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行政人员执法证考试范围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是指申请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的考试,考核他们执法能力、行政法学知识及技能。
具体而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考查、行政执法知识与技能考核、行政法学理论考查以及行政法学技能考查等。
考试的形式一般分为笔
试和实践操作考核两部分,其中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论知识,而实践操
作考核则主要考察考生的执法能力以及行政法学技能。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目的在于确保行政官员具有
良好的执法能力,以便为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保障。
考试既能考核他
们执法能力,也能考查他们的行政法学理论及技能,让他们更好地为社会
执法服务,进而让社会更加公正。
因此,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于维护社会
的正义、保障普通民众的权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执法证考试内容

二、考试内容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包括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两部分。
(一)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必须掌握的基础法律知识。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下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0.《法规规章备案条例》;11.《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12.《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1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14.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15.《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16.《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17.《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18.《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19.《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20.《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1.《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专业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当掌握的各行政管理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由各省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考前培训。
三、考试时间(一)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星期日)下午3∶00?5∶00。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方案123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XX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旗实际,拟对全旗所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现制定考试方案如下:一、参加考试人员X围(一)旗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包括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及各镇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垂直管理的部门的旗级行政执法人员。
(三)旗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不参加此次考试。
三、考试内容(一)《中华人民XX国行政诉讼法》(二)《中华人民XX国国家赔偿法》(三)《中华人民XX国行政处罚法》(四)《中华人民XX国行政复议法》(五)《中华人民XX国行政许可法》(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七)《XX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八)《中华人民XX国公务员法》(九)《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十)《XX自治区人民政府规X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四,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闭卷方式。
被测试人员每人一座,答卷时间2小时。
五、组织分工(一)这次考试工作,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和监察局统一组织。
(二)市法制办和监察局派出监督小组负责考试的监督工作,并负责各地的巡考工作。
六、考试试卷考试试卷,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命题,市法制办统一印制并封存,由市负责考试的监督小组在考前发放。
七、考试时间2008年12月30日开始至1月末结束。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报名时间和程序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报名地点为旗人民政府政府法制办。
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如实填写《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
九、具体要求(一)这次旗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是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法制政府,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各镇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核实本部门所属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防止少报人数,弄虚作假。
2014六安市金寨县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内容

2014六安市金寨县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内容2014年六安市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考试大纲、海量免费备考资料下载:/NN2Anj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知识和城市管理相关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
招聘工作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实施。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通报到有关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统一组织。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同一岗位分数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入围体检,若面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考试主观题最后一题分数高者入围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职位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考核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聘用建议,经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研究提出聘用意见后,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示5天。
2014年广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大纲考点归纳(上)

2014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大纲考点归纳(上)(一)法的概念和特征1.法的概念:法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它应当是通过利益调整从而实现社会正义的工具。
2.法的本质:(1)法的本质表现为法具有意志性和规律性,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2)法的本质表现为法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3)从应然意义上讲,法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
3.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2)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具有普遍性(4)法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5)法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6)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二)法律体系4.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5.法律部门的特点:(1)法律部门既是一个法学概念,也是组成法律体系的一种客观的基本要素。
(2)在某一法律部门中,又可以划分为若干子部门,这些子部门是法律部门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在法律部门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3)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而构成法律部门和子部门的基本要素则是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法律制度对于法律部门来讲,又存在着一种交叉性和综合性,即同一法律制度可能由一个或几个法律部门中的具有相同或相近调整属性的法律规范所组成。
6.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7.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1)整体性原则(2)均衡原则(3)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
8.法律体系的概念: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法规,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9.法律体系的特点:(1)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2)法律体系是一个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3)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4)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试题全套及参考答案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试题全套及参考答案某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宪法、组织法(一)单项选择题1.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该决定将国家宪法日确定为(C)。
A.10月4日 B.10月10日 C.12月4日 D.12月10日2.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时间是(C)。
A.1982年3月4日B.1982年4月4日C.1982年12月4日D.1982年12月14日3.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的是(C)。
A.1988年宪法修正案B.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D.2004年宪法修正案4.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B)。
A.人民代表大会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 D.民主集中制5.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
A.出生在我国的人B.具有我国国籍的人C.享有政治权利的人D.年满18周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6.住宅不受侵犯属于我国公民的()。
A.政治自由权利B.人身自由权利C.文化教育权利D.社会经济权利7.张村与李村毗邻,李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
2015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
张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张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B.张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张村村民集体支配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属于张村所有,但李村人也应享有用水的权利,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8.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B.)。
2014年执法证考试题库(附答案)

2014年执法证考试题库(附答案)判断题(80道):1、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B)2、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A)3、工商所是独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B)4、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A)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6、所有的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均有权登记股份有限公司。
(B)7、企业名称中含有国际字样的,只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才有核准权。
(B)8、股东以持有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均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B)9、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B)10、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A)11、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A)12、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改变类型,改变类型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A)13、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A)14、合伙期限是合伙企业的必备登记事项。
(B)15、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A)16、个体工商户必须使用名称。
(B)17、公司股东对公司认缴出资的缴纳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登记机关办理实收资本的备案。
(B)18、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所有的有限公司登记时均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A)19、所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B)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定具有法人资格。
(B)2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设立登记,均无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批文和批准证书。
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方案通常由相关执法部门或招聘机构制定,以评估考生在法律法规、执法知识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水平。
以下是一般性的考试方案内容,具体要根据相关地区和部门的规定而定:法律法规知识测试:
涉及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等。
对于具体执法领域的法规要求,例如环境执法、食品药品执法等。
职业伦理与职业操守:
评估考生对执法职业操守的理解和对伦理标准的遵循。
执法技能测试:
针对具体的执法领域,如勘查、调查、取证等技能进行测试。
考察考生在实际操作中的能力和应对复杂情况的处理能力。
案例分析与解决:
提供实际执法案例,要求考生进行分析和解决方案的提出。
测试考生的问题分析、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行政执法知识与实务:
考察考生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知识、程序和实务操作的了解。
可能包括执法流程、文书书写规范等方面。
面试环节:
针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执法意识、沟通能力等进行面试。
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和应对压力的能力。
请注意,具体的考试方案可能因地区和部门而有所不同。
如果你正在准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建议详细阅读相关招聘公告和考试大纲,以确保你的准备覆盖了考试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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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读本(一)法律基础知识1.法的本质(1)法的本质表现为具有意识性和规律性,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2)法的本质表现为法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3)从应然意义上讲,法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2.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2)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3) 法具有普遍性(4) 法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5) 法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6) 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时间是2010年底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1)宪法法律部门(2)民商法法律部门(3)行政法法律部门(4)经济法法律部门(5)社会法法律部门(6)刑法法律部门(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5.法律规范的特点:明确、具体、反复适用6.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即法律条文的构成):(1)行为模式(2)事实状态(3)法律后果7.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1)责任主体(2)违法行为(3)损害事实(4)因果关系(5)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过失8.责任方式的种类(1)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2) 补偿:民事补偿、行政补偿、司法补偿(3) 强制(二)依法行政的基础知识9.依法行政的本质: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
具体来说,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权,不是依法治事;是依法治官,不是依法治民;是依法治自己,不是依法治别人。
10.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1)法律优先原则:法律效力的位阶层次(2)法律保留原则: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3)职权法定原则:职权必须有法律规定或授予(4)行政合理原则: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与适度,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原理(5)行政公开原则:也成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以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6)行政诚信原则:依法办事,信守承诺(7)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8)权利救济原则:行政决定可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时,应依法告知其获得权利救济的途径、方式和期限;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要求国家赔偿。
11.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12.依法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13.行政执法人员的概念: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享有职权,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
包括三层含义:(1)行政执法人员是个人而不是组织(2)行政执法人员代表行政主体,以行政主体的名义进行管理(3)行政执法人员所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代表的行政主体承担14.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制度: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方可持证上岗执法,每五年续考一次。
15.行政行为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几层含义:(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16.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14年1月1日起实施)重大决策一般应当经过以下程序:(1)决策调研(2)咨询论证(3)公众参与(4)风险评估(5)合法性审查(6)集体讨论决定17. 规范性文件的特征(1) 规范性文件是一种特殊的政令,而不是行政立法(2) 规范性文件不是一般性的政令,而是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18.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我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以下程序:(1)调研起草(2)征求意见(3)组织论证(4)合法性审查(5)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6)公布(7)备案19.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原则(1)有件必备原则(2)有备必审原则(3)有错必纠原则20.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的解释由制定机关负责。
2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1)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是反映本行政机关设置、职能、办事程序情况的(4)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22.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区别:(1) 公开政府信息的动因不同(2) 制度设立的功能不同(3) 行政机关提供政府信息的途径不同(4) 对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收取费用联系:两种公开方式可以相互转化。
23.不予公开的范围:(1)一是国家秘密(2)二是商业秘密(3)三是个人隐私24.依法行政的考核对象:《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对象范围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考核办法》第二条)25.依法行政考核结果运用(1)纳入机关绩效考评体系(2)作为奖励的依据(3)作为行政激励的依据(4)作为行政问责的依据(三)行政执法概论26.行政执法的特征(1)行政执法主体多(2)行政执法范围宽泛(3)行政执法形式多样27.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2)合理原则(3)公开原则(4)信赖保护原则28.行政执法行为的效力(1)公定力或先定力(2)确定力(3)拘束力或约束力(4)执行力29.行政执法主体的特征(1)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2)是依法获得行政职权的组织(3)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4)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行为后果和法律责任30.行政委托的规则(1)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定依据(2)行政委托必须在法定权限内(3)行政委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4)被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以委托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并在委托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5)被委托的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受托事项再委托给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31.行政执法依据种类(1)法律(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规章(6)行政规范性文件32.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规则(1)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新法优于旧法(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5)行为地法优于人地法(6)实体从旧,程序从新33.行政执法证据种类(1)书证(2)物证(3)试听资料及数据化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34.行政机关调查收集证据要求(1)全面(2)客观(3)公正(4)及时35.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对下列九种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方法取得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4)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第五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6)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7)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8)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9)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36.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有下列七种(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行政执法人员询问的证人的证言(4)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试听资料(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6)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7)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37.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制度(1)听证制度(2)信息公开制度(3)表明身份制度(4)告知制度(5)回避制度(6)说明理由制度(7)期间制度(8)送达制度方式有(选择题)1 直接送达2 留置送达3 委托送达4 邮寄送达5 公告送达6 转交送达(四)行政执法专论38.行政处罚原则(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3)公开公正原则(4)过罚相当原则(5)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原则39.行政处罚种类(1)申诫罚(2)财产罚(3)能力罚(4)人身罚40.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4)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5)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41.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1)一事不再罚规则(2)行政处罚与刑罚合并适用的规则(3)不予行政处罚规则:1不满14周岁的人;2精神病人;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4)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规则:1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的;3配合查处立功的;4其他(5)追诉时效规则:超过有效期限,不能实施处罚(有违法行为之日算起2年内,但有联系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算起)42.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适用当场处罚的条件有两个:(1)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2)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43.当场收缴罚款(下列之一)(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自己提出的44.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45.行政许可的设定权(一)设定主体《行政许可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可以设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