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东岳中学专项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资料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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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日益严重,这不仅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也破坏了教育公平,影响了教育质量。

为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必要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二、目标和要求1. 坚决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确保教育公平。

2.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3. 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具体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会议、培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教师对有偿补课危害的认识。

2. 严格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学校要制定和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确保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补课。

3.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对有偿补课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

4. 加强考核评价。

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将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对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 加强家校沟通。

学校要建立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不支持、不参与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

6. 加强法律手段的运用。

对有偿补课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组织实施1.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制定详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3. 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4. 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5.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

五、总结和展望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月工作方案

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月工作方案

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月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治理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现就开展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月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坚决杜绝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等行为,切实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整治内容1. 违规补课: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补习班、培训班,以各种名义占用周末、节假日及寒暑假时间给学生补课,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补习班等。

2. 违规收费:违反国家和地方收费政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费、赞助费,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校服、保险等。

3. 乱订教辅资料:未经批准擅自订购教辅资料,强制学生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不尊重学生意愿,随意更换教辅资料等。

三、工作措施1.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 开展专项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等情况。

3. 建立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督促学校及时整改。

4. 严肃问责,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荣誉称号等处罚。

5.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法律意识。

6.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

四、工作步骤1. 部署阶段(第1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

2. 排查阶段(第2周):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掌握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等情况。

3. 整改阶段(第3周):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督促学校及时整改。

4. 问责阶段(第4周):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责任人进行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随着教育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补课现象逐渐增多。

这种现象严重违背了教育公平、教育规律和教育伦理,损害了学生及家长的权益,影响了教育行业的整体形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理和整顿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确保教育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工作原则1.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既要严肃查处,又要注重教育引导,促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2. 依法依规,公正透明。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3. 分级负责,协同推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主要任务1. 加强宣传教育(1)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在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政策规定,提高社会公众对有偿补课的认识。

2.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1)完善举报制度。

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2)加强日常监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有偿补课行为。

(3)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将教师职业道德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对有偿补课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3.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1)对查实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对涉及到的教师,可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2)对涉及到的学校,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降级、撤职等处分。

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月工作方案

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月工作方案

XX)中心学校关于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教〔2009〕249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及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学校决定从2015年9月开始在全校开展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一、治理对象全校在职教师。

二、整治依据:(一)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教〔2009〕249 号)文件(即规范办学行为的25 条)有关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严禁违规补课。

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严禁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第二十条规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

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

”(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 号)文件有关规定。

其中第四条第八、九两款规定的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工作,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保、监察部令第18 号)有关规定。

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近年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在一些学校中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教育的公平性,也影响了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从教行为,保障学生权益,提升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目标与任务(一)目标1. 全面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2. 提升教师师德师风水平,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3.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任务1. 清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行为,确保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

2.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3. 完善学校管理制度,预防和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的发生。

三、整治内容1. 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 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 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 组织、参与违规办班,实质性独立或参股举办、经营校外培训机构。

四、工作措施(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5月)1. 组织学习国家及地方教育部门关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教师的认识水平。

2. 通过校园网、校报、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和目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5月-6月)1. 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活动,要求教师认真反思自身是否存在有偿补课行为,主动上报并纠正。

2.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6月-8月)1. 对自查自纠阶段上报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查处,对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2. 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管,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的发生。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8月-9月)1.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整治方案

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整治方案

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整治方案一、背景近年来,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问题日益严重,这不仅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破坏了教育公平,损害了学生利益,也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形象和教育教学质量。

为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学生权益,必须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整治。

二、整治目标通过整治,坚决杜绝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全面发展。

三、整治内容1.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活动,包括在校内外举办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有偿辅导服务等。

2.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荐校外培训机构,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为其招生提供便利。

4.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机构宣传、推广,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5.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学资源,包括教案、课件、考试题库等。

6.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学场地、设施等。

四、整治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提高在职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在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规范其办学行为,严禁其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4.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5.对违规在职教师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6.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在职教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组织实施1.成立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

2.制定详细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措施、责任分工等。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逐渐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部分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补课,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也损害了教育公平和教师队伍的形象。

为此,我国多地教育部门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治理。

本方案旨在明确治理目标、措施和责任,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治理目标1. 坚决杜绝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的行为。

2. 严格规范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3. 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 坚决治理在职教师违规办班、实质性独立或参股举办、经营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

三、治理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通过校园网、全体教师大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加大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2. 强化责任落实。

学校校长是治理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保证责任落实到人。

3. 开展专项治理。

教育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专项治理,采取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4. 加大查处力度。

对查实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队伍的形象。

5. 建立长效机制。

教育部门要总结治理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防治机制。

四、责任分工1. 教育部门:负责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督促检查,对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2. 学校:负责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

3. 教师:要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

五、组织实施1. 成立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治理工作。

关于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等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

关于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等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

关于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等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为坚决遏制当前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三乱”现象的蔓延,对在职教师举办各类有偿辅导、补习班违规收费的行为,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其它以外的收费项目必须取消。

继续收取的,视为乱收费,并责令如数退还给学生或家长。

对明知故犯者,视为顶风违纪。

是党员干部的,要从重或加重处理。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立即调离教师岗位,三年内不得聘用。

二、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其它业余时间给学生补课。

不允许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应该讲完的内容不讲完,留下尾巴,暗示在家补课;更不允许以补课、办班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一经发现,并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当年评优、表彰、奖励、职称、评聘资格的资格;三、严禁在职教师本人或以本人名义雇用其它人员,利用自家房舍或租用其它房舍进行以办班补课为由收取各种费用,如有举报并经查实,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扣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

四、严禁学校和教师个人为学生强制定购各种类型的教辅资料。

凡教师经手和变相经手滥订、滥发教辅资料的除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外,对当事教师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五、严禁教师要求学生为自己干私活,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和变相收取礼品。

要树立良好的师德风尚。

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并查实,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年不评优、不评模,取消当年奖金。

造成影响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的,调离教师岗位,三年内不得聘用。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户县石井镇中心学校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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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东岳中学专项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
乱发教辅资料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资料(以下简称“三乱”)行为,巩固“三乱”治理成果,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结合我校实际,决定集中开展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资料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资料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一批顶风违纪的在职教师,有效遏制“三乱”案件发生,切实提高我校行风建设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时间
2012年4月1日—8月31日
三、治理重点
(一)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或收费办班补课的;
(二)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通过强迫、暗示、课上不讲而课下办班讲等不正当手段,动员、诱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自习班、补课班的;
(三)在职教师私自受聘到私人补习学校从事教学活动的;
(四)公办学校和在职教师违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违规为学生订发、推销或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师德师风提升年”活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创新治理模式和方法,扎实开展治理活动,将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丰富宣传活动载体,学习模范典型事例,倡导廉洁从教风尚,自觉抵制为教不廉歪风。

(二)同每一名教职工签订《承诺书》,郑重承诺远离“三乱”现象。

同时,要重点明确违纪处罚办法等,确保《承诺书》真正具有约束性。

(三)在学校大门口、宣传栏等醒目处,张贴或悬挂有关专项治理内容的宣传标语。

(四)设立学校公开举报箱,公布教育局和学校的举报电话(县教育局举报电话:7333960;7251506)。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在自查自纠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打击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资料等违规违纪行为。

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根据
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予以区别对待。

对在自查自纠期限内,情节轻微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追究或给予从轻处理。

在5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上报教育局。

第三阶段:督查处理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
对因违规违纪被查实的当事人、相关责任人,学校将视情扣发其绩效工资,并与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挂钩,情节严重的予以政纪处理。

学校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结合群众举报、网络投诉,深入居民小区、有关出租房屋的教室等补习场所进行检查。

一经发现违规违纪的在职教职工,现场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同时,采取跟踪走访和领导包保等工作措施,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效杜绝在职教师“三乱”问题的发生。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7月16日至8月31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跟踪督查,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

五、专项治理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高家志任组长,副校长葛小红、薛修付任副组长,徐国友、孙艾宝、盛大船、高留德为成员。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要强化工作措施,做到规定人人皆知、承诺书人人签订、责任层层落实。

(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治理“三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规范个人从教行为。

教育和引导教职员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珍惜工作岗位,珍视社会公誉,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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