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¾ 目前美国、加拿大、德国、西班牙、丹麦、爱尔兰等欧美风电 发达国家都具有各自的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的技术规定或风电 并网标准,并随着风电的发展不断地对其进行修订升级,对于 风电场及风电机组的技术要求也有相应变化。
¾ 希望风电成为一种能预测、能控制、抗干扰的优质电源,电网 友好电源。
数据来源:CWEA
4
1.1 中国风电发展
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1.6亿千瓦。
东北电网
西北电网 西藏
华北电网
华中电网
华东电网
千万千瓦风电基地
南方电网
台湾
5
1.2 风电国家标准的产生
z 2005年12月12日,我国首 个风电场并网的指导性技术 文件《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 技 术 规 定 》GB/Z199632005 颁布实行。
1.08
。 风 电 可 在 400 万 范 围 内 运
1.07
行,750系统电压可保证。
1.06
1.05
1.04
0
1000
x-Axis: 风电场总出力: MW
2000
安西750kV母线: 电压(pu)
酒泉750kV母线: 电压(pu)
金昌750kV母线: 电压(pu)
3000
4000
但是,………...
故障前
55MW
230kV 232kV
223MW
234kV
38Mvar 电容器组
25
3.3 吉林电网风电机组切机情况介绍
80ms后故障线路三相切除; 80-110ms后,洮南大通风电场内所有机组跳闸;120-150ms 后,富裕风电场所有风机跳闸;同发龙源、华能场内所有风电 机组跳闸; 05:07:55 故障线路重合成功;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范本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范本一、导言本技术规定旨在规范风电接入电网的相关技术要求以及运行管理措施,确保风电项目的安全、稳定、高效地接入电网,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风电接入电网的项目,包括风电场、风电电站等。
二、接入电网技术要求1. 风电接入电网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的相关技术标准,确保风电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运行标准接入电网。
2. 风电接入电网应具备稳定的电力负荷承载能力,能够有效接纳风电项目的发电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3. 风电接入电网应具备有效的故障监测和障碍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电网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电网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4. 风电接入电网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系统,方便对风电项目进行实时监测和运行调节,提高电网的运行效率。
5. 风电接入电网应具备备用电源和应急供电设备,以备不时之需,保障电网运行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三、风电接入电网运行管理措施1. 风电接入电网应制定详细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风电项目的接入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2. 风电接入电网应建立定期巡检和维护制度,确保接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3. 风电接入电网应建立风电发电量预测系统,对风电项目的发电量进行准确预测,提前制定相应的调度计划。
4. 风电接入电网应建立电网监测系统,对电网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确保电网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 风电接入电网应建立故障处理和应急预案,确保在故障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故障,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四、风电接入电网的技术评估和验收1. 风电接入电网应经过专业的技术评估,对接入电网的技术可行性进行评估和论证。
2. 风电接入电网应经过严格的技术验收,确保接入电网的质量和安全。
3. 风电接入电网的技术评估和验收应由专业的技术机构进行,评估和验收结果应及时向风电项目的相关部门通报。
五、风电接入电网的技术改进和升级1. 风电接入电网应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技术改进和升级,以提高接入电网的效能和安全性。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4篇)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是制定风电发电设备与电力系统之间互联互通的技术规范,旨在确保风电的可靠、安全、经济、高效地接入电力系统,并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本文将重点介绍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电网对风电发电设备的接受能力评估、风电发电设备的并网技术要求、风电发电设备的调度控制要求等。
一、电网对风电发电设备的接受能力评估1. 电力系统应根据风电发电设备的装机容量、接入形式、接入区域等因素,对其所能接受的新风电并网容量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接纳能力。
2. 电力系统评估接纳能力时应考虑到风电与其他电力源的配合程度、输变电设备的处理能力、电网保护系统的可靠性等因素,以确保电网的稳定运行。
3. 风电发电设备的接纳能力评估结果应按时更新,并向风电发电设备的建设和运维方提供。
二、风电发电设备的并网技术要求1. 风电发电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动态响应能力,即能够快速响应电网的调度指令,并保持稳定运行。
2. 风电发电设备应满足电网的频率和电压稳定要求,且在电网故障出现时具备自动脱网保护功能。
3. 风电发电设备应满足电网的无功控制要求,以保持电网的无功平衡。
4. 风电发电设备的接入点应具备与电网的保护、自动化和通信系统的互联互通能力,以实现有效的监控和控制。
5. 风电发电设备的接入点应满足电网的功率质量要求,包括电压波动、谐波、间断等指标。
三、风电发电设备的调度控制要求1. 风电发电设备应按时响应电网的调度指令,包括增减出力、停机、并网等指令。
2. 风电发电设备的调度控制应考虑到电网运行的需求,如平衡负荷、调整电压和频率等。
3. 风电发电设备的调度控制应具备与电网调度系统的互联互通能力,方便电网对其进行调控。
4. 风电发电设备的调度控制应具备远程监控和遥控功能,以便实现对其操作和参数的监测和调整。
5. 风电发电设备的调度控制应满足电力系统的调度运行规程和安全运行要求。
四、风电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1. 风电发电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风电场电网接入方案及电力系统规划

风电场电网接入方案及电力系统规划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能源转型的推进,风能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被广泛应用。
风电场作为风能的主要利用方式之一,其电网接入方案和电力系统规划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风电场电网接入方案和电力系统规划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风电场电网接入方案风电场电网接入方案是指将风电场的发电功率引入到电力系统中的具体方案。
根据风电场的规模、地理位置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常见的电网接入方案。
1. 直接接入配电网:对于小型风电场来说,直接接入配电网是一种简单、经济的方案。
通过安装电压等级相匹配的变压器,将风电场的发电功率直接输送至配电网。
这种方案不仅能够满足当地居民和企业的用电需求,还能够将多余的电力供应给周边地区。
2. 并网发电:对于大型风电场来说,采用并网发电的方式更为常见。
这种方式需要建设专用的输电线路,并将风电场的发电功率与电力系统进行统一调度。
并网发电方案可以实现风电场的规模化利用,提高整个电网的供电可靠性。
3. 储能系统配合接入:为了提高风电场的发电可靠性和调峰能力,可以采用储能系统与电网接入相结合的方案。
通过将风电场的多余电力储存起来,在用电高峰期释放,从而实现平稳的电力供应。
这种方案可以有效减少因风速不稳定而引起的发电波动。
二、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规划是指根据电力供需、电网接入方式和电力负荷等因素,对整个电力系统进行合理安排和布局的过程。
风电场的电力系统规划应该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在规划电力系统时,应采用多元化的电源配置和故障隔离措施,确保电力系统的供电可靠性。
同时应对风电场的接入进行合理调度,避免过载和供电不足的问题。
2. 电力系统的稳定性:由于风速的不稳定性,风电场的发电功率会有一定的波动性。
因此,在电力系统规划中,需要考虑如何通过调度和储能系统的使用,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3. 电力系统的经济性:在规划电力系统时,应综合考虑风电场的发电成本、输电线路的建设成本、维护成本等因素,寻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方案。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全文所属分类: 新闻资讯来源: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更新日期: 2012-09-20 前言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标委综合【2009】93号《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标准计划修订。
本标准与能源行业标准《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共同规定了风电场并网的相关技术要求,能源行业标准规定了大型风电场并网的设计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并网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对通过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统连接的新建或扩建风电场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GB/Z 19963-2005。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编写单位: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伟胜,迟永宁,戴慧珠,赵海翔,石文辉,李琰,李庆,张博,范子超,陆志刚,胡玉峰,陈建斌,张琳,韩小琪。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统连接的新建或扩建风电场。
对于通过其他电压等级与电力系统连接的风电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20320-2006 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DL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SD 325-1989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文件。
风电并网技术标准

风电并网技术标准1范围1 0. 1本标准适用于通过110 (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接入电网的新建或扩建风电1 0. 2通过其他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风电场,可参照木规定。
10. 3己投运风电场改建参照本规定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木。
DL/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SD131—1984电力系统技术导则SDJ161—1985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SD325-1989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GB/T 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 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945-2008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15543-2008电能质量二相电压不平衡GB/T 20320-2006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DL/T 1040-2007电网运行准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安全[2006]34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3. 0. 1风电机组wind turbine generator system, WTGS将风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系统。
3.0.2风电场wind farm; wind power plant;由一批风电机组或风电机组群(包括机组单元变压器)、汇集线路、主升压变压器及其他设备组成的发电站。
3.0.3风电有效容量effective capacity of wind power根据风电的出力概率分布,综合考虑系统调峰和送出工程,使系统达到技术经济最优的风电最大出力,为风电有效容量。
风电有效容量分为风电场有效容量和风电基地有效容量。
网风电场AGC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范_试行_

4 能要求.................................................................................................................................................. 4
2 引用标准和规范 ...................................................................................................................................... 1
GBZ 19963-2005《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1 背景与意义Background
电网中风电接纳能力的影响因素The factors influencing wind power penetration limits of power systems 电力系统规模 power system size 发电装机结构(固有的灵活性) generation capacity mix (inherent flexibility) 负荷变化load variation 风电场的地域分布、可预测性与可控制性 the geographical spreading, predictability and controllability of wind farms
我国的电网结构相对薄弱,许多建设或规划中的风电 场都位于电网薄弱地区或者末端。Many wind farms under operation and planning locate remote areas where the grid is relatively w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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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背景与意义Background
GB/Z 19963-2005《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Brief Introduction of GB/Z 19963-2005 Technical Rule
for Connecting Wind Farm to Power Networks
1
主要内容Main content
背景与意义Background 法律基础Legal Basis 基本依据和原则Reference & Principle 主要条款Key items 今后需要考虑的问题The issues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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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背景与意义Backgr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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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实施细则西北电网公司二○○九年十月目 次1 概述 (3)2 通用技术条件 (4)3开机与停机 (4)4风电场有功功率 (5)5风电场无功功率 (6)6风电场电压范围 (7)7风电场电压调节 (7)8风电场低电压穿越 (7)9安全与保护 (10)10测报与预测 (10)11调度自动化 (10)12电能计量 (10)13风电场模型和参数 (11)14风电场通信与信号 (11)15风电场接入电网检测 (12)1 概述1.1主题与范围本实施细则提出了风电场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西北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通过110(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网连接的新建或扩建风电场。
对于通过其他电压等级与电网连接的风电场,也可参照本实施细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实施细则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但鼓励根据本实施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GB 12326-2008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DL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SD 325-1989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技术导则GB/T 20320-2006 风力发电机组 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1.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1.3.1风电机组wind turbine generator system; WTGS将风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系统。
1.3.2风电场wind farm;wind power plant;由一批风电机组或风电机组群组成的电站。
1.3.3风电场并网点point of interconnection of wind farm与公共电网直接连接的风电场升压站高压侧母线。
1.3.4风电场有功功率active power of wind farm风电场输入到并网点的有功功率。
1.3.4风电场无功功率reactive power of wind farm风电场输入到并网点的无功功率。
1.3.5功率变化率power ramp rate在单位时间内风电场输出功率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变化量。
1.3.6公共连接点point of common coupling电力系统中一个以上用户的连接处。
1.3.7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low voltage ride through of wind turbines当电网故障或扰动引起风电场并网点的电压跌落时,在一定电压跌落的范围内,风电机组能够不间断并网运行。
1.3.8风电机组状态status of wind turbines运行状态,指风电机组并网发电的状态。
1.3.9待机状态指一旦风速、风向等气象条件适宜,风电机组即可并网发电的状态。
停机状态指风电机组需调度人员、现场运行人员操作或自动化系统指令,才能并网发电的状态,且风电机组未布置安全措施。
检修状态指风电机组出口开关处于分闸状态(或有其他明显电气断开点),且风电机组已布置安措的状态。
2 通用技术条件2.1防雷和接地风电场和并网点设备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IEC 61400-24风力发电机组防雷中的规定。
2.2电磁兼容风电场应具有适当的抗电磁干扰的能力,应保证信号传输不受电磁干扰,执行部件不发生误动作。
同时,设备本身产生的电磁干扰不应超过相关设备标准。
2.3耐压要求风电场的设备必须满足相应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耐压标准。
2.4抗干扰要求当并网点的闪变值满足GB 12326-2008《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值满足GB/T 14549-1993《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度满足GB/T 15543-2008《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的规定时,风电场和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2.5安全标识风电场应具备完善的安全标识管理和使用制度。
标识的形状、颜色、尺寸和高度参照GB 2894 《安全标志(neq ISO 3864:1984)》和GB 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执行。
3开机与停机3.1开机风电机组开机开机并网时,除了需考虑风电机组本身的并网条件以外,还需虑风电场的当前状态、自动化指令及来自电网调度机构的指令。
风电机组开机并网时应确保输出的有功功率变化不超过所设定的最大功率变化率。
3.2停机除发生电气故障或接受到来自于电网调度机构的指令以外,风电场同时切除的功率应在电网允许的最大功率变化率范围内。
3.3恢复并网风电场应有相关技术及管理规定,保证风电场及风电机组在紧急状态或故障情况下退出运行(或通过安全自动装置切除)后,不得自行并网,须在电网调度机构的安排下有序并网恢复运行。
4风电场有功功率4.1基本要求风电场必须具有功功率调节能力,并能根据电网调度部门指令控制其有功功率输出。
为了实现对风电场有功功率的控制,风电场需安装有功功率控制系统,能够接收并自动执行调度部门远方发送的有功出力控制信号,确保风电场最大输出功率及功率变化率不超过电网调度部门的给定值。
4.2最大功率变化率风电场应限制输出功率的变化率。
最大功率变化率包括1min功率变化率和10min功率变化率,具体限值可参照表1。
表1 风电场最大功率变化率推荐值风电场装机容量(MW) 10min最大变化量(MW) 1min最大变化量(MW)<30 20 630-150 装机容量/1.5 装机容量/5150-250 100 30>250 视接入系统情况而定 视接入系统情况而定装机容量250WM以上风电场,若最终汇入的330kV(220kV)汇集点风电装机容量小于500WM,则10min最大变化量允许值为160WM,否则视最终汇入的330kV(220kV)汇集点风电装机容量另行商定。
在风电场并网以及风速增长过程中,风电场功率变化率应当满足此要求。
这也适用于风电场的正常停机,但可以接受因风速降低(或超出最大风速)而引起的超出最大变化率的情况。
风电场最大功率变化率的确定也可根据风电场所接入系统的状况、其他电源的调节特性、风电机组运行特性等,由电网运营企业和风电场开发运营企业共同确定。
4.3紧急控制在电网紧急情况下,风电场应根据电网调度部门的指令来控制其输出的有功功率,并保证风电场有功控制系统的快速性和可靠性。
电网故障或特殊运行方式下要求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以防止输电设备发生过载,确保电力系统稳定性。
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速度应到达20%总装机容量/分钟。
当电网频率高于50.5Hz时,依据电网调度部门指令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严重情况下可以切除整个风电场。
在事故情况下,若风电场的运行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电网调度部门有权暂时将风电场解列。
事故处理完毕,电网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后,应尽快恢复风电场的并网运行。
4.4控制模式风电场有功控制系统应具备必须的调整模式,包括但不仅限于:限值模式、调整模式、斜率控制模式、差值模式、调频模式。
4.4.1限值模式此模式投入时,风电场有功控制系统应将全场出力控制在预先设定的或调度机构下发的限值之下,限值可分时间段给出。
4.4.2调整模式此模式投入时,风电场有功控制系统应立即将全场出力按给定的斜率调整至给定值(若给定值大于最大可发功率,则调整至最大可发功率),当命令解除时,有功控制系统按给定的斜率恢复至最大可发功率。
4.4.3斜率控制模式此模式投入运行时,风电场有功控制系统应将功率上升(或下降)斜率控制在给定值之内,风速变化引起的风电场切入切出及故障等非可控情况除外。
4.4.4差值模式此模式投入时,风电场有功控制系统应以低于预测最大可发功率△P的出力运行,差值△P为预先设定值或调度机构下发值。
4.4.5调频模式此模式投入时,风电场在差值模式的基础上,根据系统频率或调度机构下发的调频指令调整全场出力。
4.4.6模式的投入风电场有功控制系统的模式选择,即可现场设置,亦可调度机构远端投入,各种模式即可单独投入,亦可组合投入。
模式投入退出以调度机构下发的自动化信号及调度指令为准,调度规程规定的可不待调令执行的除外。
4.5试验风电场投运前,应完成有功控制系统控制指令核对工作,并完成有功控制系统开环试验,当接入同一并网点的风电场装机容量超过40MW时,需向调度机构提交场内测试报告(包括有功控制系统性能指标),调度机构审核后风电场应申请有功控制系统闭环试验,并协同调度机构完成闭环试验;累计新增装机容量超过40MW,则需要重新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并试验。
风电场全场的调节精度1,暂定为不大于1WM和增减负荷的5%两者的最大值。
5风电场无功功率5.1无功电源风电场应具备协调控制机组和无功补偿装置的能力,能够自动快速调整无功总功率。
风电场的1 风电场有功控制系统的调节精度,是指风电场机组出力稳定之后,实际值和目标值之间的偏差。
调节精度=|命令目标值‐实际出力值|无功电源包括风电机组和风电场的无功补偿装置。
首先充分利用风电机组及分散式无功补偿装置的无功容量及其调节能力,仅靠风电机组的无功容量不能满足系统电压调节需要的,在风电场集中加装无功补偿装置。
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能够实现动态的连续调节以控制并网点电压,其调节速度应能满足电网电压调节的要求。
5.2无功容量风电场在任何运行方式下,应保证其无功功率有一定的调节容量,该容量为风电场额定运行时功率因数0.98(超前)~0.98(滞后)所确定的无功功率容量范围,风电场的无功功率能实现动态连续调节,保证风电场具有在系统事故情况下能够调节并网点电压恢复至正常水平的足够无功容量。
百万千瓦级及以上风电基地,其单个风电场无功功率调节容量为风电场额定运行时功率因数0.97(超前)~0.97(滞后)所确定的无功功率容量范围。
通过风电汇集升压站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场,其配置的容性无功补偿容量能够补偿风电场满发时送出线路上的无功损耗;其配置的感性无功补偿容量能够补偿风电场空载时送出线路上的充电无功功率。
风电场无功容量范围在满足上述要求下可结合每个风电场实际接入情况通过风电场接入电网专题研究来确定。
5.3试验风电场投运前,应完成无功控制系统控制指令核对工作,并完成有功控制系统开环试验,当接入同一并网点的风电场装机容量超过40MW时,需向调度机构提交场内测试报告(包括有功控制系统性能指标),调度机构审核后风电场应申请有功控制系统闭环试验,并协同调度机构完成闭环试验;累计新增装机容量超过40MW,则需要重新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并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