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河南周口市太康县招聘教师122人(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8月6日)

【导语】2021年河南周⼝市太康县招聘教师122⼈,报名时间:2021年8⽉3⽇8∶00⾄2021年8⽉6⽇17∶00,⽆忧考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按照《事业单位⼈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社〔2015〕5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学教师、公办幼⼉园教师122名。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式,选聘⼀批优秀⼈才充实到我县农村⼩学、幼⼉教师队伍。
⼆、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教师122名。
其中,农村⼩学教师102名,公办幼⼉园教师20名。
(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太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范围及对象 1.农村⼩学教师:具有⼩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普通⾼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须具有太康县户籍。
2.公办幼⼉园教师:具有幼⼉教师资格证的普通中等院校(学制两年以上)及以上学历,幼⼉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须具有太康县户籍。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1⽇以后出⽣)。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和责任感,品⾏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3.所应聘岗位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相符或相近。
4.⾝⼼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员规定的⾝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⑶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员;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员; ⑸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为的⼈员; ⑹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员。
四、招聘程序及⽅式 招聘⼯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试、体检、考察、公⽰、聘⽤等程序进⾏。
2021广西南宁青秀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325人】

【导语】2021⼴西南宁青秀区招聘中⼩学幼⼉园教师325⼈,报名时间:7⽉12⽇8:30⾄17:30、7⽉13⽇8:30⾄17:30,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为了及时补充中⼩学幼⼉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青秀区计划⾯向社会统⼀⾃主招聘⼀批中⼩学幼⼉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的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3年7⽉12⽇以前出⽣)。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化程度、知识和⼯作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技⼯院校⾼级⼯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2021年7⽉12⽇(如18-35周岁,为1985年7⽉13⽇⾄2003年7⽉12⽇出⽣)。
2021年普通⾼校毕业⽣必须在2021年7⽉31⽇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普通⾼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学考试、成⼈教育、络教育、夜⼤、电⼤等)毕业⽣必须在2021年7⽉12⽇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所有报考⼈员必须在2021年7⽉31⽇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
全⽇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作经历。
应届⾼校毕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
国家统⼀招⽣的2019、2020届普通⾼校毕业⽣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其户⼝、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就业指导中⼼)、各级⼈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可按应届⾼校毕业⽣的⾝份报考。
2021年河南洛阳涧西区招聘小学教师及校医公告【50人】

【导语】2021年河南洛阳涧西区招聘⼩学教师及校医50⼈,报名时间:2021年7⽉26⽇9:00⾄7⽉29⽇17:00,⽆忧考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为满⾜涧西区教育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学教师及15医。
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暂⾏规定》(中华⼈民共和国⼈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校毕业⽣⼯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社办〔2020〕33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实施⽅案如下: ⼀、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成⽴2021年涧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招聘⼯作的具体实施。
⼆、聘⽤职位、专业及聘⽤计划 招聘⼩学教师35名,校医15名。
聘⽤的职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涧西区公开招聘⼩学教师及校医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法为:截⽌⾄2021年6⽉30⽇,18周岁以上(2003年6⽉30⽇及以前出⽣的),30周岁以下(1991年6⽉30⽇及以后出⽣的),35周岁以下(1986年6⽉30⽇及以后出⽣的)。
3.学历要求 报考⼈员需具有全国普通⾼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收的全⽇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校学历)。
2017年起招⽣的⾮全⽇制研究⽣与全⽇制研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
4.教师资格要求 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5.校医资格要求 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员和被开除公职⼈员。
招聘乡村教师计划方案模板

招聘乡村教师计划方案模板一、项目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乡村教育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乡村教学资源匮乏、优秀教师短缺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项目旨在招聘乡村教师,充实乡村教学队伍,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促进乡村教育均衡发展。
二、项目实施主体与合作伙伴1. 实施主体:本项目将由教育部、乡村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负责实施,具体组织执行事务的部门为基金会。
2. 合作伙伴:乡村教育发展基金会将与各地教育局、高校教育学院等合作伙伴深入合作,进行招聘乡村教师,提供教育培训支持等。
三、项目实施内容与时间安排1. 招聘乡村教师:基金会将联合各地教育局,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广泛征集乡村教师人才。
招聘范围包括本地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留美留学生等。
时间安排为每年的6月至8月。
2. 保障师资质量:根据招聘结果,基金会将组织相关培训,提升乡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时间安排为每年的9月至10月。
3. 配备教学资源:基金会将与合作伙伴合作,提供乡村学校建设所需的教学资源,包括课本、教具等。
时间安排为每年的10月至12月。
四、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教育部将为本项目提供经费支持,用于教师招聘、培训和教学资源配备等方面。
2. 人力保障:乡村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业团队,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
3. 政策保障:教育部将制定相应的政策文件,为乡村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激励他们为乡村教育事业做出更多贡献。
五、项目成果与评估方法1. 项目成果: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预计每年至少招聘1000名乡村教师,充实乡村教师队伍,促进乡村教育质量的提高。
2. 评估方法:基金会将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招聘效果、培训效果、教学资源配备情况等,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项目可持续性和推广计划1. 可持续性:通过与合作伙伴的深入合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2. 推广计划: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作为有益经验,向其他地区推广,扩大乡村教师队伍的充实范围,推动乡村教育的全面发展。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2.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社部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六新”工作,从高校毕业生中遴选一批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确保招聘工作6月底前完成。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一次视频调度会议精神,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在6月底前完成。
各地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空编情况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抓紧落实本地所属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并在分解落实、安排使用今年下达的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时向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倾斜。
要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需要和学校卫生工作实际,为中小学招聘一定数量的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
省直、市直单位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由其主管部门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安排用人计划并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实施方案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招聘信息须在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发布。
同时,省教育厅官网将设置专栏集中发布各市及所属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信息,为广大高校毕业提供招聘信息服务。
2021年江苏徐州贾汪区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57名(6月15日9:00开始报名)

【导语】2021年江苏徐州贾汪区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57名,报名时间:2021年6⽉15⽇9:00-6⽉21⽇12:00,⽆忧考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办法》《关于进⼀步做好全省中⼩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5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贾汪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资源和社会保障(/)、贾汪区⼈民政府站(/)政务公开栏⽬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招聘条件 应聘⼈员应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和职业道德;⾝⼼健康,能正常履⾏岗位职责。
(⼀)应聘⼈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1⽇⾄2003年6⽉30⽇之间出⽣)。
2.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各岗位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应聘⼈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贾汪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4.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5.应聘⼈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专业”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公务员专业参考⽬录》设置。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作单位的⼈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校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期可放宽⾄2021年12⽉31⽇;国(境)外同期毕业⼈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31⽇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学历认证。
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7.13•【字号】豫教师〔2021〕95号•【施行日期】2021.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党工委)编办,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河南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教师〔2021〕55号)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共同制定了《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校要站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角度,高度重视“特岗计划”实施工作,严格规范招聘程序,严肃公开招聘纪律,严把教师招聘质量关,按期完成特岗教师招聘任务。
要深入宣传“特岗计划”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显著成效,大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激励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教育,为促进我省教育事业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地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2.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7月13日附件1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一、招聘原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学校教师招聘面试方案

学校教师招聘面试方案2021学校教师招聘面试方案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
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学校教师招聘面试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教师招聘面试方案1一、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丽娟(伽师县劳动人事局局长)副组长:蔡秀梅(伽师县教体局副局长、伽师县第二中学校长)成员:县纪检委、县人事局、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县二中、县双语小学教师二、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招聘教师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核实了解,根据学科专业及综合能力确定拟招聘人员。
三、面试程序1、电话通知拟招聘人员。
于20xx年6月15日前填写《拟招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上报县教体局。
2 、20xx年6月23日为面试时间。
3、面试人员根据统一安排,按年级段、学科准备试讲一节课,并参加一次简短的问答测试以及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4、通过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招聘人员。
四、面试项目1、试讲。
说课或一堂公开课2、基础能力测试。
专业课考试。
五、联系人组长:王丽娟学校教师招聘面试方案2为切实做好20xx年上栗县经省统一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确保面试严谨有序、客观公正,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切实做好20xx年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发〔20xx〕1号文件精神,现就上栗县20xx年省统一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面试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应试者的说课,综合测试应试者对新课程理念的理解、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技能的运用等基本素质。
二、面试对象、时间和地点1.面试对象:文化考试入闱的考生2.面试时间:7月18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3.面试地点: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地点设在上栗县上栗镇中心小学(原新群小学),高中教师招聘面试地点设在上栗中学。
三、面试组织形式和方法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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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矛盾,而且有利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特岗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21年“特岗计划”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5995名,其中初中22名,小学3795名。
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1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岁以下(198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9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关于做好2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1〕11号)要求,提前招聘为21年特设岗位教师。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6月1日—6月2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特岗报名”)。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25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
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设岗县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 6月26日—7月26日。
2.招聘方式各设岗县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相关部门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
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4)各设岗县的招聘日程安排可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查阅。
(5)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7月3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三)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于8月9日—13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予以公示。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12学时的集中培训。
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地点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
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各设岗县(市、区)实际培训人数给予适当补助。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
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1日前(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四、相关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xx〕2号)精神,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在聘用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
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各设岗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xx年〕5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教师范〔21〕7号)精神落实相关政策。
自治区按照有关标准补助各设岗县(市、区)开展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xx〕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1〕15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各设岗县按照公办教师招录和管理办法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和管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要努力为特设岗位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好特设岗位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必须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对重新择业的,各设岗县和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1〕21号)执行。
(五)“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务期的管理按我区“特岗计划”有关政策执行。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广西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市、区)工作;
(六)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国家公办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本方案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负责解释。