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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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全文所属分类: 新闻资讯来源: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更新日期: 2012-09-20 前言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标委综合【2009】93号《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标准计划修订。

本标准与能源行业标准《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共同规定了风电场并网的相关技术要求,能源行业标准规定了大型风电场并网的设计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并网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对通过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统连接的新建或扩建风电场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GB/Z 19963-2005。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编写单位: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伟胜,迟永宁,戴慧珠,赵海翔,石文辉,李琰,李庆,张博,范子超,陆志刚,胡玉峰,陈建斌,张琳,韩小琪。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统连接的新建或扩建风电场。

对于通过其他电压等级与电力系统连接的风电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20320-2006 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DL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SD 325-1989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文件。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模版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模版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技术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风电发电设施接入电网的技术条件,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对风电发电设施的管理,促进风电发展,依据《电力法》、《电力系统自动化设备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风电发电设施接入电网的技术规范。

第三条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负责对本技术规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接入条件第四条接入方式风电发电设施可以采用并网逆变器等技术手段接入电网。

第五条接入电压等级风电发电设施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应符合国家电网规定的标准。

第六条接入容量风电发电设施的接入容量应符合国家电力系统规划和电网调度的要求。

第七条接入点选择风电发电设施接入电网的接入点应根据电网的供电范围和风电厂的分布合理选择,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技术要求第八条风电发电设施电气连接风电发电设施与电网的电气连接应符合国家电气规范的要求,确保电气连接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风电发电设施并网逆变器风电发电设施的并网逆变器应符合国家电网规定的标准,具有电压和频率调整功能,能够实现与电网的同步运行。

第十条风电发电设施发电质量风电发电设施的发电质量应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确保对电网的电压、频率等参数影响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第十一条风电发电设施运行监测风电发电设施应具备运行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设施的运行状态和发电效率,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二条低电压穿越风电发电设施应具备低电压穿越功能,能够在电网电压异常下安全运行并接入电网。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三条风电发电设施安全保护风电发电设施应具备过电流、过电压、短路等安全保护装置,确保设施运行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天然灾害防护风电发电设施应具备抗风、抗雷、抗冰、抗震等防护能力,确保设施在天然灾害发生时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五条人员安全管理风电发电设施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安全责任人负责设施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工作。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范本(2篇)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范本(2篇)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范本一、导言本技术规定旨在规范风电接入电网的相关技术要求以及运行管理措施,确保风电项目的安全、稳定、高效地接入电网,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风电接入电网的项目,包括风电场、风电电站等。

二、接入电网技术要求1. 风电接入电网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的相关技术标准,确保风电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运行标准接入电网。

2. 风电接入电网应具备稳定的电力负荷承载能力,能够有效接纳风电项目的发电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3. 风电接入电网应具备有效的故障监测和障碍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电网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电网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4. 风电接入电网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系统,方便对风电项目进行实时监测和运行调节,提高电网的运行效率。

5. 风电接入电网应具备备用电源和应急供电设备,以备不时之需,保障电网运行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三、风电接入电网运行管理措施1. 风电接入电网应制定详细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风电项目的接入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2. 风电接入电网应建立定期巡检和维护制度,确保接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3. 风电接入电网应建立风电发电量预测系统,对风电项目的发电量进行准确预测,提前制定相应的调度计划。

4. 风电接入电网应建立电网监测系统,对电网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确保电网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 风电接入电网应建立故障处理和应急预案,确保在故障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故障,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四、风电接入电网的技术评估和验收1. 风电接入电网应经过专业的技术评估,对接入电网的技术可行性进行评估和论证。

2. 风电接入电网应经过严格的技术验收,确保接入电网的质量和安全。

3. 风电接入电网的技术评估和验收应由专业的技术机构进行,评估和验收结果应及时向风电项目的相关部门通报。

五、风电接入电网的技术改进和升级1. 风电接入电网应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技术改进和升级,以提高接入电网的效能和安全性。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全文所属分类: 新闻资讯来源: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更新日期: 2012-09-20 前言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标委综合【2009】93号《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标准计划修订。

本标准与能源行业标准《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共同规定了风电场并网的相关技术要求,能源行业标准规定了大型风电场并网的设计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并网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对通过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统连接的新建或扩建风电场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GB/Z 19963-2005。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编写单位: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伟胜,迟永宁,戴慧珠,赵海翔,石文辉,李琰,李庆,张博,范子超,陆志刚,胡玉峰,陈建斌,张琳,韩小琪。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统连接的新建或扩建风电场。

对于通过其他电压等级与电力系统连接的风电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20320-2006 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DL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SD 325-1989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文件。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5篇)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5篇)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1.1基本要求风电场具有功功率调节能力,并能根据电网调度部门指令控制其有功功率输出。

为了实现对风电场有功功率的控制,风电场需安装有功功率控制系统,能够接收并自动执行调度部门远方发送的有功出力控制信号,确保风电场最大输出功率及功率变化率不超过电网调度部门的给定值。

1.2最大功率变化率风电场应限制输出功率的变化率。

最大功率变化率包括1min功率变化率和10min功率变化率,具体限值可参照表1。

表1风电场最大功率变化率推荐值风电场装机容量(MW)10min最大变化量(MW)1min最大变化量(MW)3020630-150装机容量/1.5装机容量/515010030在风电场并网以及风速增长过程中,风电场功率变化率应当满足此要求。

这也适用于风电场的正常停机,但可以接受因风速降低(或超出最大风速)而引起的超出最大变化率的情况。

风电场最大功率变化率的确定也可根据风电场所接入系统的状况、其他电源的调节特性、风电机组运行特性等,由电网运营企业和风电场开发运营企业共同确定。

1.3紧急控制在电网紧急情况下,风电场应根据电网调度部门的指令来控制其输出的有功功率,并保证风电场有功控制系统的快速性和可靠性。

a)电网故障或特殊运行方式下要求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以防止输电设备发生过载,确保电力系统稳定性。

b)当电网频率高于50.5Hz时,依据电网调度部门指令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严重情况下可以切除整个风电场。

c)在事故情况下,若风电场的运行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电网调度部门有权暂时将风电场解列。

事故处理完毕,电网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后,应尽快恢复风电场的并网运行。

、风电场无功功率2.1无功电源a)风电场应具备协调控制机组和无功补偿装置的能力,能够自动快速调整无功总功率。

风电场的无功电源包括风电机组和风电场的无功补偿装置。

首先充分利用风电机组的无功容量及其调节能力,仅靠风电机组的无功容量不能满足系统电压调节需要的,在风电场集中加装无功补偿装置。

GBZ 19963-2005《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Z 19963-2005《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4
1 背景与意义Background
电网中风电接纳能力的影响因素The factors influencing wind power penetration limits of power systems 电力系统规模 power system size 发电装机结构(固有的灵活性) generation capacity mix (inherent flexibility) 负荷变化load variation 风电场的地域分布、可预测性与可控制性 the geographical spreading, predictability and controllability of wind farms
我国的电网结构相对薄弱,许多建设或规划中的风电 场都位于电网薄弱地区或者末端。Many wind farms under operation and planning locate remote areas where the grid is relatively w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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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背景与意义Background
GB/Z 19963-2005《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Brief Introduction of GB/Z 19963-2005 Technical Rule
for Connecting Wind Farm to Power Networks
1
主要内容Main content
背景与意义Background 法律基础Legal Basis 基本依据和原则Reference & Principle 主要条款Key items 今后需要考虑的问题The issues to be
5
1 背景与意义Background

2023年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2023年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2023年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一、引言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增长,风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然而,由于风电接入电网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技术要求,为保证风电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有必要制定2023年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本规定旨在确保风电接入电网的高效、可靠和安全运行,促进风能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技术要求1. 风电机组接入电网应符合国家有关风电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并具备稳定、可靠的发电能力。

2. 风电接入电网的功率调节应符合电网的需求,能够及时响应电网调度指令并保持稳定的供电。

3. 风电接入点处的电压、频率和功率波动应控制在电网运行规定的范围内,避免对电网造成不利影响。

4. 风电机组应具备电网并联和脱网运行的功能,以应对电网故障和维护等情况。

5. 风电机组应配备合适的安全措施,能够自动检测和保护系统免受过电流、过电压和短路等异常情况的影响。

6. 风电机组应具备远程监控和数据传输功能,以支持对风电系统的运行状态和性能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

三、技术保障1. 风电接入电网的建设和运营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合规操作,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 风电接入电网应具备可靠的电网结构和设备,以确保对风电系统的高质量供电和稳定运行。

3. 风电接入电网应配置适当的设备保护系统,并进行定期维护和巡检,以减少潜在的故障和事故风险。

4. 风电接入电网应与周围的电网系统进行合理的连接和交流,以实现良好的电网运行并提高供电可靠性。

5. 风电接入电网应设立专门的运维团队或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运营管理,确保风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技术监测1. 风电接入电网应安装有效的数据监测装置,对风电系统的发电量、电压、频率和功率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2. 风电机组应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向运维团队提供实时数据,以支持对风电系统的运行状态和性能进行监测和管理。

3. 风电接入电网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以确保风电系统的运行质量和安全性,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规范风电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风能的合理利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风电接入电网的场所,包括风电场、电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与风电接入电网有关的设施。

第三条定义1. 风电场:指风能发电装置依靠风能发电的设施。

2. 风电接入电网:指风能发电装置通过输电设施接入电网的过程。

3. 电网企事业单位:指负责电网运行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四条风电场选址要求1. 风电场应优先选址在风能资源丰富、地形平坦、地质条件良好的地区。

2. 风电场选址应避开军事禁区、民航安全区、自然保护区等受限区域。

第五条风电装置技术要求1. 风电装置应具备稳定的发电性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发电效率和质量要求。

2. 风电装置应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发电装置的运行状态,适时发觉并解决故障。

第六条输电设施技术要求1. 输电设施应充足相应的电气安全标准,具备牢靠的电力传输本领。

2. 输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接入电网技术要求1. 风电场接入电网应符合电力行业规划和技术要求。

2. 接入电网应供给稳定的电力接受本领,充足风电场的发电需求。

第八条安全管理要求1. 风电场应订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电网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风电场的安全监管,确保风电接入电网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管理标准第九条风电场建设管理1. 风电场建设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相应的建设许可。

2. 风电场建设过程中,应依照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风电装置管理1. 风电装置应定期进行维护和巡检,确保其正常运行。

2. 风电装置应建立故障记录和维护档案,定期进行技术评估。

第十一条输电设施管理1. 输电设施应定期进行巡察和检测,适时发觉并解决故障。

2. 输电设施的维护和修复应遵从相关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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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1、风电场有功功率
1.1 基本要求
风电场具有功功率调节能力,并能根据电网调度部门指令控制其有功功率输出。

为了实现对风电场有功功率的控制,风电场需安装有功功率控制系统,能够接收并自动执行调度部门远方发送的有功出力控制信号,确保风电场最大输出功率及功率变化率不超过电网调度部门的给定值。

1.2 最大功率变化率
风电场应限制输出功率的变化率。

最大功率变化率包括1min功率变化率和10min功率变化率,具体限值可参照表1。

表1 风电场最大功率变化率推荐值
在风电场并网以及风速增长过程中,风电场功率变化率应当满足此要求。

这也适用于风电场的正常停机,但可以接受因风速降低(或超出最大风速)而引起的超出最大变化率的情况。

风电场最大功率变化率的确定也可根据风电场所接入系统的状况、其他电源的调节特性、风电机组运行特性等,由电网运营企业和风电场开发运营企业共同确定。

1.3 紧急控制
在电网紧急情况下,风电场应根据电网调度部门的指令来控制其输出的有功功率,并保证风电场有功控制系统的快速性和可靠性。

a) 电网故障或特殊运行方式下要求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以防止输电设备
发生过载,确保电力系统稳定性。

b) 当电网频率高于50.5Hz时,依据电网调度部门指令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严重情况下可以切除整个风电场。

c) 在事故情况下,若风电场的运行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电网调度部门有权暂时将风电场解列。

事故处理完毕,电网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后,应尽快恢复风电场的并网运行。

2、风电场无功功率
2.1 无功电源
a) 风电场应具备协调控制机组和无功补偿装置的能力,能够自动快速调整无功总功率。

风电场的无功电源包括风电机组和风电场的无功补偿装置。

首先充分利用风电机组的无功容量及其调节能力,仅靠风电机组的无功容量不能满足系统电压调节需要的,在风电场集中加装无功补偿装置。

b) 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能够实现动态的连续调节以控制并网点电压,其调节速度应能满足电网电压调节的要求。

2.2 无功容量
a) 风电场在任何运行方式下,应保证其无功功率有一定的调节容量,该容量为风电场额定运行时功率因数0.98(超前)~0.98(滞后)所确定的无功功率容量范围,风电场的无功功率能实现动态连续调节,保证风电场具有在系统事故情况下能够调节并网点电压恢复至正常水平的足够无功容量。

b) 百万千瓦级及以上风电基地,其单个风电场无功功率调节容量为风电场额定运行时功率因数0.97(超前)~0.97(滞后)所确定的无功功率容量范围。

c) 通过风电汇集升压站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场,其配置的容性无功补偿容量能够补偿风电场满发时送出线路上的无功损耗;其配置的感性无功补偿容量能够补偿风电场空载时送出线路上的充电无功功率。

d) 风电场无功容量范围在满足上述要求下可结合每个风电场实际接入情况通过风电场接入电网专题研究来确定。

3、风电场电压范围
3.1 电压偏差
当风电场并网点的电压偏差在-10%~+10%之间时,风电场内的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3.2 运行要求
a) 当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偏差超过+10%时,风电场的运行状态由风电场所选用风电机组的性能确定。

b) 当风电场并网点的闪变值满足国家标准GB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值满足国家标准GB/T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度满足国家标准GB/T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的规定时,风电场内的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4、风电场电压调节
a) 风电场应配置无功电压控制系统,根据电网调度部门指令控制并网点电压。

b) 风电场应当能够在其容量范围内,控制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额定电压的-3%~+7%。

c) 风电场参与电压调节的方式包括调节风电场的无功功率和调整风电场升压变电站主变压器的变比;风电场变电站的主变压器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分接头切换可手动控制或自动控制,根据电网调度部门的指令进行调整。

5、风电场低电压穿越
5.1 基本要求
图1为对风电场的低电压穿越要求。

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图中电压轮廓线及以上的区域内时,场内风电机组必须保证不间断并网运行;并网点电压在图中电压轮廓线以下时,场内风电机组允许从电网切出。

图1 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要求的规定
规定的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要求为:
a) 风电场内的风电机组具有在并网点电压跌至20%额定电压时能够保持并网运行625ms的低电压穿越能力;
b) 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发生跌落后3s内能够恢复到额定电压的90%时,风电场内的风电机组保持并网运行。

对于目前尚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且已投运的风电场,应积极开展机组改造工作,以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

5.2 有功恢复
对故障期间没有切出电网的风电场,其有功功率在故障切除后快速恢复,以至少10%额定功率/秒的功率变化率恢复至故障前的值。

6、风电场运行频率
风电场可以在表2所示电网频率偏离下运行:
表2 风电场频率异常允许运行时间
7、风电场电能质量
风电场电能质量的相关要求主要依据引用文件制定。

如果风电场供电区域内存在对电能质量有特殊要求的重要用户,可提高对风电场电能质量的相关要求。

7.1 电压偏差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后,并网点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一般应为额定电压的-3%~+7%。

限值也可由电网运营企业和风电场开发运营企业根据电网特点、风电场位置及规模等共同确定。

7.2 电压变动
风电场在公共连接点引起的电压变动d(%)应当满足表3的要求。

表3 电压变动限值
注:r表示电压变动频度,指单位时间内电压变动的次数(电压由大到小或由小到大各算一次变动)。

同一方向的若干次变动,如间隔时间小于30ms,则算一次变动。

7.3 闪变
风电场所接入的公共连接点的闪变干扰值应满足GB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的要求,其中风电场引起的长时间闪变值Plt按照风电场装机容量与公共连接点上的干扰源总容量之比进行分配。

7.4 谐波
应配备长期的电能质量监测设备,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测试,以满足电压质量指标。

当风电场采用带电力电子变换器的风电机组或无功补偿设备时,需要对风电场注入系统的谐波电流作出限制。

风电场所在的公共连接点的谐波注入电流应满足GB/T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要求,其中风电场向电网注入的谐波电流允许值按照风电场装机容量与公共连接点上具有谐波源的发/供电设备总容量之比进行分配。

8、风电场模型和参数
8.1 风电场模型
风电场开发商应提供风电机组、电力汇集系统及风电机组/风电场控制系统可用于系统仿真计算的模型及参数,用于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及调度运行。

8.2 参数变化
风电场应跟踪风电场各个元件模型和参数的变化情况,并随时将最新情况反馈给电网调度部门。

9、风电场通信与信号
9.1 基本要求
风电场的二次设备及系统应符合电力二次部分技术规范、电力二次部分安全防护要求及相关设计规程。

风电场与电网调度部门之间的通信方式、传输通道和信息传输由电网调度部门作出规定,包括提供遥测、遥信信号以及其他安全自动装置的种类,提供信号的方式和实时性要求等。

9.2 正常运行信号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风电场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供的信号至少应当包括:
a) 单个风电机组运行状态;
b) 风电场实际运行机组数量和型号;
c) 风电场并网点电压;
d) 风电场高压侧出线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电流;
e) 高压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
f) 风电场的实时风速和风向。

9.3 故障信息记录与传输
在风电场变电站需要安装故障记录装置,记录故障前10s到故障后60s的情况。

该记录装置应该包括必要数量的通道,并配备至电网调度部门的数据传输通道。

10、风电场接入电网检测
10.1 基本要求
a) 风电场在申请接入电网检测前需已具备并提供土地、质检和环保等部门出具的审批证明以及风电机组的设计模型、参数、特性和控制系统等资料。

b) 风电场接入电网检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在检测前30日将检测方案报所接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

c) 当接入同一并网点的风电场装机容量超过40MW时,需要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供正式检测报告;累计新增装机容量超过40MW,则需要重新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d) 风电场应当在全部机组并网调试运行后3个月内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供有关风电场运行特性的检测报告。

e) 调度运行部门要求的其它并网调试项目。

10.2 检测内容
a) 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检测。

b) 电能质量检测,包含电压变动、闪变与谐波。

c) 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能力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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