定了个人所得应该如何进行征收,减少逃税和偷税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财政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构通过的国家财政领域的行政法规,该法规规定了国家财政预算和财产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该法规定了如何对纳税人进行征收以及如何对未缴纳、欠缴税款的人进行惩罚。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构发布的一部法律,该法规定了企业的会计工作必须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构发布的一部法律,该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及其权利、义务等。
二、会计职业道德1.勤勉尽责会计人员必须尽全力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以保护企业和客户的利益,并保证自己的专业精神和道德。
2.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必须保守机密,不得泄露客户的重要信息;不得使用机密资料谋取私利。
3.实事求是会计人员必须本着真实、完整、准确的原则,记录会计数据和信息。
4.独立公正会计人员必须做出公正、独立的判断,不被企业和客户的意见所左右。
5.社会责任会计人员应该始终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护公共利益,参与公益事业。
总结:2021年对于从业人员和学生来说,是一个良好的机会来了解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变化和更新。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编(第四章).doc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编整理》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
《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预算法实施条例》是《预算法》有关规定的具体和细化。
二、国家预算(一)国家预算也叫政府预算,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1.财力保证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1.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2.我国的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具体为:(1)中央预算;(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这五个级次的预算,除中央预算外,其他四个级次的预算都称为地方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1.中央预算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返还地方或者补助地方的数额。
2.地方预算各地地方政府总预算的统称,是国家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
财政部门是具体负责国家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的职能部门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3.总预算总预算是指各级政府本级及下级政府的年度收支经审核后汇编的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
是总预算的基础,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部门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精装笔记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精装笔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精装笔记会计从业人员是国民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作为企业的“财经管家”,会计要熟练掌握财经法规,以保证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资产保值增值。
因此,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学习、掌握财经法规不可或缺的过程,下面,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精装笔记。
第一部分:财务会计法规财务会计法规是会计人员必须要掌握的重要知识点。
这部分的笔记需要包括会计信息公开法、会计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审计的规定等。
会计信息公开法是指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交易所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有关工商联合会、工商会、贸易商会、商会联合会、社会团体等单位和其他依法参照适用本法的单位,需公开其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法规。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对会计师的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和管理等也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证券法则是规定了证券市场中的财经法规,其中对证券发行、交易和公司收购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则是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其中包含了货币资金、账户和账户处理、附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资产负债表等重要内容。
审计规定则是对审计主体进行规定的法规,其中包括了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和审计实践的规定。
第二部分:税法税法是会计人员必须要掌握的另一个重要的知识点。
这部分的笔记需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印花税法等。
个人所得税法是规定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法规,其中包括获得收入的种类、税率和缴税时间等。
增值税法是制定增值税的法规,其中包括了应税行为、计税方法、税率和征税对象等。
企业所得税法是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制的法规,其中包括了计税方法、纳税期限和税率等。
印花税法是制定印花税的法规,其中规定了印花税的征收标准和征税对象等。
第三部分:国际财经法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会计从业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国际财经法规。
这部分的笔记需要包括财务报告国际准则、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编制和国际税收等内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笔记全面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笔记)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实行(2)会计监督。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地位制定代表名称会计工作最高行为准则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计法》85.1.21诞生;2000.7.1实施仅次于会计法国务院或财政部拟《企业财务报告条理》国务院批《企业会计准则》会计规章《从业管理办法》财政部《代理记帐管理办法》会计规范《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本辖区内使用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天津市代理记帐管理实施办法》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3、会计人员的管理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2)管理范围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管理③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节会计核算(1)依法建账(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会计法》没有对个体工商户提出建账要求。
(2)确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是否发生资金增减变化。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一)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的责任(三)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会计法》将地方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限定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权和处罚权(四)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管《会计法》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财政部门)(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这里的“制度”不是通常所讲的“制度”概念,它既包括“规章”,也包括“规章”以外的制度、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不能仅理解为制度。
(二)会计市场管理广义的会计市场主要包括:会计用品市场和会计中介机构服务市场。
会计用品市场主要包括会计软件市场、会计资料市场和会计用具市场。
会计中介市场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市场(注册会计师服务市场)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服务市场。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广义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评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注册会计师考试评价和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评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精炼笔记)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法律、法规、制度1.会计法律(全国人大):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2000年7月1号施行,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注册会计师法2.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两个条例一个准则(92年的准则)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政部):部门规章,财政部长令发布,三个办法加基本准则(06年);规范性文件,要求没有部门规章高,制度加具体准则加规范规定。
二.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行政、自律、单位1.行政管理:财政部(县级以上),制度准则的制定、市场管理、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最基本)。
2.自律管理:行业自律管理,(协会和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
3.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会计人员管理:财政部,从业资格,技术资格,继续教育,奖励表彰,其他由单位负责人管理。
任职资格。
单位内部会计制度制定。
三.会计核算的要求1.依据要真实,会计资料要真实完整,{不得伪造(无中生有)、变造(篡改事实)、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伪造、变造)},其他要求{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外币可为记账本位币,但报表用人民币),会计记录文字(必须用中文,可同时使用一种外文),会计处理方法(不可随意变更,两种情况可变更)}2.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取得要签章)从单位取得必须有单位公章,从个人取得必须有个人的签字或盖章,自制必须有经办人或指定人的签名或盖章,签发给他人的必须有本单位公章。
(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不予接受,不准确不完整退回更正补充,金额错误应重开。
(保管)错账和结账可不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过多可单独保存;遗失,一方开证明本单位批准可代作原始凭证,无法取得证明本单位领导批准即可。
记账凭证:(填制)可根据一张、同类若干张或汇总表填制;几个单位共同负担,开具分割单。
3.会计账簿:(类型)总账,订本账;日记账,订本式;明细账,活页账;备查账簿。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一、概述财经法规是指一国政府出台的关于财政金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其目的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这些法规中,常见的包括金融行为监管、税收管理、保险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由于财经法规的修订和更新频繁,因此对于财经从业者而言,不断学习掌握财经法规是必要且重要的。
二、金融监管机构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不同,例如在中国大陆,金融监管机构分别为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和外汇局,而在美国则为联邦储备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等。
这些机构都有自己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例如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银保监会负责银行和保险业的监管和管理。
三、财经类法规财经类法规是常见的法规之一,以中国为例,其中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期货交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等。
这些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保护金融市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财经从业者中,对这些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是必要的,否则会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四、税收管理法税收管理法是财经类法规的一部分,其主要目的是规范纳税人的税务行为,保护国家税收的利益。
在这些法规中,常见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等。
对于个人和企业而言,如何遵守税收管理法规是必要的,否则将面临罚款、税收逃漏等处罚。
五、金融保险监管金融保险监管是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部分。
其中包括《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合同法》等法规。
这些法规的目的是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促进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健康发展,以及保障金融机构的利益。
对于金融从业者和投资者而言,必须了解这些法规,以便在金融市场活动中维护自己的利益。
六、总结财经法规对于金融从业人员和投资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知识点。
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掌握财经法规,才能在金融市场中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1.会计的本质是一种管理工具。
错。
是管理活动。
2.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3.广义会计法: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会计关系:会计工作关系和会计管理关系的总称。
5.狭义会计法:专指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6.新《会计法》实行时间:2000年7月1日。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1.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四个层次: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
2.会计法律的制定机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会计法》的地位:在会计法律体系中地位最高,是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4.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机构:国务院。
5.财政部拟定后,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文件属于会计规章。
错误。
属于行政法规。
6.常见的会计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报告条例》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框架: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准则、会计计量准则、财务会计报告、附则。
共十一章五十条。
8.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围:包括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9.会计规章的制定机构:财政部。
10.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构:财政部、财政部与其他部门联合。
11.会计规章与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区别:会计规章必须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12.地方性会计法规的制定机构:(1)地方省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2)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13.地方性会计法规的效力: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主管部门1.我国会计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的分工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3.会计工作只能由财政部统一领导。
()错。
其他部门也有部分监管权。
例如税务部门。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部门:财政部。
2.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财政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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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全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1.制定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或批准发布2.制定依据:《会计法》3.范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第三节会计核算【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计核算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B.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D.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答案]BD考点三会计年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单选)【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向丙公司支付了50万元款项,丙公司只开出了一张发票交给甲公司保存,如果乙公司要依法记账,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D.由甲公司保存发票原件,并向乙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作为其记账依据[解析]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例题·多选题】各单位要依法设置以下账簿()A.总账和日记账B.担保备查簿C.明细账D.应收款项备查簿[答案]ABCD1.会计报表。
(简答)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组成部分的有()。
B.会计报表声明:本资料由大家论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区/forumdisplay.php?fid=16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自 更多会计证考试信息,考试真题,模拟题下载/forumdisplay.php?fid=16大家论坛,全免费公益性会计证考试论坛,等待您的光临!C.会计报表附注D.财务情况说明书 [答案]BCD①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编制财务报表; 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在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需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个人名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多选)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
第四节 会计监督 我国已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包括单位内部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监督。
单位内部监督本质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并非审计人员。
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会计内部监督基本要求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B.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示查明原因,作出处理C.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D.各单位应当建立、建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答案]B(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体财政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
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范畴有( ) A.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B.人民银行对有关金融单位相关会计账簿的监督C.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有关会计资料实施检查D.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记账凭证的检查 [答案]ABCD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2.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答案]ABC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岗位设置原则: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判断)单位会计主管人员是指()。
D.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机构中指定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会计人员会计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稽核,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电算化和会计档案管理。
三种不属于会计岗位情况: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
医院门诊等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银员所从事的工作不属于会计岗位。
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岗位的有()。
A.工资核算岗位B.资金核算岗位C.计划管理岗位D.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答案]ABD【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工作岗位的是()。
A.工资核算岗位B.出纳岗位C.成本核算岗位D.单位内部审计岗位[答案]ABC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A.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票据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不一致的票据D.使用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票据[答案]ABC【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票据无效的是()。
A.原记载人更改金额,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B.原记载人更改出票日期,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C.原记载人更改票据用途,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D.原记载人更改收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答案]C声明:本资料由大家论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区/forumdisplay.php?fid=16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自 更多会计证考试信息,考试真题,模拟题下载/forumdisplay.php?fid=16大家论坛,全免费公益性会计证考试论坛,等待您的光临!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判断)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又称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1.银行结算账户按其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3.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以自然人名义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因使用借记卡、信用卡在银行或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 【例题·多选题】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C.专用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ABCD(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守法原则。
4.存款保密原则。
即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
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申请: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2. 核准与备案:(1)核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2)备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预留签章: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将签章式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
4.签发开户登记证(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符合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多选)变更:指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的变更。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注意: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账户。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存款人可以向其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的情形有()。
A.存款人被撤并的B.存款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C.存款人注销的D.存款人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答案]ABCD【例题·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的,存款人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A.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B.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C.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撤消D.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答案]ABD三、基本存款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的概念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三)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根据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警部队、居民社区委员会、民办非企业组织(如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