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0•【字号】渭政办发〔2017〕108号•【施行日期】2017.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17〕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原《渭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渭政发〔2012〕41号)废止。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0日渭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 (4)1.1编制目的 (4)1.2编制依据 (4)1.3适用范围 (4)1.4工作原则 (4)2.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5)2.1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机构 (5)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5)3.灾害预警响应 (13)4.信息报告和发布 (14)4.1信息报告 (14)4.2信息发布 (15)5.应急响应 (16)5.1Ⅰ级响应 (16)5.2Ⅱ级响应 (18)5.3Ⅲ级响应 (20)5.4Ⅳ级响应 (21)5.5启动条件调整 (22)5.6响应终止 (22)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22)6.1过渡期生活救助 (22)6.2冬春救助 (23)6.3恢复重建 (24)6.4灾区防疫 (24)6.5心理救助 (25)6.6教育救助 (25)6.7治安消防保障 (25)7.恢复重建 (26)8保障措施 (27)8.1资金保障 (27)8.2物资保障 (27)8.3通信和信息保障 (28)8.4救灾装备和设施保障 (28)8.5人力资源保障 (29)8.6社会动员保障 (29)8.7金融保障 (30)8.8宣传和培训 (30)9.奖励与责任追究 (31)10.附则 (31)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2•【字号】渭政发[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渭政发[201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予以印发,请依照执行。
2011年11月22日渭南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赶超发展、推动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
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势头,对于增强科学发展动力、提升经济综合实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精神,全市上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为主题,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改革创新,狠抓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文化产业化,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发展环境、生态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高点起步。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圆满收官的一年。
全市上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新推进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呈现出“增势强劲、结构优化、效益提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格局。
全市生产总值实现801.42亿元,增长15%。
其中第一产业完成128.94亿元,增长7.3%;第二产业完成394.55亿元,增长20.7%;第三产业完成277.93亿元,增长10.6%。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2011年发布)

【法规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2011年发布)【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1〕123号【适用区域】陕西省【发布时间】2011-12-22【生效时间】2011-12-22【关键词】事故与应急【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 〔陕政办发 〔20112011〕〕123123号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1〕9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5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按照我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和分解,组织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并制定本地区的贯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59号)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一、全面开展调查评价工作和动态巡查一、全面开展调查评价工作和动态巡查(一)加强调查评价和重点勘查。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在三年内全面完成以县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提交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和村庄、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饮用水源地,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由国土资源部门协调指导各主管部门进行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并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90 0 0多人伤亡和近亿元 经济损失 。 二 、0 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 测 21
、
巴县 、 坪县 ; 佛 安康 市 紫 阳县 、 坪县 、 皋县 、 镇 岚 白河 县 、 陕 宁 县、 旬阳县 ; 洛市镇安 县。有可能发生 滑坡 、 塌等 突发性 商 崩
地质灾害 。
省气候 中心 2 1 0 1年汛期气候 趋势 预测显 示 , 6月一 8月
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 陕西省 21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出的任务和各项措施 , 01 提 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 日
程 , 真研 究部 署 , 实抓 紧抓好 , 认 切 确保地质 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成 效。
陕 西 省人 民政 府 办 公厅 二 。一 一年 五 月三 日
陕 西省 2 1 年 地 质 灾 害 防治 方案 0 1
发动基层单 位 和群 众成 功 预 报地 质 灾 害 10多起 , 免 了 0 避
榆 林市神木县 、 山县 、 横 子洲县 ; 延安 市宝塔 区 、 子长 县 、 延川县 ; 铜川市 王益区 、 印台区 、 宜君县 ; 宝鸡市 金 台区、 渭滨
区、 陈仓 区 、 陇县 ; 阳市淳 化县 ; 中市 略 阳县 、 咸 汉 宁强 县 、 镇
区, 风县 铅锌 矿 区 , 白县 双 王金矿 区 , 阳县 南沙沟 、 子 太 旬 关
● 、
患点稳定 状况和 21 年全 省降水量 趋势 , 01 经初 步预测 , 预计
2 1 年全省地 质灾害发生频度 、 0 1 密度 和造 成的损失将呈平缓 增大趋势 , 地质灾 害 以崩塌 、 滑坡 、 泥石流 等突发性 地质灾 害
的; 四是 灾害种类以滑坡为主 , 型 以小 型为主 。在省 委 、 类 省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 在各市 、 、 县 区政府 的高度重视 和相关 部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秦岭北麓避灾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秦岭北麓避灾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年至2013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渭政发[2011]43号【发布部门】渭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实施日期】20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秦岭北麓避灾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年至2013年的通知(渭政发[201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市秦岭北麓避灾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3年)》已经第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岭北麓地区是我市主要贫困地区之一,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落后,自然灾害频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实施秦岭北麓贫困群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关注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选择,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和根本措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促进渭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渭南做出积极贡献。
渭南市秦岭北麓避灾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年-2013年)为了切实实施好秦岭北麓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工程,促进贫困群众持续较快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针对秦岭北麓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秦岭北麓是指渭南市辖区内、陇海铁路线以南的区域。
涉及临渭、华县、华阴、潼关4个县(市、区),19个乡镇, 568个行政村,55.6万农村人口,面积约1500平方公里。
该地区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生存环境十分恶劣。
按照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600元的标准,秦岭北麓地区还有16万人未脱贫,其中2.2万人不仅家庭贫困,而且生命财产安全长期受到自然灾害的严重威胁,迫切需要进行避灾扶贫移民搬迁。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化同步”(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和“四位一体”(建设小城镇、发展现代农业、避灾扶贫搬迁、农民进城四位一体)的总体思路,以秦岭北麓地区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市、县两级联动、各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搬迁户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贫困户能力建设、社区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六大项目,通过城镇吸纳、农民小区和农民创业园区承载、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投亲靠友安置等多种形式,切实搞好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工程,从根本上解决秦岭北麓地区贫困群众的生存发展问题。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3•【字号】•【施行日期】2011.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现将《渭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录一、总则1.1编制目的及依据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御和处置,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渭南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1.2险情和灾情等级划分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1.2.1险情特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中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小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1.2.2灾情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19•【字号】渭政办发〔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18〕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渭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9日渭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 (4)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基本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1.5 灾害分级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5)2.1 日常组织机构与职责2.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3 现场扑火指挥机构2.4 省、市级区域间的防火联动机制3. 预警监测机制 (12)3.1 预警与发布3.2 预警响应3.3 信息报告4. 火灾扑救机制 (14)4.1 响应机制4.2 县市区响应机制4.3 市级响应机制4.4 扑火指挥4.5 扑火原则4.6 信息报送和处理4.7 应急通信4.8 扑火安全4.9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4.10 医疗救护4.11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4.12 火案查处4.13 新闻报道4.14 应急结束5. 后期处置 (23)5.1 火灾评估5.2 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5.3 工作总结6. 综合保障 (23)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后备力量保障6.3 扑火物资保障6.4 资金保障6.5 技术保障6.6 培训演练7.附则 (25)7.1 灾害分级标准7.2 预案管理7.3 奖励与责任追究7.4 预案解释部门7.5 预案生效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森林火灾组织、扑救程序,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特编制本预案。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应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应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6.24•【字号】渭政办发〔2011〕133号•【施行日期】201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应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应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渭南市应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方案为了加强我市应对破坏性地震工作,确保及时、有序、科学、高效的应对和处置突发性地震事件,根据《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渭南市地震应急预案》和中国地震局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渭南市应对和处置破坏性地震(5.0级以上)应急活动。
根据《渭南市地震应急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
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主要任务(一)落实各级地震应急预案和紧急疏散方案。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任务,落实保障措施,按照地震应急预案,抓好落实工作。
要进一步做好大中型企业、生命线企业、学校、医院和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定工作,并制定相配套的应急疏散方案,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掌握震后紧急疏散的程序与线路,确保在地震来临时,地震应急工作能及时、有序、高效地展开,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积极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按照《陕西省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的意见》、《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完善功能,尽快建成一批应急避难场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知
【法规类别】防汛抗旱
【发文字号】渭政办发[2011]86号
【发布部门】渭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23
【实施日期】2011.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渭南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11月23日
渭南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渭南市2005-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主要诱发因素和危险危害程度,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
二、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10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全市有12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1624.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2.37%。
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32处,其中危重地质灾害隐患点 199 处,威胁8803户39916 人,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 433处,威胁4874户21497人。
2010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28起,其中崩塌12起,滑坡4起,泥石流5起,地面塌陷7起。
由于监测到位、预警及时、撤离迅速,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201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台预测,2011年1~10月份全市总降水量趋势为:南部505~545mm,中部
460~500mm,北部490~530mm,较常年同期略偏少。
降水趋势为夏秋季降水偏多,预计初夏汛雨出现日期为6月下旬-7月上旬,比常年同期略偏晚,秋季有弱秋淋,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偏晚。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10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局对2011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平缓增长趋势,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预计局地暴雨将有可能造成泥石流、滑坡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
四、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的区域东北部黄河沿岸与黄土沟壑片区:包括大荔县、合阳县及韩城市。
黄土沟壑边坡地带以小型崩塌、滑坡为主,韩城北部煤矿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