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合集下载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24年版) 精选1篇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24年版) 精选1篇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24年版)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划。

本文将对2024年版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进行简要介绍。

一、农用地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等。

根据2024年版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农用地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耕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和其他农作物的土地。

根据不同国家的农业生产需要和土地资源状况,耕地的划分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耕地可以分为基本农田、优质农田和高产农田等。

2. 林地:主要用于种植林业作物和提供木材的土地。

林地可以分为天然林地、人工林地和混合林地等。

其中,天然林地是指自然生长的森林,人工林地是指人工种植或恢复的森林,混合林地是指既有天然林地又有人工林地的区域。

3. 草地:主要用于草本植物生长和畜牧业生产的土地。

草地可以根据气候条件、土壤类型和管理措施等因素进行分类。

例如,根据气候条件,草地可以分为寒漠草原、温带草原、亚热带草原等;根据土壤类型,草地可以分为沙地草地、湿地草地、盐碱草地等;根据管理措施,草地可以分为天然草地、人工草地等。

4. 农田水利用地: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排水和供水等设施建设的土地。

农田水利用地包括水库、水渠、泵站、堤防等设施及其周边土地。

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城市建设、工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

根据2024年版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建设用地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城市居民住宅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城市居民居住的房屋及其周边配套设施的土地。

根据城市规划和管理需要,城市居民住宅用地可以分为住宅小区、独立住房等多种形式。

2. 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工厂、仓库和办公楼等工业设施的土地。

工业用地可以根据产业类型、规模和技术要求等因素进行分类。

例如,根据产业类型,工业用地可以分为制造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科技园区用地等;根据规模,工业用地可以分为大型工业园区、中小型工业园区等;根据技术要求,工业用地可以分为高污染工业用地、低污染工业用地等。

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是指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中的一个重
要分类系统。

该系统将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划分为20个类别,共计96
个小类别,对我国资源环境评估、开发规划、土地管理等领域具有重
要的指导意义。

该分类标准采用土地利用方式、土地性质、土地功能、土地生产力、
土地形态与地形等多方面因素,将土地利用现状分为:城镇用地、工
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农业用地、
林业用地、牧业用地、渔业用地、水域及其设施、资源能源用地、生
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用地、采矿用地、河湖及海域、风景名胜及文物保
护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未利用地、其他土地等20大类。

该分类标准的制定,可以明确土地利用的属性、功能和发展方向,为
我国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奠定了基础。

在国土开发
规划和土地管理中,该系统被广泛应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随着我
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土地利用现状和需求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的变化,该分类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将成为未来的重要任务。

我国土地的规模庞大,生态环境的脆弱,需求和供给的不平衡,使得
土地利用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因此,采用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将土地的利用方式和属性明确划分,有助于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保护,为国土空间的合理规划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有助于维护
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02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

202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

202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
对于2023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进
行分类和分析。

首先,我们可以按照土地利用的类型来进行分类,
比如农用地、建设用地、林地、草地、水域等。

在农用地中,又可
以进一步细分为粮食作物种植地、经济作物种植地、果园、菜地等。

建设用地可以包括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

林地和草地可以根据植被类型和覆盖度进行分类。

水域则可以
根据水体类型和水域功能来进行分类。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布来进行分类,比如按
照国土范围来进行分类,可以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等;也可以按照省份、市县来进行分类,分析各个地区的土地利用
现状情况。

除此之外,还可以从土地利用的变化趋势来进行分类,比如分
析近几年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流转情况、林地面积变化等,从而了解土地利用的发展趋势。

综上所述,针对2023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我们可以从土
地利用类型、地域分布和变化趋势等多个角度进行分类和分析,以便全面了解土地利用现状的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3)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3)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 引言土地利用是指人类对土地进行各种活动的方式和目的的总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综合描述和分类,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土地资源利用的状况和趋势,并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2. 基本原则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综合性原则:综合考虑土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要素,全面描述土地利用现状。

•分类性原则:根据土地利用的性质、特点和功能,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可比性原则:保持分类方法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使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可以相互比较和分析。

•可操作性原则:分类方法应该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方便实际应用和数据采集。

•时效性原则: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应该及时更新,以反映土地利用的动态变化。

3. 分类指标土地利用现状可以按照不同的指标进行分类。

常用的分类指标包括:1.景观类型:按土地的景观特征划分,可以分为城市景观、农田景观、森林景观、水域景观等。

2.利用功能:按土地的利用功能划分,可以分为城市用地、农田用地、森林用地、水域用地等。

3.所有权:按土地的所有权划分,可以分为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私人土地等。

4.经济用途:按土地的经济用途划分,可以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农业用地、旅游用地等。

5.土壤类型:按土地的土壤类型划分,可以分为红壤、黄土、黑土、沼泽土等。

4. 主要分类类型基于上述分类指标,土地利用现状可以分为多个主要的分类类型。

4.1 城市用地城市用地是指城市建设和发展所利用的土地。

城市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交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根据不同城市的规模和特点,城市用地的类型和分布也会有所差异。

4.2 农田用地农田用地是指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

农田用地主要包括耕地、园地、茶地、果园等。

农田用地的类型和面积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发展水平。

4.3 森林用地森林用地是指林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

森林用地主要包括天然林、人工林和林果种植地等。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与三大类对照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与三大类对照表
202
建制镇
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
203
村庄
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学校等用地。
204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205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以及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水浇地
013
旱地
02
园地
021
果园
022
茶园
023
其它园地
03
林地
031
有林地
032
灌木林地
033
其它林地
04
草地
041
天然牧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10
交通用地
104
农村道路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4
坑塘水面
117
沟渠
12
其它土地
122
设施农用地
123
田坎




05
商服用地
051
批发零售用地
052
06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063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07
住宅
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07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图示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图示
0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11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续3)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11
水域及水利设
施用地
11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06
工矿仓
储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063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07
住宅
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205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以及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注: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本表的分类进行归并。方法为:中心城区、近郊区及县级市县城所在地的镇(街办)辖区内,独立于城市之外的商服、工业仓储、国有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四类用地按主要地类实地调查,归入城市,对应代码为201A、201B、201C、201D;其它县城所在地的建制镇及其它建制镇辖区内,独立于建制镇之外的商服、工业仓储、国有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四类用地按主要地类实地调查,归入建制镇,对应代码为202A、202B、202C、202D;独立于在乡政府所在的场镇、原农村居民点范围之外的商服、工业仓储、国有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四类用地按主要地类实地调查,归入村庄,对应代码为203A、203B、203C、203D。除上述以外其他农村居民点均调绘为村庄“203”。

(最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工作分类

(最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工作分类

表A.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级类二级类含义编码名称编码名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 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耕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0101水田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0102水浇地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

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0103旱地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 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 70%的土地。

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园地0202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3橡胶园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0204其他园地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流、沟渠的护堤林。

0301乔木林地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0302竹林地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

0303红树林地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

03林地0304森林沼泽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5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0306灌丛沼泽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包括疏林地(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0307其他林地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图示.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图示.
071
城镇住宅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072
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
公共管
理与公
共服务
用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081
机关团体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11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11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续2)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9
特殊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091
军事设施用地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092
使领馆用地
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093
监教场所用地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105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7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修订日期实施日期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07-08-10 2007-08-101.1.概述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

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

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著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

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

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1.1.2.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国外土地分类工作至今约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就出现了各种土地分类系统。

国外土地利用分类多数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具体到各国又有差异,如美国主要以土地功能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英国和德国以土地覆盖(是否开发用于建设用地)作为分类依据,俄罗斯、乌克兰和日本以土地用途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印度则以土地覆盖情况(自然属性)作为划分利用分类的依据。

国内土地分类研究起步较迟,而且主要工作是在解放以后。

国内土地利用分类依据与国外基本相同,也是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详查)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以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为分类依据,城镇地籍调查采用的城镇土地分类以土地用途为分类依据,中科院中国土地利用分类以利用方式和土地覆盖为分类依据。

虽然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依据基本相同,但由于国情差异,在具体划分的类型上却不尽相同,如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因此对农用地的分类较细,而国外则相对较粗。

1.1.3.制定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的重要性1)土地资源管理的需要:土地资源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是人类生存和生产的基本条件。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适合于生活和生产的土地资源则更少。

我国有几千年的土地开发利用历史,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各种各样的土地利用类型,这些是我们宝贵的资源基础。

为了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需要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统一的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特别是需要及时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

因此制定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是十分重要的。

2)统一不同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的需要:目前各种土地利用分类很多,标准和含义很不统一,存在着同名多义、多名同义的现象,造成在土地调查和统计上口径不一,给管理和决策带来了困难。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土地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

”。

3)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需求:当前,土地管理要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需要制定土地供应、保护、开发,集约和节约利用政策,统一分类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是重要的决策基础依据。

1.2.我国土地调查分类回顾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以来,根据土地管理的需要,我国土地调查采用了不同的分类,下面将简要介绍采用过的分类。

1.2.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我国在1984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含义”。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主要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

采用两级分类,其中一级分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及未利用土地八类,二级分四十六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用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简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

从1984年发布开始,一直沿用到2001年12月。

1.2.2.城镇土地分类我国在1989年9月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制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城镇土地分类主要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将城镇土地分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市政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特殊用地、水域用地、农用地及其它用地十个一级类,二十四个二级类。

城镇土地分类用于城镇地籍调查和城镇地籍变更调查。

从1989年发布开始,一直沿用到2001年12月。

1.2.3.全国土地分类为了满足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科学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扩大调查成果的应用,在研究、分析上述两个土地分类基础上,修改、归并形成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

2001年8月,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01]255号)发布《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试行。

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直接执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土地变更调查和全国土地统计年报执行《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

1.2.3.1.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是城乡一体化土地分类,对于全面完成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的,可直接执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它采用三级分类。

其中一级分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也就是《土地管理法》的三大类。

二级分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十五类。

三级分七十一类。

1.2.3.2.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对于尚未全面完成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的,建设用地无法细化,可执行《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

它的整体框架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相同,也是采用三级分类。

其中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部分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完全相同,建设用地部分进行了适当归并。

将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特殊用地六个二级类和交通运输用地中的三级类街巷,合并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作为二级类,在其下划分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盐田和特殊用地六个三级类。

1.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为统一目前不同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避免因土地利用分类标准不一致引起的统计重复、数据矛盾、难以分析应用等弊端,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求,《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从2000年开始筹备,并于2002年列入国家标准计划,正式启动标准编制工作。

2005年7月18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通过标准审查会审查,目前已完成了《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并正式报国家标准委审批。

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支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1.3.1.分类方法考虑到国家和部门管理需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将采用土地综合分类即土地利用分类,侧重土地的实际利用现状,根据土地的实际利用和覆盖特征对土地利用类型加以归纳和分类。

首先考虑分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地类的含义和概念进行系统界定,保证地类全覆盖和不交叉,同时还要在科学性和合理性基础上,保证分类的实用性,并与其它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对已运用并无争议的分类尤其本部门成熟的分类予以继承应用。

1.3.2.分类的依据和原则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覆盖特征、利用方式、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及管理特性等因素。

具体分类原则如下:㈠科学性原则:依据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运用土地管理科学及相关科学技术,采用多级续分法,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归纳、分类。

㈡实用性原则:分类体系力求通俗易用、层次简明,易于判别,便于掌握和应用。

㈢开放性原则:分类体系应具有开放性、兼容性,既要满足一定时期国家宏观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㈣继承性原则:借鉴和吸取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经验,继承应用效果好的分类。

㈤服务于国土源源管理工作,满足国土资源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需要的原则。

1.3.3.分类的基本框架采用二级分类体系。

一级类十二个,二级类五十七个。

1.3.3.1.一级类的设定1.依据土地利用用途和利用方式,考虑到农、林、水、交通等有关部门需求,设定“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交通运输用地”。

2.依据土地利用方式和经营特点,根据有关部门管理需求,设定“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为了保证地类的完整性,对上述一级类中未包含的地类,设定“其它土地”。

1.3.3.2二级类的设定二级类是依据自然属性、覆盖特征、用途和经营目的等方面的土地利用差异,对一级类具体细化。

1.3.4分类的地类含义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表1-1:⑺耕地受灾而不影响耕种的土地:由于降雨、洪水、泥石流、地震、河流改道、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耕地损毁的,当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认定灾后基本不影响耕种的土地。

由于石油、化工等排污、采煤(矿)、施工等造成耕地被污染、地面塌陷、取土,堆放矿渣、垃圾,堆放露天煤矿剥离土等人为造成耕地损毁,且没有用地手续的土地。

⑻耕地被人为撂荒的土地:由于农民外出务工、耕地质量较差等原因,人为不耕种而使耕地荒芜的土地。

⑼耕地用于水产养殖的土地:在水田中养鱼等,在耕地上挖塘养殖贝类(生产珍珠)、螃蟹等(水较浅,不破坏耕作层)的土地。

⑽调查时,在江、河、湖、海等围垦地上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⑾下列其他情况的土地①耕地上、或公路等线状地物两侧耕地上种植固定的用于绿化或起防护作用花草、树木,未办理征地手续的土地。

②由于农业结构调整,在耕地上挖的鱼塘,后又废弃的土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