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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齐鲁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山东轻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鲁轻院教字〔2006〕4号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04)16号文]精神,为使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条例。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意义与基本要求㈠、意义:㈡、基本要求: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学文件及时间安排四、指导教师㈡、指导教师职责五、对学生的要求1、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遵守纪律,保证出勤,因事、因病应向导师请假,否则作为缺勤处理。

累计缺勤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的1/4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与指导,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程,并记好“工作记录”。

4、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拷贝别人的工作内容。

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5、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6、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

经指导教师推荐可作为论文发表。

7、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8、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六、选题与开题七、中期检查八、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㈠、文本结构毕业设计(论文)一般由以下部分构成,依次为封面、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各部分完成后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㈡、格式要求(外语学院见附件九)1、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按要求填写。

2、扉页:见附件八。

3、目录:见附件八。

4、中英文摘要(400字左右)及关键词:见附件八。

5、正文:见附件八。

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出现的顺序列全,附于文末,规范格式见附件八。

厦门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厦门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厦门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教育过程,也是客观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各教学单位务必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组织领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教学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系部、教研室分级落实完成。

教务处负责制定工作管理条例,并对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落实、总结;系部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该项工作的组织、检查、评审和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教研室主任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时间安排1.本科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在第四学年(专科为第三学年)。

各系工作领导小组于第七学期(专科为第五学期)第十周提出工作计划,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拟定题目并汇总,初审后报系领导小组审定。

2.系部于第七学期第十六周公布审定后的题目与指导教师,并组织学生选题、落实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人员安排、选题工作于第七学期(专科为第五学期)期末前结束。

3.指导撰写论文(设计)的时间不得少于六周,原则上此工作于第八学期(专科为第六学期)的5月30日前完成。

三、命题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计划拟定,题目在满足基本教学要求的基础上,要有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符合学生实际水平和学校现有条件,尽可能与生产、科研的实际相结合,难度与份量适中。

2.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使各类学生在原有水平上有较大提高,鼓励优秀学生有所创新。

题目需经教研室、系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各系部审定题目后,公布题目及指导教师,并组织学生选题。

学生选定题目后原则上不予更换,确需要更换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并报系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系部确定题目、学生选题及指导教师后,应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汇总表》,送教务处备案。

4.如确有需要,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生可选做校外与专业基本对口的课题,可聘请校外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技、工程、管理人员做指导教师(应事先制定指导计划,核定工作量,报教务处审批)。

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前期教学的继续、深化和检验。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设计(论文)思想和严肃负责的工作作风,使学生获得专门人才所必需的基本训练,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实现所学知识向能力转化,完成从学校走向工作岗位的过渡。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二条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目的第三条通过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本专业生产与管理过程或科学研究中的技术经济政策,培养学生具备理解和贯彻执行政策的能力。

第四条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设计思想,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和严肃负责的工作作风;培养和提高学生发现问题的调研能力,分析归纳、综合比较的逻辑分析能力,处理问题、独立完成任务的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勇于改革和大胆创新的开拓能力。

第五条进一步加深对基础理论的理解,扩大专业知识面,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力求在收集资料、查阅文献、调查研究、方案制定、理论计算、设计绘图、实验探索、模拟测试、计算机处理、撰文论证、口述表达等方面加强训练,实现所学知识向能力转化。

第三章要求第六条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各专业要在毕业设计(论文)前切实做好毕业实习,专业课程设计、大型综合实验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

第七条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要注意因材施教的原则,拓展学生的知识面,重视开发学生的创造力,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安排提前参加教师的科研活动,鼓励学生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

第八条实行进入毕业实践环节资格审核制。

凡在进入毕业实践 ( 毕业实习、设计或论文 ) 前,累计未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学分总数(含已修读但未取得学分),若达到或超过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的 1/10 者,取消进入毕业实践环节的资格,擅自进入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001大连交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001大连交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

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与领导第二条在学校主管教学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教学单位与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教研室负责人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一)组织制定学院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时间安排;(二)组织对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的培训工作;(三)组织教研室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四)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五)组织各专业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六)检查教师指导情况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质量;(七)负责组建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八)组织答辩、二次答辩工作,审核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九)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与经验交流。

第五条教研室是直接组织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层单位,其主要任务是:(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二)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组织填写和审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选题表》;(三)组织填写和审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四)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其质量,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五)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工作。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第六条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分为如下四个阶段:(一)实习(调研)阶段:通过实地调查研究,或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完成一份实习(调研)报告。

(二)制定总体设计方案或试验研究方案阶段:在实习(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完成任务的设想与途径。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与训练活动,是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总结和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全面检验。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院(部)、系(教研室)为主体,实行教务处、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管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管理、指导与统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体进度,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学生的名单,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统筹工作进度,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初期、中期、末期工作抽查,开展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总与统计,撰写工作总结,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指导教师考核,初审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模板】

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模板】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和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申请学士学位的前提和依据,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优良的思想品质和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提高综合素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大学本科各专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的校、院两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学校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教学资源的配置,评价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研究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直接领导和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所办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系(教研室)在学院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第五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般在第七学期中期(五年制本科专业在第八学期或第九学期)启动。

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担任,系(教研室)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系(教研室)主任担任。

第六条学院在开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之前,应按《**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要求,审查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第七条学院应尽早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明确教学要求,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的学期末检查选题落实及课题准备情况,医学类学生可在进入临床后开始选题。

学校鼓励优秀学生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八条各学院要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教学检查,前期主要检查开题情况,包括指导教师是否到岗、课题条件是否具备、学生是否有困难等;中期主要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包括课题进展是否符合计划要求、教师指导是否到位、学风是否正常等;后期则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包括课题任务是否完成、完成部分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毕业答辩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等。

江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江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江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完成教学计划、实现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它不仅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论证的重要依据,而且是衡量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根据。

为适应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作出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提高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这一教学环节,进一步培养学生提出问题、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设计和计算、试验研究、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绘图、拟定科学文件、口头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使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选题l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2 原则上一人一题,确需两人以上合做一个课题时,要有明确的分工,分别列出不同要求,使每个学生按一定要求独立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并应了解整个课题情况。

3 课题要有足够的工作量,要使学生经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确定后申报,经教研室主任或学科组、研究所负责人审定。

题目应提前下达,以便学生选择和准备;学生选题方式由院系自行确定。

5 课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选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动时,必须在课题更改前两周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专业教研室(学科组、研究所)及院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组织领导成立校、院(系)两级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

1 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长、教务处、教学督导等组成,并负责:(1)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中期检查;(2)组织开展对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校级评估;(3)进行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组织经验交流;(4)组织开展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

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为此特制定本规定,各学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执行。

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包括调查研究、检索和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设计和计算、试验研究、模拟抽象、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绘图、拟定技术文件、口头表达等方面),旨在提高学生独立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发创造能力。

各学院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学校规定,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建立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各学院制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应告知本学院所有师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选题原则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

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1. 课题的选择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即设计(论文)的分量、难度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基本能完成全部内容。

2. 课题的选择要贴近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并有一定学术性。

3. 确保每个学生一个题目。

如果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科研项目,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要求。

历届题目不宜雷同。

4. 综述类课题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5. 鼓励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鼓励基础课教师共同参与指导或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三、教学管理1. 各专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12周,有条件的专业可以再增加。

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覆盖一个学年。

2. 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以学院为主,由主管教学的院长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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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提高本科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关键步骤,是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是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提高本科毕业生全面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此,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定如下条例。

一、目的1.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初步形成融技术、经济、环境、市场、管理于一体的大工程意识,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2.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提倡让学生尽早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

3. 毕业设计(论文)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并完成以下基本能力的培养(1)资料、信息的获取及分析、综合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实验、动手的能力。

(4)使用网络和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基本应用等)的能力。

(5)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

二、选题XX大学任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和校外科研、企业有关人员有权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鼓励并提倡学生发挥主动性,提出自己的设想,在教师指导下,共同商定课题。

1.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使学生受到全面综合训炼。

(2)课题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任务或社会热点问题,符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真题真做。

(3)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创新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4)课题的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课题名称应与内容相符,不能大题目小内容,应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2.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科专业组组织论证审定,报系分管主任批准。

各学院外聘或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填写《XX大学校外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经学科专业组论证评审,系分管主任批准后生效。

(2)在校外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填写《XX大学届本科生在校外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获批准后执行。

校外必须有指导教师,原则上校内还应再配一位指导教师。

(3)课题应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课题数量应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3 -5 周(不含寒假)向学生公布。

课题的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学生自愿选题选教师,指导教师依条件选择学生,最终由各院(系)领导小组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指导教师,要鼓励和挑选优秀学生到校外做课题。

(4)确保学生一人一题,多名学生共同参加同一大型研究(设计、制作)项目的,各自课题的名称与内容必须有所区别,要明确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且能满足本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训练的工作任务。

(5)各学院按专业将题目、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安排情况填入《XX大学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统计表》,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两周内,由院教务办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形式及其基本要求1. 在查阅一定数量文献的基础上至少完成1 篇外文资料翻译,译文不少于2000 汉字。

2. 开题报告1 份。

3. 中外文摘要:中文摘要300 字左右,外文摘要250 个实词左右。

4.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1)工程设计课题按专业性质不同规定一定量图幅的设计图纸,如机械类工程绘图不少于折合成图幅为A0 号图纸3 张。

为方便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成册,图纸可缩小比例打印出来。

(2)以实验为主的工程技术研究类课题,论文应有实验数据、测绘结果、数据处理分析意见与结论。

(3)以产品开发为主的课题应有实物成果及实物的性能测试报告。

(4)软件工程类课题应有完善的文档,包括有效程序软盘、源程序清单、流程图、软件设计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5)人文、社科类毕业论文对引用的资料、引文应有标准化的注释,并列出阅读书目清单。

(6)理工科8000 字以上,文科1.2 万字以上(其中外语6000 单词以上,音乐与表演5000 字以上)。

(7)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装订成册,并应包含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中外文摘要、毕业设计(论文)全文}、外文资料原文、外文资料译文。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每个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首次参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各院(系)应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1. 指导教师的条件(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或硕士学位以上教师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指导教师由学科专业组安排,经系分管主任审批。

(2)外聘教师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院(系)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担任指导教师。

(3)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但仍应有本专业讲师以上的教师作指导教师,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2. 指导教师的职责(1)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的第一个文字材料,是决定学生毕业设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的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而且在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文字工作能力方面有示范作用。

因此在填写时必须字斟句酌,做到叙述清楚、要求明确、清晰工整、符合规范,真正成为学生工作中的重要依据和从事文字编写工作的一个范例。

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指导教师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学科专业组同意,报系分管主任批准。

(2)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以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

应注重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对学生进行思想及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负责对学生进行考勤。

3.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1)提出题目,规范地填写任务书。

(2)审定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批改外文译文。

(3)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进行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并认真批阅。

(5)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检查学生的工作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写出评语。

(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4. 指导人数与指导时间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6 人。

指导教师每周必须与学生见面具体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教师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间在2 周以内的需经系分管主任批准,超过2 周的应报教务处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五、对学生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实践性、综合性、探索性等特点,为启发学生智能、培养学生的能力提供了综合训练和实践的机会。

因此,为了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必须对学生提出明确的要求:1.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独立完成开题报告,3 周内把开题报告提交给指导教师批阅。

2. 树立正确的科学道德观,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

引用他人的成果一定要有注释和说明,或在参考文献中体现。

严重抄袭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学生的答辩资格。

如果学生毕业后被查出严重抄袭的,将追回毕业证。

3.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书规定的要求。

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工作设想。

4. 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

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

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4 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如果学生自愿重修,可及时提出申请,办理重修手续,并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

5. 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定期打扫卫生,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

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水源。

6. 学生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填写《XX大学届本科生在校外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系分管主任审批同意。

7.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成果要求及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8. 毕业设计(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结束时应协助教师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学生对毕业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对外发表。

六、答辩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人人都必须独立完成论文答辩,所有学生必须在校内参加答辩。

2. 答辩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各系要指定教师担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人,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

3. 各专业成立5 人以上答辩委员会,成员应由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可邀请校外同行专家学者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内容及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在答辩时对学生进行提问,做好答辩纪录,并将成绩填入《XX大学届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

4. 每个学生应就毕业设计(论文)做一个简短的PowerPoint 参加答辩。

5. 答辩时间:学生介绍10 -15 分钟、教师提问5 -10 分钟。

七、成绩评定1. 毕业设计(论文)应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成果的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应排除各种因素的干扰,不以学生过去的成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学生的成绩。

2.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计分:优秀(A)、良好(B)、中等(C)、及格(D)、不及格(F)。

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三方评定成绩所占比例由学院自行规定。

3. 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5% 左右,不超过20% ,“中等”及其以下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

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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