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应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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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范本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范本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火电厂内的全体员工、供应商和承包商。

三、组织体系1.火电厂设立供电室消防应急组,由厂区领导任命应急组长,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副组长、指挥员等职务。

2.供电室消防应急组成员由相关部门指派,每年进行消防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熟悉各项消防设备和应急措施。

四、消防设备和器材1.火电厂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2.火电厂应设置消防器材储备库,存放灭火器、消防水带、防护服等器材。

3.火电厂应设立消防用电井,消防设备应有稳定的供电。

五、火灾风险评估与防控措施1.火电厂每年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保火灾隐患及时识别和消除,并进行相应整改记录。

2.火电厂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通道,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现和疏散人员。

六、应急预案1.火电厂应制定详细的消防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修订和演练。

2.火电厂应建立消防应急预案的备案制度,确保及时备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七、应急疏散1.火电厂应设有明确标识的疏散通道,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火电厂应定期组织灭火器的使用培训,确保员工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3.火电厂应制定疏散演练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疏散演练,让员工熟悉疏散路线和逃生方法。

八、灭火救援1.火电厂应设有专业的灭火队伍或组织专业灭火队进行定期演练,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九、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究责任。

2.对于未经授权擅自调动或使用消防器材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并追究责任。

十、其他1.火电厂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火电厂应加强员工的消防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以上是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的范本,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调整和细化。

火力发电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火力发电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火力发电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火力发电厂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制定应急预案1.火力发电厂应制定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任务,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

2.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人员职责、应急物资准备、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等内容,确保火力发电厂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3.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和协作,及时更新应急资源和技术装备。

(二)应急组织机构1.火力发电厂应成立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应急工作的协调和高效进行。

2.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或主管副厂长担任指挥长,负责指挥、协调和决策;应急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人员培训1.火力发电厂应定期组织应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2.应急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能够熟练操作应急装备和使用应急设施。

3.应急人员应接受医疗急救和心理疏导等相关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应变能力。

(四)应急物资准备1.火力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食品、药品、防护用品等。

2.应急物资要进行分类、标识和定期检查,确保物资的完好性和使用效能。

3.应急物资应储存在指定的库房内,做好防火、防潮和防腐等措施。

(五)应急装备维护1.火力发电厂应建立应急装备维护制度,定期对应急装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应急装备要进行分类和标识,以便在应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取用。

3.应急装备要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擅自移动或使用。

(六)应急演练1.火力发电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能力和熟练度。

2.应急演练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演练方案,并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改进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

3.应急演练要宣传和培训参与人员,确保演练的顺利进行。

四、安全检查(一)加强对火力发电厂各工作区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发电厂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发电厂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发电厂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发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发电厂所有生产、施工、科研、服务等环节,以及其他与发电厂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发电厂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第四条发电厂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发电厂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发电厂成立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厂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第六条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其职责:(一)指挥长:负责全厂安全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指挥。

(三)成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应急处置。

第八条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一)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安全应急预案。

(二)负责安全应急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三)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应急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预警第九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预防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发电厂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国内外安全形势,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第十二条发电厂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三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措施和责任。

第十四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安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应急响应流程:(一)发现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安全应急指挥部。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制定,旨在保障火电厂消防安全,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2.本制度适用于火电厂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外来承包商、供应商等。

3.火电厂应当配备专职消防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提供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装备。

4.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消防安全责任1.火电厂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火电厂的消防安全工作,包括组织消防演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监督消防装备的维护等。

3.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并确保员工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

三、消防设施与装备1.火电厂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法规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装备,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等。

2.消防设施和装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可用。

3.消防器材应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保证其灵敏度和有效性。

4.消防器材的摆放应规范整齐,易于取用,并标有明显的标识。

四、消防培训与演练1.火电厂应制定消防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2.火电厂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测试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灭火技能。

五、火灾报警与应急处理1.火电厂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

2.一旦发现火灾,员工应立即报警,并按照火电厂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3.员工应遵守逃生路线和指示,采取安全的逃生方法,不得慌乱和随意逃生。

六、火灾事故调查与处理1.对发生的火灾事故,火电厂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了解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和防范。

2.对责任人应追究责任,依法处置,并进行教育和培训,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范本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范本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火电厂消防工作,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火电厂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功能,建立一套完整的消防应急管理体系。

第四条火电厂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是,早期发现并快速合理地应对各类火灾、爆炸、毒气泄漏、危险化学品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条火电厂应急管理委员会是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各项消防应急工作计划、标准和规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消防应急工作。

第六条火电厂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厂长担任主任,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人事部门、维护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特殊情况可邀请消防专家参加。

第七条火电厂应急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消防应急工作,制定措施并下发实施。

第二章火电厂消防应急组织第八条为了做好火电厂消防应急工作,应成立火电厂消防应急组织。

该组织由消防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组成。

第九条火电厂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组织火电厂消防应急工作。

第十条火电厂应急救援队伍由消防安全人员、职工自愿组成,按照消防应急演练的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十一条火电厂应急物资储备库是火电厂的消防物资储备中心,负责管理和保障消防应急物资的配备和保管工作。

第三章消防设备的维护与检查第十二条火电厂应配备符合标准要求并经消防检测合格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消防卷帘、消防水泵、灭火器等。

第十三条火电厂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保养和检修工作。

第十四条火电厂应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

第十五条火电厂消防设备的维护与检查工作应记录并留存相应的文档,方便追查和复查。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1]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1]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及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火电厂的消防应急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及设备资产的保护,提高火电厂的应急处置能力,采取科学合理的预防性和应急性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损失的扩大。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火电厂的管理和工作人员。

二、管理标准2.1 预防性措施2.1.1 火电厂应设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灭火器材等。

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2.1.2 火电厂应建立严格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职消防人员,负责消防监督、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2.1.3火电厂应制定完善的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场所、设备和操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2.1.4 火电厂应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火灾危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2.2 应急性措施2.2.1 火电厂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将其向员工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员工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

2.2.2 火电厂应建立消防应急指挥中心,配备专业应急指挥人员,负责火灾应急指挥和调度工作。

2.2.3 火电厂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定期应急演练,包括组织员工进行火灾逃生演练、灭火器材使用演练等,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反应速度。

2.2.4 火电厂应建立有效的警报系统,能及时向员工发出火灾警报,确保员工能够及时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点。

2.2.5 火电厂应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消防设施和防火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

三、考核标准3.1 预防性措施考核3.1.1 消防设施维护情况:对消防设施的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消防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灭火器材等的检修记录和维护情况。

3.1.2 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消防责任人员的消防监督、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火电厂在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避免火灾造成的重大事故和经济损失。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1. 火电厂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小组。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火电厂的应急工作;应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职责:- 制定火电厂消防应急预案;- 组织应急演练和评估;- 调集和协调消防力量和应急资源;- 监督检查火电厂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3. 应急小组职责:- 掌握火电厂的消防设施设备情况;- 熟悉火电厂的布局和工艺流程;- 指导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负责应急演练的组织和实施;- 处理火灾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

二、应急预案:1. 应急预案的制定:- 根据火电厂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制定应急预案的执行程序和步骤;- 明确应急资源的调配和使用方式;- 指定应急通讯和报警的渠道和方式。

2. 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更新:- 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改;- 根据火电厂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应急演练和培训:1.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模拟真实应急情况,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人员的应急能力;- 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修订预案。

2. 培训:- 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考试,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知识。

四、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管理:1. 消防设施的规划和配置:- 根据火电厂的特点和布局,合理规划和配置消防设施;- 确保消防设施的位置和数量能够满足火灾应急需要;-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消防设备的检测和维护:- 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设备。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障火电厂在发生火灾等应急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

以下是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火电厂消防组织机构:明确消防组织的设置和职责,指定消防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火电厂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每个岗位的消防工作得到落实。

3.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对火电厂内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巡检制度和维护计划。

4. 消防演练与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和事故模拟演练,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火灾报警与报告制度:规定火电厂内消防报警装置的安装位置和使用方法,以及火灾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和责任追究。

6. 疏散逃生和避灾措施: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疏散逃生责任和逃生通道的设置和维护。

7. 灭火与应急救援措施:规定火电厂内灭火装备的配备和使用方法,明确火灾应急救援的程序步骤和责任人。

8. 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并记录整改情况。

以上是火电厂消防应急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火电厂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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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第三条过程: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

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第五条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

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5.2第七条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保证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按照规定使用应急管理费用。

来年的应急管理费用的使用计划,由各部门于本年下半年提出,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八条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和评审工作。

第九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修订工作。

修订周期一般为1-3年。

第四章应急预案体系第十条公司建立上下对应、内外衔接、完善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一般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二条公司应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一个总体应急预案。

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

第十三条各职能部门应针对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制订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第十四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根据需要成立编制工作小组,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事故案例等资料,分析、评估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制订应急处置方案,保证预案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公司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符合电网安全生产特点及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与公司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六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内容应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上级单位或其它单位的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写格式应规范、统一,符合国家电监会、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或导则的要求。

第十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评审;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处置程序复杂、技术要求高的现场处置方案应组织进行评审。

应急预案修订后,视修订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评审。

第十九条总体应急预案的评审由本单位应急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项应急预案的评审由该预案编制责任部门负责组织;需评审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由该方案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评审。

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组应包括应急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涉及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应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评审。

第二十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评审后,应由本单位应急办公室统一编号,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并按规定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修订结果应当详细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修订:(一)企业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二)企业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四)应急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职责已经调整的;(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的;(七)电力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的。

第二十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经过专家评审合格后,应急管理办公室在两个月内,负责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桂林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应急保障体系第二十三条公司应积极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技术装备建设,完善应急通信手段,构建应急工作平台,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第二十四条应建立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将所需资金应纳入年度资金预算,满足应急管理、抢险救灾等工作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根据风电场生产、治安保卫、公共卫生、消防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应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健全日常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预案演练、装备保养、信息报送、业绩考核等管理制度。

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管理严格、反应快速、作风顽强,提高应急能力。

第二十六条加强应急装备建设。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应充分利用日常生产装备,配备电气专业装备、通讯及定位装备、运输及起重装备、发电及照明装备、生命保障装备、基本生活装备等。

视具体情况应增添应急救灾专用装备。

应急救灾专用装备应设置专用仓库、场地或货架,建立台帐,制订维护保养手册,落实必要的防潮、防霉、保温等措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始终完好可用。

第二十七条加强应急抢修物资管理,确保应急抢修物资供应。

适当储备电气设备备品备件,并根据现场应急抢修需要,采取异地调拨(备品备件、库存物资、在建项目物资等)和应急采购的方式确保满足需求。

公司计划部是应急抢修物资采购部门,安全部是应急物资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充分利用调度电话、系统程控电话、外线电话、手机、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完善应急通信手段。

利用日常调度值班、应急值班等,建立完善应急信息上传下达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九条应用好南方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应用系统,建立完善应急工作平台,实现与调度、生产、营销等业务应用系统的信息集成,实现上下级企业之间的信息贯通。

加强系统运行和维护,定人定责,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第三十条积极利用现有资源,落实场所、装备和技术支撑系统,逐步建设与完善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并实现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

第三十一条依托企业专业骨干,组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专家组,开展事故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第六章应急培训与演练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使各级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启动条件、应急执行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应急培训工作的管理,将应急培训纳入企业培训规划和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对各级人员的培训。

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应急知识培训。

第三十四条公司各单位应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制订应急演练3~5年计划,结合实际,有重点、分层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一般分为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实战应急演练和桌面应急演练。

公司应注重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和实战应急演练,组织多个单位或部门参加,调动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队伍,运用真实装备,模拟真实场景,检验应急实战能力和不同单位和部门、不同应急预案之间的应急联动情况。

第三十五条公司每年至少组织全厂停电应急联合演习,邀请相关单位参加,以加强电网、电厂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完善全厂停电应急预案。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各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演习,针对重大人员伤亡、电力设施毁坏、升压电站全厂停电、台风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第三十六条应急演练应符合事件发生、变化、控制、消除的客观规律,注重过程、讲求实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应急演练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统一指挥,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和公共设施、财产安全,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第三十七条在演练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组织评估组对演练准备、演练方案、演练组织、演练实施、演练效果等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客观评价应急演练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三十八条演练结束后,必须组织人员全面总结演练情况,分析演练取得的经验教训,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形成总结报告。

第三十九条演练方案、评估报告、总结报告,以及记录演练组织实施过程的相关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应在演练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保存。

第四十条公司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联系,开展社会停电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社会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七章应急实施与评估第四十一条为高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公司应加强突发事件风险监测,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事件、空间和强度,及时发布警报,提出应急建议。

各单位应重点针对电网特殊运行方式、高危作业和恶劣天气,及时发布事故预警,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四十二条一旦发生对公司和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公司各部门应迅速按照相应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和优先恢复发电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抢修受损设施,优先恢复发电。

同时,必须加强安全风险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第四十三条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其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应服从地方政府的应急抢险指挥,按照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所需的电力供应。

第四十四条应急救援协议。

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要同桂林市相关单位签订应急支援协议,一旦发生公司不能自救的事故,请协议单位支援。

第四十五条在实施应急处置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应急组织机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同时做好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减小事件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十六条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恢复与重建工作。

恢复重建应与防灾减灾相结合,落实防灾减灾措施。

第四十七条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四十八条公司应加强应急评估与统计分析工作,对每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相关防范措施进行评估,对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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