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气或其他能产生高温或火花的工具进行的作业。
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
二、安全准备1. 动火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有效的动火作业证件。
2. 在动火现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他人注意该区域的危险性。
3. 检查动火现场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并易于使用。
4. 了解动火现场的安全出口位置,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
5. 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火手套、防护面具等。
三、动火操作1.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操作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2. 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就位状态,操作人员熟悉使用方法。
3. 动火设备必须经过检查,并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4. 严禁在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存在的环境中进行动火作业。
5. 动火作业前,清除动火区域内的可燃物质,并确保周围环境无堆积物。
6. 禁止在容器或管道上方进行动火作业,以防止火花引发危险。
7. 动火期间,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器械,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8. 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四、防火措施1. 检查动火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如电焊机等,确保其工作正常。
2. 若需要使用明火进行动火作业,请确保其周围没有易燃物品,以防火势蔓延。
3. 动火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械,并由专人负责盯守。
4. 在动火设备旁设置防护屏障,以防止飞溅物伤害工作人员。
5. 动火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有利于排除烟气和有毒气体。
6.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并检查动火设备是否完好。
7. 确保动火现场周围的通道畅通,以便紧急疏散。
五、应急措施1. 动火作业前,清晰标记出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2. 指定专人负责紧急疏散和报警,并告知所有员工相关应急流程和逃生方法。
3. 如果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启动灭火器械进行扑救,并同时报警。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目的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定义2.1 动火作业: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使用电钻,砂办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2 易燃易爆场所:油品、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三动火作业的分类3.1 动火作业分类:可分业A级、B级、C级三类。
3.2 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3.3 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3.4 C级动火作业: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四安全操作规程4.1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2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品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4.3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村和水源,必须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4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4.5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动火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安全操作规程》
一、背景
动火是指使用明火或者其他可能引燃可燃物的热源进行作业。
动火作业过程中存在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动火安全操作规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安全操作规程
1. 动火前,必须进行动火风险评估,明确动火作业的必要性和可能的风险。
2. 动火前,必须制定动火作业计划,明确动火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安全防护措施。
3. 动火前,必须对动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清除可能引发火灾的可燃物,并设置好消防器材。
4. 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值守,并严格遵守动火安全操作规程。
5. 动火时,必须配备合格的防护用具,如防火服、防火靴等。
6. 动火现场,必须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打火机等行为。
7. 动火后,必须进行消防器材和动火设备的检查,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三、安全注意事项
1.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必须严格控制和规范动火作业。
2. 在户外动火时,必须根据气象条件和风向确定安全距离。
3. 在密闭空间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换气措施,确保空气流通。
4. 动火作业时,必须注意周围是否有可燃物,确保作业安全。
通过《动火安全操作规程》,可以有效地减少动火作业带来的安全风险,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同时,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规程,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动火作业操作规程(三篇)

动火作业操作规程一、运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和岗位。
二、术语定义1. 动火作业:指进行明火或者产生明火的作业。
2. 动火许可证:由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准许进行动火作业的证书。
3. 动火区域:指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
4. 动火工作票:由安全管理部门颁发,进行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的合法证书。
5. 动火作业人员:指被授权进行动火作业的员工。
三、安全要求1. 动火作业前,必须取得动火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动火作业区域进行作业。
2.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并进行设置和测验。
3.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和排查,确保没有可燃物和可燃气体泄漏。
4. 在动火区域内,必须有专人进行监督和指挥,并严禁任何人员闲杂人等。
5.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装备,并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指导。
6.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确保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的顺利进行。
7.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清场工作和检查,确保没有遗留的火源和遗留的危险物品。
四、操作流程1. 动火作业前(1)申请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详细说明动火的时间、地点、数量和原因。
(2)准备工作: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并进行设置和测验;检查作业区域周围环境,确保没有可燃物和可燃气体泄漏;配备防护装备并进行培训和指导。
(3)动火前会议:动火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动火前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和安全要求。
2. 动火作业期间(1)人员配置:在动火区域内,必须有专人进行监督和指挥,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并严禁闲杂人等。
(2)防护措施: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装备,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自身安全。
(3)周围环境检查: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和排查,确保没有可燃物和可燃气体泄漏。
(4)通风措施:动火作业区域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确保人员和作业环境的安全。
3. 动火作业后(1)清场工作: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清场工作,清除作业现场的可燃物和危险品。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有爆炸、燃烧和起火危险的场所和设备上,使用明火或者可能引起明火的设备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遵循安全、专业、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管理第四条动火作业应编制并按照规定审批具有法律效力的动火作业施工方案。
第五条动火作业施工方案应包括动火对象、作业区域、使用方法及时间、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第六条动火作业施工方案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编制,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方可进行作业。
第七条单位应组织动火作业前的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动火作业需要准确了解动火现场的情况,包括现场物质、设备、通风情况等。
并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控制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确认,确认现场没有泄漏、没人员索要,通风设施是否完好,消防设施是否齐备。
第十条动火现场应设立专人监控,严禁外来人员入场,对动火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第十一条动火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对危险源进行合理划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动火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检修,确保使用有效。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应经常清理,保持干净整洁,严禁杂物和易燃物料堆放于作业现场。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前应告知相关部门,并将动火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通知相关单位。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前应排除现场的可燃物,确保作业区域内没有任何可燃物料。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看管,确保明火不蔓延。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时应检查用火工具和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使用前应做好检查和试验。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防护工具和设备,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应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现场应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确保空气流通,排出有害气体。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1.目的确保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
2.合用范围公司易燃易爆生产及储存区域与非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
3.职责3.1 特殊危(wei)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全部复检签字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3.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安全部签字终审批准。
3.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安全部批准。
3.4 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和安全部进行监督管理。
4.工作程序4.1 动火作业在生产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暂时性作业。
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 (动火区域以外一律严禁动火)(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 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份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者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许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4.2 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造设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wei)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3 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wei)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特殊危(wei)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wei)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wei)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凡单位或者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wei)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作业审批1. 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包括作业申请、风险评估和审批程序。
2. 作业申请应由作业人员填写,说明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和作业人员等信息。
3. 风险评估应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4. 审批程序应由主管领导审批,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动火作业。
二、安全隔离1. 动火作业前应将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或爆炸。
2. 隔离方式可以采用实体墙、防火门、防火墙等,确保隔离效果可靠。
3. 隔离区域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可燃气体检测1. 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确保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2. 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3. 如果检测到可燃气体浓度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后再进行作业。
四、消防器材配备1.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毯等。
2. 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3. 作业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灭火技能。
五、作业人员资质1. 动火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2. 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 如果涉及高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还应符合相应的特殊要求。
六、作业监护1. 动火作业应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监护人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引言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焊接、切割、热加工等操作时所产生的明火作业。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到明火操作,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工作人员的健康。
二、目的本文档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指导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并确保工作人员遵循正确的安全操作流程,降低发生事故的风险。
三、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监管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四、安全操作规程1. 前期准备1.1. 在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1.2. 清理施工现场,清除易燃物质和可燃物质,确保动火作业区域的清洁和无障碍。
1.3. 确保动火作业区域通风良好,预防烟尘积聚和有害气体产生。
2. 动火作业前的操作2.1. 动火作业前,必须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火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2.2. 确保明火操作工具的质量和安全性,检查焊接机、切割机等设备的连接线路和电源是否正常。
2.3. 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动火作业的技术资格和安全操作的知识,掌握相关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 动火作业的操作流程3.1. 在动火作业区域设置防护标志和警戒线,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3.2. 进行焊接和切割前,必须清理焊接或切割的表面,以降低火花的飞溅和产生高温的风险。
3.3. 严格遵守焊接或切割的操作要求,注意工作电流和电压的控制,避免电流过大导致火焰失控。
3.4. 在进行焊接或切割时,必须保持工作区域的干燥和清洁,避免在可燃物料或易燃气体附近进行明火作业。
4. 灭火与应急处置4.1.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等,以应对突发火灾情况。
4.2. 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及时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3. 在发生火灾时,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疏散和报警。
五、工作人员的责任1. 所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杜绝违规操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定义
1.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三.职责
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
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安全环保课:接受动火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四.动火作业的分类
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2.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3.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C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5.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五.安全操作规程
1.C级动火作业要求、B级和A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
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
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担当部门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6)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
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2.A级和B级动火作业特殊要求
(9)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担当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10)B级动火作业由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安全环保课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人协助确认;A级动火作业必须经安全环保课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协助确认,经安全环保课确认许可,落实《安全作业许可书》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11)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清理现场,动火区域周围十米严禁放置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气瓶、其它化学品等易燃品及包装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确监火人,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时应在动火区域洒水浸湿。
动火作业时,火种可能进入涂装室、油库及其它高危区域时,应将该区域洒水浸湿。
(12)A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应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
方)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A 级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涂装场所、油库、气站等;在易燃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置换,在无明显气味时方可动火。
3.安全作业许可书
(13)《安全作业许可书》由担当部门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方提出动火申请,经担当部门初审后,到安全环保课办理。
安全环保课终审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14)《安全作业许可书》一式两份,办证人员一份,安全环保课一份;办证人员持《安全作业许可书》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将《安全作业许可书》交动火人;动火作业完毕后,《安全作业许可书》要交给担当部门存档保存。
(15)《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安全作业许可书》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安全作业许可书》的有效时间以安全环保课批准的为准,当超出有效期限时,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并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