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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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队装备部门对申请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进行审查、审核、注册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组织开展,经审查合格的单位注册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作为装备采购工作中选择承制单位的基本依据。

装备承制单位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简化为A、B两类。

A类为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在进行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时,由军方组织质量体系审核专家,作为装备承制资格审查的一项内容,与承制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绑定在一起进行审查;B类为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需取得国家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证书由军委装备发展部实施,军队作为采购方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审批时间周期为10-12个月。

审查方式分为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查,对申请单位进行的装备承制资格审查达到要求并经装备主管机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应注册编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装备承制资格有效期四年,并发放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申请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产品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内的单位,应按GJB9001标准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保密资格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后,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申请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但产品不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内的单位,应按GJB9001标准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涉密的在取得保密资格后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产品不涉密的可直接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申请B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单位取得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后,直接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那么企业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呢?(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3)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查看自己企业满足条件之后,就要走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审查流程了,这一步是证书能否成功获取的关键,企业需要详细了解熟悉以下流程。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官方网站: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一、申请依据1、《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2、《资格审查管理规定》;3、《GJB5917-2006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4、《GJB9001C-2017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定的企业类型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三、申请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

无法人资格的特殊装备承制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行业)技术资格。

3、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资金运营状况,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5、在近三年内无严重延期交货记录,产品、服务无重大质量问题,无虚报成本等违纪、违法行为。

官方网站:6、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保密资格等级。

7、总装备部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申请材料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4、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5、公司章程;6、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7、财务审计报告;8、其它有关材料。

注:所有文件需在盖章处加盖相应公章,无公章情况不予受理。

五、申请流程法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八条: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的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防科技工官方网站: 业管理的部门组织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查,应当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派驻的军事代表机构的意见,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时报送总装备部。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申请须知内容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申请须知内容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申请须知内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简称:名录认证。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就是承担装备及配套产品研制、生产、修理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应当取得的军工四证之一,但并不就是所有的民企参与军工产品生产都要取得全部的军工四证或者都要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

对于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的单位,应当在注册期满前3个月申请重新注册,并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的有效期限为4年。

依据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有关规定,民营企业在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时需要进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资格审查。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资格审查就是军方为确定申请承担装备承制任务的单位就是否持续满足要求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客观的检查、资格评价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实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资格审查制度,对于提高装备采购整体效益与促进承制单位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资格审查管理规定》;(二)《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三)《GJB9001B-2009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的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

无法人资格的特殊装备承制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行业)技术资格;(三)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与质量保证能力;(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资金运营状况,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五)在近三年内无严重延期交货记录,产品、服务无重大质量问题,无虚报成本等违纪、违法行为;(六)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保密资格等级;(七)总装备部规定的其她要求。

三、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的申请材料(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二)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五)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六)财务审计报告;(七)公司章程;(八)其它有关材料。

军工资质新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

军工资质新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

军工资质新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军工资质】新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第一部分综述1什么是装备承制单位?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

2为什么要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军队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等法规,作为“采购方”,对武器装备“供应商”实施的资格审查,目的是降低装备采购风险,提高装备建设质量效益、促进承制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意味着该“供应商”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达到军方基本要求,可以承担武器装备采购任务,并签订装备采购合同。

3什么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方对承制单位资格的申请受理、审查实施、批准注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统一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军队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如何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管理,各军兵种(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等)装备部组织军事代表机构实施,具体工作由各级合同监管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实施“两报两批”制度:一是申请单位向全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各军兵种装备部核实后上报审查计划,由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下达;二是各军兵种装备部按照计划组织审查工作,对于审查通过的单位,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注册,发放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5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与装备采购管理工作的关系是什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装备采购管理工作的一部分,获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是承担装备采购合同任务的前提条件。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内容、时机、方式、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装备承制单位的资格审查。

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凡未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JB 1405 装备质量管理术语GJB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术语和定义GJB 1405A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承担装备及配套产品研制、生产、修理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军方为确定申请承担装备承制任务的单位是否持续满足要求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客观的检查、资格评价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4、一般要求依据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军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承担装备研制、生产、修理、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遵循依法审查、公正公平、严格程序、综合评定的原则。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组成的审查组负责实施,与受审查单位有冲突或利益关系等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人员应回避。

审查工作实行审查组长负责制。

必要时,经批准,部分审查内容可委托军方认可的机构实施审查。

申请单位资格经审查、认定合格后,应正式注册编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

军事代表机构或经装备主管机关(部门)授权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被授权单位”)监督已经注册的装备承制单位资质保持与变化情况,必要时提出重新审查或注销资格的建议。

5、审查内容按下列要求和本标准中《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见附录C)所列的项目进行审查:法人资格法人资格方面重点审查如下内容:a)法人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b)申请承制装备的技术领域及其经营(业务)范围的符合性。

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方面重点审查如下内容:a)专业技术能力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文件的符合性;b)专业技术能力是否满足需求。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二合一,正式版)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二合一,正式版)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活动,依据《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计划管理、审查实施、名录注册管理、资格监督和审查工作考评。

第二条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

第三条装备承制单位按承制装备类别分为A、B类:A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军队专用装备的单位;B类装备承制单位,试制承制军选民用产品的单位。

第四条依托军事代表机构或经装备主管机关(部门)授权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授权机构”),设立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

第五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军委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归口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实施、专业配置、依法审查、公正公平、动态监管的原则。

第六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实施工作,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审查员承担,实行审查组组长负责制和审查工作考评制度。

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第七条审查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和廉洁自律等规定,与受审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查人员应当回避。

第八条申请单位经审查评定合格后,注册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注册编入《名录》的单位实施资格监督。

第二章装备承制性质与类型第九条装备承制性质,是指对承担装备采购任务的分类,包括装备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其中:(一)装备科研,是指为发展新型装备和改进、提高现役装备(含软件装备)的作战使用性能而进行的科研活动,包括预先研究(不含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和装备研制活动;(二)装备生产,是指装备加工制造、装配、集成等过程与活动;(三)装备修理,是为使装备恢复规定的性能所进行的技术活动;(四)装备试验,是指装备功能、战术技术性能、作战使用效能等进行验证、考核并做出评价的活动(五)装备技术服务,是指应用技术知识解决装备特定技术问题的活动,包括技术培训、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信息技术保障等活动。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改革了?别急,这有详细陈述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改革了?别急,这有详细陈述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改革了?别急,这有详细陈述在2017年的10月份,我国关于申请装备市场军工资质的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

装备市场准入管理实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审查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等三项管理制度。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两项活动,合并为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活动,只需一次审查作出结论,发放一个证书,即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并标明满足国家军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简而言之,军工“四证”变成了军工“三证”。

无论以前接触过或没接触过军工认证的人士都需要重新去梳理整个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各项变动细节,那么变革后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是怎样的呢?以下挑着重点描述一下,为相关需求人员解答疑惑。

“两证合一”后,对企业来讲,降低了门槛、缩短了周期,预计取证周期将由原来9-12个月减至3-6个月,这一改革将极大地助力企业“参军”活动,引导和鼓励更多优势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

装备市场准入申请流程申请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产品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内的单位,应按GJB9001标准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保密资格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后,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申请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但产品不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内的单位,应按GJB9001标准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涉密的在取得保密资格后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产品不涉密的可直接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申请B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单位取得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后,直接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应具备哪些条件?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3)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6)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管理制度,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保密资格或保密条件;(7)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军工四证申请的必要条件

军工四证申请的必要条件

军工四证申请的必要条件一、申请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条件:²申请GJB9001认证的组织可以是从事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

武器装备是指实施和保障军事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

²初次认证申请组织,《申请书》需请军方用户签署认证推荐意见并盖章确认,同时填写《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

如该申请组织是部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对地方企业申请时,需有相关军代表出具《推荐意见书》,其内容包括:企业人员、技术、设备情况;产品质量状况;对配套企业,要注明产品与装备的关系(用在什么地方);说明申请认证产品与推荐单位的关系。

²申请认证前须按GJB9001标准建立管理体系,运行3个月以上,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

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

二、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²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²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密;²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和雇佣外籍人员,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²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²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要求;²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²无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三、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²独立法人资格;²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和经济实力;²相应等级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证;²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²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²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²申请从事武器装备总体和系统科研生产的,还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组织、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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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概念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队装备部门对申请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进行审查、审核、注册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组织开展,经审查合格的单位注册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作为装备采购工作中选择承制单位的基本依据。

二、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申请装备承制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3、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管理制度,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保密资格或保密条件;
7、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A类承制单位应当建立符合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B类承制单位应当取得符合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同等效力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

(二)申请承制装备的范围
申请单位在提交申请之前一定要弄清自身产品或项目是否在受理申请的范围之内。

1.装备科研、订购、维修、试验部门有采购意向的装备(产品)或技术服务项目;
2.已签订装备合同或技术协议,正在承制的装备(产品)或技术服务项目(限于续审);
3.参加军方招标活动中标的装备(产品)或技术服务项目;
4.具有独特先进核心技术的装备(产品)或技术服务项目。

(三)不予受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申请的情形
对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申请不予受理。

1.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
2.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未超过3个月的单位
3.主动退出《名录》未超过3年的单位
4.承制资格被吊销后未超过3年的单位
5.被政府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
6.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的单位
军方依据申请单位产品专业和所在地域设立了装备承制资格申请受理点,初次申请的单位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受理要求、是否满足受理条件等问题时,可根据本单位产品情况和所在地域向相应受理点询问相关政策、要求,受理点将会义务解答咨询。

资格审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军方承担,不收取申请单位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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