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报表填列我说说
增值税附表三填写举例

增值税附表三填写举例增值税是一种由国家对商品和服务增值部分征收的税收。
在中国,增值税是企业所得税之后最重要的税收。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正确填写增值税附表三,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例进行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增值税附表三?增值税附表三是企业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需要填写的附表之一。
它主要用于记录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增值税税额、抵扣税额、转出税额等信息。
二、增值税附表三的填写方法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首先,企业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在申报表中,企业需要填写销售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等信息。
其中,销售额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收入总额,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购进商品或接受服务所支付的增值税。
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2. 增值税附表三的填写在填写增值税附表三时,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下信息:(1)销售额及销项税额销售额及销项税额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增值税税额。
企业需要根据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写相应的信息。
(2)购进发票购进发票是指企业在购进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收到的发票。
企业需要将购进发票的信息填写在增值税附表三中,包括发票号码、发票日期、销售方名称、税额等信息。
(3)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在购进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部分。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进项税额转出的信息,包括转出税额、转出原因等。
(4)应抵扣税额应抵扣税额是指企业在购进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部分。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应抵扣税额的信息。
(5)实际抵扣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是指企业实际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部分。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实际抵扣税额的信息。
三、实际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增值税附表三的填写方法,我们以一个实际案例为例进行分析。
某企业在2019年1月份销售了商品100万元,销项税额为16万元。
在同一月份,该企业购进了商品60万元,进项税额为9.6万元。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填表说明精彩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填表说明精彩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填表说明是指针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其相关附表的填报过程和注意事项进行的解析和说明。
填报这些表格是企业进行增值税申报的重要环节,准确填写能够保证企业的合规性和避免税务风险。
首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要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以及即征即退纳税申报表等,对应不同纳税人的纳税类型。
在填报这些表格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其一,正确选择适用表格。
不同的纳税人类型对应不同的表格,应该根据自身的纳税人身份来选择正确的表格进行填报。
填写错误的表格会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正确了解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可能引发税务风险。
其二,准确填写基本信息。
在填报申报表时,需要填写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这些信息的准确填写对于税务机关进行核对和管理都非常重要,所以需要仔细核对并保证正确无误。
其三,明确计税方法和税率。
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需要根据税法规定来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和适用税率。
纳税人应该了解这些税务规定,按照规定的标准填报相关数据,以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其四,认真填写税款数据。
在纳税申报表中,需要填写纳税人本期增值税销售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等税款数据。
这些数据的准确填写对于纳税人的申报和缴款都非常重要,应该认真核对,防止填报错误导致税务风险。
对于附表的填报,也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明确附表的适用范围。
纳税人在填报附表时,需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附表。
不同的附表对应不同的申报事项和数据填写要求,需要通盘考虑和仔细检查。
其二,准确填写附表项目。
附表中包含了详细的申报项目和相关数据,纳税人需要认真核对填写。
特别是一些重要信息,如跨地区销售额等,一定要准确填写,以防止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风险。
其三,及时提供必要的附件。
在填报附表时,有些表格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附件。
纳税人应该注意及时准备这些材料,并在填报时进行正确的附带和递交。
增值税报表填写方法

增值税报表填写方法概述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之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照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办理流程1、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审核后开缴款书给纳税人。
3、纳税人将税款缴纳入库。
相关政策1、《中国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受理部门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办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一、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四、"税务登记号"指税务登记证件上"国(地)税沪字…号"的"字…号"之间15位码;"电脑编码"指由本市税务机关计会部门赋予企业的代码。
五、"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人代表的姓名。
七、"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八、"开户银行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九、"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本市税务机关计会部门的税票上的"注册类型"填写。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实际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以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除第13栏、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第20、25、32、36、38栏外,“本年累计”列中其他各栏次,均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
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填表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填表说明1.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3.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4.本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
对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数据为减除应税服务扣除额后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其数据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5.本表第2项“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合计。
6.本表第3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数据不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免税项目、出口免税项目数据。
7.本表第4项“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8.本表第5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9.本表第6项“免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对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数据为未减除应税服务扣除额的销售额。
10.本表第7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
11.本表第8项“出口免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出口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要点说明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要点说明一、原增值税纳税人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同注意事项(一)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试点前的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均应使用新的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如纳税人当期申报抵扣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应同时填报《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抵扣清单》(见省局公告,目前待下发)。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仅限于适用差额征税试点纳税人填写,如当期有扣除项目应同时填报《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见省局公告,目前待下发)。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纳税人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除相应填报《附列资料二》外,应同时填报该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仅限于差额征税的试点纳税人填写,如当期有扣除项目应同时填报《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见省局公告,目前待下发)。
(3)如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有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
其抵减、抵免增值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予以反映。
纳税人应按先附表后主表的顺序填报,主表数据多为附表数据自动计算或系统自动读入,并与附表数据进行逻辑关系校验。
在录入数据时,系统会将是否自动计算、是否允许修改等栏次按不同颜色显示,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只需对主表个别数据进行录入或调整。
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四张附表如何填写表内每一项很需要知道。
申报资料的填列(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要求:1、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应纳增值税的所属纳税期,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年、月、日。
3、纳税人登记号,按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国税机关规定的登记号填写。
4、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5、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的姓名。
6、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7、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及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8、经济性质,按纳税人税务登记上所认定的经济性质填写。
9、经济类型,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10、“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货物、应税劳务、视同销售”分别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写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2)应税销售额,填写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
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而按税法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3)“应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均不包括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适用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本期进项税额,填写申报期当月的实际发生额。
其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1)本期发生额,应根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准予计算抵扣的货物和劳务分别填写。
17%税率及13%税率项目,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写。
“免税农产品”,依照采购免税农产品的买价,依10%的抵扣率计算填写。
附6《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3篇

附6《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第一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概述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是企业按月缴纳增值税的申报表格,
是一种很重要的财务工具,为企业缴纳增值税提供了便利。
这张表格上需要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和所需缴纳的税款信息,同时还需要进行核对和签名确认。
下面就为大家讲解一下这张表格的填写流程以及填写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前,企业需要先了解到企
业所处的纳税人资格。
根据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企业还需要填写不同的申报表格。
因此,要根据自己的纳税人身份选择相应的申报表格进行填写。
其次,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时,企业需要填写纳税人
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等。
在填写这些信息时,需要保证准确无误,以便纳税部门对企业进行统计及核对。
关于填写税款信息,企业需要根据纳税期间的营业收入
以及应税项目的税率计算应缴税额,然后填写到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中。
需要注意的是,税款信息必须精确计算并填写,以免出现附加费用的情况。
最后,在填写完税款信息后,既要确保计算的税款金额
无误,又要检查申报表格是否填写完整、规范、正确。
然后经过企业负责人或经办人签署确认后,可提交给税务机关备案。
总之,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填写过程较为繁琐,但是对
企业的发展和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在填写时要认真对
待,严格进行核算和统计,以确保申报表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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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
(五)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十二)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十三)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十四)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五)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六)本表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七)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6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八)本表第5项“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4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九)本表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本表第7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一)本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二)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货物”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三)本表第10项“免税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四)本表第11项“销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项税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五)本表第12项“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二》第12栏中的“税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六)本表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二十七)本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销货退回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数额。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二》第13栏中的“税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八)本表第15项“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栏数据,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九)本表第16项“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本表第17项“应抵扣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三十一)本表第18项“实际抵扣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二)本表第19项“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三)本表第20项“期末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末余额一致。
(三十四)本表第21项“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2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五)本表第22项“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六)本表第23项“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七)本表第24项“应纳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八)本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三十九)本表第26项“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因开具《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而多缴的增值税款。
该数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中“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多缴增值税款”数据填列。
“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本表第27项“本期已缴税额”栏数据,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
“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一)本表第28项“①分次预缴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分次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十二)本表第29项“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出口货物而开具专用缴款书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十三)本表第30项“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上缴上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款,包括缴纳上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提的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