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一、总则1.1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竞赛活动,旨在激发青少年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1.2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参赛者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应的比赛。
1.3大赛的竞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学实验、创新发明、工程设计等多个领域,具体项目可根据每年的主题进行调整。
1.4参赛者须遵守大赛的规章制度,严禁作弊、抄袭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条件与报名2.1大赛面向全北京市的中小学生开放,参赛者须具备相应的年龄和学籍要求。
2.2参赛者应将报名表格填写完整,并将报名表格和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指定的组织机构。
2.3报名截止时间为每年8月31日,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三、初赛3.1初赛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团将根据参赛者的项目展示和答辩内容进行评分。
3.2评审团将根据初赛评分结果,选取一定比例的参赛者晋级至复赛,晋级名单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复赛4.1复赛的评审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现场评审,参赛者需进行项目展示和答辩;另一种是提供详细的项目报告书和视频材料,由评审团进行评分。
4.2复赛评审团将根据总分,选出一定比例的参赛者晋级至决赛,晋级名单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决赛5.1决赛分为个人组和团队组进行,参赛者需根据要求准备好项目展示和答辩内容。
5.2决赛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团将根据参赛者的项目展示、答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分。
5.3决赛评审团将选取个人组和团队组各设立若干个奖项,获奖名单将在决赛现场公布,并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示。
六、奖项设置6.1大赛将设立一、二、三等奖,以及一定数量的优秀奖和鼓励奖。
6.2在各个竞赛项目中,还将设立特别奖项,如最佳创意奖、最佳实验设计奖等。
6.3获奖名单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获奖者将获得相应的证书和奖品。
七、其他事项7.1参赛者需自行承担参赛过程中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北辰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第一章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青少年创新大赛的主体内容,其主要形式有:发明、创新技术、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论文。
竞赛项目按学历段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二、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学科分类: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青少年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激励,推动科学技术的普及和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经中国科协批准,由中国科协主办的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定于今年举办。
第二条:大赛旨在发现和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青少年科技人才,推动科技创新与科学素质教育融合发展,鼓励青少年广泛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展示创新成果,培养科学精神,推进科技文化普及。
第三条:大赛的宗旨是发现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引导青少年在兴趣培养、创新实践、团队协作等方面全面发展。
大赛分为预选赛、复赛和总决赛几个阶段,参赛者经机构选拔并致名捷报后方可参赛。
大赛通过竞赛的形式,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等荣誉称号。
第二章参赛对象第四条:大赛面向全国青少年群体,参赛对象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的初中生、高中生,年龄在14到18周岁之间的青少年。
第五条:参赛者必须是在学校正式注册学生,并由学校组织参与。
每个学校可以组织多支参赛队伍,每支队伍由1-5名参赛学生和1位指导教师组成。
指导教师可以是学校的科技教师或其他相关学科教师。
第三章参赛项目第六条:大赛鼓励创新项目,参赛项目不限于科学实验、科技制作、科技发明、科技设计,可以涵盖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学、工程技术等多个领域。
第七条:参赛项目必须具有独立创新性,能够体现参赛者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造能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八条:参赛项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不得有宗教、政治、性别歧视等不当内容。
第四章报名与评审第九条:参赛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并提供相关的参赛项目信息。
报名截止后,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初步审核并公布参赛名单。
第十条:大赛设立专业评审团队,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包括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展示效果等。
第十一条:预选赛和复赛将通过网络进行,评审团队将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公布成绩,评选出晋级总决赛的队伍。
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及规则

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及规则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2019年目录1.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2.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3.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规则4.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5.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规则6.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7.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比赛规则— 2 —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推进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面向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想象力,培养其科学思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和科技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办单位为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和团市委,共同设立组织委员会,其职责是:— 3 —负责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开展。
第五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科协,负责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
第六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聘请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对评审日程和评审标准等做出规定,根据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七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大赛监督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全程监督终评展示活动期间项目评审。
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一、总则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教育部主办、全国青少年科技中心承办的重大科技活动,旨在推动青少年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本届大赛将以“创新科技、引领未来”为主题,为全国各地的青少年提供交流与竞赛的平台,激发他们对科技创新的热情,并选拔出一批优秀的科技项目。
二、参赛资格1. 参赛对象:全国各地中小学在校学生及青少年科技创新团队(2-5人为一团队)。
2. 年级要求:参赛学生的年级须在本届大赛举办年份的初一至高三之间。
3. 参赛项目:参赛项目必须为原创性科技作品,不得与他人已获得专利的作品雷同。
三、赛程安排1. 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设定为XX月XX日至XX月XX日。
- 报名方式:参赛学校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 作品提交阶段- 作品要求:参赛作品的形式不限,可以是实物、研究报告、软件程序等形式,但需确保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
- 作品提交:参赛团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提交至指定的地点,逾期不接受。
3. 初赛-初赛时间:初赛将在XX月XX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官网公布。
-初赛形式:初赛采取展示加评审的方式,每个参赛团队需进行现场展示,并回答评委的提问。
-初赛评判:根据参赛作品的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展示效果等评判标准。
4. 决赛-决赛时间:决赛将在XX月XX日举行,地点为XX市XX会展中心。
-决赛形式:决赛采用展台展示+现场答辩的方式,参赛团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作品展示,并回答评委的提问。
-决赛评判:根据参赛作品的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答辩表现等评判标准。
5. 颁奖典礼- 颁奖时间:颁奖典礼将在决赛结束后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 优胜者资助:大赛将根据评委评分结果,对优胜团队提供资金及其他资源支持。
四、评判标准1. 创新性:参赛作品的创新性将作为评判的重要指标,包括研究方法、技术创新、科学发现等方面。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由中国科协主办的一项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该比赛旨在鼓励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高他们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一、参赛对象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面向全国中小学生开放,参赛对象为在校学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
二、参赛类别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分为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三个类别。
参赛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参赛类别。
三、参赛项目参赛项目必须是自主研发的科技创新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参赛项目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完成的,但每个参赛者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四、参赛流程1.报名阶段:参赛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并提交参赛项目的相关材料。
2.初赛阶段:初赛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
3.复赛阶段:复赛采用现场展示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将在现场公布。
4.决赛阶段:决赛采用现场展示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将在现场公布。
五、评审标准参赛项目将按照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技术难度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将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次。
六、奖项设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等奖项,同时还将设立最佳组织奖、最佳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奖和最佳创新奖等特别奖项。
七、注意事项1.参赛者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抄袭、剽窃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项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虚报或者夸大参赛项目的成果。
3.参赛者必须遵守比赛纪律,不得在比赛过程中进行任何违规行为。
4.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项目的安全性,不得使用危险物品或者进行危险操作。
5.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项目的环保性,不得对环境造成任何污染或者破坏。
总之,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它为广大青少年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才华和创新能力的平台,同时也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中国最高级别的科技创新竞赛之一,旨在鼓励和促进青少年学生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本文将详细介绍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规则和要求,帮助参赛选手更好地了解比赛并准备比赛。
一、参赛资格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生,参赛选手应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并需由指导教师组织参赛。
每个参赛队伍由1至3名参赛选手组成,每个学校可以组织多个参赛队伍。
二、比赛组别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分为初中组和高中组两个组别。
参赛选手根据所在学校的年级和学科特长选择相应的组别参赛。
三、比赛内容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比赛内容包括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两个方面。
参赛选手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科学问题进行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开展创新实践活动。
比赛内容应符合科学原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创新性。
四、报名和初赛参赛选手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报名渠道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研究报告、实验数据等。
初赛将由专家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选出优秀作品晋级复赛。
五、复赛和决赛复赛阶段,参赛选手将参加现场答辩和展示,向评委和观众介绍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活动。
决赛阶段,评委将对参赛选手的答辩和展示进行评审,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六、评审标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评审标准主要包括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表达能力四个方面。
评委将根据参赛作品的研究内容、实验设计、数据分析、成果展示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分。
七、奖项设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初赛和复赛阶段的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此外,评选出的优胜团队还有机会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科技创新大赛,与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青少年选手交流竞技。
八、比赛守则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应遵守比赛守则,包括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进行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不得使用禁用的材料和设备等。
违反比赛守则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九、学术道德和知识产权保护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强调学术道德和知识产权保护,参赛选手应遵守科学研究的伦理规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并保护自己的研究成果。
青少年创新科技大赛

青少年创新科技大赛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创新大赛,英文名称China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缩写CASTIC)的组织与实施,根据教育部竞赛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与大赛主办单位协商一致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章程规定的各项原则和要求适用于各参赛代表和全国及地方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
第二条、创新大赛是一项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选拔和科技教育成果展示与交流活动。
第三条、创新大赛的宗旨是: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想象力,培养其科学思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弘扬科学精神,培养青少年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思想品格,树立科技报国的远大理想;促进各地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广泛开展和科技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科研潜质、创新精神和爱国情怀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
第四条、创新大赛分为全国竞赛和地方竞赛。
地方竞赛包括省级创新大赛及省级以下的竞赛活动。
第五条、创新大赛的基本方式:中小学生和科技辅导员根据每年竞赛规则,申报相关作品参赛;聘请专家通过对参赛作品和参赛者的综合测评,评定出获奖者,给予表彰;组织参赛作品展示和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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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学科分类
1. 数学:包括代数、分析、组合数学、博弈论、几何与拓扑、概率与统计等。
2. 物理与天文学:包括力学、磁学、电磁学、光学、热学、计算力学、原子物理、天体物理、凝聚态物理、等离子体物理、核与粒子物理、天文和宇宙学、生物物理、计算物理、材料物理、半导体材料、超导材料、物理演示仪器等。
3. 化学: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计算化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等。
4. 动物学:包括动物行为学、生态学、细胞学、发育生物学、遗传学、生理学、营养和生长、分类和进化等。
5. 植物学:包括植物生长和发育、生态学、遗传学(育种)、生理学、病理学、分类和进化、农林科学等。
6. 微生物学:包括应用微生物学、细菌微生物学、环境微生物学、微生物遗传学、病毒学和抗生素等。
7.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包括分析生物化学、医药生物化学、结构生物化学、细胞和分子遗传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
8. 生物医学:包括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生理学、疾病遗传学、营养学、病理生理学、转化医学等。
9. 环境科学与工程:包括大气科学、气候科学、环境对生态系统影响、地球科学、水科学、生物降解、土地开垦、水土保护和改良、水资源管理、污染控制、废物回收和管理等。
10. 计算机科学: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网络安全、数据库、操作系统、编程、物联网等。
11. 工程学:包括航天与航空工程、土木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机械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机器人与智能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电路、微控制器、传感器、控制系统、信号处理等。
12. 能源科学:包括替代燃料、燃料电池和电池发展、微生物燃料电池、太阳能材料、水力发电、核能、太阳能、火力发电、风能等。
13. 行为和社会科学:包括发展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生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类学、教育学等。
二、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1. 申报者在竞赛申报时为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每个参赛学生(包括集体项目的学生)在一届大赛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2. 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从盟市级竞赛获奖项目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
3. 申报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 集体项目要求: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段(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的学生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在研究过程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
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项目各项工作,合作、分担研究任务,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
(3)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
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4)多人集体完成的项目不能作为个人项目申报。
如该项目可以分为数个子项目,某个子项目确系某一申报人独立完成,可以将该项目作为完成人的个人项目申报。
5. 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果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持续一年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 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二)不接受的申报:
1. 项目内容和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 涉及有风险的动物、微生物,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器官、血液和其他体液的小学生研究项目。
3. 不符合申报项目要求(参见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书:完整填写大赛组委会当年发布的申报书。
2. 查新报告:每名申报者须在项目研究开始前和申报参赛前对项目选题和内容分别进行查新检索,并提交查新报告。
3. 项目研究报告及附件:项目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2千字、不超过1万字,附件只提交研究报告中的辅助图片,其他附件材料只填报清单,申报时不需要提交。
如项目中有实物模型,则需提交时长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资料,用于证明和演示实物模型的功能和创新点。
入围终评的项目,必须在终评问辩现场向评委提供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相关附件材料,并现场展示项目研究报告中提到的主要创新点。
4. 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等管理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三、评审
(一)评审原则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三自”和“三性”原则进行评审。
1. 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 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
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 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
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4. 创新性:指项目内容在解决问题的方法、数据的分析和使用、设备或工具的设计或使用方面的改进和创新,研究工作从新的角度或者以新的方式方法回答或解决了一个科学技术课题。
5. 科学性:指项目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研究方案、研究方法的合理和正确性,依据的科学理论的可靠性等。
6. 实用性:指项目成果可预见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研究项目的影响范围、应用价值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项目的评审重点考查项目研究过程中对于探究式学习方
法的应用。
(二)评审程序
1. 资格审查:大赛组委会根据规则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过程中如发现项目申报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申报者可在组委会规定的修改时间内对项目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符合规则的项目可获得参加初评的资格。
2. 初评:通过参赛资格审查的项目由评委会组织学科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络评审。
3. 终评:
(1)等级奖评审:大赛组委会选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专家组成终评评审委员会,通过现场审阅材料和项目问辩,评选产生大赛各奖项。
入围终评的项目须申报者本人参加终评评审活动,未参加终评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2)专项奖评审:由设奖单位单独评选或委托大赛评委会评选。
专项奖评审原则不得与大赛评审原则相悖。
4. 申报和初评阶段,出现对参赛项目的投诉且经调查属实,或经评审专家调查发现参赛项目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等问题,将取消作者参赛资格。
终评阶段,如发现参赛项目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项目作者答辩情况或研究项目实际水平不符合获奖标准,经评审委员会表决,可不授予竞赛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